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
根据县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一年来的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本人始终坚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121条规定精神。
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前,本人曾存在职务消费、人情消费、赠送土特产等不符合工作纪律的现象。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本人认真执行,及时整改,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㈢需要向组织说明的事项
一是公务用车方面:不存在公车私用情况。二是办公用房和个人住房方面:个人办公室面积为18平方米,与另外一名干部共用。本人在允罕小区有1套面积为250平米的自建房,于2010建盖,建房资金40万元,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组合贷款30万,自筹5万,向亲友借款5万。三是家属子女从业情况:妻子在县一中任教,高级教师职称;女儿XX在县一小读小学二年级;直系亲属中没有经商和办企业的情况。四是“三公”经费开支方面:没有违返关相规定情况。五是职务消费方面:没有违规情况。六是人情消费方面:没有违规情况。七是婚丧嫁娶方面:没有违规情况。八是配备秘书方面:没有违规情况。九是出国出境方面:本人曾于2014年4月和10月应邀前往缅甸九谷和木姐参加侨校庆典活动,没有违规情况。十是收受红包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方面:没有相关情况。十一是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方面:没有相关情况。十二是收受和持有会员卡方面:没有相关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今后决不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不收受任何人以任何名义送来的“红包”,不出入私人会所及其他高档消费场所,不收受和持有会员卡。
二、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
一年来,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责制,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带头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年来单位领导干部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情况。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单位规章制席;二是认真抓好各项廉政规章的落实;三是建立建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四是建立建全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五是认真抓好涉侨信访工作落实;六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七是严守工作和廉政纪律。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实行集体研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工作原则,在工作上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加强班子团结,遇事多商量、多通气。没有出现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没有拉帮结伙等不利班子团结的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
一年来,本人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反对“四风”,厉行节约,规范公车管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行为规范,加强自身管理,一年来没有出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无任何隐瞒。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存在的问题:一是廉政学习的系统性不够,广度、深度不够;二是廉洁自律细节抓得不不够。总认为小过错无大问题,廉政制度规范落实抓得不够;三是对干部的要求还不够严。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严格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适应世情国情侨情新变化,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宗旨,为建设美丽富饶新XX而努力奋斗。
六、本人没有任何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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