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
创建文明单位是基层税务机关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广大税务人员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
为将本局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促进和谐地税建设,按照《**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南》的相关内容,**市地税局通过自查,认为已符合届满复验标准,根据《关于做好XX年年度文明单位新申报和届满复验工作的通知》(塔市文明办字〔XX年〕08号)精神,现特申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届满复验,请予验收。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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