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优秀文章(精选30篇)
“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四处玩耍的孩子们,若是有谁跑近悬崖,我就抓他回来。”我当初完全不懂霍尔顿,因为理解不了一个半大孩子那愤怒而敏感的内心。后来发现好多人在与成长殊死搏斗时,都是一个片面的他,我也一样。
那时年轻的生活像一场让人躁动不安的舞会,灯光之下,肉体之间,或无所适从,或放浪不羁。大战之后,从未有过的富足与空虚碰撞在一起,夹缝中的青年汹涌着骄傲与无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为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却无法自拔。”用这句歌词去形容那时青年的迷茫,竟是分外的贴切。
霍尔顿之所以被推崇成一个类似于英雄的存在,是因为他能看透当时社会的虚伪性并能够用语言和行动对其酣畅淋漓地讽刺和批判。虽然他最后不免失败,整个潜逃计划也像是一场闹剧,但这短短的三天浪荡生活已让他对虚伪的认知无比深刻。他的成功不在于顺利逃脱束缚,而在于用自己熔炉般的形象去为众多原型提供一个精神家园。
霍尔顿显然不能是一个榜样,但他却是我们自己。他代替我们去逃避,去批判,去大声咒骂。他有时无畏,有时软弱,有时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毁灭。他热爱,他憎恶,他偶尔也用自己的全力去适应社会。他做了我们想做却做不出的事情时,我们为他欢呼;他心头遇冷手足无措时,我们为他心酸。他被虚伪肮脏包围,但他向往守护纯洁真实。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则一把辛酸泪。用不了太多深刻,就已是满怀感慨。
一番没有情节的几乎处于僵尸形态的自述,打动了无数青少年的心。当成长降临到霍尔顿身上时,他很痛苦,他有想过逃避,逃避中又夹带着一些尝试。最终,他选择了面对。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哪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王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王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感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麦田”象征了孩子们美好的童年,孩子们整天无忧无虑地做游戏。但“麦田”的位置不理想——在悬崖边。时针不停地转动,飞快地把孩子们带向了成长,所以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成长的道路上必定会有迷茫,有彷徨。孩子们跑向的就是那“悬崖”下的万丈深渊——成人世界。“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霍尔顿梦想着守护住孩子们的童年。但谁都清楚,这个梦翻译成英文只是wish而非hope,是一种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的梦。成长是谁都无法逃避的,但成长绝不像霍尔顿心中的那样可怕。漫漫成长路,我们会失去,也会得到,但绝不是像霍尔顿所述,只得到坏的,只失去好的。我们必然会失去童真,得到世俗。但我们也会失去无知,得到责任。
以前很多人说,塞林格等同于陶渊明,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晋陶渊明消极避世,他已是成人,却不愿面对当时社会的污浊。于是,他选择了逃避。据说美国教科书中对陶渊明的描述是“过上游生活,出淤泥而不染”。“出淤泥而不染”代表了积极入世的一类人。陶渊明的避世,已经达到了忘我的境界,王国维称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为“无我之境”,也就是说他和自然完全融为一体。和陶渊明完全不同的是,霍尔顿在经历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最终选择了面对。故事的最后霍尔顿是否真正懂得了成长的真谛,我无从得知,但我相信一定有一种力量在促使他留下。成人世界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脏乱,处在成人世界里,也会有一些美好的事物给我们一些安慰和鼓励。我认为,塞林格真正的目的是激励美国的战后一代,让他们获得启发,进而积极入世,承担起建设祖国的重任。由此说来,霍尔顿最后决定留下来面对成长也就顺理成章了。
就像霍尔顿最后没有逃避,生活中的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的内心也是矛盾的:一边带着某种叛逆一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有时我会想,我为什么要生活在别人的目光里,又为什么没有离开世俗的勇气?我没有胆量步入社会,但又无法逃避,只能做着“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梦,守护住下一代的童年。就像最后霍尔顿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他那每一个“混账”朋友,尽管他们没有一个曾真正走进过霍尔顿的内心世界,尽管他们身上都有着霍尔顿厌恶的地方,但在霍尔顿心中他们仍然很可爱。当我们只能面对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在你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对小孩子看法的改变是因为两位作家,一位是泰戈尔(暂时按下不表),另一位就是塞林格。之前看到小孩子就会心烦,在书店看书时他们会大哭大闹,在路上行走时他们会随地小便。然而当我看到故事的结尾,天上下着倾盆大雨,霍尔顿在公园长椅上静静地坐着,菲碧坐在旋转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下去……我被这画面所震撼了。纪伯伦说,“你们的孩子,都不是你们的孩子,乃是生命为自己所渴望的儿女。”他们会哭闹打扰到你,但他们是纯净的白纸;他们会因在我们看来连鸡毛蒜皮都算不上的事情大吵大闹甚至动手,但他们的出发点只是简单的达到个人的目的;偶尔他们甚至也会对同伴恶语相加,因为他们一直在模仿。虽然他们不懂得为别人考虑,但他们有一颗觉醒的心。每一颗觉醒的心都是一粒种子,等待春风雨露的浇灌呵护。有时我甚至认为小孩子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完美的味道。小孩子时时刻刻都在受到我们的影响,因此,悉心呵护下一代,不要抹杀属于他们的青春痕迹。也许,当若干年后他们长大后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需要面对成长时,他们不会再犹豫不决:“带上我的青春史诗,勇敢地踏入社会!”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人,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我是说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里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
——霍尔顿
虽然还没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却已经被书中主人公——一个十六岁“坏小孩”所感动了,尤其看到他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谁也无法不为之动容——那是孩子独有的纯净得让大人们惭愧甚至感到害怕的梦想。
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最后打算收拾行李离家出走,去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最终因为妹妹的恳求与挽留留了下来。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真的不知道作者要透过霍尔顿表达些什么,可是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于是硬着头皮往下看,也因此渐渐被吸引了。
初始,只觉得霍尔顿是个爱抱怨,不求上进的少年——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和取笑周围一切虚假的人和事,讨厌无聊至极的电影,他讨厌肮脏的“阿克莱”,讨厌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他经常口是心非,说谎胡扯,在心里看不起别人,而且也爱装B……
可是继续看下去,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孩子,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会怕他那贫穷的舍友有自卑情结,于是把自己的高档次的手提箱从架子上卸下来,放在床底(只是后来他的舍友把自己的便宜货放到架子上,目的是想让别人以为霍尔顿的手提箱是他的,这跟霍尔顿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会由衷地喜欢心地好,笑得甜的人;他主动帮修女捡起篮子,并主动捐钱给两位修女,即使知道她们并非募捐……他很爱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的妹妹菲比……
其实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对于他的学校潘西的“自从一八八八年起,我们就把孩子栽培成优秀的、有脑子的年轻人。”他说:“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在潘西也像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他们很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
对于厌恶的朋友,他同样会承认别人的好,这与“阿克莱”有很大的差别。
在大家都为厄尼弹的钢琴曲子(他认为被糟蹋了的曲子)鼓掌时,他则说:如果他是个钢琴的或者演员什么的,而那些笨蛋认为我很厉害,我是不会喜欢的。我根本不希望他们为我鼓掌。人们老是为不该鼓掌的鼓掌。他甚至为厄尼惋惜,因为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弹对。
在评论一场电影中演员演技时,不像其他人对演员演技大赞特赞,他在承认他们演得棒的同时也说到:一件事如果你做得太棒了,然后一来二去,不注意的话,你就会开始有点儿炫技,这样一来,你就没那么棒了。瞧!多么棒的说法!
对于恋爱,他讨厌那些玩弄女孩的混蛋,他说:我觉得如果你并非真的喜欢一个女孩儿,就不该跟她瞎胡闹。真的喜欢她,就应该喜欢她的脸,就不该对她的脸做出下流的事,比方说往她脸上喷水……
看到这些,你会觉得霍尔顿是一个思想多么奇特的孩子,让你不敢看小他。或许因为这本来就出自一个成年人之手,想法当然深刻啦!可是不可否认,当我们像霍尔顿一样的年纪时,思想的确能够这么深刻细致,且总不被大人们知道认可。
相比于他那两个糊涂的舍友,他更清楚地认识到他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厌恶一切虚伪的东西。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他厌恶虚假,可他也摆脱不了这样的生活:学校里全是伪君子,你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学有所成之后买辆他妈的凯迪拉克。然后他们让你觉得足球队输了你得表示伤心,你要做的就是整天聊女孩,酒还有性。每个人都在肮脏的小范围里天天混在一起。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可最后依然没走成,表面上是因为妹妹的劝阻,可根本原因又怎会如此简单?事实上,霍尔顿也离开他所处之境。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在这一点上说,他是可悲的。
他厌倦世间的虚情假意,不愿同流合污,表面上又颓废堕落,谈一切被人为捏造过但又脆弱无比的东西,同不喜欢的女人搂搂抱抱,在影院听一大堆爱显摆的人对片子胡扯一通,在歌手唱的很烂人们却乐在其中的酒巴里与老女人调情,与连琴的名字都搞混的家伙打架,而打完后那人依然不明所以,不是他没有企图同他们深入探究,只是他们膜拜于那些被广泛认可的世俗价值,而只有他一个人被嘲笑了,处于被冷落的境地,最后他疯了,究竟谁活的更悲惨,是脑袋清醒却被看作精神病的疯子,还是不懂思考哗众取宠的正常人?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和叛逆埋藏在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未来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是的想法渐渐被封藏于心底。我们试图改变命运,到头来却发现总被命运捉弄;我们试图探讨人生,到头来却发现人生如梦;我们试图张扬个性,到头来我们只能无奈的接受被同化的命运。
那么,我们还能做什么?
我们最终无奈地加入到社会大潮中,为了今天的晚餐,明天的衣服没命的奔波者,谁会探索到孩子们内心深处的想法?谁又能记起我们也曾有过“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纯净梦想?
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20--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干的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年轻的霍尔顿不明白,心里明明不这么想,可是当着别人的面还是要谄媚说好话,背地里却是另一套。霍尔顿觉得恶心,甚至想起来都恶心得要吐出来了。然而这就是所谓的成熟的代价吗?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枷锁,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这限制人自由的脚镣。
我们何尝不想去改变这个虚伪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却不允许我们这种想法的存在,他要把我们都同化为如他们一般虚伪的人。
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长不大的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旋转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起来。
霍尔顿险些大叫大嚷起来,心里实在快乐极了,他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看着菲比穿着这么一件蓝色大衣,老这么转个不停,真他妈的好看极了。于是他答应菲比不离开这个自己深深厌恶的城市,之后的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还问他一些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却没人问问他他真正想的是什么,没人陪他去公园看看那里的野鸭子,冬天到底去哪里了,试着去理解他的世界。这些话,没有人听,他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之后也许会继续会去学校上学。书在这里也就写完了,后面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了。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因为我最近想看些叛逆少年的故事,那种邪恶的、叛逆的、无所谓的男孩子,内心空洞的、无助的、脆弱的抗争着,最好还有好看的外貌,同学推荐《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感触的背后,我觉得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是比athena更athena的那个真实的athena在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禁不住流泪,不能不流泪,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霍尔顿的妹妹也是个很重要的角色。她是霍心中至美至真至善的存在,也是那些麦田里玩耍的孩子。因为她的纯洁,更让霍厌恶那社会的肮脏和虚伪并深深恐惧这种纯洁的脆弱。也是因为她,让霍有了希望,并最终回归家庭和社会。这算是原作里面唯一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物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不重说教,而是通过一个立体人物的所作所为来让读者产生代入感。与其说这是作者所采用的技巧,不如说这是作者费尽心思所表达出的真实和深刻。也正是因为这种真实和深刻,这本小说才影响了不止一代人的青春。
谢谢塞林格的麦田,谢谢麦田里的守望者。
首先,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后感,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
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另外,书中菲比的天真纯粹真让我喜欢。在书的最后几章,就是菲比带着猎鹿描抱着旅行箱说要和“我”一起走的时候,我真的太想哭了,我多么希望菲比永远也不要长大,我常常觉得孩子不长大该多好。成长会让他们和“我”一样经历痛苦、矛盾、失望,然后学会做人。想想那该多可怕?可是,我又无法阻止他们的成长,就像“我”最终还是没能去成一心向往的西部的某个地方……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干的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歌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霍尔顿,你看到了吗?是你的父亲,塞林格先生,激发出我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让我逐步向成熟、懂事的前岸迈进。在麦田和梦想交相辉映,煜煜生辉之时,青葱年岁,我读懂了,那爱与理智停留在内心矛盾的激化,正是这种矛盾,牵引着我们守护梦想,年少的我即使再多的爱、再多的叛逆,都不会超越理智的界限,我想,这就是霍尔顿精神吧!它使我懂得,即使我再努力、微笑、坚强、成长,也抵不过麦田里的一丝守望!而这一丝守望,在梦想号启碇之时,给予我最大的鼓励和导航!
如今,我25岁,记不清楚第几次躺在麦田里,接受它的洗礼,而这一次,我关注的,是它的核心。往悬崖边奔来的小孩,不要怕,霍尔顿正在麦田里当你们的守望者,他会在你们狂奔的时候,把你们捉住。他要拯救那些处于危险之境的纯真者,使他们免受精神的伤害,使他们永远纯真,使他们坚守道德的阵地,不受堕落之苦。
有人曾经这样对我说过:不是这个社会需要你,而是你需要这个社会。这对于浮躁的年轻人来说的确是一句劝诫的忠言。但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就要完全臣服于世俗。说句轻狂的话:在这个节操尽失的时代,更需要我们年轻人以身作则来捍卫人们内心的那片净土。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霍尔顿失去了太多东西,如果他能像其他人那样认真学习,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或许生活会截然不同。然而作者的良苦用心在于告诫我们:这个社会永远存在黑与白,而且永远都不会消失任何一种,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身处白色的时候保持冷静努力前行,处于黑色的时候能守住底线捍卫内心的净土。
这本小说一出版,立刻受到美国青少年的热烈欢迎,因为它实在写的太真实了。作为现在的我补偿曾经学生时代没有看过的遗憾,虽然它确实是一本青少年读物,但读完确实能从中收获许多道理,我们要做的只是继续冷静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时候,不要丢掉内心最初的梦想,时刻告诫自己,不要浮躁,借用二战英国政府鼓励民众的一句话:keepcalmandcarryon。
学校组织最近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后,心里的感想有很多。
雨来为了掩护交通员李大叔,无论日本鬼子怎样诱供,雨来都不说出李大叔的下落。鬼子看软的不行又开始对雨来实行暴打,把雨来的脸扭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还用刺刀对着雨来的头作出要劈死雨来的状态,以次来吓唬雨来,妄想着雨来能供出李大叔,可是雨来就是坚决地回答“不知道”“没看见”。气急败坏的鬼子就把雨来拉到河边准备枪毙。雨来趁鬼子不注意的当儿,一头扎进河里游走了……
我非常钦佩勇敢、机智的雨来。是啊,作为中国人我们今天之所以能当家作主并过上幸福的生活,就是因为抗战时期有千千万万个雨来这样的少年以及无数的革命先辈们,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出生入死,浴血混战,同日本鬼子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可雨来那种面对凶残的敌人宁死不屈的爱国主义的精神仍然激励着我们,鼓舞着我们,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去克服学习上的每一个困难,认真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本领建设祖国,报效祖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今天我们和雨来一样,同样都是十来岁的孩子,不同的是我们生活在和平幸福的环境中,而雨来是生活在战火连天的战争年代里;虽然时代不同了
读完《小英雄雨来》这本书,我为雨来感到自豪与骄傲。因为,雨来这么小的年纪就那么勇敢,他为了保护革命同志宁死不屈。我一定要向雨来学习,长大后尽自己的努力报效国家。
今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形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队伍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队伍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又是一年,秋风无情地打在人脸上,掌柜的正慢慢地拨动着算盘进行结账,忽然说道,“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短衣帮中有一人喊道,“他偷了丁举人的书,被打折了腿,还有甚么脸面再来了!”众人哄堂大笑,掌柜的不屑的用鼻子一哼,便不再理会。
过了几天,咸亨酒店里来了几位报录人,询问掌柜,“请问孔乙己孔举人家住哪里?”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掌柜的结结巴巴的说,“孔……孔乙己?中举了!”大家惊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还是掌柜的反应快,告诉了他们地址,送走了报录人后,掌柜马上吩咐小伙计“快,去把我新定做的那一套衣装拿来,要全套的,还有,把那几坛上好的女儿红拿来,我要去给孔老爷贺喜了!”
掌柜带着一路人马,浩浩荡荡地来到孔乙己家中。只见孔乙己潦倒地斜倚在破旧的茅屋前,目光呆滞,须发乱的不像样子,而屋内只有一个破旧的大铁锅。掌柜凑上前去“孔乙……不,孔老爷,恭喜您老高中了!”孔乙己一下子愣住了,随即便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众人一下子慌了,早有人将孔乙己扶了起来,也有人端来了一大碗水,给他灌了下去,还有人飞快的跑了出去,将郎中请了过来。
过了一会,孔乙己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已被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崭新的长袍,掌柜的忙凑上前去笑眯眯的说道,“恭喜恭喜,孔老爷高中了!”四下早有人议论开来“我早就看出来,孔老爷天生的富贵相……”“是呀是呀,孔老爷深藏不露呀!”孔乙己用惊异的目光看着大家,苍白的脸上带着迷惑的表情说道,“这不可能,我连秀才都不是,怎么可能成为举人呢?”掌柜的忙说,“孔举人过谦了,在下之前多有冒犯,还望恕罪。”说罢连连作揖。
这时,一个小伙计飞快的跑来,大喊道“弄错了,掌柜,中举的是邻村的孔一季!”大家都愣住了,一时间静极了,只听见秋风吹落枯叶的声音。掌柜忽然一把将孔乙己身上的衣服扯下来,冷笑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知道你没那个本事!”说罢,扬长而去,众人也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愤愤不平,甩袖离去。孔乙己在一惊一喜一悲之中支撑不住,口吐鲜血而死,可离开的人们却无一人照顾孔乙己,孔乙己这回的的确确是真的死了……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题记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
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场景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在《茶馆》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老舍其作为一个语言大师的风范。《茶馆》中,十几个人物依次登台,却个个形象立体,性格鲜明,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写作语言的性格化,时代化,应人切景;老舍以笑写悲,寓庄于谐,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于三个时代中光怪陆离的丑类;北京化的口语也是本剧一大特色,给穿梭于茶馆中的人物注入生命。
茶馆读书笔记2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茶馆读书笔记3
花了两个晚上把《茶馆》读完了,这个话剧我是有很深的印象。为什么呢?
在我记忆中,我是在初中就学过这个话剧的节选(小学时《茶馆》的小人书我早就看过),在这里面记得有几个当兵的到茶馆敲诈还拿走了几块桌布,并且说了句,男同学基本都感兴趣的话“屌”!在上小学时,我们都会说但都不会写,高年级男生一般都会在男厕所中“男”中间加一点,告诉我们这个字读“diao”!有时他们也如法炮制在女厕所中“女”字加一点,那个我就不说了。后来到了初中,学到《茶馆》这个话剧节选,才知道原来这个字这么写,而且上了课本!
下面谈谈这部话剧的文学价值,大作家之所以伟大,我想是他们擅长于“以小见大”。在茶馆这么小的舞台上,三教九流、生、旦、净、末、丑依次登场,时间横跨了清末到民国末年,深刻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了-,像老舍这些大家,都被迫害致死!我真不知道,老毛躺在水晶棺材里,有何感想?
茶馆读书笔记4
这一天,我随意打开书架,不经意间看到书架的角落里有一本老舍先生写的《茶馆》,这本书好像还没看过。于是,我就拿起这本书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很有哲理。这本书写的是戏剧,一个悲剧,一共分为三个幕,分别写了清末民初、民国中期,民国后期的人们生活经历与状态。这本书写了一个掌柜王利发的茶馆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最后被军阀势力逼死的事。同时,也写了一个农民——康六欠了别人的钱,被迫卖女儿被太监当老婆,结果害了自己女儿一生的事。
我看完这本书,竟然掉下了泪水。王利发一生中都趋炎附势,见到别人总打招呼,只是为了在乱世中得到生存。但是他的好话、他的鞠躬仍然不能让他顺利过完一辈子,结果落得个被军阀逼到上吊自杀的下场。康六的女儿在太监家里不敢出一声哼,直到太监死了,才得到了自由。但等到自由后,仍遭到别人的追杀,被迫一路逃亡。唉,这是傅仪的错。傅仪统治时期,闭关锁国政策让人们的生活穷困潦倒,而傅仪却认识不到这个错误,以致于自己做了亡国君王,被剥夺了自由与权利。但这一生是不能后悔的,这就是错误所付出的代价。在这本书中,我为但是社会的黑暗而感到悲哀,为人们的自私自利而痛心疾首。其实,这不应该把过错归咎于普通百姓上,为了生计,每个人不得不变得狠心冷血。错就错在了军阀势力的统治衰败,让人们无处谋生,只得阿谀奉承,颔首低眉,像狗一样生活着。
其实,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人也并不少。很多公司职员为了搏得老板的器重,为了在公司有一席之地,用尽各种肮脏的手段陷害别人,抬高自己。这些人难道不像那个时候的老百姓吗?但他们并没有看清楚这是个民主社会,这是个知识决定命运的社会。只要我们有本领,有知识,何愁没有伯乐呢?何处不是容身之所呢?
亲爱的人们呀,拿起你们的尊严,拿出你们的本领吧,不要做个绞尽脑汁的陷害别人的人吧,要做一个凭本领脱颖而出的强者。
茶馆读书笔记5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今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从中明白了我们中国许多具有优秀美德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孔融让梨》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孔融在六岁那年,他妈妈买回来一些大大的甜滋滋、水灵灵的梨,洗的干干净净后让孔融分给他的哥哥和姐妹们,而孔融却留下一个最小的梨给自我,妈妈十分不明,“孔融,你为什么留下一个最小的梨给自我呢?”孔融笑了笑说:“夫子说过,不管做什么事情,首先应当想到的是别人,而不是自我,所以大的就留给他们吃吧!”妈妈听了之后,连忙点了点头,说:“你真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妈妈真为你感到骄傲。”
孔融小小年纪就明白关心别人,令我万分敬佩。此刻有不少孩子被父母当做心肝宝贝,十分的宠爱,所以孩子根本不明白关心父母,关心他人,什么只想到自我,以自我为中心。其实我也犯过这样的错。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冰箱里有一大瓶果汁,我一打开,“咕噜,咕噜”地把果汁全喝完了。爸爸妈妈下班回来,打开冰箱看见果汁没有了就问我,我说“全喝完了!”爸爸妈妈没说什么,可是我感到十分愧疚!
我从孔融身上学到了关心别人的优秀品质,我也认识到自我以前犯了好多的错误,我必须要改正这些错误,
我真的很期望所用像我一样犯过这种错误的同学,都能像我一样,知错就改,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做人是永恒的起点,也是永恒的终点。于是,几千年的历史长河里文化为我们树立了做人的终极目标:君子。在我的理解里君子是孔子、孟子、墨子、柳下惠、晏子、颜渊,是岳飞、范仲淹、文天祥、左宗棠最近有幸又拜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君子之道》。对君子的认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对君子的难能可贵有了更上一层的敬意。
说到君子就不能不提他的对立面——小人。只有小人的大量存在才会凸显君子的难能可贵。“君子、小人本无常。行善事则为君子,行恶事则为小人”。《贞观政要》中一句话将君子与小人分开,或许这也是最简单的分别方法。这句话类似于“能救人坑坎中即为活菩萨”。如果只是按照这个标准,那么我们几乎所有人都做过或多或少的善事,那是不是说所有人都是君子呢?我们对于善的要求总是过于苛刻。正如《增广贤文》所说“声妓晚景从良,半世之烟花无碍;贞妇白头失守,一生之清苦俱非。”做善事不难,难在坚持始终只做善事。而只有始终如一地做善事,才能被称作君子。这样的要求使得我们生活中的君子凤毛麟角,当然,也正因为君子凤毛麟角更显得君子的难能可贵。
君子是我们每一个致力于从事人的事业的奋斗目标,也是我们教育的终极目标。苏霍姆林斯基说“你要想培养什么人,首先你应该成为什么人”我们要想让培养的孩子成为君子,那首先我们自己应该向君子的伟大人性靠拢。“取法乎上,得之于中;取法乎中,得之于下”我们也许不能每一个人都成为世人眼中的君子,但,我们至少应该以君子为我们终生努力的目标。并在奔向,目标的过程中引领我们的孩子一共前进。“教育就是一群不完美的人领着另外一群不完美的人走向完美的过程。”我愿意做那个不完美的领路人。
工作中如何效仿君子呢?读过这本书后,我总结出四个字:不争、不让。
不争,不争名、不争利。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如果一个人太过于注重外在的名声,难么,他的内在一定跟不上自己的表面。当一个人被自己或者世人塑造成一个榜样之后,他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人,他的行为也失去了原本的真诚,渐渐失去自己。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已经成了别人效法的对象,他不能错,他已被世人定义为一个模板,按照世人的定义生活、做事、做人。原本,他并未具备的品质,也不得不假装表现出来。一个朋友给我留言“社交之所以累,就在于人们总想表现出自己并不具备的品质”这些品质,或许正是世人对君子的要求。我们可以这样要求自己,但是,请不要盲目给自己贴上标签,直到有一天那些品质已经被我们内化到生命里它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那时,就是名副其实的君子了。“行为世范,言为士则”。
1、我愿意深深地扎入生活,吮尽生活的骨髓,过得扎实,简单,把一切不属于生活的内容剔除得干净利落,把生活逼到绝处,简单最基本的形式,简单,简单,再简单。
2、最富有的时候,你的生活也是最贫穷的。吹毛求疵的人即便在天堂也能挑出瑕疵。一个安心的人在哪都可以过自得其乐的生活,抱着振奋乐观的思想,如同居住在皇宫一般。犯不着千辛万苦求新,无论衣服还是朋友。把旧的翻新,回到它们中去。万事万物没有变,是我们在变。
3、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的有意义,我希望活的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
4、知道自己知道什么,也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这就是真正的知识。
5、我看到那些岁月如何奔驰,挨过了冬季,便迎来了春天。
6、爱情无药可医,唯有爱得更深。
7、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人只需要闭上眼睛,转个向,就会迷路。
8、每一个早晨都是一个愉快的邀请,使得我的生活跟大自然自己同样地简单,也许我可以说,同样地纯洁无暇。……
9、社会已远远背离"社会"一词的基本意义。尽管我们接触频繁,但却没有时间从对方身上发现新的价值。我们不得不恪守一套条条框框,既所谓"礼节"与"礼貌",才能使着频繁的接触不至于变得不能容忍而诉诸武力。
10、一个人若能自信地向他梦想的方向行进,努力经营他所想望的生活,他是可以获得通常还意想不到的成功的。
11、一个人越是有许多事情能够放得下,他越是富有。
12、我们也许不能够在一个约定的时日里到达目的港,但我们总可以走在一条真正的航线上。
13、一个人怎样看待自己,决定了此人的命运,指向了他的归宿。
14、不论你的生命如何卑贱,你要面对它,生活它;不要躲避它,更别用恶言咒骂它。它不像你那样坏。你最富的时候,倒是最穷。爱找缺点的人就是到天堂里也找得到缺点。尽管贫困,你要爱你的生活。
15、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品格,好比果实上的粉霜一样,是只能轻手轻脚,才得保全的。然而,人与人之间就是没有能如此温柔地相处。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近几日,我读了一本名著《红岩》。刚看到这个书名,心里就有了疑问,为什么取名叫红岩呢?我带着这个疑惑认真品读起来。
内容大概讲的是地下党抗击国民党时期的故事。当时为此牺牲了好多共产党。如余新江、刘思扬、齐晓轩等人。他们的牺牲,都是因为一些可耻的特务给暴露的。原本地下党的行踪是非常隐蔽的,如《挺进报》——地下党想要鼓舞人们一起反抗的重要文件。沙坪书店——与地下党的联络的一个小联络站。全都被甫志高、郑克昌等奸细透漏给了徐鹏飞(国民党的一个重要人物)。地下党的“队长”许云峰面临着这重重危机,理智克服。解放军的号角响起了!余新江、齐晓轩、许云峰倒在了岩石上,岩石被他们的血液染成了红色。所以书名叫红岩。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想法,共产党为国家做出了太多的牺牲。他们凭着自己的毅力、坚强、机智克服了国民党给他们制造的重重麻烦,他们不怕拷打,坚持不说出地下党的秘密。
共产党给我们创造了这一切,我们应该珍惜。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李开复博士的新著《与未来同行》汇集了近八年来他撰写的25篇与人才成长、科技创新、企业文化和青少年教育等相关的文章。
1。除了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你还应该努力寻找一位你特别尊敬的良师。
2。求职的时候要有一封特殊的求职申请书,对公司的了解,规划等等。
3。一个一流的人与一个一般的人在一般问题上的表现可能一样,但是在一流问题上的表现则会有天壤之别。
4。美国著名作家威廉?福克纳说过:“不要竭尽全力去和你的同僚竞争。你更应该在乎的是:你要比现在的你更强。”你应该永远给自己设立一些很具挑战性、但并非不可及的目标。我建议大家最好能不断和自己竞争——不要总想着胜过别人,而要努力超越自我,不断在自身的水平上取得进步。
5。在学习的过程中,打好基础最为重要。从软件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来看,我们必须学好数学和英语这两门基础学科。数学是所有工程科学的基础,无论是软件产品的开发,还是软件技术的研究,都要大量使用数学方法和数学原理。英文则是软件行业中的国际通用语言,要想了解国际上软件技术的发展趋势,掌握最新的研究成果,或是与国外同行进行技术交流,就必须掌握英文的听、说、读、写,能够在工作中熟练使用英文来解决问题。
6。我非常赞同保尔的这段名言:“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所以,选择一个你真心热爱的事业,不断地挑战自我、完善自我,让自己的一生过得精彩和充实。
7。要想在现代企业中获得成功,就必须努力培养自己的主动意识:在工作中要勇于承担责任,主动为自己设定工作目标,并不断改进方式和方法;此外,还应当培养推销自己的能力,在领导或同事面前要善于表现自己的优点,有了研究成果或技术创新之后要通过演讲、展示、交流、论文等方式和同事或同行分享,在工作中犯了错误也要勇于承认。只有积极主动的人才能在瞬息万变的竞争环境中获得成功,只有善于展示自己的人才能在工作中获得真正的机会。
8。自律对于领导者来说更为重要。作为软件企业的领导,要管理别人,要让下属信服,就要先从自我做起。这是因为,领导的做法通常是大家做事的目标和榜样,领导的每一次举手投足都会给下属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可能会造成负面的影响。特别是当公司或团队处于危急时刻,需要领导带领大家克服困难、冲出重围的时候,如果领导表现得比职员还要急躁,翻来覆去拿不定主意,大家就会对领导丧失信心,公司或团队也会因此而走向失败。
9。企业的领导者在成功的基础上,要想进一步提高自己,使自己的企业保持持续增长,使自己的个人能力从优秀向卓越迈进,就必须努力培养自己在“谦虚”、“执著”和“勇气”这三个方面的品质。
10。为了成为最好的你自己,最重要的是要发挥自己所有的潜力,追逐最感兴趣和最有激情的事情。当你对某个领域感兴趣时,你会在走路、上课或洗澡时都对它念念不忘,你在该领域内就更容易取得成功。更进一步,如果你对该领域有激情,你就可能为它废寝忘食,连睡觉时想起一个主意,都会跳起来。这时候,你已经不是为了成功而工作,而是为了“享受”而工作了。毫无疑问的,你将会从此得到成功。
11。你应定阶段性的、具体的目标,再充分发挥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勤奋、向上和毅力,努力完成目标。比如,我要求自己每个月做两次演讲,而且每次都要我的同学或朋友去旁听,给我反馈意见。我对自己承诺,不排练三次,决不上台演讲。我要求自己每个月去听演讲,并向优秀的演讲者求教。有一个演讲者教了我克服恐惧的几种方法,他说,如果你看着观众的眼睛会紧张,那你可以看观众的头顶,而观众会依然认为你在看他们的脸,此外,手中最好不要拿纸而要握起拳来,那样,颤抖的手就不会引起观众的注意。当我反复练习演讲技巧后,我自己又发现了许多秘诀,比如:不用讲稿,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来表达时,我会表现得更好,于是,我仍准备讲稿但只在排练时使用;我发现我回答问题的能力超过了我演讲的能力,于是,我一般要求多留时间回答问题;我发现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就无法讲好,于是,我就不再答应讲那些我没有兴趣的题目。几年后,我周围的人都夸我演讲得好,甚至有人认为我是个天生的好演说家,其实,我只是实践了中国人勤奋、向上和毅力等传统美德而已。
12。自信的第一步:不要小看自己,多给自己打气
中国式教育认为人的成长是不断克服缺点的过程,所以老师更多是在批评学生,让学生弥补最差的学科。虽然应把每科都学得“足够好”,但人才的价值在于充分发挥个人最大的优点。美国盖洛普公司最近出了一本畅销书《现在,发掘你的优势》。盖洛普的研究人员发现:大部分人在成长过程中都试着“改变自己的缺点,希望把缺点变为优点”,但他们却碰到了更多的困难和痛苦;而少数最快乐、最成功的人的秘诀是“加强自己的优点,并管理自己的缺点”。“管理自己的缺点”就是在不足的地方做得足够好,“加强自己的优点”就是把大部分精力花在自己有兴趣的事情上,从而获得无比的自信。
自信是一种感觉,你没有办法用背书的方法“学习”自信,而唯一靠“学习”提升自信的方法是以实例“训练”你的大脑。要得到自信,你必须成为自己最好的拉拉队,每晚入睡前不妨想想,今天发生了什么值得你自豪的事情?你得到了好的成绩吗?你帮助别人了吗?有什么超出了你的期望吗?有谁夸奖了你吗?我相信每个人每天都可以找到一件成功的事情,你会慢慢发现,这些“小成功”可能会越来越有意义。
自信的第二步:用毅力、勇气,从成功里获得自信,从失败里增加自觉
自信的第三步:自觉地定具体的目标,虚心地听他人的评估
13。第一,你应该接受你的父母,千万不要因为感觉父母不理解你而自我封闭。父母的成长环境不同,思维方式不同,他们对成功的定义可能也不同,对你的期望与你对自己的期望就有较大的差异。但他们人生的路走得比你长,经验比你丰富,你不能先入为主地排斥他们。另外,你必须理解,父母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他们也是唯一可以无条件为你付出的人,你应该无条件地接受你的父母。作子女的经常把父母亲过度理想化,而疏忽了绝大多数的父母,在他们生长的环境中,比我们更为匮乏、不足,他们可能没有机会学习如何当一个称职的父母,但以他们的条件,也尽力了。如果我们鄙视、排斥父母,无异是对自己生命的来源不敬,那如何能快乐?
第二,你可以试着去改变父母的想法,但你首先应反问,你理解和接受你的父母吗?你能体会父母的想法吗?当你抱怨父母总是期望你完美时,难道你不也是在期望父母完美吗?凌志军建议说:“父母对你们的期望没有错,只是你们应该让父母了解,你们对他们的期望。”所以,在要求他们理解你之前,你应先去理解他们,这样才能更成功地和他们沟通。相互了解后,也许你们仍有不同意见但能彼此谅解,也许你或他们会改变原来的看法而达到共识。为此,你首先应和父母建立一个坦诚的沟通关系。也许起初你们会觉得别扭,但我相信你们很快就会体会到亲情与温馨。
第三,除了接受父母,你还应接受环境中不能改变的事情。有些同学期望着不必考他们认为没用的题目,不必上他们认为没用的课,不必听他们不信任的老师讲课。但在社会中生存,我们必须学会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凌志军说:“如果我遇到‘应该做的事情’和‘喜欢做的事情’之间的冲突,我会给自己安排一个时间表,每天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应该做的事情’——时间表能激励你集中精力并提高效率。然后去做‘喜欢做的事情’。”人生是有限的,大家应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喜欢做的事情”上,但必须先把“应该做的事情”做得足够好。
14。最无谓的“发愁”就是对自己不满意。这不但浪费了时间,而且会造成事倍功半。所以,同学们一方面要培养自己的自信,以每一个小的成功来激励自己,另一方面也必须能接受自己,理解你们是为自己而生活的。为自己而生活就是要为了自己的快乐、兴趣和人生目标而努力,不要活在别人的价值观里。微软亚洲研究院院长沈向洋小时候一直活在别人的价值观里,为了“第一名”拼命,但是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原来的想法错了。打败别人,得第一名,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学会尊重你自己,能不能发现自己的价值在哪里。”
15,我一直信奉以下做事的三原则: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度量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
16,每一个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人都应当掌握七项学习:学习自修之道、基础知识、实践贯通、培养兴趣、积极主动、掌控时间、为人处事。
17,从大学的第一天开始,你就必须从被动转向主动,你必须成为自己未来的主人,你必须积极地管理自己的学业和将来的事业,理由很简单:因为没有人比你更在乎你自己的工作与生活。“让大学生活对自己有价值”是你的责任。许多同学到了大四才开始做人生和职业规划,而一个主动的学生应该从进入大学时就开始规划自己的未来。
18,对自己的一切负责,勇敢面对人生,不要把不确定的或困难的事情一味搁置起来。比如说,有些同学认为英语重要,但学校不考试就不学英语;或者,有些同学觉得自己需要参加社团磨练人际关系,但是因为害羞就不积极报名。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去解决也是一种解决,不做决定也是一个决定,这样的解决和决定将使你面前的机会丧失殆尽。对于这种消极、胆怯的作风,你终有一天会付出代价的。
19,“以终为始”,积极地规划大学四年。任何规划都将成为你某个阶段的终点,也将成为你下一个阶段的起点,而你的志向和兴趣将为你提供方向和动力。如果不知道自己的志向和兴趣,你应该马上做一个发掘志向和兴趣的计划;如果不知道毕业后要做什么,你应该马上制定一个尝试新领域的计划;如果不知道自己最欠缺什么,你应该马上写一份简历,找你的老师、朋友打分,或自己审阅,看看哪里需要改进;如果毕业后想出国读博士,你应该想想如何让自己在申请出国前有具体的研究经验和学术论文;如果毕业后想进入某个公司工作,你应该收集该公司的招聘广告,以便和你自己的履历对比,看自己还欠缺哪些经验。只要认真制定、管理、评估和调整自己的人生规划,你就会离你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
20,每个人都有许多“紧急事”和“重要事”,想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是不切实际的。我建议大家把“必须做的事”和“尽量做的事”分开。必须做的事要做到最好,但尽量做的事尽力而为即可。建议大家用良好的态度和宽广的胸怀接受那些你暂时不能改变的事情,多关注那些你能够改变的事情。此外,还要注意生物钟的运行规律,按时作息,劳逸结合,这样才能在学习时有最好的状态。
21,学习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社团是微观的社会,参与社团是步入社会前最好的磨练。在社团中,可以培养团队合作的能力和领导才能,也可以发挥你的专业特长。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做一个诚心诚意的服务者和志愿者,或在担任学生工作时主动扮演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桥梁的角色,并以此锻炼自己的沟通能力,为同学和老师服务。这样的学习过程也不会很轻松,挫折是肯定有的,但是不要灰心,大学社团里的人际交往是一种不用“付学费”的学习,犯了错误也可以重头来过。
离开大学时,只要做到了这些,你最大的收获将是“对什么都可以拥有的自信和渴望”。你就能成为一个有潜力、有思想、有价值、有前途的中国未来的主人翁。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们回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回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想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她们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善良的心。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让阅读成为习惯有一种习惯,穿越历史,历经沧桑,因为终有所成,所以永不褪色。——题记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短短几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当垂暮之年,回忆过去种.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但为时已晚。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幸运便是我们手中还拥有一份相对其而言比较充足的时间。眼下,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珍惜时间,好好读书。
千古词人苏东坡有诗曰:“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由此可见,书的好处有多大。多读书,不仅可以拓宽视野,还可以修身养性。书读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人生的真谛,懂得品味生活的美好。沉浸在淡淡的墨香中,去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的悠闲自在,去领略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迈清高,去欣赏李易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纯洁烂漫,去学习陆放翁“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情怀。沉浸在历史的清香中,流连……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确实不错,但书籍也有好坏之分。乐读好书,会受益匪浅,甚至会一生受益;偏爱不好的书,会影响人生的航向,甚至会误入歧途。所以说,不仅要好读书,还要读好书。读文学书,可以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文学功底;读科学书,可以活跃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读旅行游记,可以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这三类书,皆有益处。
读书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面对现实繁复的世界,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最好的办法应该就是读书。从书中,隐约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陶潜满目忧伤的样子站在菊花丛中,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无限惆怅,借酒消愁后皆云飞雾散。读史以明志。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点点星辰,朵朵奇葩,座座城堡,无不散发出迷人的光芒。四大名着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坛上最亮丽的一朵奇葩。三国乱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代枭雄曹操,是治世的能臣,乱世的奸雄,他胸怀大志,从容不迫,却飞扬跋扈,纵横恣肆。仁者刘备,寄人篱下,一味谦恭,但他知人善任,用人唯才。千古良相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空城妙计、巧借东风,无不彰显他的亘世才能。纷争战乱,尔虞我诈之间,寻找为人治世之道,安邦治国之理。浪漫西游,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经。
人生就像西游,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苦难的磨砺是不能看到天边绚烂的彩虹的。凄美红楼,宝黛的爱情悲剧正因封建社会的落后所酿成的,无奈让黛玉抱憾终生。所以,社会在进步,思想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仗义水浒,一百零单八将齐聚梁山,奸臣当道,他们无惧无畏,为兄弟而战,为正义而战。即使结局悲惨,可过程不也轰轰烈烈吗?兄弟与正义不可抛弃,不可放弃,更不可背叛。阳光肆意地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刮过,带走了冬日的寒冷,带来了希望。柔美的小花,在嫩绿的小草的衬托下,五颜六色,分外妖娆。
捧一本好书,静坐窗边。窗外河里的冰,好似被一缕阳光腐蚀得解冻了。潺潺的溪水划过心房,不仅吟道:“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阳光炙烤着炎热的大地,蝉鸣穿过蔫头耷脑的绿叶,划过耳畔。在夏天这种快节奏、乱旋律的生活里,寻一棵古柳,静坐柳荫下,默读一本好书,即使再热的天气,心也会平静水。秋风席卷,吹落了枯萎的落叶。看那蝶舞秋风,别具韵味。黄昏时分,坐在草地上,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任凭“夕阳无限好”,却已近黄昏。暮色苍凉,心如止水。冬天在落叶的呼唤下,终于迈着优雅的舞步款款走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开”。一夜之间,满树枝头已经盛开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白色。冷漠。凄凉。不禁想起“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你是否后悔过你的痴情柔肠呢?穿越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回到现代纷繁复杂的的世界。黎明,车水马龙。夜晚,灯红酒绿。寻找一份心灵上的净土,可谓难得。此时此刻,如果去野外,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听那潺潺流水,嗅那淡淡花香,黄昏时分,看百鸟归巢。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吧。当职场失意,跌落在人生最低谷时,找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伴着阵阵鸟语,阅读励志的书籍,看那细水长流,会觉得人生虽曲折变化,但只要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总会成功的。从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领导和同事好评如潮,事业蒸蒸日上。只缘于那本书的精心开导。
当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三点一线地来回,重复地做着一件事情,感到厌烦的时候,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下。心平气和地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当你在这本书中迷失自我时,你便会忘记工作的烦恼,脑海中只有故事的情节是怎样的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美好,所有烦恼,通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好奇心不期而至,面对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无以作答,这时,如果有一本关于科学的书籍,便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遨游科学的海洋,强烈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当感到累,想一个人去长途旅行,行李已经收拾好,但却无从选择目的地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这些年虽然一直在辛苦工作着,但除了对工作的事情了如指掌外,似乎,一无所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时,不妨找一本旅行游记或风景指南一类的书来读,当阅读得知某地的名胜吸引的游客以亿计数时,绝对会叹为观止的。就这样,订上了机票。一个人的旅途中,有书为伴,不觉寂寞。当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时,便会突然想起书中的一句话:生气时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顿时会觉得生气是毫无意义的,是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的。然后心头的浓烟缭雾就会散去。
不管是在混乱的战争岁月,在贫苦的封建社会,在繁华的开元盛世,还是在纷繁复杂的21世纪,始终有人不离不弃地以书为友,与书同行。古有孙康囊萤映雪,他家境贫苦,却勤于读书。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孙康就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东汉时期,孙敬悬梁刺股,以警醒自己。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近代有林海音,着有《窃读记》,她少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就会冲进书店,不,是冲向书店,然后“偷偷”进入书店,并躲在人群里看书,还得时刻关心着书店老板是否注意到自己。有时也会感到饥饿,但她把书籍作为精神食粮,如饥似渴地读书。这也是后来她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受爱戴的领袖,也是至今美国人仍然念念不忘引以为荣的伟大人物。林肯有年家境凄凉,到学校受的教育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仁慈、智慧和卓越的能力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小时候,林肯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当他得知邻居家有许多藏书之后便去邻居家借来了一本《华盛顿传》,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在油灯下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少年的勤学苦读,是后来他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基础。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书籍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实现了一位又一位有志者的梦想。书籍使人类从无知到有知,从有知到好知,从好知到乐知。书籍培养了各行各业的有用之才,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快速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者。不必惊叹于他人的出色才能,不必厌恶自己的过分愚笨,因为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你,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善读,可以,医愚。如果你还有一颗上进的心,如果你还想超越某人,如果你还希望变得智慧,如果你还想保持一颗平静的心,那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现在,你可以选择赞成阅读,抑或是反对。但在绝版的青春里,不能犹豫,更不能选择一个错误的选项。
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读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现在怎么样?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现在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该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现在,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现在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减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该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同,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村民的接受能力。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文明,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团体格局,而中国一直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形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他们要办事也就成。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可以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该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可以计算出它落在哪里。同理,如果知道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然而也的确很有趣。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可以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考虑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最后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保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后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形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现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在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
虽然少了--时期老一辈文艺人的束缚,我却多了九零后的浮躁不安。总有自己不能窥探到的地方,毕竟历史太深。动荡不安的年代的是是非非我也只从胜利者撰写的书上读来又何况还是草草过目。简单写了罢。
在那儿啊,那个老北平(历史我就不写了,名誉我也不重复了)和众多-时期的积极分子一样,老舍先生也从生活的疾苦中走出来,为积极的充满希望的新政权唱热情洋溢的颂歌,茶馆便是这样诞生了。就像先生深知戏剧的艺术魅力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具有的内在的悲剧精神,只有能够产生壮阔的悲剧美的戏剧才有可能称得上是伟大的戏剧一样_____命运也深谙此道。
茶馆,对于一个四川人来说,再熟悉不过,然而现在的茶馆恐怕先生要觉得陌生了。那儿的茶馆和现在很像,世人一看便知是茶馆,许多桌椅,许多杯茶,许多闲谈的人。那儿的茶馆又与现在不同:灰大衫,洋缎裤褂,挂鸟笼的钩,打群架又有人来协调的场子,还有那越变越大的“莫谈国事”的字条......那儿的茶馆叫“裕泰”。
那儿的人就复杂了,因为人在社会中总是有着复杂微妙的关系。谁推动了故事,谁又给它画上句点,这一代会不会在下一代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个人的命运在黑白颠倒的社会面前难道不是早被注定了呢?社会是个大染缸,有些生命被它染得黢黑,有的却化为了土地下紫色的灵魂。三幕戏,三代人,三个动荡的时代(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
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了结了一生。
然而我感觉故事却远不只这些,远远没有结束,而其中人物又何只王利发,常四爷以及秦仲义!心眼好,但胆小怕事,懒散而无能的旗人松二爷,说媒拉纤,拐卖人口的地痞刘麻子,算命骗人的无赖唐铁嘴,靠坑害别人钻营偷生,顺风倒的奸邪小人吴祥子和宋恩子......六七十个主次人物,三教九流见证那茶馆的兴衰,见证着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悲哀,也不只,他们还是这兴衰悲哀的始作俑者和承受者。“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看(从筐里拿出些纸钱),遇见出殡的,我就捡几张纸钱。没有寿衣,没有棺材,我只好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吧,哈哈,哈哈!”
茶馆的魅力在于语言,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在动笔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应该要求自己是在作诗,一字不苟。作者须既有高深的思想,又有高度的语言艺术修养。他既能够从生活中吸取语言,又善于加工提炼,像勤劳的蜂儿似的来往于百花之间,酿成蜂蜜。”先生真的做到了他所说的,以北平为驻地的茶馆有着浓重的京味儿,时而婉转,时而慨叹,时而轻巧,时而深沉。那深处的却是我跳跃的思考只获得了片段,毕竟没有见过那样的景。剧中地地道道的小角色的描绘绝无庸言赘笔,譬如卖小妞的乡妇,收电灯费的但都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全剧严谨,一气呵成地实现了老舍为三个旧时代送葬的创作主题。
然而先生想不到,命运呵,总是不甘心一路凯歌。-初,老舍受到迫害,这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日子,让他不堪忍受。肆意的屈辱,委屈让老舍终于选择了一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路。他于1966年8月24日在北京太平湖投壶弃世。先生的最后选择让人扼腕叹息,《茶馆》的命运也坎坷不堪,等到它大放异彩的时候,老舍先生已经永远也看不到了。
《茶馆》这部作品浸注了老舍对于满族民族命运沉痛思考,老舍在人物形象和行为的描写中体现了强烈的没落情怀。
在《茶馆》之前其作品中没有一位亮明满族身份的人物!但《茶馆》中出现了两个旗人形象松二爷和常四爷,分别是老舍批判和维护的对象。松二爷身上体现的是三百年来积下的历史文化旧习和心理症结,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他们创造了一种独具特色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他们对一切都失去了信心,内部的冲击和外来的凌辱,必然使这个民族走向衰落。
老舍对于常四爷这个满族人物形象的塑造和精神世界的探索,是其满族情结的第一次正面释放。常四爷,这个老北京旗人中间走出来的自食其力者,是《茶馆》这出戏里,最少受到挖苦、批判的一个形象。可见老舍对这个人物是付出了最大的感情的,有满满的同情和寄托。”
作者写常四爷的主要用意:一是要人们知道旗人下层有一批忠肝义胆的爱国者。二是要表明从清末过来的满族人,并不都是些坐吃等死的“窝囊废”。三是表现满族精神文化中一些极有价值的东西。
首先,在常四爷的身上体现了晚清时八旗将士的多数人仍在坚守的爱国情操。当清朝末年他还吃着皇粮、坐得起茶馆的时候,就很瞧不上“吃洋饭”的马五爷,瞧不上崇洋媚外的国人、尤其是感到国不国民不民的惨状后,他能冲口喊出:“我看哪,大清国要完!”出狱后就赶上庚子年,为扶清灭洋,他跟洋人打了几仗。虽然国还是破了,但他的民族气节还在,“什么时候洋人敢再动兵,我姓常的还准备跟他们打打呢!我是旗人,旗人也是中国人哪!”其次,常四爷一生保持着满族人“又倔又硬”的脾气,不向恶人低头,不向命运让步。“我卖菜呢!自食其力,不含糊!”“铁杆庄稼没有啦,还不卖膀子力气吗?”再次,常四爷心地善良,正直豪爽,为人仗义。在他还没没落时,看到穷苦人会施舍碗面给人。当自食其力时也没有人穷志短,“瞧着给,该给多少给多少!”松二爷死了连棺材也是他化缘化来的!作为旗人他对国家的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大清国应该受到历史的惩罚:“该亡!我是旗人,可是我得说句公道话!”
敢于正视,才可敢想、敢说、敢做、敢当。老舍让这个勇于正视,敢于承担的常四爷,告诉了我们满族还是个负责任的民族,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民族。
《茶馆》剧中描写的常四爷、松二爷两个栩栩如生的小人物的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过程,倾注了老舍对满族生活和命运悲剧的深刻理解。一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使得整个满族抬不起头来,很多满族人为了生存,改姓改民族。“谁愿意瞪着眼挨饿呢!可是,谁又要咱们旗人呢!”而旗人期盼着“谁也不欺侮谁”!可是也只能,“眼看着老朋友们一个个的不是饿死,就是叫人家杀了。”作者就是有眼泪也流不出来。“旗人也爱我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旗人呢?”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他要为这段悲伤的历史谱一曲挽歌。要给自己及后人,留下记忆,留下历史,留下血与泪的教训。要将这一令他痛苦的历史现象,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遗产保留下来。他为我们留下了一部极其深刻又极具价值的民族文化启示录。
周五参与的公司关于企业核心价值观之追求卓越的培训,让我受益匪浅!
关于何为追求卓越的理念,我认为每个人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凡是克服了内心的恐惧与障碍, 用实际行动勇敢的面对和完成每一次挑战,那就是超越了自己,又超越了别人,达到了追求卓越!
对自己而言在工作中任何主动完成的“第一次”工作都是一种卓越,第一次主持会议,第一次主动代表部门发言,第一次承担并完成从没接触过的工作……都是卓越的表现。
在我的工作中,我想会展运营部总监助理这个岗位的职能,除了让我能将三年多的大中型会展项目负责、管理、执行经验得到升华以外,对于一个部门的管理与协调相关的工作是一种挑战,怎样更好的协助总监统筹展会项目和部门管理工作,日常的每项工作都需要有“自驱力”,我想我一直都在用实际行动在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的我,对于会做的工作,需要主动去研究怎样做才能提高效率,将成果最大化,并归纳出流程,要求自己做的更好!对于不会做的工作,要主动面对问题和困难,虚心学习与请教,寻找解决的办法,在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得到提升。
就像培训中所说,“卓越不是一个标准,而是一种境界,他不是优秀,而是优秀中的最优”。我希望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最优!
恩师是让人怀念的,特别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老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鲁迅先生从他父亲的病中受到了影响,从而去东京留学。他从为父亲看病的中医身上,看到了那些人的自私自利,甚至为了钱财利益,不惜草菅人命!这让他觉得失望,从而踏上了东京留学之旅!
但是,到了东京以后,他看到了那些清国留学生不务正业,醉生梦死,不顾国家民族危亡,而追逐风雅的丑陋行为!
从而,鲁迅毅然离开了东京,前往仙台。
藤野先生,一个生活简朴,治学严谨,待人热情诚恳,对学生严格要求,没有狭隘的民族偏见的学者,他就是鲁迅在仙台学医的老师。在他的教导下,鲁迅受益匪浅。从他添改讲义中,看到了他工作认真负责,没有民族偏见;从纠正解剖图中,看到了他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从关心解剖实习中,看到了他的热情诚恳;从了解女人裹脚中,看到了他可贵的求实精神!
虽然鲁迅在他的指导下懂得了许多。但从后来的匿名信和看电影事件中,他选择了弃医从文这条道路!
人的一生中会面临许多选择,可能有的选择会从此改变你的人生!而鲁迅在看电影事件中,被深深地刺痛了,他看到了一群思想不觉悟,麻木无知的国民。从而他意识到医学救国是行不通的,只有文艺救国、科学救国才是根本治国的方法!
于是他选择了弃医从文,而这也为他以后的文学道路立了一个新起点,也是他人生的一次转折点,同时也成就了他的文学历史!
从这课当中,我们不难知道,鲁迅他所表达的是要想真正的救国,就必须先改变人民的思想!
确实,一个人如果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那根本达不到国家的人才标准。相反的一个人如果勤奋好思,求知欲强,那必定会为祖国的建设增添光彩!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恶人,是否也是这样。有强壮的身体,但思想却愚昧无知。为什么我们不努力学习呢?学习能充实自觉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为什么我们要放弃学习的机会,而整天碌碌无为得生活呢?那只会让你的人生显得淡漠平庸;为什么我们把握现在,珍惜眼前呢?有的东西一旦失去就没有了,而失去后才知道珍惜还有什么意思呢?
把握现在,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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