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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一
(一)制定整改方案,突出针对性
在县群教办和第十四督导组的指导下,我系统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四强干部”标准和“七个有之”表现,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帮等方式,严格查摆自身问题,安排农业系统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撰写,经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形成初稿,积极征求了县
3活动办和第十四督导组的指导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切实提高整改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按照县群教办的要求,领导干部积极撰写了个人整改清单,深入问题剖析,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并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跟踪问效,确保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人来抓,逐步予以落实,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解决。
(二)落实整改方案,确保实效性
为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效完成,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一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回头看”,深入做好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整改措施的全面落实。二是落实整改过程中,坚持上下结合原则,各单位、各支部能解决的问题,交由各单位。各支部自行进行解决;对各各单位、各支部不能解决的,报分管领导,共同配合解决问题,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三是请群众监督,对整改工作进行公示。目前,农业系统党委共查摆出政治不够坚强以及“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共38条,并且已经制订了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及整改时限。系统领导班子和书记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已经在各单位、各支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从严从实抓整改,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做到抓一件成一件,在解决具体问题中让群众看到变化、增强信心,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
(三)针对工作实际、突出专项整治
领导班子根据喀什地区和县活动办关于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主要是严格控制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问题,各机关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干部“走读”、机关“庸、懒、散”等方面问题。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开展好分管领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有关工作的措施细化和组织实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实施步骤,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
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二
摘要:近年来,粮食买卖经济纠纷案件频繁,案件涉及的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处理过程复杂。粮食是一种特殊性商品它的特殊性导致粮食交易不同与其它商品交易活动,因此,在粮食交易活动中,应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实现风险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笔者从一桩粮食企业经济纠纷案件出发,就粮食购销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风险节点和风险防控措施阐述自己的几点想法。
关键词:购销业务;风险管理;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6-0170-02
2013年6月,某粮食购销企业与某面粉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某粮食购销企业委托某面粉有限公司代收代储小麦,并将该批小麦定向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合作方式為某粮食购销企业提供小麦收购资金,某面粉有限公司利用自有仓房、场地和人力收购、储存和保管该批小麦。粮食收购业务结束后,某粮食购销企业将该批委托收购小麦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销售价格按“收购成本+资金成本+双方约定利润”组成。该项业务由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两部分组成。双方合作过程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派业务员驻场监管某面粉有限公司小麦收购、储存,以及粮食出库业务全过程。
在小麦代收代储收购环节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某面粉有限公司提供的小麦收购进度将收购资金拨付给某面粉有限公司,由某面粉有限公司对售粮农户结算。在小麦出库环节(即:定向销售环节)中,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某面粉有限公司返给某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款,按收购成本价折算出小麦的出库量,财务人员再据此核减库存商品账。在定向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某面粉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先款后货”条款,在未支付某粮食购销企业小麦款的情况下,不断擅自动用库存小麦,导致粮食库存短库,最终形成某粮食购销企业430多万元的亏库资金无法收回,某面粉有限公司也因资金链断裂停业经营。
2014年10月,在某面粉有限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条款的情况下,某粮食购销企业将某面粉有限公司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主张400多万元小麦收购款及合同约定的资金成本和利润。2016年2月,案件先后经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的多次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了某粮食购销企业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案分析,该项粮食合作经营业务存在的诸多风险。一是缺乏对客户资信的深度调查。某面粉有限公司是当地资信很差的民营面粉加工企业,资产规模小,生产能力差,资不抵债,且法定代表人有犯罪前科。在客户选择上,某粮食购销企业根本不了解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债权债务,以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真实信息,缺乏对客户资信以及资金实力、实物资产情况的深入调查,客户选择相对粗放。二是对合作风险的预判不足,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在合作形式上,某粮食购销企业对支付的收购资金缺乏控制力,且对库存实物有监管权但实质上无法对代收代储的小麦进行掌控和实际占有,合同未能通过资产抵押、抵押担保等法律形式控制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约定的违约罚则比较轻,对违约方没有足够的制约能力,没有形成震慑力。发生风险事件后的处置手段不多,主要途径是催款。三是履约不严谨,货物交付不规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焦点之一“库存粮食去向不清”。特别在粮食出库环节,粮食出库量是由某面粉有限公司付款折算形成,没有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交接手续。合同履行过程中确认数量的关键书证系某面粉有限公司员工代签,没有某面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实物出库交付环节证据链不足,存在很大漏洞,给某面粉有限公司混淆粮食去向和逃避债务提供了机会,合同履行过程不规范、不严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在审查小麦的物权占有、物权交付方面耗费了某粮食企业大量的时间、精力和举证责任。四是内部管理不到位。在粮食出入库过程中,各职能科室没有按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操作,在小麦在代收代储收入库、销售出库的关键节点,某粮食购销企业均缺乏实物出入库的原始单据,各类账簿的核算全部是按照双方往来资金折量记载。驻点监管人员没有有效发挥职责,对某面粉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先款后货”条款,随意动用库存小麦的行为没有采取控制措施,中止违约行为,导致粮食实物库存长期账实不符。出现资金风险后,业务部门未能及时与某面粉有限公司进行业务结算,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为后期维权准备证据。五是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法律顾问把关,没有从法律层面对双方建立的《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关系进行研究、规范,为后期维权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因素。《委托代收代储合同》《小麦定向销售合同》两类业务的融合,与“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特征具有相似之处,与通常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中,以合同约定的单价与货物交付数量确定买卖双方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同,而是以“收购资金+资金成本+约定利润”确定。所形成的最终结算单价与市场行情也存在差异。法院根据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很难理解委托代收代储合同与定向销售合同之间的合同目的与货物单价的形成规则,致使法官难以产生内心确信,其自由心证产生的过程比较艰难,增加了维权难度。
加强粮食购销业务风险控制,就必须从业务决策、客户选择、合同管理和履行,以及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着手,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一是加强决策风险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特别是对重大合作或复杂的经营项目做好事前风险研判,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规范合作经营方式,防范决策风险和法律风险。二是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对合作客户要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和法定代表人信誉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核。涉及重大合作事项,应从工商、银行和税务等外部相关部门取证,摸清合作方实际情况,对合作方资信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三是加强合同条款审核。在合同谈判、起草及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对赊销预付类业务的增加财产抵押、担保,以及违约责任条款,有效防控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给处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项提供有效保障措施。明确约定确认实物质量认定标准和依据,明确延期交货期间保管费用标准及承担方,明确保管、运输损耗损失等条款,防止因粮食市场行情变化给违约方提供违约机会,形成合同执行风险,丧失机会成本。四是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在实物交割上,按合同约定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并形成货物占有权转移凭证,取得确定债权的法律书证。同时,业务结束后或出现风险时,及时进行货款结算,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及时跟进,提前采取措施,做好事前取证和风险防范工作,在减少损失的同时,为后续维权做好证据链收集工作。五是加强企业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在合同书立、审核、履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执行内控流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层层把关,减少漏洞,降低风险。加强业务核算,准确处理形成的交易事项,客观准确反映经营状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促进业务部门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定期催收和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债务人经营状况,防止诉讼时效失效和债权灭失风险。落实合同主办人、主办部门等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防止内部管理松懈给对方造成机会,导致风险案件发生。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以及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六是树立法律意识。某粮食购销企业没有从法律层面分析与某面粉有限公司合作业务的本质特征,把委托代收代储、定向销售业务按单一的购销合同处理。如将小麦“定向销售”给某面粉有限公司的业务行为视同“非典型性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处理,即案件中的买受人某面粉有限公司既是委托代收代储的受托人,又是定向销售合同的买受人,买卖合同双方不存在实物交付和转移占有的物权变动行为,只需买卖双方办理拟制交付的仓单手续即可确认,减少审理环节中货物走向不清的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要进一步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增加法律观念,事前做好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事中控好合同履行的过程管理,事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强化责任追究,把风险防控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三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形成了强力威慑。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8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云南省粮油工业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李海平,通过收集或伪造货运票据、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申请、骗取、私分动态储备粮补贴等问题。
2008年至2017年,云南省粮油工业公司时任党委书记、经理李海平,伙同他人向粮食经销商收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铁路运输大票作为依据,并与部分粮食经销商的上游企业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申请、骗取、私分动态储备粮补贴1355万元,李海平分得451万元。2008年至2016年,李海平指使他人套取、截留装卸费及装卸费代扣代缴税金、轮换粮的部分销售收入等应入账而未入账资金,从中截留万元归个人所有。李海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5月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2021年7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安宁市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刘利峰,通过签订虚假交易合同,制造交易假象,骗取储备粮贷款本金和财政贴息问题。
2009年至2015年,安宁市粮食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刘利峰,先后24次与粮油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约定资金回流方式,骗取储备粮贷款本金11315万元,安宁市财政补贴利息1220万元。刘利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3月犯骗取贷款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3.红河州个旧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马志明,通过调整财务账面、虚构粮食交易,违规套取储备粮补贴以及虚报粮食购销入账价格,套取、截留粮食购销款等问题。
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个旧市粮食储备库时任主任马志明,擅自决定用到期轮换的旧粮顶替新粮入库,并安排财务人员在储备库财务账面以购销商名义先后虚构555万公斤粮食交易(仅在账面做科目间相互调整),违规套取保管费用补贴、轮换费用补贴111万元。2012年至2016年,马志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财务人员虚报粮食购销入账价格,在粮食购销商与储备库的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粮食差价,套取、截留粮食购销款191万元。马志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9月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4.大理州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李文荣,通过虚报套取人工工时费、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其他开支及个人使用问题。
2014年至2020年,弥渡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时任经理李文荣,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套取人工工时费、私自出售项目采购的小麦、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私设“小金库”万元,用于单位其他开支及个人使用。李文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原西双版纳州xxx党组书记、局长杨建武,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和仓储设施建设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时任西双版纳州xxx党组书记、局长杨建武,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云南景洪国家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和西双版纳州军粮供应中心仓储设施建设中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现金32万元。2016年11月杨建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2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5月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6.文山州广南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原经理赵太忠和原副经理黄炳校,在完成粮食收储轮换任务时,对收购粮食质量把关不严,导致收储粮食质量指标达不到承储标准问题。
2017年至2018年,广南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时任经理赵太忠和时任副经理黄炳校,在粮食收储轮换工作中,对粮食质量把关不严,凭感官经验收购粮食,未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导致收购粮食黄粒米含量超过储备粮入库验收指标,造成损失万元。2020年2月赵太忠和黄炳校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7.普洱市西盟县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周云华,在购买储备粮过程中,以粮食水分、杂质超标为由,克扣、私吞供应商粮食销售款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西盟县粮食购销公司时任经理周云华,在与钱某某和李某某2名供应商购买储备粮过程中,以粮食水分、杂质超标为由,分别克扣、私吞钱某某2万元、李某某万元。周云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玉溪市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经理龚家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用虚列装卸费方式,套取、私分公司资金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4年9月,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经理龚家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4次采用虚列装卸费方式套取公司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被龚家良等人非法占为己有,龚家良分得万元。龚家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四
粮食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保障。悠悠万事,吃饭为大。我们所面临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前疫情形势还在高位运行,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更大,必须把粮食问题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风物长宜放眼量,坚决不能让吃饭问题成为问题。
最近这两年各地查处的粮食系统干部令人痛心,有的干部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身为粮食系统干部,工作心不在焉,敷衍塞责;有的干部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伸了不该伸的手;有的干部内外勾连,把储备粮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试图为自己余生换个用不完的金饭碗。粮食系统很多干部被问责处理,干部形象受到影响,粮食安全受到严重影响,教训十分深刻。充分暴露出有些单位履职尽责不利,也反映出风险意识不强,制度和责任抓得不严不实等问题,对于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履职尽责是最好的清醒剂。最近,我一直在反思,在解剖自己,尤其是学习了有关讲话精神,结合自身思想和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
在贯彻落实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有关讲话要求学习不够深入和透彻。虽然能够认真学习和领会相关讲话和文件,也进行认真反思。但由于个人理论水平有限,仅仅对进行字面理解,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没有站在更高的层面和更长远的角度进行深入理解和思考。
二是理论学习与实践存在两张皮现象。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加农业相关工作会议,听取粮食负责人汇报,对一些理论问题也进行探讨交流,但没有用足够时间去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思考谋划,总是站在宏观层面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到具体执行层面的人那里,决策和办法往往出现不适应。
三是粮食安全工作谋划不深。没有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粮食安全问题,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关键是要吃透精神,领会意图,坚决执行。反思我个人,只是满足于学习参加了、开会布置了、但具体的工作效果怎么样,督促不够,没有一杠子擦到底。
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五
1、专业业务知识掌握得不深不全。
具体表现为:一是虽然有时候也学习点业务专业知识,但有些实用主义的思想,急用先学,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造成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不广泛,不深刻。二是在业务知识方面,对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精。
2、敬业精神尚可,但工作主动性不足。
具体表现为: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多了些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习性。也多了一些自己感觉到是事倍功半的东西。二是实际工作只限于听领导的安排,而在具体工作中如何结合实际进行开拓创新,搞出特色上,没有自己的工作创新思路。
3、业务能力不够。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坐等待办法出现,而不是自己寻找对策,缺乏一种钻研的精神。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抱着应付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对窗口的工作情况和自己负责的业务工作若明若暗,没有深入调查和全面的把握,以致很少提出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
5、为患者服务意识的淡薄。表现在:对待患者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较多时,性子就会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要重复解释的问题,嗓门就会比平时高,显得没有耐心,没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患者,一切依靠患者”的实质;没有坚定任何时候都要以患者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视了患者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为了患者”是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
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六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农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1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具体工作做了详尽的部署,并组织学习了xxx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买买提〃库尔班同志担任组长,“农业系统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第一责任人,坚决做到亲自参与研究、亲自参加部署,亲自主抓落实,坚决不当“甩手掌柜”。党委副书记刘虎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任务,把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日,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活动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哪里薄弱,强化哪里的原则,拾遗补缺、固强补弱,
1立足整改,不留死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得力,目标明确
始终坚持系统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肃的纪律,落实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四风”问题,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更加增强,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党内生活更加严格。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基层农业工作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实达到正风肃纪的效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切实使好的作风得以弘扬,不良作风受到遏制,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三)开展“回头看”,打牢基础
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开始前,对照中央、省、市、县委前两个环节部署要求,对前两个环节工作逐项进行“回头看”,重点看了聚焦“四风”、查摆剖析是否深刻,看即知即改、立改立行是否见效,看专项整治、解决问题是否到位,看责任主体、推进措施是否明确。通过“回头看”找到了差距,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及时进行了“回炉”、“补课”,为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过活动的有序开展,我系统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党员干部整改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委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专题学习了xxxxxx
2记系列讲话。机关各单位。各支部也都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了针对性学习。通过集中针对性学习,党员干部对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情况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委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得到了党性锻炼,精神状态明显改观,抓工作促落实的干劲进一步提振,实现了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进展。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系统党委的整改方案及个人问题清单,完善了个人整改台帐和整改清单措施,明确了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整改能及时兑现的,做到了马上兑现,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也都拿出了长期整改措施。三是全面推动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完善了农业系统制度建设计划,对已有22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的制度9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要予以修改完善的制度13项,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制度8项,进一步聚焦了“四风”突出了作风建设。
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七
为深入学习贯彻xxxxxx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从严从实抓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4月11日,县政府党组班子召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杨琦玮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县政府党组成员唐文、张学军、赵斌、王多龙、马东柱、赵生煌、陈华、李涛等参加会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指导会议。
县政府党组班子对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查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会上,通报了县政府党组班子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情况。杨琦玮代表县政府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大家围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自我批评不遮不掩、直截了当,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中肯,经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政治历练。会议收到了预期效果,开出了好的氛围、好的作风,达到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提振精神的目的。
杨琦玮强调,要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系统深入学习xxxxxx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粮食安全对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牢记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头等大事,主动担当作为,履行好分管领域粮食安全责任,以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的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盯紧分管领域涉及问题,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过筛子,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要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既抓“当下改”,更重“长久立”,健全完善保障粮食安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安全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要持续提升粮食安全工作水平,带头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粮食生产、购销、储备等各项工作,稳定发展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储备粮管理水平,构建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要从严从实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进撂荒地复垦复耕,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落实落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古浪贡献。
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8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第二小组对波密县粮储局和县粮油公司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17日召开巡察反馈会,指出我县存在6个方面14项具体问题,并提出10条意见建议。波密县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涉粮问题整改工作。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及县委书记组织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波密县委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机遇。县委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高度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巡察反馈会结束后,波密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了xxxxxx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大决策、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第二小组反馈意见,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次,调度会3次,专题学习会1次;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从6个方面深入查找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2名干部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推进整改工作。县委整改办严格对照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第二小组反馈的6个方面14项问题,认真起草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措施38条,并逐条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进度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了县委统揽、常委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2次,县委书记听取相关单位汇报2次,谈心谈话4人,指导修改整改方案1次。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县委坚持整改工作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同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截至目前,县粮油公司制定和完善10条制度,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暂时执行,后续将不断健全完善。
(四)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实整改。整改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并按照分工要求,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严格督导,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找出症结,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步落实。同时,县委书记定期听取涉粮单位整改进度情况汇报,实地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截至目前,县委书记督导检查涉粮单位工作开展情况1次,班子成员督导检查2次,批评教育3人,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督导检查1次,发现学习材料不全、粮食安全台账填写不及时等12个问题,县委整改办审核涉粮单位材料1次,发现佐证材料不齐全、整改进度较慢等3个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二、完成整改的事项
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4项问题,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完成14项问题,建立完善10项制度,整改完成率100%。
(一)学习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有落差
整改任务1:对学习贯彻xxxxxx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重视。
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凝聚思想共识。县粮储局、县粮油公司制定2022年学习方案和计划,全体干部职工在个人自学基础上,通过理论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交流研讨xxxxxx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县粮储局、县粮油公司组织学习xxxxxx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18次,交流研讨2人。二是发挥示范作用,确保学习成效。县粮储局局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县粮油公司党支部学习,并通过政策讲解、文件传达等多种方式,带动县粮油公司党支部提升学习成效,截至目前,县粮储局局长参与学习7次。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学习进度。县委整改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督导检查县粮储局和县粮油公司学习情况1次,提出意见建议3条,有力推动了涉粮单位学习常态长效化。
整改任务2:职能职责落实不力。县粮储局没有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本单位在落实粮食安全中的职能责任,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粮食工作进行研究谋划。
整改落实:一是2021年12月20日,县粮储局组织召开粮食工作专题会议,听取粮食安全及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分析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系统总结粮食领域好的经验做法,安排部署2022年粮食工作(研究全县自治区级应急储备粮和县级应急储备粮储备量,并报上级粮储部门备案;研究全县粮食购销、加工、轮换等相关工作),同时,县粮储局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粮食安全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二是制定《波密县粮储局2022年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为高质量推动粮食工作理清了思路。三是把粮食工作纳入县发改委日常工作中进行统筹谋划,在发改委2022年度工作计划中,从4个方面明确了县粮储局下一步工作方向。
整改任务3:组织学习涉粮文件及会议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一是2021年11月24日,县粮储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项目管控工作的通知》《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下达自治区级代储救灾物资管理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使用自治区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经费的通知》等文件进行集中学习,2名干部就加强粮食安全工作谈了学习体会,并指定专人如实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对收文重新梳理规范,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及时签收处理,需要学习的按计划组织学习,需要交办处理的按时序进行处理,推动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共梳理文件61份,已全部分类归档。
(二)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任务4:县委对粮食工作领导统筹不够。
整改落实:2021年11月16日,波密县召开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研究审定《xxx波密县委员会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第二小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安排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2022年1月17日,波密县召开十届县委第1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xxxxxx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县涉粮部门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做好涉粮问题整改,确保粮食安全。2022年1月19日,波密县召开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县粮储局、县粮油公司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粮食工作,要求各涉粮单位认真贯彻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第二小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整改任务5:县粮储局人员配备不齐,且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紧密。
整改落实:在2021年12月干部选任中,统筹考虑干部能力和岗位需求,由新提拔的县发改委副主任兼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进一步充实了县粮储局工作力量。
整改任务6:县政府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够。
整改落实:一是2022年1月,召开波密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度全县粮食安全工作,同时,由县人民政府与涉粮单位签订《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期限、考核和奖惩措施,要求各涉粮单位强化沟通协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制定《波密县2022年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待林芝市相关考核方案下发后及时印发。
(三)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
整改任务7:监督管理不到位。县粮储局未有效发挥监管职能,在粮食安全工作中陪同上级检查多,自行组织开展粮食安全检查少。
整改落实:县粮储局通过建立《粮食安全检查台账》,按月不定期对粮食生产、储备、购销、流通、应急和监管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2021年11月22日、12月6日和2022年1月17日分别前往县粮油公司进行检查指导,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粮油公司下一步发展具体事宜,审定《波密县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
整改任务8:仓库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保管员每周检查两次”的规定。
整改落实:一是县粮储局、县粮油公司认真学习贯彻《西藏自治区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并制定《保管员岗位细则》,指定3名同志专门负责粮食进出仓及保管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二是制定《波密县粮油商贸公司仓库保管员责任书》,由县粮油公司与3名仓库保管员进行签订,以务实有效的举措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2021年11月22日,针对仓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由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对3名仓库保管员进行批评教育1次,县粮储局局长对储粮仓库督导检查3次,目前未发现问题。
(四)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有差距
整改任务9: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不明显。县粮油公司未发挥粮食市场流通中的主导作用,粮食销售渠道狭窄,缺乏市场竞争力。
整改落实:一是县粮油公司认真分析研究市场环境和营销困难相关因素,全面深入了解市场,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制定《波密县粮油商贸有限公司绩效目标考核实施方案》,鼓励公司员工主动参与粮油产品销售,不断提升公司发展能力。1月19日,波密县召开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就县粮油公司销售渠道单一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二是县粮油公司在供应学校的基础上,积极与县机关食堂、县工会、川藏铁路项目部对接,不断拓宽粮油产品销售渠道,增加粮油产品销售收益。三是县粮油公司根据投诉即办的工作制度,及时设立热线电话(0894—5422158),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原则,打造人民满意、群众放心的服务环境。
(五)对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治不到位
整改任务10: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一是县xxx抽调精干力量对粮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指导,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笔核对,帮助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县xxx下发《关于做好财务人员交流学习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粮油公司安排1名财务人员前往县城投公司交流学习3个月,加强对财务政策和基本财务知识的掌握,并按照《波密县粮油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整改任务11:贯彻落实上级涉粮文件及部署要求有落差。县粮储局对上级各类涉粮工作文件仅进行简单签阅,没有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并制定切实有力措施,跟踪督办不到位,无后续贯彻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县粮储局严格规范办公办文流程,对重要的涉粮文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需办理的文件安排专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有部署,事事有回音,落实有结果。截至目前,召开粮食工作部署会议1次,传达学习《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暂行办法》《关于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2次。同时,将《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关于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暂行办法》《关于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转发给县粮油公司,督促其抓好贯彻落实。
整改任务12: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深入。县粮储局、县粮油公司未针对粮食工作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未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未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
整改落实:一是县粮储局、县粮油公司严格按照《林芝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对粮食工作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配套制定防控措施6条,形成了工作台账。二是县粮储局、县粮油公司积极开展廉政宣传教育,2021年11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叩问初心》《八小时之外》廉政教育片,传达学习《林芝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受教育干部职工16人。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1年11月22日,县粮储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县粮油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4人开展廉政谈话一次,形成廉政谈话记录4份。
(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领域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九
(一)夯实粮食产量基础数据2021年我区开展xx市xx区第xx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xx市xx区第xx次全国农业普查,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由原来xx万亩,修正为xx万亩,产量由原来的xx万吨,修正为xx万吨,夯实了我区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础数据。(二)加强粮食统计相关业务培训粮食统计数据的采集来源于乡镇和村级统计人员,区xxx每年组织新任及未参加过市级培训的乡镇街道农村统计人员参加市局的业务培训,同时区xxx在年报布置会上再次对乡镇、街道的农村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课程主要为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粮食统计相关业务知识、统计基础业务知识等,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建立健全农村统计台账为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防范农村统计数据造假,根据《xx省xxx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农村统计基础台账的通知》(x统(2021)12号),区xxx通过召开农村统计基层台账布置工作培训会、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我区农村统计台账,促进统计基础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提升统计能力,确保数出有据。xxxxxx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富强的保障,2021以来,区xxx认真学习贯彻xxxxxx关于统计工作及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积极落实xxx、xxx关于粮食安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推进依法统计,为夯实粮食窈计数据质量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粮食统计工作环境明显改善,较好地发挥了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但通过自查自纠,我区粮食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学习贯彻xxx、xxx关于粮食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还需加强一是有关粮食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学习还不够深入。对xxx、xxx关于粮食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还不够及时,以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和法律法规法条的学习为主,学习停留在面上。二是理解不够深刻全面。虽然有关粮食安全文件精神都有组织学习,但对文件精神理解的不深不透,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依法统计贯彻实施力度还不够,没有真正把学习效果转化为针对粮食安全相关数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粮食统计数据的来源于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会影响粮食统计相关工作的开展。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置统计员编制,统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往往是由新入职的人员担任统计员,统计人员变动较频繁,影响统计数据质量,至今共调整统计员x人,占农业统计员总数的xx%。(三)粮食统计检查的力度有待加强粮食统计执法检查依托于统计执法队伍的建设,局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同时还要兼顾xx个专业的工作。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平常的粮食执法检查依托五年一轮的双随机的检查。(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xxx、xxx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粮食安全相关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专题学习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粮食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二是持续推动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加大对粮食统计工作支持力度,强化粮食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粮食统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夯实统计工作根基一是切实保障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提升基层统计调查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不断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根基。二是着力提升基层统计调查能力。持续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统计业务建设工作制度;针对统计法律法规、粮食统计业务知识、粮食安全文件精神等,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业务培训,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教育全覆盖。(三)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既是贯彻落实xxxxxx关于统计工作及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也是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基本要求。除集中学习粮食安全等相关统计业务知识、开展业务培训外积极探索开展区域内执法人员学习交流模式,促进统计执法人员提高思想水平、增强工作能力、完善知识结构。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配合粮食部门加大对粮食数据的执法检查力度,以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根本着力点,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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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粮领域案例分析报告篇十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湖北省xxx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费仁平粮库监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费仁平在负责湖北省xxx粮库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期间,通过为叶某某公司量身设置招标条件、修改评分标准、要求评委降低其他公司评分等方式,为其中标提供帮助,并将亲友介绍给叶某某合作经营或进行投资。经查,费仁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
陕西省xxx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案。吴新成利用担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xxx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储粮指标分配、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945万余元。经查,吴新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受贿案。王银峰利用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粮库项目建设、企业投资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100余万元。经查,王银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云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李海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截留轮换粮销售收入等方式,贪污公款1555万余元;在动态储备粮储存、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54万余元;挪用公款4418万元。李海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兰侠违规决策案。李兰侠在贵州省省级储备临储粮采购中,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决策省级储备临储粮的采购方式,以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220万元,并通过提前借支省级储备粮轮换资金方式偿还前述借款。经查,李兰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销计划部原部长董春平受贿、挪用公款案。董春平利用担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储粮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集团公司购销计划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在收储库点审批、粮食运输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03万余元;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帮助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参与中储粮集团公司政策性粮食收储,相关企业获取保管补贴;指使下属将公款挪用于其亲属公司的经营活动。经查,董春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原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立强受贿案。王立强利用担任中储粮大连直属库主任、中储粮北方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粮食收购、储存、轮换、收储库点资格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748万余元。经查,王立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山西省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贪污、挪用公款案。杨斌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报虚报购粮款、销售粮款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338万余元;指使下属和多名粮食经纪人,将销售粮款436万余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经查,杨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
黑龙江省宁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刘国忠滥用职权案。刘国忠伙同他人,在核查某民营企业申报粮食补贴工作中,对发现的自购玉米没有农产品专用发票等问题,故意隐瞒,致使申报企业非法获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36万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刘国忠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为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
广东省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日照贪污、受贿案。刘日照利用职务便利,在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采购小麦业务中,伙同他人通过报销虚假运输发票方式,侵吞公款126万余元;在获取储备粮代储资格、粮食购销、租仓代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7万余元。经查,刘日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xxx要求,立足职能职责,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从上述通报案件看,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手,涉及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危害后果严重;既有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内外勾结、侵吞攫取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有擅权妄为、履职不公、执法不严的责任问题,还有监督管理走马观花、弄虚作假、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这些案件充分暴露出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腐败、作风问题突出,甚至在一些地方滋生蔓延、久治不绝,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严重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彰显了xxx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释放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
今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跟进、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紧紧围绕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快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基层粮食企业“靠粮吃粮”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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