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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局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水产局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xx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xx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x环督改文〔2017〕x号)文件精神、《xx省农业厅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鄂农函〔2017〕124号)和省领导批示,全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涉及渔业职能有10条,为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我局经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能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蒋超良书记关于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以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为核心,切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任务的整改落实,推进渔业生产提档升级,促进渔民增收。

二、整改要求

(一)坚持高标准定位。要把这次整改当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按照省委讲政治、讲大局、讲一致,一个月做方案,六个月整改到位的总体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全整改、真整改、实整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责任到单位到岗到人、整改结果高质高效。具体整改方案务必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xx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10个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坚持实事求是,对要求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限时整改,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发力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确保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重点围绕拆除围栏围网网箱、取缔珍珠养殖、查处投肥(粪)养殖等水产养殖业污染方面,提出细化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系统发力。同时,立足长远,不断建立与完善渔业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等方面长效机制。

(四)坚持巩固提升。要充分发挥督导、指导和参谋作用,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对于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必须巩固,不能反弹;对于进展缓慢、滞后的整改任务,要及时跟踪督办,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促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于需要坚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构建农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问责追究机制,保持高压,确保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到位。

(五)坚持责任追究。要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整改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把“五个从严”(整改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责任传导从严、整改销号从严、督办问责从严)和“五个不放过”(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要求贯彻督察整改全过程。

三、整改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省水产局已成立副局长林伟华任组长,相关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省水产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水产局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涉渔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渔政处,具体负责涉渔环保督察日常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组建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农业行风建设紧密结合,对不担当、慢作为、不作为等要及时问责追责。

(二)成立督导组。在省水产局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督察工作组,按照省水产局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调度,定期对整改问题进行督导。林伟华为总督导,张汉中组织督查具体工作。下设三个督导组,具体组成及包市包区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张汉中

组 员:汪明阳

联络员:田育新

主要督查武汉市、孝感市、随州市、襄阳市、十堰市整改工作。

第二督查组:

组 长:郭子平(省植保站站长)

组 员:徐荣钦(省植保站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余仕勇

主要督查仙桃市、咸宁市、黄冈市、黄石市、鄂州市、神农架林区整改工作。

第三督查小组:

组 长:李明辉

组 员:瞿 飞

联络员:丁亚文

主要督查荆州市、荆门市、潜江市、天门市、宜昌市、恩施州整改工作。

四、整改的问题

(一)问题11 。

反馈问题:农业部门对养殖污染治理不力。2012年10月施行的《xx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湖泊水域禁止养殖珍珠,禁止围栏围网养殖,已围栏围网的须限期拆除。但省农业厅直至20XX年才开始部署相关工作,2017年才开始停发水域滩涂养殖证,导致全省拆围工作推进缓慢,到2017年底非法围栏围网养殖面积仍高达90万亩,给湖泊水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整改目标:全面拆除围栏围网养殖,全面取缔珍珠养殖,坚决查处湖库投肥(粪)养殖。

整改措施:

1.省水产局组建取缔围栏养殖推进渔业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督导工作专班,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成立指挥部或领导小组。

2.按照《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整治湖库养殖行为的通知》(鄂农发〔2017〕15 号)和《省农业厅关于禁止投肥(粪)养殖和取缔珍珠养殖的通知》(鄂农函〔2017〕272 号)要求推进整改工作,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定期督导通报的方式,确保如期完成湖库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任务。

3.配合省纪委监察厅整改案件查办组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责任单位:省水产局,市县党委、政府,市县水产局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市县党委、政府,市县水产局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121万亩湖库围栏围网养殖拆除和取缔投肥(粪)养殖任务;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4.3万亩珍珠养殖取缔任务。

(二)问题12。

反馈问题:省农业厅直管的省斧头湖管理局大量发放水产养殖证,长期收取水面使用费,斧头湖常年存在大面积非法养殖。2017年水质由 = 2 * ROMAN II类下降为 = 3 * ROMAN III类。

整改目标:收回斧头湖全部水产养殖证件(共109个),停止收取水面使用费,拆除全部围栏围网养殖。

整改措施:

1. 2017年9月起,省斧头湖管理局已分期分批收回全部水产养殖证件(共109个),已停止收取水面使用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项目已取消),已拆除全部围栏围网养殖,已开展组织初步验收。

2.制定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斧头湖渔业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明晰责任,各司其职,加强管理。

3.配合省纪委监察厅整改案件查办组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责任单位:省水产局,武汉市、咸宁市党委、政府,武汉市和咸宁市水产局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武汉市、咸宁市党委、政府,武汉市和咸宁市水产局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问题27。

反馈问题:近年来,xx省虽然加大了湖泊保护力度,但填湖占湖尚未完全遏制,一些湖泊仍在以围垸—养殖—种植—填占的方式被蚕食。

整改目标:2017年12月底前全面拆除湖泊围栏围网养殖,发展增殖渔业。

整改措施:组建渔业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督导工作专班,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方式,对全省湖库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情况进行拉网式整治和督导,确保 2017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 121 万亩湖库围栏围网养殖拆除任务。

责任单位:省水产局,相关市县党委、政府,相关市县水产局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相关市县党委、政府,相关市县水产局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全省121万亩湖库围栏围网养殖拆除任务,长期坚持。

(四)问题30。

反馈问题:全省共有湖泊850多个,大多用于水产养殖,湖泊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81万亩。

整改目标:2017年12月底前全面拆除湖泊围栏围网养殖,停止湖泊人工养殖,一律停发围栏围网网箱养殖证。

整改措施:

1.组建渔业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督导工作专班。

2.全力推进全省121万亩湖库围栏围网养殖拆除,确保2017年12 月底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务。

3.开展全省湖泊投肥(粪)养殖行为专项整治,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湖泊投肥(粪)养殖行为。

责任单位:省水产局,市县党委、政府,市县水产局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市县党委、政府,市县水产局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五)问题31。

反馈问题:xx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长期以渔业收费代替渔政执法,截至2017年11月拆围前,珍珠养殖面积达9950亩,围网养殖达15.5万亩,水质从2011年的Ⅱ类恶化到2017年的Ⅳ类。

整改目标:2017年9月底前全面清理xx水域围网养殖、珍珠养殖。

整改措施:

1.配合省林业厅开展xx水域围网养殖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相关养殖设施进行拆除;开展珍珠养殖专项清理。

2.配合省纪委监察厅对相关管理部门和地方以渔业收费代替渔政执法的问题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3.加强对xx水域围网养殖、珍珠养殖等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的监督,确保问题不反弹。

责任单位:省水产局,荆州市、xx市党委、政府,荆州市、xx市水产局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荆州市、xx市党委、政府负责人,荆州市、xx市水产局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六)问题32。

反馈问题: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围网养殖面积1.2万亩,约占水域面积的10%,其中核心区养殖面积7000亩。2017年,当地政府仍违反xx省禁止湖泊围网养殖要求为养殖企业延续水域滩涂养殖证。

整改目标:依法解决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围网养殖问题。

整改措施:

1.制订湖库围栏拆除工作推进方案,分批组织拆除,确保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拆除完毕,收回延续水域滩涂养殖证。

2.配合省纪委监察厅整改案件查办组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责任单位:省水产局,黄冈市党委、政府,黄冈市水产局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黄冈市党委、政府,黄冈市水产局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七)问题33。

反馈问题:黄石市网湖湿地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有13个主要湖泊,2011年以来均被当地政府或保护区管理局外包用于非法投肥养殖,直至2017年仍在签订承包合同。

整改目标:完成网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包括网湖及周边13个主要湖泊非法投肥养殖问题整治工作,取缔承包经营养殖行为,通过网湖生态治理使网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域功能Ⅲ类水质量标准。

整改措施:

1.2017年6月30日前,配合成立网湖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全面终止网湖大湖的承包经营养殖行为。

2.2017年12月30日前,终止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猪婆湖、下羊湖、夹节湖等12个湖泊投肥掠夺式养殖行为,实施健康生态养殖。

3.配合省纪委监察厅整改案件查办组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责任单位:省水产局,黄石市党委、政府,黄石市水产局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黄石市党委、政府,黄石市水产局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按措施时间节点推进,长期坚持。

(八)问题35。

反馈问题:16个省控湖泊的19个水域中,11个水域功能区水质不达标。

整改目标: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省控湖泊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其中纳入国家考核的湖泊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斧头湖、长湖等重要湖泊水质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

1.配合制定生态保护规划,按照“一湖一策”,有针对性地制订湖泊保护规划,对汤逊湖、斧头湖、张渡湖、后湖、大冶湖、保安湖、xx、长湖、鲁湖、网湖等10个湖泊共12个不达标水域制定达标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

2.结合“水十条”,强力推进湖泊控污截污。加快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完成全省湖库拆围工作,严厉查处投肥养殖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省水产局,相关市县党委、政府,相关市县水产部门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相关市县党委、政府,相关市县水产部门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九)问题36。

反馈问题:主要湖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占比从2013年的77.4%下降到2017年的71.0%,2017年继续下降到61.3%

整改目标:主要湖库水质符合I-Ⅲ类标准的水域占比稳步上升。其中纳入国家考核的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长湖、网湖等重要湖泊水质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

1.配合做好对水质下降且不达标湖库制定达标方案。

2.持续推进“水十条”重点任务落实。加快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完成湖库拆围工作,严厉查处投肥养殖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相关市县党委、政府,相关市县农业(畜牧、水产)部门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相关市县党委、政府,相关市县水产部门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十)问题78。

反馈问题:严肃查处填湖占湖违法行为,推进破堤还湖、退垸还湖等湖泊休养生息工程,依法依规严控沿湖围湖开发,加快推进违法养殖清除工作,修复和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整改目标:配合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xx省湖泊保护条例》,全面取缔湖泊围栏围网养殖和投肥养殖,逐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1.配合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违法填湖占湖行为,加大填湖占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2.配合相关单位编制全省湖泊退垸还湖规划。

3.对全省湖泊养殖污染进行督察,并定期通报,确保在2017 年12 月31 日前全面完成江河湖库围栏围网养殖拆除和严肃查处投肥(粪)养殖任务;2018 年2 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养殖的整治、验收、整改工作。

4.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通过加强增殖放流,底播贝类、种植水草等方式,逐步修复和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省水产局,市县党委、政府,市县水产局

责任领导:省水产局、市县党委、政府,市县水产局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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