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怎么写(通用30篇)
我上小学四年级了,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报了一个阅读班。有一天,老师搬来了一些书。其中有一本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借了新华书店的书目。上面有一本书,也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还记得妈妈对我说过下次要是我买《汤姆叔叔的小屋》她也看。
我就向老师借了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太精彩了,我就情不自禁的把它带回家。里面的人物有丽莎、克鲁伊大婶、汤姆叔叔、赛尔比太太、赛尔比先生、吉琳、欧菲丽小姐等等。我还知道它的作者是斯托夫人。
赛尔比太太对仆人最好了,她最喜欢丽莎了。赛尔比先生明明过着快乐的生活,最后居然把汤姆给卖了。克鲁伊大婶是汤姆叔叔的妻子。丽莎是赛尔比太太的仆人。吉琳是汤姆叔叔的新主人,但是,吉琳最后死了。欧菲丽小姐是吉琳的姑姑。我最喜欢吉琳、赛尔比太太、汤姆叔叔、欧菲丽小姐、克鲁伊大婶等等。
我还记得《汤姆叔叔的小屋》反映的主要事情: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相信上帝掌握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变,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不愿意连累其他的奴隶而放弃了逃跑的机会。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今天,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本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着力刻画了具有崇高牺牲精神的黑奴汤姆,他的主人谢尔比先生为抵债不得不将其变卖,汤姆最终被第三任主人毒打折磨而死。这本书揭示了奴隶们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奴隶制度的罪恶。
读完这本书,我既愤慨,我又伤心,为什么白人就可以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过着悲痛,痛苦的生活,今天卖给你,明天卖给他。在像雷格里庄主的眼里,黑人的命一文不值。这个世界应该是公平的!黑人和白人不应该有区别,我们要反对这种种族歧视,为自由奋斗。
由此我想到了《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他到哪里都会被人看不起。别的小孩都是吃饱穿暖,而三毛却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让人欺负,但他们都在黑暗社会里保持天真的心,而我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人人平等,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消失。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黑人奴隶,人们都叫他汤姆叔叔。作为奴隶的汤姆为了帮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筹集急需的资金,被迫卖给了海利。后来海利又把汤姆叔叔卖给了伊娃小姐。
伊娃小姐去世后,伊娃小姐的母亲又把逆来顺受的汤姆卖给了他的最后一个主人———雷格。雷格是一个十分狠毒的人,汤姆叔叔为了保护一个黑奴,被他最后一个主人雷格打死了。书中我感受到了汤姆叔叔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从汤姆叔叔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精神,汤姆叔叔宁肯牺牲自己也不出卖别人。
汤姆叔叔一生都相信上帝,坚信自己的信仰,即使在面临自己悲惨的命运时始终如一。伊娃小姐的善良也让我印象深刻,伊娃小姐对黑奴们很好,尊重他们,从不打骂他们,把黑奴当作自己的亲人,伊娃小姐快要去世时还关心着这些黑奴的命运。从伊娃小姐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和善良。希望大家一起都来看看这本会让人受到启发和激励的书吧。
黑奴的悲惨,和人们对于奴隶的不屑并且恶毒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书内有所体现,《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代表作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全书以汤姆的命运为主线,写了一个黑奴的一生。汤姆一出生就是黑奴,长大后因为主人欠债而无奈被卖出。但他遇到了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伊娃,伊娃的爸爸花重金买下了他。但不幸的是伊娃和男主人接连着去世了,家里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女主人从来没有对他正眼相待过。于是,可恶的女主将其卖给了一个庄园的主人,在那里,汤姆帮助两个向往自由的女工逃跑。而他,却依然忠心耿耿地留下了。当乔治少爷赶来赎回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其实这本书内最打动我的是伊莱萨带着孩子逃跑时的情景,那一段的细节描写十分细致,让我觉得眼前都是一片血红。光着脚跳过浮冰,这对于一个虚弱的女子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但她做到了。是什么样的情节让她变得这么勇敢?除了她对孩子的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惧。这是对债主的一种恐惧,她一定知道如果此时被抓会被打的体无完肤,所以她选择了放手一搏。
伊莱萨没了命似的逃跑,两个女工费尽心思地逃跑,这也显现出社会对于黑奴的瞧不起和轻视,正是这种轻视,使得汤姆忠心耿耿却惨遭厄运。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或许伊娃的笑脸和小乔治的诺言,给了他坚持到最后的力量吧。
前几天,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故事的主要内容是:
汤姆叔叔——一个善良人家的奴隶,他工作踏实、勤奋,是主人最欣赏的一个奴隶。可是后来因为主人欠了别人很多钱,不得已把他给卖了。汤姆叔叔被卖给雷格里之后,雷格里每天打骂汤姆叔叔,还不给他饭吃,最后汤姆叔叔被折磨死了。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汤姆叔叔和伊莱扎妈妈。喜欢汤姆叔叔是因为他为人善良、宽厚,对上帝非常虔诚,对他的主人忠心耿耿。喜欢伊莱扎妈妈是因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妈妈,在孩子受到威胁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自己的孩子我太佩服她了。我不喜欢雷格里,因为他没有一点善良和同情心,他对自己的奴隶总是那么恶毒、粗暴,我觉得这是作为老板最不该有的行为。
“汤姆叔叔是个勇敢、正义的人,而雷格里却是个大坏蛋!”当我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后,便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汤姆叔叔被卖到雷格里家中当奴隶,虽然雷格里对汤姆那样残忍,那样无情,但是汤姆依然忠诚地对待他的主人。雷格里多次暴打汤姆,使他一个月不能下床。尽管汤姆有一颗勇敢、正义的心,可还是斗不过心狠手辣的雷格里,最后悲惨致死。读到这里,我内心感到一阵愧疚……
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我缠着爸爸,让他教我溜旱冰,爸爸无可奈何,只好答应了。谁知,我刚穿上滑冰鞋就重重地摔倒在地,我不但没哭,而且还勇敢地站起来。爸爸夸我真勇敢,我心里很高兴。爸爸扶着我一步一步向前走,我觉得很有趣。爸爸看我已经快要学会了,便把手松开,我又重重地摔倒在地,而且腿上还流血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唉,真丢人!比起汤姆叔叔,我那点儿小伤算什么,还值得一哭。
现在后悔也没有用,我应该吸取教训,做一个勇敢的人,遇到困难或挫折,我再也不哭了,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明白了:生活除了赐予我们阳光,也让我们经历风雨。只要拥有一颗勇敢、正义的心,就会活出风采!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黑人被解放前对人的迫害,塑造了一个个不同性格的黑人形象,如百依百顺的汤姆和不安于现壮的乔治夫妇。也塑造了一个个不同的努隶主形象,如具有怜悯之情的希尔比夫妇,心恨手辣的雷格里。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伊娃。
伊娃 虽然出自白人家庭,但是由于父亲的重陶,所以对黑人并没有偏见,能以一个孩子的童真正视整个世界,汤的在人们眼里是一个工具,换钱的商品,但是在伊娃眼里他是一个好朋友,所以汤姆对于这样一个小主人,他心甘情愿地为她付出。
伊娃说过“如果我的死能让黑奴结束灾难,我愿意去死!”当她离开时最担心的是黑人的命运。伊娃小小年纪就束了命,但她毫不畏剧,始终对死亡抱着一种乐观的态度,一般人是难以做到的。伊娃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她把自己的头发送给家里的黑奴,希望自己走后父母不会忘记那些黑奴。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男孩,当老师推介《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便让妈妈给我买,当拿到这本书我便如饥似渴地来看它。
读完这本书,我思叙万千,书本里主要讲了一信正直,虔诚,宽容,仁慈,忠贞的黑奴汤姆,他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自暴自弃。他与命运顽强抗争,想信上帝无处不在。尽管命运一再与他作对,让他遭遇妻离子散,生死离别,以及毫无人性的毒打,使他最终惨死在奴隶主的皮鞭下。
想想黑奴受虐待的历历在目,揭露了奴隶主社会的不平等,让我感受到我们这一代人的幸福,我们无忧无虑的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接受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在辽亮的国歌声中仰望着五星红旗缓缓升起。每一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祖国社会主义国家真是太好了!
看着这本书题目在想,究竟写的是什么事儿呢?为什么叫做《汤姆叔叔的小屋》?带着种种的问题,我捧着这本世界名著,津津有味的读着,沉思着……
汤姆叔叔是一位年长的黑人奴隶,在肯塔基州的蓄奴主谢尔比先生家的庄园里默默的工作着。然而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做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接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他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通过着本书,让我了解到美国南北战争,黑人所遭受的不平等的法律和痛苦的生活。体现他们的命运悲惨,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表达了汤姆叔叔的朴实,善良,乐于助人,忠实,勤劳的性格特点。
我学习到身为自由人的幸福,对身边的同类要友善、互相帮助。
我很喜欢名著,可是最让我有感受的要属《汤姆的叔叔的小屋》,这部书主要讲了:谢尔比先生家有一个忠诚善良的黑奴叫“汤姆”,由于,谢尔比先生欠黑力的债,所以,不得不把汤姆和一个小孩子亨利交给人贩黑力。可这件事情被亨利的妈妈知道后,急忙对汤姆说了谢尔比先生要卖掉亨利与他的事,并想让他与自己一起逃跑。可是被汤姆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如果他逃了,谢尔比先生一家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许多黑奴会因他而受苦,所以,不久黑力把汤姆带走了,卖给一个性格暴躁的黑奴主人,最终,因为一场误会,黑奴主人最终把汤姆活活地打死了。
在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黑奴主人手下有一个女仆人叫“凯茜”。有一天夜里凯茜把黑奴主人迷倒后要杀掉他,可是被汤姆拦住了,虽然汤姆天天被黑奴主人折磨,可他着次还拦住凯茜不杀黑奴主任。于是,凯茜打消了念头想让他与她一起逃走,可是又被汤姆拒绝了,汤姆并对凯茜说,如果她真想逃走的话,他不阻止,如果能带上与他一起被买来的小女还的话就好了。
第二天,黑奴主人见凯茜与小女还不见了,便猜是汤姆出注意让她们逃走的,于是,把汤姆叫来,狠狠的抽他,鞭子像雨点般地密。可汤姆没有反抗,直带他昏了过去。
一些黑人把汤姆抬进房间,这时,谢尔比先生的儿子来了,他一见汤姆也忍不住泪水往下流,汤姆见到乔治,眼里也噙着泪水,他们谈了一会,汤姆的声音断断续续,最终进入了天国。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不要以不平等地看待别人,其实每个人与个人是平等的,黑人并不是天生就是白人的奴隶,白人也并不是天生就是黑人的主人,所以我们要以平等的目光去看待他人,另外,汤姆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感受颇深。书中最怜惜的就是汤姆叔叔、吉琳、克莱尔先生……因为他们非常善良,却那么早就离开了多姿多彩的世界,多可惜啊!但那些恶人却迟迟才得到报应。
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的黑奴小姑娘托普西。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的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搞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都是因为没有爱!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要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那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我们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朋友们,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如今人类永恒的追求。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吉琳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同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来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在现代社会重演。
在这个快乐暑假里,我读了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它给了我很多启迪,里面有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和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格雷里,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文章通过介绍汤姆叔叔反映了当时美国社会对黑人的歧视与奴役,一些黑人们没有社会地位,只能作为白人赚钱的机器。可想而知,当时的黑人是多么的苦,多么的受歧视。在这部小说书当中汤姆叔叔虽然忍受着殴打带来的痛苦,但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每当我读到汤姆叔叔被天良丧尽的格雷里用鞭子抽打时,我真想把可恶的格雷里从书里揪出来狠狠地揍他一顿。
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不管这个人富贵还是贫穷,不管他老弱还是病残,他都应该享受和社会平等的待遇,我们不应该歧视和羞辱他,因为他也是我们社会中的一员。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话:人人都是公平的!
我喜欢这本书!
汤姆戴着脚镣手铐,坐在红河上的小船底层,心情却比这还要沉重。一切光明都从他天空消失,一切幸福都从他的身边掠过,一去不复返了,就同眼前的河堤和大树一样。肯塔基老家、妻子、儿女和宽厚的东家;富丽堂皇的奥古斯丁。圣。克莱亚公馆;伊娃那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和天使般的眼睛;倨傲、愉快、英俊、表面满不在乎,心地却永远善良的奥古斯丁;那些安逸而悠闲的岁月……这一切都消逝了。
黑奴最悲惨的命运莫过于此:天生易受感染,在斯文人家受熏陶,养成文明和感情之后,却免不了要到黑心人家做奴隶。尽管国法明文规定,说明“在法律上被当作、被公认、被断定为一项私人财产”,也不能把他们的灵魂,以及其中包含的回忆、希望、恩爱、恐惧和情欲的那个秘密的小天地一笔勾销。
汤姆叔叔是个可怜的人。他在谢尔贝先生家养成高尚品德之后,到了黑奴贩子手中。在船上遇到了“小天使”伊娃和潇洒的奥古斯丁,可由于伊娃病死,奥古斯丁惨死,他又被黑奴贩子带走。
像汤姆叔叔这样善良的人,也没能逃出厄运,最终死在雷格里的鞭下。再他临死之前,他用赞美诗和灵魂感化了雷格里的仆人。
我们应该像汤姆叔叔那样,对别人忠心耿耿,面对死亡
毫不畏惧,始终保持纯洁的灵魂。
这部书通过对黑奴汤姆和乔治夫妇两种截然不同性格的描述,告诉我们:听从奴隶主摆布,心地善良的汤姆摆脱不了死亡的厄运。而敢于放抗,追求自由的乔治夫妇则得到了新生。汤姆简直可以用“心善如佛”来形容他,谢贝尔一家在欠下巨款时想要卖出汤姆时,汤姆毫不反抗,默默承受,还真诚的为谢贝尔先生祈祷。
在这部书中有善良的人,也有残暴的人。我恨满口仁义道德,内心却残忍奸诈的黑奴贩海利,他把黑奴当做货物来买卖;我恨恶毒,怕强欺弱的莱格瑞,他欺负善良的汤姆,把汤姆活活打死;我爱伊万吉琳这样充满爱,天使般的小女孩;我爱意识先进的奥古斯丁,他能意识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决定给汤姆自由。
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汤姆叔叔原本有一个好东家,因老东家欠下巨款,迫不得已把诚实稳重的黑奴汤姆卖给黑奴贩海利。在乘船就要到新奥尔良时,因一场溺水事件让另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新东家买走了,正当他准备给予汤姆自由时,一场意外夺走了他的生命。同时,汤姆的自由也化为泡影。之后,汤姆又被一个狠毒的奴隶主买走,最终死在这个人的棍棒之下!!!临死前,善良忠厚的汤姆说:“他是个可怜虫!其实他并没有伤害我,只是为我打开了天国的大门罢了……”
掩住书卷,心潮澎湃的我感动汤姆叔叔坚忍,能干,忠诚,乐于助人的珍贵品质,但他逆来顺受,不知反抗的性格也让我怜惜!
掩住书卷,义愤填膺(ying)的我愤恨奴隶制度的不平等,没有人权的冷酷!我若有权利,就判那些暴戾(li)恣(zi)睢(sui),唯利是图的奴隶主、奴隶贩在监牢里尝尝苦头!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本追求上帝和真善美的传世之作。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肯塔基州谢尔比家中,有位叫汤姆的黑奴,汤姆是一位宗教信仰虔诚、心地又很善良的人,所以深得谢尔比家中上上下下的敬重和爱戴,尤其是主人谢尔比的儿子小乔治,和汤姆叔叔的感情最好。但不幸的事降临在这原本平静和谐的家族。谢尔比经商失败后,可怜的汤姆就被当作抵押品,抵押给专门买卖奴隶的商人黑利,从此开始了他悲惨坎坷的一生。最后,汤姆也像当时的许多黑奴一样,终于惨死在奴隶主的皮鞭下,结束了他悲惨的一生。
从汤姆叔叔身上,我知道了世上最真实、厉害的东西是虔诚。
让我们为正直的汤姆叔叔祈祷吧!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为《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著者是美国的斯陀夫人。这本书中主要叙述了汤姆叔叔在三个不同奴隶主手下的生活。除了汤姆叔叔这个重要的角色,书中涉及到的人物还有汤姆的三个主人——谢尔先生、克莱尔先生和农场的奴隶头雷格里,汤姆的妻子克洛婶婶,善良又美丽的仆人丽莎,可爱的孩子们,如克莱尔先生的女儿伊娃小姐、黑人女孩儿托普西,等等。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里,有几个片段写得十分精彩传神。
第一个片段写的是伊娃在临死前与家里所有的仆人告别。当我读到“‘我最亲爱的朋友们,请你们到这里来,’伊娃说,‘是因为我最喜欢你们,最爱你们,我有话要对大家说,我希望你们记住我的话……我快要离开你们了,再过几个星期,你们就再也见不到我了——’时,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段描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非常同情这个年龄幼小、心中充满对他人的爱的伊娃。
第二个片段讲的是:伊娃死后不久,托普西很想在伊娃的身边放一朵花,可罗莎不同意,当克莱尔同意时,罗莎才肯让她进去。让我们一起来感受书中情真意切的文字吧!
托普西把花轻轻地放在伊娃脚下时。突然,她放声大哭。”伊娃小姐,伊娃小姐,我跟你一块儿去吧!你等等我呀……“那哭声撕心裂肺,有如什么东西把心掏空了似的。克莱尔不由得悲从中来,他的脸上不禁涕泪纵横。
”起来吧,孩子,“奥菲利亚小姐柔声地说道,”你不要哭了,伊娃小姐进天堂了。“
我读着这个片段前前后后的文字,悲伤和感动之中仿佛这就是一段真实的故事,我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个人物。
后来,克莱尔先生不幸去世,这个家就落在了脾气暴躁、残忍的玛丽夫人手里。最后,汤姆叔叔被卖到农场,但因不告诉农场主人逃走的凯西和埃莫林所在之地而被活活打死。
这几天,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心里很震撼,感觉有很多很多感触和领悟。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汤姆叔叔是一个善良、忠实的黑人奴隶,他以他的能干和忠诚赢得了主人和同伴们的信赖;他很爱小孩子,是小主人口中的“汤姆叔叔”。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他被人贩子卖来卖去的悲惨命运:随着一次次的获得自由的希望落空,汤姆只好把自由寄托在精神信仰中,希望在死后得到解脱,最后,汤姆却惨死在奴隶主的皮鞭下。
看到这里,我不禁很难过,汤姆是多么善良、忠诚的人啊,但最后却落得了如此下场。这是多么可悲的结局啊!想到这里,我不仅对美国的奴隶制产生了愤恨,就是这样一个制度,使多少人遭受了和家人的生死离别、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又有多少人无辜地死去。难道同是人类,就该分为三六九等吗?奴隶主们可以在上面作威作福,而那些可怜的黑奴们却只能不分白天黑夜地干活,时常遭受奴隶主的打骂和侮辱,被任意卖来卖去,从来没有自尊和地位所言。
黑奴的悲惨,和人们对于奴隶的不屑并且恶毒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书内有所体现,《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代表作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全书以汤姆的命运为主线,写了一个黑奴的一生。汤姆一出生就是黑奴,长大后因为主人欠债而无奈被卖出。但他遇到了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伊娃,伊娃的爸爸花重金买下了他。但不幸的是伊娃和男主人接连着去世了,家里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女主人从来没有对他正眼相待过。于是,可恶的女主将其卖给了一个庄园的主人,在那里,汤姆帮助两个向往自由的女工逃跑。而他,却依然忠心耿耿地留下了。当乔治少爷赶来赎回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其实这本书内最打动我的是伊莱萨带着孩子逃跑时的情景,那一段的细节描写十分细致,让我觉得眼前都是一片血红。光着脚跳过浮冰,这对于一个虚弱的女子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但她做到了。是什么样的情节让她变得这么勇敢?除了她对孩子的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惧。这是对债主的一种恐惧,她一定知道如果此时被抓会被打的体无完肤,所以她选择了放手一搏。
伊莱萨没了命似的逃跑,两个女工费尽心思地逃跑,这也显现出社会对于黑奴的瞧不起和轻视,正是这种轻视,使得汤姆忠心耿耿却惨遭厄运。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或许伊娃的笑脸和小乔治的诺言,给了他坚持到最后的力量吧。
当我读到《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时候,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聪明好学奴隶乔治;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有正义感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国家能够严厉打击贩卖人口的交易,严惩人贩子,以避免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最近,我刚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感想很多。
这本书讲的是在美国实行蓄奴制时期,有个黑奴名叫汤姆,汤姆是一个坚强、勇敢、诚实、善良的人。他第一任主人对他很好,可是因为没钱还债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全家人依依不舍地和汤姆分别了。汤姆的第二任主人圣克莱尔先生对他也很好,可是没多久他的主人出了意外去世了。最后汤姆又落到那个心狠手辣的烈格雷手里,这个主人对汤姆非常不好,每天让他干最重的活,还经常打他。最后,汤姆叔叔因为不愿意出卖朋友而被残暴的烈格雷活活的打死了。
汤姆叔叔是那样的诚实,对主人忠心耿耿。有一次,汤姆的第一任主人让他去很远的地方收一笔价值500美元的巨款,曾经有人教唆他:“汤姆,你为什么不乘机逃到加拿大呢?”而汤姆却说:“我不能失信于我的主人。”汤姆叔叔那样的善良,宁愿牺牲自己也不出卖朋友。和汤姆一个庄园里干活的卡西太太和埃米琳想和汤姆一起逃走,汤姆不肯逃走,并且要求他们不要伤害别人。后来,烈格雷觉得汤姆一定知道卡西太太和埃米琳的下落,威逼汤姆说出来,汤姆为了不伤害别人,没说出他们的下落而被主人打死了。
汤姆还有很多优秀的品格,可惜他生活在那个蓄奴制时代。我多么想让他生活在我们现代啊,如果是这样,我相信汤姆一定生活得很好,汤姆叔叔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的黑人令我十分同情,那些残忍的奴隶主令我十分愤怒。
我觉得这本书和我们语文书中的《凡卡》十分相似,都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黑人被主人拆散家庭,主人让他们干什么,他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当时大多数白人都怀着玛丽的心态:黑人生来就是被奴役的。可还是有一些像谢尔比先生、乔治少爷,伯德夫妇这些同情黑人的白人。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信守承诺、十分忠诚善良的黑人,他的命运一波三折,在看这本书时我的心一直揪着,我一直在为他的命运担心,当他遇到好心的主人时,我为他庆幸,当他遇到恶毒的主人时,我为他担忧。他的主人对他不好,天天打他,他有机会把主人杀了,可他不愿这样做,还劝说同伴打消这念头,就算有人对他伤害再深,只要他悔改,他也会原谅他。这么好的黑人,但最后死在了主人手里,让我十分痛惜。我觉得害死汤姆叔叔的是他的品质,他没有其他黑人身上那股为了自由而反抗的精神,他总想用他的善良、他的勤劳去感化别人,他让我有种逆来顺受的感觉,我认为汤姆叔叔的忠诚是愚忠,我甚至觉得他没头脑,还有些没心没肺,他没有从别的老黑奴身上看到他的将来。
但是我希望人们要像汤姆叔叔一样,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
“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轻声念出书上七个红底白色的打字,心里顿时洋溢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敬佩和对汤姆叔叔无限的怀念。
这本书讲的是两个黑奴——艾莉查和乔治·哈里森同他们的儿子的逃亡以及汤姆叔叔三番五次被买来卖去最终死去的故事。艾莉查是一位母亲,她听到儿子要被卖掉时,就连夜不顾危险地逃到一个废奴派的家里,经过他们的帮助,她顺利到达加拿大与丈夫会合。而汤姆叔叔先是被赫利买走,又被好心的圣克莱尔先生买下,后来又因圣克莱尔死了,汤姆叔叔又被卖到烈格雷的庄园干活,遇到了出身悲惨的卡西太太,当卡西太太想杀死烈格雷时,汤姆叔叔强力制止,过后又帮助卡西太太与埃米琳逃出了烈格雷庄园,但汤姆因病说实话被活活鞭打了一顿,桑博和昆博被汤姆叔叔坚毅的精神感动了,在汤姆叔叔生命垂危时,希比尔太太派乔治少爷来赎回汤姆,汤姆已经死了。卡西太太在船上遇到乔治少爷,发现艾莉查是她的女儿,激动地去了加拿大,他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这本书告诉了读者,逆来顺受地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叔叔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哈里森夫妇得到了新生。
我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奴隶与奴隶主之分,人生下来就拥有同样看世界的眼睛,就拥有同样美好的心灵。为什么要因为他们肤色的卑微而轻视黑人的价值呢?就因为有了这种错误的观念,人们之间才会发生这样的争吵、分歧,在这个方面,以前美国发起的废奴运动才能算是真理。
在真实的生活中,一定有不少“汤姆叔叔”和“乔治少爷”,只有他们发起“”的口号,世界才能在和平的道路上跨出一步。“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再一次念响这个令人敬佩的名字。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19世纪中叶是仅次于《圣经》之后第二畅销书籍,该书的作者斯脱夫人在白宫被林肯总统接见时,总统说:“你写了一本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的书,很了不起啊!”。于是,便怀着好奇心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愤怒与敬佩充盈我的胸膛。
我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更多的是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
书中主人公汤姆——却让我敬佩,从汤姆叔叔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善良、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品质,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都让我敬佩。
我不由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黑奴的命运令人愤恨,他们为了生活,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哪怕去偷去抢,也要填饱自己的肚子。恶魔般的奴隶主残酷、刻薄,残忍奸诈,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满口仁义道德,但最终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应该是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吧!“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这应该是作者想发出的强烈呼吁:
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今天,我读了本很好的书,书的名字叫《汤姆叔叔的小屋》主编是杨旭。
读了这本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感动,还有对黑奴们的同情心。
书中的故事之所以让我愤怒,是因为他真是的体现了19世纪在美国南方奴隶的主子压迫和折磨下的黑奴们的悲惨生活。故事里的奴隶贩子赫利和奴隶主烈格雷的所作所为让我愤怒无比。赫利贪得无厌毫无人性,而烈格雷凶残冷酷常常恶打黑奴,汤姆叔叔就是被他活活打死的!
然而我也收获了感动,因为可敬的汤姆叔叔,可爱的伊娃,还有圣克莱尔先生等人。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汤姆叔叔善良,忠诚能干,当他知道自己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后,为了感恩,他没有逃走。然而,他为了同伴顺利逃走,汤姆叔叔宁死也不出卖他们,他的人格是多么的高尚呀!还有美丽的伊娃,他像天使一样,有着一颗很纯洁的心,他平等的爱着所有的人,可惜的是她小小年纪就病死了!还有仁慈的圣克莱尔先生本来可以给汤姆叔叔自由的,没想到他却意外身亡,真可惜。
我也很同情书中的奴隶们,如露西,埃米琳,露西。露希的孩子被人贩子买了,她绝望的跳河自杀了;埃米琳不得不离开母亲,不幸的卖给了烈格雷,受尽了各种屈辱;可怜的露西被迫离开自己的丈夫,给烈格雷当奴隶,身体虚弱的他还经常受到烈格雷的鞭打和责骂……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而且我们应该关心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要平等友爱的对待他们,让所有的人都能幸福的生活。
今天我读了第十五篇小故事《克萝大娘》。
这一篇小故事说了,克萝大娘是汤姆叔叔的妻子,她十分善良,和汤姆叔叔十分恩爱,在南方的汤姆叔叔给她了一封家信,家信中说,他在那遇到了一位好人家东家待他很好,他焦急的问克萝大娘他的酬金什么时候可以筹齐?当克萝大娘知道汤姆叔叔会回来时,她很高兴,克萝婶欢天喜地回家做出发前的准备去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是一个叫汤姆的黑奴一生的悲惨遭遇。汤姆原是肯塔基州一个叫谢尔比的奴隶主的黑奴,他最忠实能干,忠心耿耿地跟着主人很多年。可是后来谢尔比欠下债务无法偿还,于是他就把汤姆和黑奴伊丽莎的儿子哈里卖了抵债。伊丽莎得知后带着儿子逃跑了,并在路上又巧遇了成功逃出的丈夫,一家子辗转逃到了加拿大。而汤姆又被卖了五十多次,最后被卖到南方的一个种植园。在这里他帮助两个女奴成功逃脱,由于他不肯透露两个女奴的下落,结果被主人狠毒地鞭打,但他还是坚贞不屈,最后被主人活生生地打死。
这是一个悲剧,好人含恨而死,坏人逍遥法外。整个故事深刻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态,真实感人,深入读者内心,给人无尽感慨。它给我们塑造了汤姆、伊丽莎等一系列的好人形象,突出了道德在生活中的力量,促使我们思考。我要做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好人。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虽然这题目平淡无奇,但在普通题目下面隐藏着一个个惊险而又感人至深的故事情节。
这本书记叙在肯塔基州的希比尔家中有位叫做汤姆的黑奴,他是一位诚实、能干、热心善良的人,所以深得希比尔家中上上下下的敬重和爱戴,尤其是主人希比尔的儿子小乔治和汤姆感情最好。成年后,汤姆得到主人的信任当上了农场主管,在那里,他拥有一间小木屋,忠心耿耿的维护着主人的利益。然而,希比尔先生因为投资失败,欠下了一大笔债务,于是,他觉定卖掉汤姆和女奴伊扎莱的儿子哈里。汤姆是个忠诚的基督徒,主人要卖掉他,他只有俯首听命,但伊扎莱却选择逃往加拿大。后来,汤姆被好心的圣·克莱尔买下了,并与他的女儿伊娃成为了好朋友。但是,好景不长,小伊娃得了重病,不久便逝世了,而圣·克莱尔遇刺身亡,汤姆又被狠心的女主人卖掉,新主人是个贪婪、狠毒的奴隶主,名叫雷格里。从此汤姆掉进了悲惨坎坷的深渊中,此后,汤姆因隐瞒了两名黑人妇女逃跑的事而被主人百般凌辱和折磨,当小乔治找回汤姆时,他已经被雷格里摧残的只剩一口气了,而伊扎莱在历尽万险后与丈夫重逢,顺利的逃往加拿大。
看到黑人们的悲惨生活,我不能不庆幸自己出生在了一个和平年代,一出生就享受着父母的呵护,亲朋好友的关爱,不用担心挨饿受冻,更不用担心自己被当成商品买来买去,给人家做苦工。我把一切的幸福生活都当成是理所当然的,有时还因为父母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而乱发脾气。读过这部作品之后,我真正体会到了现在的幸福,也明白了自己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一部《汤姆叔叔的小屋》虽然描述的只是简单的几个人物,但却是整个美国当时奴隶社会的缩影,也是我们现在生活的一个借鉴,所以,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活,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我最喜欢汤姆叔叔了。
他的老主人心很好,他的第二个主人也心地善良。他的老主人准备在把他赎回来,谁知他们那的邮局传递人没有按时把信交给老主人。结果汤姆就被另一个买主买下了。原来他的老主人来晚了。他的第三个主人很霸道。汤姆被他给打死后乔治赶来了,可惜汤姆已经死了。伊克大嫂知道后伤心极了她便把汤姆不在时,挣的这几年工资推在一边……
《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汤姆叔的忠诚令我感动。
但他的忠诚在许多眼中是犯傻,我告诉那些人,汤姆叔叔他完全可以逃脱死局,但他没有。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他被“黑奴贩卖是理所当然的”洗脑了,虽然他没有努力争取属于自己的生活,但这并不是并不是犯傻。我们可以想一想,对自己的主人忠诚有错吗?小动物同样也对自己的主人很忠诚,怎么不说它们犯傻。因为当时世界的不公平,汤姆早就将自己视为主人的宠物,无论主人怎么对他,他都不会有半句怨言。所以这并不是犯傻!
读了这本说后我想到了一个小品中的一句话:“同样是人,差距咋就呢么大呢!”在这本书诞生的年代,美国流行着奴隶制度,黑人饱受其害,他们的主人可以随便的折磨自己的奴隶,在那时候,黑人简直就被被当作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有努力争取自己的生活,才能真正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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