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系统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省直机关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5月在办系统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确保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事业改革顺利推进,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六项活动:
(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宣教月”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利用专题辅导、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积极参与省直机关廉政书画展,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组织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参加“长江讲坛·廉政讲堂”活动,聆听著名经济学家、党建研究专家、反腐理论研究专家黄苇町教授作“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题报告。各支部召开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
(二)组织《准则》《条例》测试活动。按照省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准则》《条例》测试活动,形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测试的浓厚氛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三)深化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活动。参加省直单位中层干部廉政培训班。配合上级做好处分执行督查和回访教育。结合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纪律作风巡察工作,组织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处以上干部前往法院,参加一次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将廉政教育融会在身临其境的感受中。以妇委会为主,配合省直机关妇工委开展一次清风满家主题家风建设活动,引导每位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阅读省纪委根据近两年查处的典型案件拍摄的警示教育片、编印的《忏悔录》,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深入讨论,注重用好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查找和堵塞漏洞,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组织到省图书馆廉政文化图书馆、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开展廉政日活动,内容有:赴省图书馆参观第三届“清风颂”省直机关廉政书画展和廉政漫画展、鄂湘赣皖“四省联盟”廉政文献巡展、观看反腐教育片、查阅廉政建设数据资料,赴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参观《鲁迅精神与廉洁文化》展览等。组织党员干部赴我省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接地气、访民情、受教育、转作风,进一步坚定信仰、坚强党性,牢记历史使命,强化责任担当。
(五)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鼓励党员干部积极拍摄作品参与省纪委监察厅“弘扬传统文化,强化廉洁意识”主题微电影展播评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观看展播作品。结合“全民阅读·书香机关”活动,推荐或发放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相关书籍, 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读书心得体会交流活动。
(六)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大力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工作,规范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素质,强化群众纪律观念,打造阳光廉政平台,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支部、各处室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支部活动;机关党委要积极组织协调,制定活动方案,抓好活动分工,明确相关责任。
(二)精心组织,突出特色。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具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特色、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廉政宣传教育品牌。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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