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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



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各项交通文明指数测评达标,有力推进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从2017年5月开始至年底在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的决定,特制定我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宣传文明交通理念,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有效改善和维护交通秩序,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谭文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甘艳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努力提升全民法治交通、文明交通意识

1.采取制作展板、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和管理,增强全局人员自觉参与文明交通的积极性。

2.围绕文明交通主题,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课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并通过网络、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3.安监站应当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有关企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二)不断完善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优化交通环境

4.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协助相关部门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加大科技投入,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5.加强货运车辆污染公路治理的管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配合公路、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渣土货运车辆撒漏、扬尘、闯限行区等交通违法行为,抓好工地渣土货运车辆的源头治理工作。

6.改善静态交通秩序,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管理。

(三)严肃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纠正交通不文明行为

7.严禁机动车无牌无证、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滥用远光灯、在斑马线前不让行人、不避让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向车外抛洒物品、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8.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闯红灯以及过街跨越隔离设施、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9.坚决纠正雨天飞车溅水、开车吸烟、行人过马路打手机等交通不文明行为。

10.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纳入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违法率纳入年终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

11.建立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通报、处罚制度。个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直接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精神文明奖挂钩。个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过本单位驾驶员数10%,取消精神文明单位评选资格。个人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一次告知个人,三次通报,五次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十次以上直接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精神文明奖挂钩。属党员或公务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约谈,并记录在案。个人十次以上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超过单位驾驶员数10%,取消精神文明单位资格。

(四)全力推进社会协同共治

12.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组织路口交通协管员,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到城区主要路口分7:30-12:00、12:00-18:30两个时间段进行劝导和协同管理。搭建多个交流沟通、协作联动的交通安全公益平台,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

13.制定全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完善青年交通志愿者招募、组织、培训、激励等方案,组织开展文明劝导、宣传服务、交通安全宣讲等活动,不断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城区主要路口有志愿者在高峰期对行人进行劝导;以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中小学校、景点等区域为重点,建立文明交通监督岗、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等一系列主题活动。

四、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3日至5月10日)

围绕此次活动,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横幅标语等开展集中宣传,倡导“协同治理,文明出行”“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理念。动员全局上下积极履行责任,强化自我管理,广泛参与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11日至7月31日)

按照活动重点工作任务(详情见附件)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予以逐步落实。特别是党员干部、股室负责人更要起好带头作用,落实责任。努力实现道路安全设施完善,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的目的。

(三)整改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按照活动要求落实各项责任,扩大活动成效,形成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实现我区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公民交通出行安全感和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

争创文明交通先进集体和文明交通驾驶人、文明交通宣传员、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先进个人。通过适当形式集中宣传、广泛展示先进事迹和主题活动成效,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通文明关乎生命安全、关乎公民文明素质、关乎全社会和谐与稳定,全体机关干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具体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推进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完善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对于此次活动分解的任务,各股室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完善安全及管理措施,共同推动此次活动顺利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和各股室负责人更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多次存在交通违章行为影响到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股室和个人进行问责。

(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责任股室要对活动所采取的措施、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效果及时进行总结和报送至局办公室,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上报至区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简报、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并作为评先树优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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