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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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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区委人大工作会议是在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区振兴发展步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是我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黄凯书记代表区委所作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回顾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来,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5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任务和要求,这对于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必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就区法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正,作以发言。

一、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的政治保障。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法律的重要实施者。我们只有自觉地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才能真正担负起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并受其监督。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执法、公正裁判的重要保证。

法院工作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人大的监督体现了党的意志,而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坚持司法公正,就是最好的坚持党的领导,就是最有效的接受人大监督。近些年来,区委、区人大对法院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和关心,对事关法院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问题,区委都提出明确要求,人大都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促进了区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区法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地贯穿于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一是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始终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工作,从全区工作大局的高度确定工作思路和制定措施,确保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大力各项审判工作。20xx年以来,每年受理案件均近万件,案件数量在全市占很大比重,积极发挥了打击、保护、服务、调解等司法职能。三是围绕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市法院制定的《关于落实司法为民宗旨11项措施》,我院重点改进了立案大厅建设,设立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等多项便民措施,把司法为民这一宗旨贯穿于全部审判活动之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四是围绕掌好用好审判权这个根本问题,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我们按照区委提出的“政治建院”要求,把加强班子建设放在首位,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头廉洁从政、带头钻研业务、带头依法办案、带头接受监督。今年以来,机关党委、纪委顺利改选,全体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过受到举报现象,团结、配合、协作地开展工作,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在法官队伍中大力开展司法为民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整顿活动,并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整肃审判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队伍的素质和精神面貌有了进一步的改观。

实践证明,人民法院服从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监督越自觉、越主动,审判工作就越能打开局面,公正高效裁判就越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建设就能不断向前迈进。

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履行监督职权,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树立司法权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因此,我们区法院要自觉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真正树立起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关怀、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观念。要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

一、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和决定。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途径。区法院要主动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除了每年向人代会报告全面工作外,有关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案件审理,都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几年来,我们先后就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多次报告,主动接受审议和视察,并认真听取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院的正确实施。今年,我院又新增设了《和平法院工作汇报》,专门向人大、政协定期并报我们的工作情况,此项工作受到了许多代表的认可和好评。今后,我们将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把向人大报告工作这项制度做得更加扎实和富有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区法院逐步建立了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制度,交办案件重点督办和通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加听证会和检查案件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特约执法监督员制度等等。法院班子成员带头抓制度落实,坚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主动上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批评,及时改进工作。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接受监督工作的开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以上制度的落实,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和完善,推动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联系的专门机构,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人民参与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是人民法院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市院制定的《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二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件,办结率为,回复率达100,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务必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力争使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以实现司法公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法院内部监督体系建设。近两年来,我院积极探索外部监督来启动和带动审判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途径和办法,先后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落实审判监督责任规定》、《落实信访责任的暂行规定》和《开庭审理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举措就跟踪到哪里。去年以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发改案件评查程序和代表建议、信访接待等渠道,深入查找违纪线索,并通过纪检监察纠正违法审判,有1名审判人员受到警告处分。与此同时,我们加大了错案追究力度,对错判或出现差错的名法官和工作人员给予了处罚。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法院审判责任和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建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监督制约机制,为接受人大监督提供有效的措施保障。

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司法公正,为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和灵魂。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这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司法权威、提高法院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区正处在“东北振兴、沈阳先行、和平加速”这一长远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我们法院提出了新的考验、新的目标和新的要求。我们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为实现我区创建“三区”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为创建“三区”服务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指导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决策。我们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头等大事来抓,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通过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坚持党的领导观念,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要牢固树立与创建“三区”相适应的大局观念、平等保护观念、以人为本观念等现代司法观念,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法院审判工作,把审判职能和服务职能统一起来,把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效果统一起来,为促进我区加速发展、创建“三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两级法院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拓宽司法服务领域,围绕我区加快发展、创建“三区”的各项部署,妥善审理好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我区经济建设战略部署、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吸引外资扩大开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造宽松有序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三)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法院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全部工作中去,健全和完善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要着力强化司法功能,下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竭尽全力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四)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我们要以《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广泛扎实地开展好“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切实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落实自律机制、防范机制和惩戒机制,不断增强自身反腐败能力。加强法官岗位技能培训,强化法官专业管理,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谈心交心制度,把班子成员团结在一起,拧成一股绳干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极大地推动和促进我区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也必将有力地促进区法院的各项工作。我们法院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在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振奋精神,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奋发努力,为和平区快速发展、创建“三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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