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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珍爱生命·阳光成长”2017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教育局“珍爱生命·阳光成长”2017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教育局“珍爱生命·阳光成长”2017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中小学(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决定在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以“珍爱生命阳光成长”为主题的2017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阳光成长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心理健康教育观摩及讲座活动

1.主办、协办单位: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泉州分公司、泉州市第一中学协办。

2.活动时间、地点:5月24日(上午9:00报到),泉州一中东海校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东侧)。

3.参加对象:(1)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1名;(2)各县(市、区)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名额安排详见附件1);(3)市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1名。

4.活动安排

(1)现场观摩。参观泉州一中(东海校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观摩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听取泉州一中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工作介绍(依托开展集心理指导、学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指导为一体的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综合性服务)。

(2)专家讲座。邀请心理专家就师生失眠的心理干预、心理疾病的发现与危机转介等作专题讲座。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通知所属学校参加人员并汇总名单,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中小学于5月22日下班前将活动回执表(附件2)发送至市教育局思政科邮箱:xx,联系电话:x

(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5月22日—23日,由市教科所在泉港区举行2017年泉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围绕生命教育的主题开展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的同题异构教学研讨、体验式教师团辅课以及教师微讲座。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心理教师(100名左右),具体安排由市教科所另行通知。

(三)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选

泉州市教育局委托泉州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泉州市劳动者心理素质研究会)组织开展泉州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案例评选。

1.参评稿件要求:(1)参评稿件必须围绕“珍爱生命阳光成长”主题。案例为我市高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线教师撰写的案例报告,来自心理健康教师所在学校的学生,且是本人亲自做的咨询案例。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本文中出现的学生姓名一律采用化名,老师、家长可采用代称。

(2)案例文章要求主题明确,逻辑清晰,叙述流畅,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文章字数2500至3500字,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撰写,不得抄袭或请他人代写,引用部分内容须注明出处,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参评案例的执教老师同意将案例作品上传到“泉州德育网”、“泉州市中小学心理教育网”。

(3)格式要求:案例内容由标题、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标题即文章的名称,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凝练、醒目和新颖;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500字;案例的正文包括:一般资料、主诉和个人陈述、观察和他人反映、评估与诊断、咨询目标的制定、咨询方案的制定、咨询过程、咨询效果评估;注释是对文章中需要解释的词句加以说明,或是对文章中引用的词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一律采用脚注的方式(即在页末加注释);文章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的目录,可按照:图书(作者、书名、出版城市、出版社名称、出版年、版次、页码)和期刊(作者、篇名、期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的方式标注。

2.名额安排及报送要求:各高校选送2-3篇,各县(市、区)选送4-6篇(中学、小学各2-3篇),各市属中小学选送1篇。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教育案例(一式五份)的纸质文档报送至泉州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青少年宫4号楼2层,邮编:xx,联系电话:xx,联系人:林xx),教育案例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x

3.评选办法:由泉州市教育局、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织评委对参评课进行评选,分高校组、中学组、小学组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发给获奖证书,并择优将参评课上传到“泉州德育网”、“泉州市中小学心理教育网”等网站上供各地各校学习交流。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事关高素质合格人才培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系列文件精神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x教思〔2017〕x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2017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活动方案,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珍爱生命阳光成长”,重点加强生命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正确地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保护生命。各高校要在“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前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要重点加强青春期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帮助青春期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及时对可能发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必要的预防,增强心理健康自我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重点时段心理问题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特别是春夏之交、开学前后、放假前后、毕业生离校前后、重要考试前后等学生心理问题多发期的排查与化解工作。要重点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关注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新生、毕业班学生、中高考考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要针对当前大学生参与勤工俭学、创新创业实践等,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提供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减少和避免各种不利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3.整合资源,示范引领。我市各国家级、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实验校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和阵地建设,按规定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抓好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拓展心理健康教育渠道,推动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4.丰富形式,增强实效。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刊校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及微信、校园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宣传报道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好“五个一”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即:举办一场专题讲座,观看一场心理影片,开展一次心理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家长参加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或亲子互动活动,组织一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教学进行渗透,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丰富形式、拓展途径,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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