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在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大队支部的正确带领下,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坚持以压降警情为中心,以服务企业经济发展为支撑,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认真围绕自身职责,协助支部主要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积极稳妥、开拓创新地落实各项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较好完成了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总的来说,自身综合素质得到提升,现将我个人的思想、行为、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坚定,以身作则,认真务实。作为一名公安基层战斗单位的副科职干部,我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化“创先争优”、“治庸问责优投”工作,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紧密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到政令、警令畅通;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意识不断增强;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积极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集中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正规化建设以及“三基”建设等有关工作,以分局和大队支部的部署为中心、重点,工作重在抓落实,没有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等问题。
二、积极探索,勤奋工作,忠于职守。作为一名分管刑侦、治安、法制、综合、信息化等多项业务的副大队长,我能够带着干,领着干,督着干,在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公安“四项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带动民警同志们全力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做到基础工作扎实,破案打击有力,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整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创建“警民关系最和谐城市”活动中较好地发挥了带头作用。
今年9月期间,本人在武汉市公安局警事训练基地参加警衔晋督培训,因学习刻苦、表现优异被授予了“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员”荣誉称号。
三、维护团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为支委成员,我注重维护分局党委、支部领导的威信。工作中,讲团结、讲大局,在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后,坚决服从集体决定;以齐心协力抓好工作为目标,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始终坚持“团结、谦让”的标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决不各行其是、互相拆台、闹无原则纠纷。
坚决维护党章,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坚持“党要管党,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中央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公安部“九要九不要”和“四个坚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和市局有关规定;模范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职权,做到艰苦奋斗,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五条纪律”和“五条禁令”等铁纪铁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不足之出:一是工作中往往重实践轻理论,自我要求有所放松,放松了对业务知识的及时更新,凭经验做事占了上风;二是惯性思维较强,没有真正把握和很好运用唯物辩证法,很多时候套用老经验、老办法,束缚了自己的思维空间、思考办法;三是工作激情有所淡化,没有很好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的进一步改造,忙于事务性工作,没能很好地解决工作平衡关系;四是自我调压、管理能力不够高。工作压力逐年增大,应付事务性工作较多,总感觉时间不够用,没有充分利用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党性修炼还不彻底,工作遇到挫折和阻力时,特别是自己的正确意见和行为不被理解时,有时就显得有些急躁。
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中,我会不断加强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知识和办案水平,使其成为我的优势。在应对各项业务工作时,要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始终对现实工作有着清醒的认识与把握,不断提高应对各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与水平。
以上为个人述职报告,诚恳地希望组织对我严格考察。
述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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