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高中范文(精选6篇)
我一直都非常喜欢茨维塔耶娃的这句话:“我生活中的一切我都喜爱,并且是以永别而不是相会,是以决裂而不是结合来爱的。”后来在读《树上的男爵》的时候,看到结尾处,在男爵的墓碑上有这样一句话:“终身住在树上,始终热爱大地。”逗趣之余也能感受到那种又恨又爱最终还是爱但是又以告别和决裂来表现的爱。在重读鲁迅先生的小说集《呐喊》之时,我忽然觉得,小说很多时候也表现了这种矛盾的爱。为什么会有这样矛盾的决裂的爱?我想这和其基于个人经验之上的孤独感有关。
鲁迅一生当中,有很多经历使他感觉到寒冷,让他觉得与环境格格不入。我们从小说当中能够看到,对鲁迅影响至巨的个人经历至少有两处,《〈呐喊〉自序》里是这样说的:“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在逐渐成长的鲁迅心头放大生根,使得他在所处环境中总是遽然转身,瞪着怀疑的眼睛审视周围一切,感到遍体生凉,格格不入。这点我们在《狂人日记》中当能体会到。《狂人日记》的开头:“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从怀疑赵家的狗到怀疑赵贵翁一直到辨认出吃人的还有自己的大哥,可不是要从头直冷到脚跟?在《明天》里,单四嫂子的宝儿夭折之后,邻居王九妈帮做丧事,作者这样写着:“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事主家里都已经家徒四壁,却仍然要顾及人情请帮忙办丧事的人吃饭,这种人情可不是冷酷?所以作者不无讥讽地说:“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一个小小的孩子夭折下葬到底需要多少帮手呢,然而人们自会借一个机会来给无聊的生活添点色彩,想到这里我不由得也是背脊冷嗖嗖起来。
还有一处对鲁迅影响至巨的经历在《〈呐喊〉自序》里是这样表述的:“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这处经历使得鲁迅日后的小说中反复出现“麻木的群众”这一意象。比如《药》当中,革命者夏瑜就义,就有许多群众围观赏鉴,作者是这样写的:“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这种被麻木扼制的群体真正让鲁迅觉得悲哀又觉得恐惧吧。而在《风波》当中,群体形象是村人,作者有一段对村人的描写:“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喊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于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这里的“村人”,貌似有了一些价值判断,实际上还是愚昧而残忍的。
很多年以前我们学小说《故乡》,只挑选那温暖美好的童年部分来学,然而我却记住了“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我不明白为何独独对这句话如此记忆深刻,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还时时慢声念出来嘲笑那些我认为孤陋寡闻的人。然而当我以成年之龄、山野之性从南方到北方、再从北方到南方辗转,一次又一次适应新的环境时,我也时时仰头观望高墙上的天空,这时才慢慢理解:或许无论有没有广阔的天空,仰头观天这一动作便预示了日后无尽的孤独?便预示了日后的“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next88)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有人说过:一个温馨美好的童年会拯救一个人的一生。鲁迅先生的早年经历既可以作这句话的正面例子,也可以作这句话的反面例子。父亲生病时开始的不愉快经历在鲁迅先生心中早早地种下了孤独和怀疑的种子,有这样悲剧性格的人,在漫长的人生路上肯定是苦多于乐的。虽然说这方面的特质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但是对于个人的生活来说,我们是不免要为之嗟叹伤悼的。但是鲁迅先生毕竟曾经有过美好的童年生活,在祖父周介孚因科场行贿倒台之前,他还是过着比较愉快的童年的,出生于一个地方望族,能够自由阅读一堆杂书,在夏天的夜晚,他能够躺在大桂树下的小饭桌上,有特别疼爱他的祖母摇着芭蕉扇,在习习的凉风中给他讲故事,什么猫是老虎的师父啦,什么许仙救白蛇啦等等,在母亲有空闲的时候,还可以跟着她去农村的外祖家,因此,童年的鲁迅是可爱顽皮的。也可能正因为这样的童年,鲁迅一生都没有放弃对底层人民的大爱。
鲁迅先生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个病态的灵魂,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地“住在树上”,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其实在我读过的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野草》中的《过客》。也许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我自认在俗世中浸泡多年,害怕自己已经没有痛觉,前后瞻望,也不知自己回往何处或是去向哪里,只得时时翻阅《过客》,从中借一点那无尽的勇气,让我一直往前走。
《明天》中小宝的死以及单四嫂子的遭遇便使人触动。我们又怎能想象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就这么平白无故的死去,一个已经失去丈夫,曾经抱着用自己的双手可以改变命运的母亲,又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孩子,失去了她生命中仅有的希望。在这一切的后头,封建社会的无情便是最本质的因素。一个“医生”所开的“活婴保命丸”多少给人的是一种迷信的意味。试想如果当时的中国是一个民主的中国,一个开放的中国。那么西方的先进医学技术便会进入中国。当时的医生便会拯救更多的人们,然而正是由于封建,很多的人们都死于非命。
“今天,如果再道何为革命,我会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作革命。”八大义士至今还让我震撼。如今的我们虽已不在生活在封建专制的制度下,但再读鲁迅的《呐喊》,你会感受到一种精神叫做——喜欢国。
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但它所包含的内容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懂的东西。“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个字,家庭成员间,情侣间……但却很少提到我与国家之间。我认为我们现在中学生的爱国绝不是停留在表层面上,而是真正的参与者,虽不至于为国家献出你那条“龙子”命,但也要你在异国他乡时刻关注着祖国,在祖国有困难时尽你的所能伸出手去援助,这就是我眼中的爱国,很简单,但要坚持做下来,需要用心。
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补天》),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呐喊》所给我的第一个印象便是痛心。书中各色人物的遭遇使我感到了心灵深处的深深的绞痛。至少与我们所熟知的当今社会比起来,那些活生生的人们所经历的痛苦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革命,是十月围城的背景,在革命的道路上,一位位战士牺牲的场景历历在目,他们有的怀揣梦想,和孙中山先生“医治”中国人腐朽的心灵;有的虽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国家大事,但为了报答恩情,他们义无反顾的走向了革命这条不归路。他们的作用和鲁迅是相同的。他们呐喊,希望腐朽的中国人站起来说不;他们牺牲,为了新中国更美好的明天。一切的一切,文人和武士都是为了两个字——国家。
“吃人”是狂人日记中的一个关键词。主人公认定这个世界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他勇敢发出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下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心声。十月围城中的李少白就像是其中的主人公。他教书,教给学生先进的西方思想,创立《中国日报》,带领学生上街发报纸,搞游行,告诉人们封建的君主专制需要改革,中国人民需要一个新的中国。
然而,麻痹的中国人没有觉悟,吃人的社会在继续蔓延。在这样的社会中,滋生出一种叫做看客的一群人,他们更加可怕,不但数目庞大,而且人数增长极快。他们不动手杀人,用的只是一双眼睛和一张嘴。
在观看日本人残害中国人时,中国洋留学生在笑,他们是一群看客;在看到八大义士在奋力脱险时,他们围成一个圈,指手画脚,似乎这不是一场拯救中国的行动,而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功夫表演。
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
《药》中小栓的父母竟会想到用人血馒头来治病!抛去这馒头本身的不卫生以及所带来的心理上的障碍不谈,光是用过这种想法,便使人感到难以理遇。可见当时的中国人已经无知到了一种境界。这馒头非但没有治好小栓的病。我认为反而倒加重了病情。因为在后面的场面中我们看到了小栓咳嗽的更厉害了。在这背后同样封建的社会是元凶。同样由于中国当时不民主,不开放,使得先进的医学技术未能流进中国,有非常多的人们死于非命。而且正是由于中国的封建。人民的意识都已经麻痹。甚至使人感到人民有一些的可悲。可见封建给人们带来的伤害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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