日本财险市场自由化考察报告
一、日本财产保险市场自由化的背景
(一)日本泡沫经济的突然崩溃。自90年代初开始,日本经济从高峰滑落,其在经济、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一是房地产经济的泡沫崩溃,地产出现萎缩;二是银行由此引起大量的不良债权;三是银行利率的迅速走低,经济退缩的恶性循环导致整个经济严重萎缩与萧条。在经济大萧条环境下,银行、保险业为了缓解不良债权带来的经济负担,极力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此为日本保险市场自由化的主要经济背景。
(二)来自国际上的政治压力。当时,aig牵头主导了一场要求日本政府放松保险市场管制的变革运动,美国政府对日本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其遵守wto有关保险承诺,日本与美国政府于1994年10月签订了《日美保险协议》,该协议对日本产险市场自由化具有三方面的直接影响:一是废除费率管制,要求费率自由化;二是保险业务经营由认可制改为申报制;三是改革日本保险销售制度,引进经纪人公司制度。其目的是使在日本经营的美国公司更加有利。
(三)保险市场经营环境的恶化。10年间,由于利差损原因,日本近7家寿险公司倒闭,虽然产险业未出现寿险业的情况,但由于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产险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与银行利率相关的房屋按揭业务和储蓄型财产险业务由于利率走低,出现了一系列难题。这些都成为日本产险自由化的契机和导火索。
二、日本财产保险市场自由化进程及政策变化
《日美保险协议》的签订无疑成为日本产险自由化的契机。然而,日本财产险自由化真正开始的标志是1996年新保险业法的实施。其政策变化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二)算定会费率使用义务的停止。1998年算定会费率使用义务的结束标志着费率自由化的开始。在此之前,日本财产险费率为保险监管重要内容,由算定会统一制定,并严格执行。 《损害保险费率算出团体法》于1999年12月22日作了最新修改,保险公司强制使用算出机构费率的义务终止。从此,就有了算出机构提供的纯费率和公司自订的附加费率之分,纯费率成为各公司的参考费率,除机动车法定赔偿责任险之外,各公司在参考费率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的费用率制定自己的费率标准,但一般讲来,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2.5%。
按照《损害保险费率算出团体法》第3条规定,费率算出团体可以计算的保险种类有5种:火灾保险、意外保险、车辆保险、医疗费用保险及护理费用保险。但到目前为止,在日本仍未有医疗费用保险参考费率。
(四)允许产、寿子公司相互进入对方市场。新保险业法明确规定,从1996年开始,允许产、寿险公司以子公司形式相互进入对方市场,同年寿险公司设立了6家产险公司,产险公司设立了11家寿险公司。2000年8月,代理销售其他保险公司产品的认可明确化。寿险公司开始重新评估其财产险战略,认为子公司模式将来没有大发展,从而转向与产险公司合作,即代理产险业务。考虑到与人有关的保险的可成长性,产险公司也积极响应。因此,更多呈现的是产、寿险公司的相互代理。
(六)中介手续费制度的引进。中介手续费制度虽于1996年4月引进,但1998年之前,日本产险业执行的是费率算定机构制定的统一的费率标准,同时金融厅还规定了行业共同的代理类别、合同格式及手续费执行标准,且手续费体系必须向金融厅申报,获得许可后方可执行。随着产险自由化的出现,费率自由化导致保险产品多样化,原手续费体系已无法执行。从2001年3月开始到2003年4月,代理店手续费体系由需要金融厅许可变为不需获得,促进了中介手续费体系的多样化。保险公司开始注重代理店的经营绩效,对其进行挑选、停业、合并,并根据其资质、业务量大小,再区分不同的保险类别,实行更细化的手续费体系。
(八)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引进。随着日本保险市场自由化的推进,保险销售渠道得以拓宽,除了原有的代理店销售、保险公司直接销售外,又引进了经纪人销售制度,拓宽了银行窗口销售渠道,特别是还出现了电话销售、网上销售等多种销售方式。为了适应自由化发展的需要,稳妥地推进保险业的发展,金融厅引进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03年颁布,并于2005年4月实施。其基本方针是明确各有关主体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目标,并要求具体付诸实践。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引进,更有利于确保日本产险业在自由化环境下的发展。
(九)国际保险监管标准的遵从。作为iais的会员,日本金融厅已经表明遵从iais的原则、基准与指引,同时也积极参与金融行政的国际化和国际性规定的制订。除了在许可制方面有非常大的放宽之外,更多地采用了国际会计标准及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使本国保险业发展与世界保险业发展同步。虽然日本产险市场环境不景气,但目前所有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均在200%以上,产险业保持着较高的信用力。
三、日本财产保险市场自由化带来的影响
(一)竞争激烈使公司效益大幅下降,影响产险市场停滞不前。在保险市场自由化之前,由于日本产险执行费率算定机构的统一基准费率,即使是一家小公司也有盈利;但在费率自由化之后,由于费率竞争激烈,导致了产品及服务竞争日益激化,给公司的收益带来重大影响。赔付率上升、收益减少使公司把降低经营成本作为主要的研究课题。各公司费用削减的主要措施有:合并撤销营业网点,或者取消效益差的营业网点;削减员工人数,一方面控制新增录用人员,另一方面引进提前退休制度;重新评估工资制度,由以前的年工序列工资制度改为与业绩挂钩的年薪制度;注重提高代理店的效率,重新评估以往的手续费体系,建立以代理店效益及经营业务种类、经营业务量相联系的手续费管理体系。通过上述措施,行业平均费用率得到了降低,但也更加导致保险市场的萎缩或停滞。
(三)寻求拓展海外业务,亚太地区成为主要方向。费率自由化之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效益降低,拓展海外业务成为公司发展的主要渠道,一方面为本国企业的海外经营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但是欧美地区保险业务综合成本很高,几乎所有的日本公司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而与此相反,在亚太地区的业务质量、收益率均较好。因而,进入亚太市场,特别是中国保险市场是其重要目标。
(秦士由 左绪文 江裕棠 李翰辉 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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