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字的读书笔记十篇
记忆中有位诗人在描写家乡瞿塘的时候,写到过,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周一的时候兴致很高,因为新办的图书证终于下来了,于是去借书回来,贾平凹的《浮躁》,开始认真的看,一页页的,从头开始。其实这本书我在高 中的时候就知道了。那时候学校门外可以租书,书架上就有他的书籍,只是很可惜那个时候我什么也没有来得及看。我现在还经常的纳闷那个时候的我在干什么。没 有大部的读长篇,于我大抵有了两年了。记得真正意义上读的最后一部长篇,便是最后一次看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了。那是高三的前夕,我一个通宵又把《平凡的 世界》大致的浏览了一通,然后一个人站在公寓的八楼天台发呆。当然那都是以前的事了……
扯得远了,商州真的一如作者的笔下吗,而那奔腾的州河是不是也真的是如此的浮躁。当然这些只有作者本人真正的了解了,正如作者自己写道,这只 是他笔下的商州,别人因为这本书去寻觅现实里的商州是大大的不明智的。诚然,一个人的精神家园只是可以供他人观赏,又怎么可以由一般人所品味得了?作者写 书的时候,大抵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后期,那又何尝不是一个极度迷茫和浮躁的年代,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了整个的神州大地,改革的成效还没有大规模的显 现,那个时代造就了一批传奇的敢于冒险的人物,那是一个属于倒爷的时代。不由的想起《范府大院》里有这么的一段话,“在改朝换代的年代,是升聪明人的官, 流糊涂人的血”。在那个时代,又何尝不是呢?
回过来说,金狗,小水,或者是福顺,是不是都在浮躁的生活里开始浮躁了呢?一如生活浮躁的,还有那个时代的人,那个时代的命运,那个时代的爱 情.我一直在寻思,对于金狗,他到底知道不知道他在寻觅着怎样的爱情.或者也许就像书上说的,小水是菩萨,而英子则是小兽,菩萨面前永远是要清心寡欲的, 小兽永远就是一种诱惑.是不是真正的爱情抵不过世俗的一线亮光,是不是默契的相守,胜不了蓄意的一丝挑逗.金狗的爱情,又在浮躁着什么呢.我一直不理解作 者先是把小水和金狗分开,后来又写他们在一起,看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作者的协作意图到底是什么.最后只是在想,或者浮躁的心最后都得归于沉寂,回到最开始 的地方去.
整个结构以几股势力明争暗斗展开,而金狗好象一直在这些势力之外;但是金狗又脱离不了世俗的牵绊,他得在这样的氛围里生活下去,而且还得活得好好的.
贾的小说,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商州形象.他是八十年代改革小说的代表,那是一个浮躁的时代,这样的小说,我还得多看.另外.我很佩服作者对于生活的细致观察和思考."于细微处见精神",总是有些很经典的细节描写.或者这就是功底吧.
"我如果有月亮那么大一枚印章,望那天幕上一按,那么,天空就是我的了",他是在说自己吗?
去了欧洲以后,对游记的读物尤其喜欢,偶遇毕淑敏的《蓝色天堂》, 是本沿海邮轮环游世界的心灵之旅,断断续续, 终于读完了《蓝色天堂》。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她的作品,很喜欢她的笔风,洒脱,爽直,风趣,智慧,坚强……对她的许多情节描述为之动容,时不时会下笔在空白处标注自己的读书心得。(以下摘抄了我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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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高超的女舞者认为佛罗明戈舞可以释放纵欲和激情,表达出纵欲、激情、欲望、情感等等复杂因素。
有些话,外行人就是看不出来了,也不敢说,怕露怯和亵渎,内行人就可以放肆地说出本质。我觉得她说出了别人不轻易吐露的真谛,佛罗明戈是表现情欲的舞蹈。观看佛罗明戈舞蹈最好的地方,不是巍峨辉煌珠光宝气的剧场,而是充满了世俗气息的小酒馆。
佛罗明戈舞的女子,不像中国舞蹈的女人那样柔曼和温柔,而是经常独舞,我行我素,带一点杀气。就算是男人结伴而舞的时候,也不大像古典芭蕾舞或拉丁舞中的那个样子,女子紧紧地依附于男子,被男子操纵着,随他的舞步亦步亦趋,被指挥得团团转。佛罗明戈舞中的女子,自得其乐。她紧紧租赁经营不留一丝飘动发丝的发髻,我总觉得是在强烈表明她的已婚身份。她不像芭蕾舞女主角那样纯洁端庄,时刻好像要飞升到空中去,不食人间烟火的纯洁样子。也不是国标舞中的女子那样矜持典雅,目不斜视。在大多数双从舞中,她和男主角也是忽远忽近,若即若离。当她真的舞起来之时,表情冷漠甚至可说是痛苦状,肢体动作却充满了热情,频频显示手腕、手臂和躯干的灵动及健美。舞蹈者在表演的过程中,嘴巴也不闲着,率性打出“哈列奥”组合拳——包括拍手、捻指和激动的感叫,当然,还有响板。"(P69.9-7.10)
佛罗明戈舞的描述,尤其是对舞者心理与行舞时的灵动之述,很有现场感,喜欢反复阅读。温斯顿.丘吉尔说过:“书看得太快也是生活中一大憾事。读书时的第一印象是关键,如果第一印象不深,以后的印象也就会流于表面,不过重读一本书也有可能会改变已形成的印象。年轻人读书和老年人吃饭一样,都应该特别小心,不能贪多,应细细咀嚼。”所以,慢读也是一种自我享受与提升的过程。
这毕老师不是舞者,为何能如此精准细腻地写出这令人心动的文字来,困惑。之后,我寻找了《卡门》的曲子,感受她。
过了一阵子,我又补上了这么一段话。是突如其来的,想说的话语:我一直在想, 为什么毕老师能够这么恰到好处地写出舞者的内心活动, 也许这更多归功于她的心理学分析。所以第一次读她的书,我便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若是用花来形容,她更像白玫瑰,素雅,高贵,这样低调高贵的精神,对生命的态度,那份自信与坚强,就如傲然屹立在冈仁波齐峰上的雪莲。岁月的轮回,没有磨灭她的理想,身力与车舟劳顿,并没有阻截她的步伐,追求理想,她做到了,却更努力做到了真正的自己。
"……她先是摆出了佛罗明戈舞女子出场的标准神态,耸肩抬头,眼神落寞,四处搜寻,好像要捡拾什么东西。紧接着,开始慢慢旋转,好像一只黑色的老孔雀寂寞地开屏。她那条肮脏的黑裙子,还真是一条大摆裙,无数的皱褶被她的舞步调动起来,腰间那一圈明显的赘肉,随着舞步晃动,让人在刚开始的时候,有一点点替她难堪。但是,这只是极短的一瞬间,很快你就被她俘获和感动,对所有身材上的缺憾视而不见,只剩下也沧桑的舞步牵动你心扉。"(P71.1)
深一层解释佛罗明戈舞的内涵,从老舞者的形式表述……
"她放浪形骸地舞着,面对着千年的废墟和清晨的阳光。她目中无人肆意挥洒着复杂的情绪,好像一生就此凝结和展开。"
“千年的废墟”和“清晨的阳光”对比,生命的沧桑与新生活的开始。
"……她排山倒海地舞蹈着,强健粗壮的脚掌全力地在地面上旋转和奔突,雨点般地敲击着土地,像是要给土地打一个印章。尘烟一道道卷起,仿佛有看不见的绳索束缚着她,而她要完全不借助外力地独自挣脱……她的目光没有焦点,既不看着天空,也不看着大地,当然更不把我们这些匆匆的过客放在眼中。目光缥缈,如云如烟,仿佛只和上苍中的灵魂对视,又仿佛看穿了自己的今生今世,万般无奈,自暴自弃。她嘴角紧抿,嘴唇上纵起了一排细密的竖形纹路,鼻孔张大,不时耸动一下,似乎在嗅着危险即将潜近的气味。所有这一切,在她满面岁月鞭痕的面庞上,化作了略带玩世不恭的孤寂冷笑。"(P71.2)
似乎你是懂的,但你一定对于老者的舞蹈的心理路程上,用沧桑的岁月,无情的现实,万般的无奈诠释这位老舞者的对话,写得美妙之极。
"不知过了多久,她停下了舞步,黑色的大摆裙哗地收敛成破烂的铁桶,再无一丝波澜。几乎在一秒钟内,舞者就恢复了平庸和老迈的本色,烁目的光环瞬间褪去,江河安稳,岁月如常。"(P71.6)
对现实的认识, 果断、清醒、恢复,是岁月给了老舞者的清醒与成熟。“甚至越是饱经沧桑的老者,越能舞出深重底蕴。”
"这就是压抑的愤怒乔装打扮,把一种搏斗和抗争,乔装打扮成了杂耍。如同佛罗明戈一样,它在世界舞林中的独树一帜,正因了它的不拘一格放浪形骸。不在乎舞年纪和容貌,不要求身材和程式化,只需表达真挚的压抑和暴躁的情感。人的情感有很多种,通常展示给大家的,都是喜悦和欢愉,都是节日和庆祝,都是感恩和激动,都是求偶的成功和嫁娶的盛大。然而,人生并不总是阳光,情绪也并不都是金色。(P73.5)
把历史的元素与人的复杂情结,载于两种活动,斗牛与佛罗明戈舞,人生并不总是阳光,情绪并不都是金色。我喜欢这句话。生命中因为有了阴晴圆缺,才会有喜怒哀乐,理解复杂情绪的搏斗与抗争。压抑的情绪,需要疏通。
《最初的梦想》是我喜欢的一首歌,他讲了人们有了梦想后的心情。梦想,是一个美妙的词语,它象征着人们美好的目标,人们会为这个目标努力奔跑。今天,我看了《红舞鞋》这个故事。让我觉得:我们应该去追逐着梦想。
主人公李莎莎是一个单纯的小女孩,她很平凡,但她有一个优秀的朋友——张茜。在朋友张茜的鼓励下,莎莎考上了重点初中,并偶然的进入了校舞蹈队。在舞蹈队里,她经历了苦难,背叛,嘲讽。但李莎莎并没有轻易放弃自己,努力的跳舞,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个人,最后征服了每个人。李莎莎如同一个丑小鸭,善良和勤学使她变成了一个美丽的白天鹅。
看了之后,我被李莎莎的善良和勤学苦练而感动了。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个片段是:当下老师经过时,看见有一个身影还在练舞房中,走近一看,竟是李莎莎。豆大的汗珠从李莎莎脸颊上流了下来,但李莎莎一抹汗珠,继续练习压腿。这是一个小片段,被我概括了下来,讲述着李莎莎为了练好而不畏艰苦的练习。书中,李莎莎用行为感化着周围的人,她如一堆火苗,生生不息,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周围的人,他在梦想的道路上跌倒了很多次,但她忍着疼痛一次又一次的爬起来,征服了所有人。
《红舞鞋》这本书使我懂得:梦想一定要坚持下去!
到抱朴向见素诉说为止,我以为所有真相都水落石出。可看到后来才明白,抱朴所说的只是往事的结果,第十八章里的真相才是充斥着血色的,相比起抱朴的叙述,这一段言辞要激烈的多。一群没有理智没有人性的疯子互相撕咬到鲜血遍地,看得让人气得发抖,恨不能怒而起,一拳挥过去,把他们全都打清醒。在这些件事里,四爷爷的可怕可憎面目也渐渐显露出来,不同于赵多多表现在外面的残暴血腥,四爷爷的阴险凶残都隐藏在内心。
土改、还乡团、参军运动,于是本以为只是为了讲述老隋家的又一个苦难的“隋大虎之死”和洼狸镇的苦难联系起来了,成了一个又一个滴着血的标志。我相信这些残酷的描写大多是能和历史重合的,即使没有洼狸镇的存在,也必定曾发生在其他地方,在那段没人愿意提及的历史里。而这些被刺激出来的兽性,残忍到极致的政治运动,是我们过着安逸生活的人无法理解的。
总觉得《1984》和作者笔下的洼狸镇的是相似的、疯狂的、可怕的世界,不同的只是洼狸镇的是“真实”的,《1984》则是我认为曾经很可能出现的世界。
这是一部民族沧桑的心灵史,小说通过隋家几个子女在历史的长河中性格和命运的变迁,刻画了胶东芦青河畔洼狸镇上几个家庭四十开着小轿车,出了车祸,人都烧焦了,这似乎也给老隋家报了仇。最终隋抱扑接手了粉丝厂,用尽心力经营,忘记了自己的爱情。
多年来的荣辱沉浮,悲欢离合,真实得再现了那个特殊年代里人性的扭曲以及在改革大潮的冲击下,那块土地的变化。
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如出龙的小鸟不约而同地冲出教室奔向操场。而我却在津津有味地看书。这本书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写的是主人公——格列佛,一位具有冒险主义的人的奇遇。其中的情节令人胆战心惊。在小人国里他变成了庞然大物,一口竟然能吃下几十头黄牛;而在大人国中他又变成了巨人的玩物,并与小昆虫展开殊死搏斗。到了神秘的飞岛国,他惊讶的发现飞岛国能用天然的磁石和海地的磁石使这座小岛飞上了天空。故事中还发生了许多稀奇古怪莫名其妙的事情,我看得入了迷,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与格列佛一起去冒险。
看了这本书,我佩服格列佛能勇敢的面对困难,坚强的克服困难。想想我,有一次我正在做题,遇到了一道难题,我用尽了脑汁还想不出来,便泄气的不做了。读了这本书后我非常惭愧,决心向格列佛学习。
铃铃上课了,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放下书,听课去了。
这篇文章发表于1839年,这是一个阿拉伯的故事,在《一千零一夜》中可以找到它的原形。但安徒生却作了不同的处理,把它和现实的人生与世态结合了起来:那个商人的儿子的钱花光了,“他的朋友们再也不愿意跟他来往了,因为他再也不能跟他们一道逛街。”但是当他快要成为驸马时,他买了些焰火和炮竹,以及种种可以想象得到的鞭炮,使所有的人享受一番欢乐。这时大家都称赞他说:“他的眼睛像一对发光的星星,他的胡须像起泡沫的水!”“他穿着一件火外套飞行”,“许多最美丽的天使藏在他的衣褶里向外窥望。”他成了土耳奇的神。但是乐极生悲,焰火的一颗星星落下来,点起一把火。箱子已经化成灰烬了。他再也飞不起来了,也没有办法到他的新娘那儿去。他和公主结婚的安排成了泡影。这个故事有许多东西值得人们深思。
在这个故事中,以飞箱为线索,把主人公的人生起伏串连在一起,他因为贫穷而得到一个飞箱,也因为这个飞箱而失去了他的幸福。乐极生悲这个词语在主人公的身上得到了最佳体现。
讲到“星外来客”时,抱朴说他想过星星上的人有没有洼狸镇这样的苦难,“我想来想去他们的心不会像洼狸镇人这么硬,不会。如果一样的话,那些星星夜间就不会发光了。”这样的话读来伤感,像是孩子般的固执的单纯。
善良且多思的人往往最痛苦,想要的东西太多,像追逐大同社会一样想要追逐着一切,想所有人都好。可是同时,看不见未来于是不知道自己做的究竟是对是错,该不该做,抱朴几十年的人生白白痛苦了,也没有得出一个结论。
曾和朋友说,所有痛苦都因为思考的太多。我是个思考很多的人并因之而痛苦,会想我的人生格局别人的人生如何,只是相比起抱朴,我未经惨痛的属于所有中国人的苦难,于是我的思考便局气了,尽管如此,依旧常陷入痛苦,于是愈发理解抱朴,为之心酸流涕。我羡慕很少思考的人,例如,没有经历血淋淋的苦难的见素就要单纯的多,他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劲,只想要回粉丝大厂,有煎熬却没有抱朴的痛苦。
可是朋友说,是因为痛苦所以思考的太多。因为经历了苦难,所以才会思考为什么我会经历这么多,究竟是我错了还是社会错了,究竟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境况。于是恍然大悟,大概两者相辅相成,恶性循环。
我们的土地上有过许多伟大的城墙,他们差不多和我们的历史一样古老。这个镇子上最兴荣的产业就是粉丝厂,而老隋家的命运也注定了要和这些粉丝厂的老磨坊连在一起。隋见素是老隋家的第二个儿子,天生不服输的性格,使他一心要把家族丢掉的粉丝厂弄回来。而哥哥隋抱朴则是一个截然相反的性格,他不温不火,常年呆在磨房里,仿佛与这个世界脱轨。细细的研究着共产党宣言,细细的品味他那无味的生活。隋抱朴爱恋的小葵成了别人的媳妇,他不敢冲破封建的礼教的束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爱人由闺中女人变为人妻,又由人妻变为寡妇,心理念念不忘,却一直踌躇不前。赵多多是现任粉丝大厂的老板,一个贪婪无制的人,虽然他痛恨老隋家,但是却也不得不依赖老隋家管理粉丝厂的技术。技术不断更新,粉丝厂也在与时俱进,老磨呜隆呜隆的磨着时光,赵多多粉丝大厂的城堡合同不久将到期,这让隋见素一夜夜兴奋的睡不着。他辛辛苦苦的算着粉丝大厂的一笔笔帐,以此作为赵多多贪心的罪证,最终拿来粉丝大厂。而隋抱扑并不支持他,他觉得粉丝大厂并不应该姓隋,它作为镇上重要的经济支柱,只要给全镇人民带来福利,和谁来接管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个无产阶级的思想在那个时代似乎变得不可理喻。有一个在全镇起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四爷爷,他霸占了隋见素的妹妹,一个弱弱的女孩子,但又带领全镇的人克服了无数的困难,这可能就是人性,没有所谓的坏人,更没有纯粹的好人。隋不召是隋抱朴的叔叔,一个很怪异的人,整天嚷着自己和郑和下西洋,那条古船承载了他所有的梦想。隋见素因为心心念念的粉丝厂没有如偿到手,得了重病,这个家族的兴衰似乎就压到了隋抱朴这个哥哥身上。于此同时,镇上也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短短五十多天里,镇子的政权就变动了二十多次,赵多多贪婪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的不幸。
我非常喜欢《阿拉丁神灯》这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阿拉丁是个没有爸爸的孩子。之前,阿拉丁很懒,他喜欢和朋友们在小巷里或是集市上闲荡。后来,魔法师欺骗阿拉丁和他一起去找神灯。找到神灯之后,阿拉丁看清了魔法师那阴险的嘴脸。知道邪恶的魔法师法力非常强大,但他还想得到那盏威力无比的神灯,从而达到控制整个世界的目的。
因此,阿拉丁带着神灯离开了魔法师的摆布。阿拉丁通过灯神灯神的帮助,他变得既勇敢又坚强。最后,阿拉丁终于打败了魔法师。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一个贪心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魔法师虽然非常强大,但他终将被灭亡。正义肯定会战胜邪恶的。因此,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向坏人、坏事低头,要勇敢地和他们做斗争。
关于鸣凤,是感受最深刻的人物。作为高府任人使唤的丫鬟,并不是说她有着与其他丫鬟不同的的一面,恰恰是她的共同性,把整个社会带入了人权的黑暗中。刻画鸣凤的深刻性,代表整个封建时代最底层人的生活和痛苦。作为高府中的小角色,抑或是历史中的小角色,鸣凤所代表的底层人的命运和思想很难为后人所察觉,而《家》却很深刻的叙述了一类人的挣扎,然而,这种挣扎最悲剧性的表现在这是一场在现实中毫无意义的斗争中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觉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尽管他们的爱情深沉而持久,但也没有换来鸣凤死后觉慧撕心裂肺的“殉情”之念,而是渐渐的淡忘,如同生命中一次心旷神怡的登高远望,成为了记忆,也淹没在记忆之中。但是,鸣凤又是热烈的,她早就察觉现实残酷的一面,夜深人静,在灯光下的痛苦;苦苦等待和培养的爱情最终还是变成了欲罢不能处处躲着的奢侈品;婉儿的出嫁,更令她敏锐的感觉到死神来临的恐怖。她一秒钟一秒钟的等待心爱人的到来,也一秒钟一秒钟的等待死亡。当希望彻底的破灭后,她走向死亡,选择抗争,压抑的死去,唤起一大批人的起伏心灵。
《家》的人物内心或矛盾,或压抑的袒露,是抛却了时代沟壑的表达,是一道心灵的长廊,走着不同的人,却有着相同的感受。
在咱们看来,家就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你寒冷的时候,它可以带给你最温暖的关怀;家就像是一潭清澈的池水,在你口渴的时候,它可以带给你最清凉的感受;家就像是一双温柔体贴的大手,当你感到沮丧之时,它可以让你振作起来。家,给予咱们莫大的鼓舞和支持,因为有了家,咱们才有了赖以生存的空间,也是因为有了家,咱们才体会到了世间真情所在。
然而秋风瑟瑟,落叶飘尽,当咱们面对的是一个家族的沉落、衰败,除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忧伤,咱们并不能去做些什么,这就是无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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