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读书笔记(精选3篇)
其实,重拾起这本书也纯属巧合。上个星期正好工作不是很忙,所以回老家玩了一个星期,一边在家上班,也可以一边休假,陪陪家人。每次回家都会去书房随便瞅瞅,三个火枪手无意间又吸引到了我的注意力,其实在家也无心工作,所以就随手看看,顺带打法一下无聊的时间。
这其实算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第一次读三个火枪手可能是在高中吧,早已完全忘记里面的情节了,时隔这么多年,没想到一下子就又被它深深地吸引,于是到现在一口气就看完了。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大文豪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基督山伯爵也是出自他之笔。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来自乡下穷家庭的小青年达达尼昂一个人去法国巴黎闯荡江湖的故事,他在巴黎认识了国王火枪队的三个火枪手,并与他们成为知己,最后经历许多历险和故事,达达尼昂最后成为了火枪队的副队长,其它三位朋友也各自过都不错,可谓是圆满大结局。
达达尼昂是一个机智、勇敢、机敏的大男孩,他的运气可以说不算好,刚到巴黎就弄丢了老爹把他推荐给火枪手队长的介绍信,而且接连收到了三个火枪手的格斗挑战。但是他的运气也算非常好,正是这样他才和三个火枪手成为知己。只有他们四个人在一起,才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三个火枪手的性格也非常鲜明,阿托斯沉稳有谋略,波多斯勇敢英俊,阿拉米斯则是机智、有才华。
随便说几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吧,第一个,当然是他们四人冒着生命危险为王后向英国的白金汉伯爵送信,请他交还白金项链。他们靠着接力的方式,有人倒下了,其它人继续前进的策略。最后终于让达达尼昂圆满完成了任务,挫败了红衣主教的针对王后的阴谋。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最后达达尼昂回去找他三位同伴时,他们都没有遇到生命危险。第二个,也是很好玩的,四个人为了商量米拉迪的事情,由于军营太热闹,他们于是和雇佣军打赌,跑到前线去吃早餐,并在那里呆了足足一个半小时,一方面成功的完成了讨论,另一方面竟然歼灭敌人几十个,并且毫无损伤。整个过程太惊险了,所有人都为他们的勇敢所钦佩。第三个,就是追杀米拉迪,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有魅力,也恐怕是最危险的了。作者花了很多笔墨来描写米拉迪,她是阿多斯的前妻,靠着自己的聪明和外表为红衣主教效力,作者将她的阴险和擅长发挥女人美丽的特点描述的淋淋尽致。以至于,没有她搞不定的男人,费了千辛万阻,我们的四位火枪手齐心协力,靠着协同作战,最后终于抓住了这个女魔鬼,并杀死了她。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女人就是博那瑟太太了,她是达达尼昂来到巴黎第一个情妇,也算得上是唯一一个真心爱过的女人,可惜后来一直在逃亡,结果还是被米拉迪杀害了,临时一刻离达达尼昂他们的救援也只差一点点,死得非常可惜,可爱,单纯,漂亮的女孩子。最后一个印象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最后一节了吧,达达尼昂拿到了红衣主教签发的火枪队副队长委任书,委任书的姓名处是空白的,可以随便填。达达尼昂分别将副队长的衣服和委任书送给他的三位好朋友,他们都谢绝了他的好意,三人都有自己还要做的事情,他们把这个机会都谦让给了年轻的达达尼昂。达达尼昂痛哭流涕,以后可没有这样的好朋友陪伴自己了,非常感人的场景。
总体来说,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历史背景和小说情节没有太大的关系。在网上看到有网友将大仲马比作法国的金庸,他的书就是国外的武侠小说。其实也挺形象,三个火枪手就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武侠小说。他们将兄弟和江湖狭义、骑士精神做出了完美的诠释。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有了重读基督山伯爵的欲望,希望以后有机会再和大家分享。
大仲马有句名言:“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三个火枪手》正是挂在1620xx年到1620xx年这段法国历史的钉子上的一部优秀小说。
这段历史是当时法国重大的政治事件,《三个火枪手》以它为背景,却不拘泥于历史,把历史中出现的事件和人物加以升华,演化成了一部波澜壮阔、激动人心的文学巨著。这也是大仲马一贯的写作风格,他热爱历史,却不拘泥于历史。
作品虽然属通俗小说,但是,文字相当讲究,华丽而不艰涩,风趣而不粗俗。作品从不同角度或多或少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揭露了统治阶级人物之间的伪善关系,也是它至今仍有生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小说主要描述了法国红衣大主教黎塞留,从1620xx年出任首相到1620xx年攻打并占领胡格诺教派的主要根据地拉罗谢尔城期间所发生的事。黎塞留为了要帮助国王路易十三,千方百计要抓住王后与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暧昧关系的把柄。而作品主人公达达尼昂出于正义,与他的好友三个火枪手为解救王后冲破大主教所设下的重重罗网,最终保全了王后的名誉。
它开门见山,情节生动,对话有趣,而且每段都留下一个悬念,以引起读者欲罢不能的阅读兴趣。他把许多既有密切联系而又独立成章的小故事编织在一起,如白金汉和王后的爱情、阿多斯的不幸婚姻、费尔顿的受骗上当、达达尼昂和米拉迪的纠葛……使它们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惊心动魄的事件。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的冒险经历,在仲马的笔下栩栩如生,生动曲折,引人入胜。
主人公达达尼昂是平民出生,虽然有时候有些骄傲,偶尔恶作剧,但也是一个机智勇敢、重朋友之情的人。他凭借着沉着、冷静的性格,加入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手卫队,和其他三个火枪手成为好朋友,并且一起抗击红衣主教黎塞留,击败黎塞留设置的重重障碍,前往英国,从白金汉公爵那里取回王后的钻石,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阴谋,保护了王后奥地利的安娜的名誉。
达达尼昂像有搞阴谋诡计的天赋的人那样,生来好奇心非常重,他尽一切努力去了解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密斯的确切身份,因为这三个年轻人,每个人都是在入伍时用假名字来掩盖贵族的名字。特别是阿多斯,隔着一法里都能闻出他的大贵人的气味。因此他向波尔朵斯打听阿多斯和阿拉密斯的情况,向阿拉密斯了解波尔朵斯。或许他们之间对对方多有着不解和怀疑,但这并不影响到他们的兄弟情义,在需要的时候搭一把手,伤心时留一点空间,自己心中有着属于自己的秘密,这样才是真正的患难之交吧!
他的座右铭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既有大无畏的奉献精神,又有一种互相扶持,一同前进的信念。当今社会需要的正是这种奉献与团结的精神,这样就会少许多无谓的斗争与伤害了吧!
达达尼昂的三个好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都有着不同寻常的经历,也散发着不同的魅力。阿多斯,隐姓埋名加入火枪队的贵族德·拉费尔伯爵,为人深沉,处事老练,嫉恶如仇,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沉稳的性格,敏锐的洞察力,以及能够在背后默默的帮助、支持达达尼昂的精神都让人敬佩;波尔多斯,原名杜·瓦隆,有些粗鲁莽撞,爱慕虚荣又守不住秘密,但快人快语,胸无城府,别人就像看透水晶球似的可以把它完全看个透;阿拉密斯,原名勒内.德埃尔布莱。举止文雅,灵活善变,表面上一心要作教士,实际上跟他的情人尘缘未了。
小说中最大的反派:米拉迪,外表美丽动人,风情万种,花言巧语,为人心狠手辣,毒如蛇蝎,执行红衣主教大部分阴谋。利用它美丽的外表欺骗伤害了许多人,当然也包括达达尼昂和曾经拥有贵族身份的阿多斯。可见美丽的外表下如果没有一颗美丽的心而是恶毒的灵魂,只会是更大的祸害。日久见人心,真正的朋友,是在一起经历过一些难以忘怀的事情的,是充分了解和信任的。
另一个反派红衣主教,黎塞留,权倾朝野的法国宰相,国王路易十三表面上所倚重的重臣,设计陷害王后有私情,挑拨王后和国王的关系,借机削弱国王权威,以图独揽大权。他对权力的野心,就如当今社会上许多为了功名利禄不择手段的人一样,只是他生活的时代背景以及他的身份正好给了他这么个机会,让他讲人性的丑陋展现得淋漓尽致,当然最终不会有好报,做人还是要知足常乐。
达达尼昂远离家乡,来到巴黎,在国家的火枪队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三个火枪手结成生死之交,卷入国王路易十三、首相黎赛留及其党羽展开了惊心动魄的较量。他的传奇经历令人惊叹,也值得人深思。虽然是在不同的国度,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却能反映出一些相似的社会问题。
同时,这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歌颂男性之间友谊为数不多的作品之一。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和达达尼昂是忠诚的朋友,他们意气相投,合作默契,相互之间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他们的箴言。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在刀光剑影中,大仲马的火枪手传奇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
1、不要害怕引起是非,要去找冒险的事情做。我教过你怎样使剑,你有两条像铁一样强壮的大腿,又有一双像钢一样坚硬的拳头,你应当随时找人打架,虽然现在禁止决斗,但你还是应该找人打架,因为这样你必须有双倍的勇气。
2、对过去不再后悔,对现在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
3、他们一面命令部下禁止决斗,一面却悄悄刺激他们的部下向对方挑衅。
4、特雷威尔摸清了他主人的弱点,靠此他得到了长久不断的宠爱。
5、如果是他们杀了别人,他们也不至于会在监狱久住,因为特雷威尔先生回来给他们说情。所以他们很爱戴他们的队长,对他总是赞不绝口,虽然他们自己都爱闯祸,但他们在队长面前,却像个小学生一般。
6、特雷威尔先生当时看上去很不高兴,可当看到那个一弓到地的年轻人如此有礼,他也很有礼貌的还了礼。
7、“我能为他儿子做些什么呢?你快说吧,我的时间不由我支配”。
8、我自己当时来到巴黎时,口袋里只有四个艾矩,可是,无论是谁要是说我买不起卢浮宫,我就会和他打一架
9、勇敢的气概即便是敌人表现出来的,也始终受到尊重。
10、我说的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但我不能肯定的确如此,陛下。您知道真相是很难被人发现的,除非一个人天生就有如路易十三被称为公道大王的有目共赏的天资。
11、他嗅了嗅盐又是他醒过来了(嗅盐:由碳酸铵和香料配制而成的一种药物,给人闻后有恢复或刺激作用,特别用来减轻昏迷或头痛。过去人们抢救癫痫或晕厥患者的一种气味很强,通过鼻腔吸入令患者苏醒的药。也是过去西方上流社会“淑女”们的必备之物。(在当时上流社会,人们认为女性应该是孱弱小巧的,当看到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就应该昏厥过去,那才是上等女人,所以身边应备有嗅盐,以便可以马上“苏醒”。)
12、他不仅健谈,而且声音也高,不过我们也得说句公道话,不管别人听不听他说,他都不在乎,因为他是为了享受说话的乐趣和享受听自己说话的乐趣而说话的。
13、达达尼昂考虑了一阵,决定先揍布朗舍一顿,那是他用他一贯处世态度的良心去执行的,揍过之后,他又禁止他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并告诉他:“我的前途是不会没有改善的,我现在不可避免地等待好运的到来”如果您继续跟在我身边,您也会有好运。我是个好主人,决不会允许您辞去工作,让你失去这般好运的。
14、达达尼昂虽然不是个火枪手,但他却令人注目地准时去服务,他总是在执勤岗位,因为他老陪着那三个朋友中轮班站岗的一起上岗。他在火枪队队部里是出了名的,人人都把他当个好伙伴。特雷威尔先生,从初次见到他就开始欣赏他了,对他怀着一种真正的赏识,不断向国王推荐他。
15、因为阿拉米斯的忠告是,人在富裕的时候应当向朋友们撒播饮食,以便在患难时候得到更多的帮助。阿拉米斯很少抱怨,所以及受欢迎。
16、因为一双手,尤其在女人身上,若要他保持美丽,就必须闲着不做事。
17、至少,在女人富有而情夫贫穷的时候,他不能供给她的东西都由她自己供给,尽管它一般是用丈夫的钱财获得这种享受,却很少因此感谢丈夫。
18、用这种会依赖养育这种毫无结果的爱情,多么发痴呦。
19、“公爵先生,那是可能的,是的,环境的影响、夜色的迷人,您目光里的魅力,总之,那些为了断送一个女人而偶然偶然合在一处的千百般的情景,在那个致命的夜晚是我深陷其中,不过意志薄弱下去的女人得到了王后身份的拯救,先生,您是看见了的;我当时听见了您第一句敢于出口的话,对于您第一个胆大的表现我应做的回答,就是我立刻叫了人过来”。
20、站在壁炉前是一个中等身体的男人,神态高傲,眼光尖锐,宽宽的额头,瘦瘦的脸儿,由于髭须的衬托,那脸儿显得特别长。这个人虽然不过三十六七岁,他的须发却都快变白了。尽管这个人没有佩剑,但他很像一个军人,那双略浮沉图的牛皮长统马靴说明他当天曾骑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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