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部署了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1
为有效推进东湖风景区塑料污染治理,加大“禁塑令”宣传力度,引导辖区各企业自觉遵循“禁塑令”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落实禁塑工作责任,现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牵头责任
国务院“禁塑令”颁布以来,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禁塑工作,将禁塑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切实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履行牵头责任,多次组织区内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部署禁塑工作,牵头做好辖区塑料污染治理及宣传工作,为扎实推进风景区塑料污染治理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底配合区经发局编制印发了《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治理合力
为有效落实塑料污染治理措施,编制印发了《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从医疗废物塑料制品监管、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等三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另向辖区19个村、场、社区部署“禁塑令”相关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环保网格员开展入户宣传和塑料再生利用作坊摸底调查,坚持实行工作情况“周调度”制度,每周汇总整理社区上报数据,及时掌握辖区禁塑工作宣传情况,并形成《东湖风景区塑料再生利用作坊名单》,夯实基础工作信息,便于开展集中整治。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禁塑意识
分局结合日常执法工作,持续推进“禁塑令”宣传。一是制定《东湖风景区禁塑联合执法宣传专项行动方案》,联合经发部门组织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文体旅游局、宣传部、磨山管理处等12个部门,先后4次在华侨城东方里商业街、磨山景区、华侨城欢乐谷、东湖庭园小区开展联合宣传行动,共出动工作人员35人次,检查商户100余家次,发放“禁塑令”海报和《关于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通告》1000余份,可降解塑料袋3000个;二是开展禁塑专项宣讲,6月3日,在华侨城小学开展低碳环保课程宣讲,帮助学生们鉴别可降解塑料袋,提倡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6月4日,在东湖绿道湖光序曲开展六五环境日宣讲活动,现场发放“禁塑令”海报100余份,可降解塑料袋3000个。多场活动有效提升公众对于禁塑工作的知晓率。
(四)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督促辖区10家医疗机构(包含2家隔离点)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坚决杜绝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情况出现,2021年共检查医疗机构8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和解决群众投诉开展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作坊摸排,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单4份,整改通知单2份;三是持续调度社区环保网格员巡查情况,及时掌握各村、场、社区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产业发展情况,提前预防生态环境影响问题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是辖区各部门组织协调、齐抓共管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禁塑工作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禁塑工作成果还需进一步扩大和巩固。结合东湖高新检察院对我区禁塑令落实情况的抽查结果及辖区相关部门日常检查反馈情况,东湖风景区商户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占比仍然较高,少数商户还存在明知“限塑”“禁塑”要求仍然违规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落实禁塑工作责任,配合经发局督促辖区各部门落实《方案》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及环保设施不完备、技术落后的再生塑料行业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进行“禁塑令”宣传,进一步提高居民、企业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贵局《关于商请提供<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函》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县的工作实际,汇总了各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进展,现将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层层发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我县制定了《龙川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1〕14号)明确了龙川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以及塑料治理实施范围,制定了塑料源头减量、塑料产品替代、塑料回收利用的具体措施,确定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我县根据塑料污染方案要求,结合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开展了相关排查行动。一是经相关部门排查发现,我县辖区范围内涉及生产塑料制品的企业0家,进口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共有2家,位于龙川县佗城镇宝龙工业园,分别为龙川俊领塑料有限公司和龙川泛亚塑料有限公司。以上2家公司的生产原料部分为进口废塑料,产品为再生塑料粒。因国家禁止从国外进口废塑料,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县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塑料制品高频使用场所进行了摸底调查,主要围绕商场、超市、药店、食品餐饮等塑料制品高频使用行业领域开展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无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的情况,无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的情况。三是全面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逐步实现塑料购物袋使用减量,并要求经营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督促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对塑料购物袋依法明码标价,不向消费者无偿、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或采取打折、低于经营成本及其他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
(三)全面清理,专项整治。一是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环卫部门通过垃圾分类的垃圾桶在重点区域回收外卖餐盒,进行了统一处理;二是在我县写字楼、车站、商场等场所挂塑料回收等标语、树立警示牌,并摆放塑料类可回收物收集的垃圾桶,环卫工人将收集的可回收塑料统一交至有资质的部门处理。三是开展了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工作,相关部门进一步解决了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并排查处理了1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四是开展江河湖泊塑料垃圾清理工作,结合“河长制”,对江河湖泊的治理实行发现一处、打捞一处,进一步加强了江河湖泊塑料污染的治理力度,极大地减少了塑料制品对江河湖泊的污染。五是市监部门与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及各农贸商场负责人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书》,明确各经营单位塑料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引导集贸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场内经营户购进、销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的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自2020年11月份以来,共出动179人次,检查经销单位400家,签订承诺书400份。
(四)宣传引导,提高意识。为切实提高社会工作环保意识,我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转发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的文件及视频,工商信部门通过利用宣传册、海报、标语、微信等新老宣传媒介,借助节能宣传周、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公众集聚、大流量区域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和设备研发投入;市监部门通过印制相关海报、宣传单张,对各类经营单位、集市、社区进行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520份,粘贴宣传海报430张。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力量长期进行下去,由于相关职能部门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宣传力度依旧不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意识和参与、支持力度不够,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阻力;三是方便、经济、实惠的塑料制品的替代产品没能及时推广起来,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性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县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领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行为。二是加大力度推广替代性产品,例如:可降解塑料袋,环保购物袋等;三是强化宣传,着力转变消费观念,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典型,广泛凝聚共识,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减少使用或不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共同拒绝“白色污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减少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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