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十篇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部简单的小说。主人公是善良敏感的16岁少年,典型的高富帅(高,自己说的;富,二战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帅,女友很漂亮而且连男人都喜欢他)。
初中看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那种愤世嫉俗的感觉,还有一些不理解。现在看,已经能够去理解主人公的内心情感,已经完全不同了。
在书里,霍尔顿在书里时常是沮丧寂寞的。他对所处社会的机械主义(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利己主义神马)深恶痛绝,因而在性格上缺乏逻辑、过于感性。崇尚自由竞争的社会中,他人的虚伪也造成他的敏感、猜疑、喜欢撒谎(I'm the most terrific liar you ever saw in your life)。
霍尔顿被模仿最多的是他的猎人帽。他很喜欢这顶帽子。我们喜欢自己的爱好并且维护自己的爱好。所以,当阿克莱说他带着这样的帽子打鹿时,霍尔顿的反应是:
“This is a people shooting hat,”I said, “ I shoot people in this hat.”
就像你在打团队,远处有敌人,你把AK换成狙。完全是形势需要。你的一个傻13队友说:“我都是用狙打僵尸,爽呢。”
你听了就很不爽。就像Stradlater说:“我的意思是,你别把标点之类的玩意儿放对位置。”
你把准星移到他天灵盖上,说:“我都是用狙打你。”
这些人总是急吼吼地要表明自己并不逊色或者什么的,因而装了13。这是一个层面。
鹿,从书中可以看出霍尔顿对鹿、马之类的动物是怀有一种孩子样的感情的。而阿克莱的话通过伤害霍尔顿的感情达到了自我标榜的目的。霍的回答是一种报复。只是他似乎没有完成报复的全过程——让阿克莱听懂。
霍尔顿戴上这顶帽子就像举起一面大旗,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琴,是霍尔顿游荡经历的开始。琴这个人物对霍尔顿的精神世界极为重要。他喜欢琴,而且感情强烈。但琴只存在于他的幻想中。因为他对琴的感情太强烈,所以十分害怕失去她,害怕因为现实中琴的改变失去幻想中的琴。他和大多数人都太不一样了,和琴也是。
“嗨,”我说:“别告诉她我给开除了,成不成?”
琴和他的距离并不比斯宾塞更近。
霍喜欢琴哪里呢?他对琴印象最深的是她下棋时喜欢把国王放在后排。象棋是逻辑性很强的游戏,琴的做法无疑比霍尔顿的更为感性。琴的不幸童年也引起他的怜爱。
Stradlater和琴约会回来后,霍尔顿逐渐陷入到一种绝望的愤怒中,然后下决心开始了他的游荡。
他喜欢的人认可了他讨厌的人,这使他伤心,懦弱又使他“沮丧、寂寞”。在车上,他遇到欧尼老妈。他挺喜欢这位妇女,但很快把对他儿子的厌恶转移到她身上,用反话进行了报复。他同样没有完成这一过程,
菲苾说霍尔顿喜欢的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霍尔顿认为是的。安多里尼老师说“为某种微不足道的事业英勇死去”“微不足道的事业”正是霍尔顿认为的真正的东西。其他多少是功利的。
人一定会受环境的影响,发达的机械主义文明势必会加深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这可以说是全书悲剧的根源。制度使个人变得利己、虚伪(马克思主义有一个人的“异化”理论,LZ不装13了,感兴趣自己了解)。乡下人往往比城里人质朴,比如说。老子理想中的“小国寡民”恐怕也意在此。
在霍尔顿一连串的咒骂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的变化。LZ挑一个说一下。同学在演讲中离题时,老师给了他不及格。这个老师总是强调统一和简化。“问题是,有些东西不能统一和简化”,霍认为他讲的很有趣。这是人思维方式的变化。
还有,Game,my ass.Some game.If you get on the side where all the hot-shots are,then it’s a game,all right~I admit that.But if you get on the other side,where there aren’t any hot-shots,then what’s a game about it?Nothing.No game.
老师对他说的规则,他有自己的认识。所谓公平的游戏带给他伤害。
霍尔顿是过分感性而缺乏逻辑的。他总是凭自己的感觉。他喜欢的是乐队里一个敲鼓的人,是茂丘西奥(他肯定也喜欢桑丘),完全凭感觉而不是逻辑。事实上,霍尔顿的逻辑是怎样的呢?举个例子,
The only trouble was,her mother answered the phone,so I had to hang up.
这种逻辑和他常说的“我没那心情”是一样的。
霍尔顿是耽于幻想而脱离现实的。他不是那种下定决心然后就能按自己的命令执行的人。在他的想和做之间有一条鸿沟。他幻想和弟弟说话,幻想搭车去西部,幻想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在生活中,他又是“你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说这类话”的人(有点精神分裂神马)。霍意识到自己的幻想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界限。就他对琴的态度,书里有一句话,
I started toying with the idea,while I kept standing there,of giving old Jane a buzz?..The only reason I didn’t do it was because 1 wasn’t in the mood.If you’re not in the mood,you can’t do that stuff right.
这表明了霍对自己幻想的认识。他害怕现实中那个改变了的琴改变他幻想中的琴。
这种失败感是最深刻的失败感,导致霍尔顿持续的“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而他去西部的理想与其说是独善其身不如说是一个无法适应环境的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所以菲苾想和他同去的时候,他很生气。
客观地看,不从霍的角度看,霍尔顿是一个普通的善良敏感无法处理自己的感情无法适应环境而自暴自弃的少年(他不成熟,所以谈不上世界观)。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无疑是许多年来影响年轻一代的重要作品,其名字的由来在其书中有这样一段的对话也许可以注解说明:"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说这话的时候,高中生霍尔顿刚刚因为4门课考试不及格而被潘西中学开除。他漫无目的地在12月的纽约街头游逛,而不愿意他的父母知道,但他还是牵挂着他的菲比妹妹,所以在一天深夜偷偷地潜回了家中,叫醒了睡梦中的菲比,于是有了以上的这段对话。
在我看来,霍尔顿更像他说的在麦田里迷失方向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在悬崖边的守望者。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孩子煱括成年人犠钪漳芄辉谛崖边停下脚步,并不一定是因为正好那里有一个守望者在看护,而可能仅仅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样的守望者存在。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正处于科技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反.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还有一种敌意,是实用主义文明对霍尔顿心中美好事物的敌意。猎人帽,霍尔顿因为喜欢所以喜欢,而阿克莱说,逻辑上,这顶帽子可以带着打猎,所以不错。霍尔顿想和桑妮聊聊天,在感情上有所突破,桑妮却完全不能理解。处男的天真烂漫在冰冷的易面前丢尽颜面。他对所谓信用的执着最后给了他一拳。而他深爱(不知道怎么描述他的感情)的琴在Stradlater看来只是一个偶然获得的社交猎物。
霍尔顿的理想完全是儿童式的纤尘不染,现实世界的变态又让他无处可逃(“你”、旅馆怪人等)。
霍尔顿的诸多失败被他的咒骂掩饰起来,好像他一直是胜利者一样,有些人因而以霍尔顿自我标榜。
霍尔顿和其他人的交流可以说都失败了,舍友、女友、卡尔·路斯、可怜的詹姆士·海瑟尔、社会人士等。他和修女交流都感到困难。他无法想象修女们阅读游苔莎·斐依。他通过捐款也就是钱表达了自己的感情,最后又不慎吐了一丝烟到对方脸上,心里十分沮丧。另一方面,别人对他的关心也使他难受。菲苾给他戴上帽子、妈妈给他买的冰鞋。他也受到环境影响,只是更加敏感。
心灵深处有那种自然的与人交流的本能,但他又与社会格格不入,所以很难获得或多或少已经融入社会的人的理解。交织而成失败感深深扎根于他的性格和自我认知。
霍尔顿对梦想的追求是否成功了?这关系到对标题和结尾的理解,LZ先分析Chapter16:
开始时,霍尔顿听见小孩唱的“如果你在麦田里捉住了我”,心里变得不那么沮丧了。他爱护纯洁的儿童并且有所表达(他刚给菲苾买了一张唱片),那个孩子的歌声有传达了对霍尔顿的呼唤。霍尔顿此时可以和儿童交流(最简单的交流),也有了一种归属感(这个说法不准确)。
章末,霍尔顿“自作多情”地去帮玩跷跷板的孩子保持平衡时不受欢迎了(他几乎是怕这些孩子,像你怕你喜欢的人一样)。他因而失去了去博物馆的心情。
这是霍尔顿的梦想第一次明确出现。可见霍尔顿心中的美好回忆、孩子的天真无邪和他的荒唐理想一起组成了他精神世界中美好的一面,这些是不能分开看待的。
25章末,霍尔顿在雨中欣赏旋转木马上的菲苾时,获得了顿悟般的喜悦。
Boy,it began to rain like a bastard.In buckets,I swear tO God.All the parents and
mothers and everybody went over and stood right under the roof of the carrousel,SO they
wouldn’t get soaked to the skin or anything,but I stuck around on the bench for quite a
while.I got pretty soaking wet,especially my neck and my pants.My hunting hat really
gave me quite a lot of protection,in a way;but I got soaked anyway.
LZ觉得这一场景与霍尔顿的理想奇妙地契合了。大雨让大人们都离开了,除了他。他此时所充当的正是守望者(翻译得准确)这一角色,不是孩子,而是对孩子们负责任的人。他有义务在孩子们奔向悬崖时捉住他们,也就有权利允许他们去抓金圈儿。对霍尔顿来说,这一意象除了纯洁、交流外,还有一个关键词就是责任。他像是接受洗礼似的感受到一种狂喜。
霍尔顿这样的理想和他一直以来的精神状态有关。本书的一种叙述是:霍尔顿被学校开除,与同学打架后在外游荡,幻想去西部,最终回到家中,向我们讲述这一切。也可以叙述成:年幼时,D.B.和艾里的影响塑造了霍尔顿最初的性格,使他难以容忍高中里习得成人世界虚伪功利的人。在社会中发现自己无法和社会相容,有无法与人沟通找到精神上的共鸣。决心遁世,无法做到。他回顾自己荒唐的生活感到其他人和自己一样空虚、彷徨。
霍最初的性格是怎样的?这和他的喜恶、他最终的追求是一致的。LZ读《香蕉鱼的完美一天》,感觉到两者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对机械主义的深恶痛绝。
这本书引起了青少年广泛的共鸣,LZ认为在三个层面。
一个是对假模假式深恶痛绝的那种纯洁美好的世界观(或者说精神特质);一个是面对现实时的沮丧寂寞。还有一种共鸣楼主认为出现在最后的最后,霍开始想念起每一个人。
About all I know is,I sort of miss everybody I told about.Even old Stradlater andAckley,for instance.I think I even miss that goddam Maurice.It's funny.
这种想念可以在前文中找到一些端倪。
对修女:想到这里,我不由得难过得要命;对萨
丽:我还真替她难受哩;还有桑妮等等。
霍尔顿关心(这个词不准确)他人的生存状况,发现其他人和自己一样不幸(即使表面有所不同)。这可以说是发现了人的精神生存危机(有点哲学味了)。让我想起《等待戈多》。普鲁斯特说回忆能够重拾逝去的玫美好,也可能是这样。
可不可以说这不小说的主题是对机械主义文明的反抗,对普遍精神危机的关注?有点马克思主义的感觉。拔得太高。可是这部小说所涵盖的又绝不仅仅是一个青春故事。
我们阅读这本小说时能获得很多享受。LZ最喜欢的场景是菲苾在黑暗中给霍尔顿钱的时候,其次是琴把胳膊放到他背后的那次。我们对小说场景的喜爱就像喜欢流行歌曲中的某段旋律一样。小说的另一魅力在于所塑造的人物。Lz最喜欢的当然是菲苾。但是,菲苾这个人物很奇怪,我多处怀疑她的真实性,菲苾很复杂。就说一个有意思的事吧。里面有个小男孩喜欢菲苾,但表达失误,把菲苾推倒了。LZ有次在贴吧里看到一小姑娘说他们班一男生说她闷骚,心里伤心。LZ 回复说“小男生词穷了,他只是”,她后来回复LZ说他俩现在很幸福。神马。呵呵,我们比我们想象的孩子气得多。话说回来,霍也是不存在的,不可能有霍尔顿这样的人。有人问霍尔顿后来怎么了。霍尔顿没有未来。
读小说时当然应该置身其中。有些同学一开始不愿意理解霍尔顿,觉得自己在读另一个人的故事,那简直谈不上阅读。比如,LZ读到琴时就会想自己暗恋的女生,读到铁齐纳想到自己的朋友,读到斯宾塞想到自己尊敬的老师。有人说,这应该是坐着的责任,他一开始不明说的?我只能说,这是常用的艺术手法。博尔赫斯说,暗示具有说服力。作品正是暗示而不是精神分析式的直接描写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从而具有了征服人心的力量。
我们阅读时,自己是霍尔顿,读完时会到一个新的高度反观霍尔顿,同时也在这个高度反观自己。我们在作者的指引下看到一个鲜活的霍尔顿,同时也会看到一个抛却诸多自我粉饰的自己,淅淅沥沥地走向那个因为赤裸而一贫如洗的自我。有次做实用类文本阅读,里面说悲剧能让我们从远处观看自己。好像还是我大尼采说的呢。
读优秀的作品和读那些用机器手打飞机一样枯燥乏味的YY完全不同(很抱歉把他们相提并论),不能赶着看。LZ当初没能理解这部小说,一是因为读得太快,二是当时意气风发,没有分别理想与抱负(理想,不是那种买车买房、建功立业之类的理想哦),绝不担心自己会改变,如果不被理解,还洋洋得意,才刚刚开始不那么主流的心路历程。所以完全体会不到霍尔顿的那种“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只是读后有点奇怪而已。你说LZ真可怜,哎呀,这不是真实的 LZ啦,真实的LZ很幸福的,这样说只是为了方便你理解霍尔顿。高三班上的米开朗基罗一开始攻击过我,后来就很能理解我、包涵我。LZ很珍惜。虽然现在班上没有。不过还是很开心。可贵的东西之所以可贵,不仅因为它们无法取代,还因为它们可以取代很多东西,不仅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还因为除却巫山不是云。不对劲啊,好吧,LZ装13了。
我们理解这部小说时会有什么样的困难呢?
——社交环境不同,就LZ看上学上得这么。。谈不上社交。经验缺乏。
——精神生活舒适,没什么挫折。人家不开心的时候,那个资本主义爸爸竟然请来了精神分析医师!我社会主义爸爸哪个不是“囡囡,有爸呢”“儿子,没事,跟爸喝一盅”。霍尔顿在他爸妈回家时是躲在壁橱里的。
——已经同化了
——神经粗大,不习惯认真对待什么。
可是优秀的书,只要你认真看了,至少被言情小说式的YY阻碍心智的成长,至少为人处世能从容点。
通过这部小说,可以看到作者纯熟的小说技艺,对人物的精确把握(如此精确,让人怀疑霍尔顿就是不写作的作者,两个老师说的话也是),最重要的当然是丰富的心理描写。司汤达《红与黑》中零星可见的心理描写(这个所指甚窄,好像近于潜意识层面了)在这里俯拾即是。柴可夫斯基赞扬托尔斯泰“一眼就看穿了我心中的全部秘密”,这也是许多美国青少年的心声吧。小说全面的心理描写既反映社会又表现人物,服务主题,或明或暗,精微深至,典范典范。任何才气不足的模仿都会让人笑掉大牙的。就凭这些心理描写,作者对美国人这一群体的影响就比得上弗洛伊德和里斯曼。简单从一个方面说,这部小说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解读,也就增加了社会的包容度。何况本书还影响了许多重要人物。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以前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光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哀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取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我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最之后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下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下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以前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下,放下掉有过的完美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之后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把握好自我的生活吧!
在图书馆里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等……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
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坐在荒芜的田野中,捧着手心里的一本书,看着眼前已经收割过的麦秆,眼前浮现出一个“坏孩子”的身影——霍尔顿,那个名副其实的坏孩子。
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一个故事,可以称它为“自传”。其中穿插了许多例如”“混账”等词语,显得更加真实和生动形象,其中的道理也许更容易让读者接受。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从他的故事中可以看出,这真是一个十足的坏少年。
他对妹妹说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象话。”
起初,我真的很不理解这段话,后来,我懂了。这是霍尔顿,在复杂的社会中,一种单纯的理想。他渴望纯洁的社会,就像那麦田,就像那小孩子们,包括那悬崖。可是,周围的一切都不如他所望,复杂的社会,一切为了利益,人们尔虞我诈,互相利用,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
而霍尔顿,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叛逆,看一切都不顺眼的青年,却正好看透了这一点,这个叛逆的少年,却有着一颗纯洁的心,他不愿意与世人同流合污,他在谈上学时这样说道——“上学的目的嘛,不就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都说出了他发自心底对这个社会的不爽,而他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他有一颗正直的心,他看这个复杂的社会不爽!
我也渴望当一个表面叛逆的青少年,而心里却一点也不粘上这个社会的浮尘,一点也不随波逐流,看谁不爽就说出来!利益怎么了?破坏关系怎么了?我活出了我自己,谁也无法改变的那个自己,我骄傲。想让我融入到这个尔虞我诈,假模假样的社会中,根本不可能!
霍尔顿,第一次接触这个人物的时候,我认为他是我的反面教材,读到后面,我发现我错了。我真正应该学习的,是他。
他那种正直勇敢的性格。
他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
他那种敢说敢当,表里如一的品质。
看到第十几章的时候,觉着有些无聊了,所以直接翻看了后面的结局。
真的被惊艳到了!
下定决心离家出走的霍尔顿,被老菲苾成功的留了下来。然后,那个下雨天在旋转木马上一圈又一圈旋转的穿着蓝色大衣的十岁小姑娘,和一旁的坐着的头戴红色猎人帽的高中生,就这么定格在了画面上。
所以我说霍尔顿是个TMD妹控啊,而且,真幸运,有一个这样善解人意的妹妹。从第一章开始,好为人师的历史教师,讨厌的室友,没有礼貌的夜总会舞女,骗钱的妓女以及陪着看演出的无聊“女友”,都是惹人厌的角色(唯二令人感兴趣的要数列车上的同学家长和琴了,但霍尔顿却缺少勇气和机会)。然后,在霍尔顿快绝望的时候,偷偷回到家里见到了妹妹!啊啊啊啊!!!然后跳了支舞!然后一切都不同了!!!
最近越发觉着,所谓的世界名著,可能并不适合用来放松或是阅读。倒不是说人家写的不好,只是随着年龄增大,自己没有多余的时间和旺盛的好奇心来了解书中描述的大环境,而文字一旦离开了所处的环境,就失去了大部分的色彩。
《麦田里的守望者》倒是还能设身处地的体会一把,高中生作为第一人称也还挺有趣,但是,中间几个章节确实没兴趣看下来了。可能也因此,至今没有找到那句“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的小孩子......”我在中学就听说过的名言。不过,无所谓啦,整体还是符合预期的。挺好的!
接下来,可能大多数都会读一些技泛术类书籍,以及中文的杂文和散文。大多数的图书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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