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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理自查报告(通用3篇)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通用3篇)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通用3篇)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 篇1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查处质量和办理效率,根据中央及省、地、县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原则

  1、实行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凡上级批转督办的信访件和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镇纪委直接收到或镇上主要领导接待受理的群众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班子成员及各分管领导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查处的工作责任制,组成3人以上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处工作负领导责任。

  2、实行失察责任追究制,因调查不深入、偏听偏信、取证、核对证据不到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查办失实,造成当事人重复信访、上访,甚至越级上访者,分管领导和调查人员要负连带责任,实行责任追究。轻者做出检讨,重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3、重要信访的查处要按照查前领导办公会议集中研究,制定调查方案,调查中分管领导要及时汇报调查情况,调查结束后镇领导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分管领导和调查组人员不得自作主张。一般信访件的.查处由各分管领导把关负责,调查处理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审阅后方可上报。

  4、查办信访件要严格按照“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二十字方针进行办理。

  二、办理信访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凡信访件一律由镇党委秘书负责拆阅、登记后,转交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阅示,批转各分管领导负责查处。

  2、镇党委书记依据信访件所反映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相关情况,做出是否专题研究,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的决定,需专门研究的,应及时召开镇领导办公会议研究调查方案,组成工作组,属于一般性的信访件可直接批转分管领导组成调查组负责查处。

  3、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及时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重要案件经镇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一般案件经镇领导办公会议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确定处理意见,形成正式调查处理报告,上报备案。

  4、调查处理结果的上报:报告形成后,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纪委书记把关审核后打印上报。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信访室以及县上主要领导批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落款为“中共长赤镇委员会调查组”。属县上有关其它部门转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有关部门,报告落款为“长赤镇人民政府调查组”。属县纪委、监查局转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县纪委,报告落款为“中共长赤镇纪委调查组”。

  三、办理信访件的基本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

  1、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纪、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思想工作。

  2、保障当事人的权力。根据《党章》、《宪法》和党纪政纪的条规、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信访件要切实保护信访当事人(包括检举人、控告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保密制度。除查办案件人员和领导外,办案人员不得向其它人员泄露检举、控告和申诉人员的姓名、信件和调查取证的情况。

  4、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

  5、按照已转已办的原则,除个别限定了查办时限以及案情比较复杂的信件外,其它信访件从交办到办结,上报结果办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仪委发〔20xx〕11号)文件要求,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我镇全面贯彻中纪委__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核心,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建设革命老区经济强县提供有力保障。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按照“四个着眼于”要求,切实履行好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乡镇纪委在新形势下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如何准确把握和充分运用好党章所赋予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将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更是新形势下摆在镇纪委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所取得的成绩

  一年来,我镇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相当的高度,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因为这是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稳步推进的重要前提和纪律保障。镇党委、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__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将作风建设作为我镇的最根本的思想建设。我镇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在完善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将我镇各级党员干部组织在一起、学习在一起,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加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从自身做起,从党员做起,最终将这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推进上去。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核心理念、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坚持把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密切了党群关系,以优良的党风促进政风带民风,扎实贯彻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思想、任务。

  在具体工作中,我镇严格要求各项工作的进行必须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在村级目标验收中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在党员干部的社会交往、生活作风方面,我镇纪委在本年度中多次召开党员干部以及本镇工作人员的纪委大会强调,将不正之风阻挡在思想的源头,将廉政和反腐的警钟敲响在各位党员干部的耳边;坚决反对和防止铺张浪费,在公费的接待和开销上,做到透明和严格执行监督制度;政务和村(居)务实行公开原则。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突出问题上,我镇积极组织专门小组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问题的解决。在我镇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目标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镇纪委严肃审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工程的质量(如公路、排污池等)、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清单等。并通过相关的公示栏、电视台、网络等一系列载体,将各项资金使用情况、采购情况等群众关注而又敏感的情况公布出来,既发挥了载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又推动了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

  我镇在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的指示下,在本年度严肃我镇的各项工作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年来,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在本镇党员干部中发生。在各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也体现出了公正廉明的风气,各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认真学习和实施了廉政精神,无任何因为纪律上和风气上问题而导致上访的案件。我镇在做好自身的风气建设的同时,也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镇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我镇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较强的政治纪律保障,为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但同时又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奖惩力度不够

  各党员干部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统一,对相关廉政、反腐的优差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会根据自身情况具体制定各项标准制度,以保证我镇反腐、廉政工作的奖惩制度有条款所依。

  (二)村(居)抓深入和创新不够

  村(居)领导干部,是最基层的服务百姓的干部,是群众内部的干部,他们的行为往往是政府的名片,但是部分村(居)干部没有对反腐、廉政的工作作风引起重视,在村级财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上,虽然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行为,但是任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下,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抓手很少,创新不多,应对措施不力,对强化基层作风建设、民主建设、制度执行、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主动思考的少、严格执行的少、深入抓落实的少、创新抓突破的少。这些问题,客观上形成了“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干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干不好”的怪圈,严重制约了乡镇纪委职能职责的正常发挥。为此,乡镇纪委作为党在农村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如何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着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十分迫切。以后的纪委工作中,我镇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对村(居)干部的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教育。

  (三)有名无实问题明显

  按照机构编制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五人组成,有纪委书记,有纪检干事,有纪委委员,但事实上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委委员是兼职,大多由党政办公室、共青团、综治等单位负责人兼任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有其名无其实,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少数委员还能参与部分工作,而多数却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只是挂名。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 篇3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x府法〔20xx〕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率先垂范健全机制

  为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公众参与机制,调动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性,推动行政处罚依法、规范、公开、合理实施,我市自20xx年8月就全面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由群众公议团成员来参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履行评议、监督职责,我局在全市执法机构中率先开展群众公议工作,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我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印发了《《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和《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所属各执法大队每月至少有1件行政处罚案件纳入群众公议,每年群众公议案件不低于总案件的20%,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群众公议,从制度上确保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常态化。

  积极推行群众公议制度与规范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相结合,完善《x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稳步推进城管系统标准化建设,要求做到执法用语、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的标准统一,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取证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意识,使所办案件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为规范。

  二、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20xx年我局共计组织了4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公议了13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11件案件,公议员一致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额度合理,对处罚意见无异议,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低,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高,我局法制科工作人员会同具体案件办案人员再研究,认真吸收了公议员的意见,并向群众公议团成员作了书面说明,同时将处理决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让公议员走进城管部门,和城管人员展开充分的交流,让群众监督城管工作的开展,让群众了解城管工作真实情况,让群众认识到城管工作的艰辛和困难,促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和城管队伍的理解和支持。

  三、暴漏瑕疵整改提升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有力的促进了我局的法制化建设,同时也暴漏了我局案件办理中存在瑕疵,主要体现在:案件证据单一,自由裁量权执行不够准确,汇报案情不规范等。我局将采取相应的培训措施,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完善执法队员的执法手段,改善执法队员的执法装备,实现多方式多途径采集证据。

  规范办案人员行政处罚群众公议汇报程序,按照先汇报案号案名,后汇报案情,再汇报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的确定等一系列顺序来汇报,从而让群众公议员听得懂听得明白,以便履行评议、监督职责。

  今后,我局将更加规范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在我局进行的更好,以此来促使城管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提升城管执法公信力。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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