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阅读心得体会(通用31篇)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世事无常,若相遇情深缘浅,忆往昔你侬我侬,再回首只叹十八春后物是人非,悔当初不明不白,不坚不恒,烙得如今肝肠寸断,思绪万千。真叫那一个半生缘一生情啊”。
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感想。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平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提起笔,又放下;思绪许久,居然有种无从下笔的感觉。因为太喜欢张爱玲了,她的作品也看了不止一部,有的甚至是反复地看,可却是头一回有勇气来记自己读她作品之后的感觉,好想写好它——至少还能安慰自己尚能理解偶像的思想;但说实话,写她的作品的读后感真的挺难——尽管,这是我反复地看、最为钟意的一部《半生缘》。
曾经不止一次向周围的好友诉说自己的“阅读心得”。阅读,是一种享受,我在享受美好事物的同时,是十分注重情调的,特别是在读张爱玲作品的时候。在一个阴阴的雨天,拉上窗帘,打开昏黄的台灯,独自依靠在大沙发上,一边享受浓浓的咖啡,一边捧读《半生缘》。感觉真不错,会让我更快地融入这本小说,心都慢慢地跟着坠入、下沉,有时合上书居然无法很快恢复。因为,书的整个底色是:荒凉——一种悲观的感叹,一种女性化的敏锐细腻的感叹。但,这确是我喜欢的味道!
《半生缘》是典型的张爱玲式的小说:基调是建立于对于日常生活的描述上,而且是对日常细节的不厌其烦的描述上。所有的大题目都被浓缩在了生活的一幕或一角,平凡男女的平凡的悲欢,其间的曲折、跌宕成了生命的底蕴。
并不大喜大悲的文字承载着大喜大悲的.感情。蓦然回首,__年间所有的爱恨喜悲都悄悄地溜走了,曾经爱过的人都只是站在记忆里远远地望着你。__年前是如此的相爱,都已是逝去的云烟,所有的曲折遗憾就像玻璃盒里的鲜花,变得不再真实了。生命,一点点磨蚀;灵魂,一天天萎缩。——“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能将男女之间的“爱”还原的如此透彻明白,恐怕也只有张爱玲了。
外柔内刚的曼桢,优雅含蓄的世钧,沧桑、自私却又凄凉的曼璐,“既像老鼠又像猫的”的祝鸿才。不论曼桢的遭遇究竟是谁造成的,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人物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更没有“爱”——或者说,曾经有过但终又逝去。
人的本质始终是自私的,这也许是张爱玲的观点。因为一个个人物总是那么寒冷、荒凉。一颗一颗的心是迷失的,是孤单的......
当我合上《半生缘》最后的那一页,久久地陷入忧郁,绵长而不绝,铭心而无法自已。我明白,它是笼罩着作品的挥之不去的雾霭,也是重重划过作家心灵的刀锋。
荒凉划过心灵时是痛苦,变成文字后就是唯美!
第一次知道半生缘,是看了林心如演的电视剧,当时觉得还蛮好看的,然后再是看的小说。
当时感觉这部小说固然是好,可到底平和了些: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富商之子沈世钧与出自寒门的顾曼桢相恋。世钧因经历过寂寞的童年而格外渴望温情,曼桢则因家中弟妹多而颇具长姊之风,故两人走到一起极为般配。但他们还是被拆散了。曼桢的姐姐出于私心,设计让曼桢嫁给了自己的丈夫,此后曼桢和世钧一别就是18年。18年后当这对有情人再度相逢时,虽然彼此依然深爱,但岁月无情,他们都回不去了,于是只有在心中惘然地祝愿对方幸福
我其时不太理解世钧和曼桢的感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特别务实。两人见面时谈论的多半是工作、同事、家人之类,不像是在恋爱,倒像是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似的。小说的结尾我也不能接受,多年以后世钧、曼桢重逢时他们似乎没有狂喜,更不消说下决心去改变各自的生活了。两人只是在内心深深地震动着,然后云淡风轻地问好,见对方生活得不坏似乎就心安了,接着就各人走各人的路去了。“这算什么大结局呢!难道人到中年就会失去追求幸福的勇气?”那时的我直犯嘀咕。
这回"五一"长假得以重读《半生缘》,我终于有些懂小说里层层包裹着的心了。我甚至爱上了那种波澜不惊的爱情。我喜欢看到男女主人公新年里在寥落的小饭店里相识,喜欢看到世钧冒了雨去公园找曼桢失落的手套,我也赞成主人公表白心迹的方式:曼桢不由自主地告诉世钧她一向讳莫如深的身世——父亲早逝,全家6口人的生活顿时失去了依靠,不得已姐姐曼璐牺牲了自己去当舞女。世钧听得感同身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微笑道:你不要难过。
这种素朴如蓝印花布的对白,令今天的我听来尤为感慨。是啊,一个年轻女孩将她从不肯透露的清寒的家世原原本本告诉了对方,如果这不是爱,那还会是什么呢?世钧自然也懂这层意思,所以才温和地、略有些笨拙地安慰她。他说得似乎简短了些,不过也许这样更好,简短总是跟隽永连在一起,纸短而情长,言浅而意深……曼桢和读者们都听出了他话里隐藏着的万斛情意。
世钧和曼桢定情后的家常日子亦是我百看不厌的。慢慢地看着世钧热心帮着曼桢找房客,看着他一天好几趟地来找曼桢,看着小别后他第一次见到曼桢时微妙的心情:他几乎认不出用湖绿羊毛围巾包着头的曼桢了。这样是否好看些他说不上来,不过他还是喜欢她平常的样子,不喜欢有一点点改动……这些情节都让我有说不出来的欣慰。没错,这都是些好兆头,只有结结实实地爱着对方的男人才会有此种心情。曼桢的表现也委婉动人:她替世钧打毛衣,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团绒线;替世钧送早点过来,因为他无意中说过一句“早餐都是在外面将就的”;世钧离开她几天,她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于是忍不住去找叔惠,因为叔惠是世钧的好友,她若去了叔惠肯定会对她说起世钧……
读这些楚楚动人的细节,真有那样的感觉: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谈一回像世钧、曼桢那样的恋爱,实在是亏了。
读懂了这一对恋人相濡以沫的感情,再来看他们最后的选择,似乎就释然了:他们都体谅着对方,希望对方比自己生活得好,所以才全无再续前缘的念头。世钧是因为有了妻子孩子,惭愧自己给不了曼桢碧绿鲜洁的爱了,曼桢则是不愿意令世钧为难。总之在他们看来,只要知道彼此仍然深爱着就已经足够,至于终生厮守,他们不作此种奢望。
从一知半解《半生缘》到心领神会《半生缘》,也许这就是从青春年少到淡定中年的距离吧。与其说是喜欢世钧、曼桢的半生缘,还不如说是欣赏他们的生活态度: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些寒意的,却不抱怨,不沉沦,只沉静地行走在茫茫人海之间,并且真诚地希望自己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一点暖意。
或者这也正是张爱玲的生活态度。写作《半生缘》时,张爱玲已与曾经深爱的胡兰成分手。没有了爱,仍然写出了这样温婉纯净的故事,塑造了曼桢这样“命运虽百负之而不恨”的女性形象,而且还以深情的笔墨写下了不少使作品更加醇厚的点滴,比如说南京的玄武湖、清凉山,安徽的瓜片茶、炒米粉,做父母的怎样抱怨儿子不听话,年轻一代又怎样热衷于看电影、郊游和照相等等,凡此种种,除了说明作者对世间真爱和人间烟火的不舍,实在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又有些怀念旷世才女张爱玲了……《半生缘》是张爱玲的不了情,而张爱玲则是读者们的不了情吧。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其实我是想爆粗口的,我想骂祝鸿才想骂顾曼璐,也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又觉得他们也是可怜的。总是难忘十几年后顾曼桢和沈世均重逢时曼桢说的那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短短的8个字里面到底是包含了多少的情怀啊!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所以她也拒绝了世均说的他要与时间挣扎。即使挣扎了又能怎样,要和翠芝离婚吗,这样算是胜利吗?
有时候有些事真的很讽刺,当年世均的嫂嫂和他的母亲那样的为他和翠芝做媒,他也没有答应,而后来他却与那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他后来回忆说他也不是非要和翠芝结婚不可,只不过那时候在他赌气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就碰上了翠芝。亦或是他碰到的不是石翠芝而是某位李小姐、丁小姐、王小姐他也是会结婚的。世均说: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和翠芝,翠芝也知道自己和叔惠是相爱着的,而世均也明白自己一直以来还是对曼桢念念不忘,所以当后来翠芝吊着嗓子念曼桢写给他的'那封没有完成的情书时世均会如此的不淡定;所以后来在小饭馆里曼桢问他:你幸福吗?他回答说:我只要你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的人,因误会分开,再因为赌气各自结了婚,再遇见又还能怎样呢?
一直觉得曼璐不是一个好女人,直到后来看见她劝曼桢的时候说:我做舞女做妓女不也收人家欺负,我上哪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的姊妹两个,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又对那个女人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或许能跟祝鸿才结婚已属不易,她的想法很天真,她只是想留住那个男人,但是她却不明白那个男人就像一只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她永远也喂不饱。我想曼璐大概是不知道曼桢和世均的那次争吵是因为曼桢无法接受世均嫌弃他舞女的身份吧,或许世均没有嫌弃而是没有说服他的家人不嫌弃吧。曼桢对于曼璐一直是怀着感恩的,她劝母亲不要拿姐姐的钱,她叮嘱家人不要告诉她豫瑾结婚的事,她这样的体贴却换来曼璐那样的回报,或许曼璐自己也因为曾经做过舞女而自卑吧,所以她觉得她身边的人都像她自己一样介意曾今的那段历史。
后来曼桢和祝鸿才结婚之后,祝鸿才奇怪为什么曼桢变得那样从容,其实这正所谓应了那句话:经历了最疼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一般的疼痛了。后来见到豫瑾时她是激动地,她说豫瑾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人了,而他自己的那段噩梦般得经历,从在医院生产时愤恨的讲给临床的金芳,再到后来泪流满面的讲给豫瑾,再到后来淡然的讲给世均,这就是一种成长吧!搞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会安排了那样的结局,让他们在错过十几年之后再次重逢总让人觉得有点讽刺。顾曼帧与沈世钧,可谓一见钟情,他们相知,相爱,相许,可惜未能相守。不是他们爱的不够深,或许只是爱的太深,所以容不得丝毫的破损,又或者是还未爱,所以不能死生契阔。一次又一次的与对方擦肩而过。当两个对彼此念念不忘的人终于见面时,也只能是诉说着多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痛不痒,曾经以为的悲怆都已经成为一些平淡的故事来说。或许,真的只有半生缘吧,所以最终落成这样的结局。
人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有那么多的集散分离,最终相爱并相守的恐怕是极少数吧,当时间慢慢流逝,人们慢慢变老时,年少所以为的伤痛,到最后都被磨平,留下的就只是些美丽的梦。
事实上,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一回头便是一辈子,一错过便是一生。所以如果遇见请不要错过,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八十天环游地球》一书,书中记叙了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而且还赢得了一份真正的爱情。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乐凡尔纳的一部重要作品,一百多年以来,凡尔纳的作品一直深受全世界青少年的喜爱。
在文章中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在阅读的同时还能让我了解丰富的`地理知识,但真正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明天而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和自信的力量。
每个人都需要朋友,福克先生也不例外,它总是在最困难的时候能得到“路路通”的帮助,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最后他成功了。
我非常的喜欢这本书,更喜欢书中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福克先生,机智幽默,行侠仗义的路路通。等等……同时我也懂得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我们学习了《海底世界》这课,使我进入了美好的想像境界。
我穿上了潜水衣到海底里。第一眼就看见一群小海鱼在游来游去,又看到小海星趴在那里,我以为它睡觉了呢?
准备用手摸,没想到它一动把我的心就像一个气球给炸了。我又看到一条鱼它游得像闪电一样快,老师说过梭子鱼它的速度游得才最快。我还知道海底有一个爬行的鱼,它爬的速度是非常慢的,爬的时候还一伸一缩呢,好多个小时才爬几米。忽然有一些鱼从我的眼前掠过,头上还挂着发亮的小球呢?
它可美丽也很可爱。正在我开心的这一幕,有一只乌贼放出黑墨汁,害得我分不清东南西北,这可恶的乌贼想害死我啊,但这也是乌贼的本领,它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后也在危险的时候就会吐出黑墨汁,趁机逃跑。突然有只大沙鱼向我冲来,差点把我吓死。它长着锋利的牙齿庞大的身躯小小的眼睛。海洋里其实不只这些动物,还有你意想不到的呢?
啊,海洋里可真稀奇,我真想到海洋里去看一看这些动物呢?
今天,我们学习了《刷子李》这篇课文,使我受益匪浅。
《刷子李》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刷子李专干粉刷这一行,他刷的房子十分没,而且他干活时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白点!有一年,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刷子李带他去干活,身上绝没白点!有一年,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刷子李带他去干活。徒弟趁师傅刷完一面墙休息的时候,仔细搜索他全身,竟然没发现白点。直到最后,他看到了一个白点,仔细一看,原来是师傅抽烟时烧的洞,里面的白裤露了出来。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肯努力、刻苦地学习,就会得到回报,这不禁使我想起了我以前学英语的情景:那时我第一次接触英语,“英语”对我来很陌生,所以,我除了二十六个字母外什么都不会,第一次英语考试,结果可想而知。从那次后,我发奋学习英语,每天坚持听磁带、背单词,成绩终于上去了,现在,我的英语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肯坚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列夫.托尔斯泰传》有感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转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可是他至少还能坚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我。最终,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最终他以自我的努力而成了俄国作家。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而是我们是否能坚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
作为一名一线的小学数学教师,在十几的教学生涯中,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崇高,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的肩上的重担,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它对广大教师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从中体会到了课程改革对课堂、对教师、对学生的冲击,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惑。前段,我有幸拜读了范梅南先生的力作《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书中用了很多的事例和体会,把枯燥的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观点阐述得生动、明白,读来令人倍感亲切、深受启发。那些关于教育的真知灼见,值得我们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品味。人说:读书足以移情,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来自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就是一次与大师的对话,与智者的交流,是一次难得的精神之旅,同时也会让人收获非浅。范梅南先生说,机智是“智慧的化身”。因此,教师要多素质和条件。我以为,以下几方面是不可或的:
首先,要有一颗热爱学生的心,涵养师爱,以情促教。
育人之道,爱心为先。中国台湾教育家高震东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如果教育未能触及人的灵魂,为能唤起人的灵魂深处的变革,它就不成其为教育。要实现真正意义的教育,爱几乎是惟一的力量。
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在什么条件下知识才能触动学生个人的精神世界,才能成为一个人所珍视的智力财富和道德财富呢?只有在这样的财富下——用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在知识的活的身体里要有情感的血液在畅流。”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怎样的老师来培育,你自己就做这样的老师吧!是的,老师,请把美好的笑容带到学校,把对人与对世界的良好期盼带到同事们和孩子们面前,像孩子一样瞪着好奇的眼睛清点知识;把游戏这一人类最古老的快乐的方式引入课堂;把那些用了好些年的训词换成赞美,换成幽默;把那些尘封在角落里的各种各样的表情丰富在脸上,用你的脚尖轻盈地点地,听脚步声在走廊里击起快乐的回响。
那些特别的孩子孩子正是通过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来学习正确的;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是因为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照亮学校的将永远不是升学率或者其他名和利的东西,而是圣洁瑰丽的师道精神,是一种对孩子的'不染一丝尘埃的博大的爱,和对每个孩子作为无辜生命的深深的悲悯。怀着爱与悲悯,我们不放弃,绝不放弃。让我们专著的神情告诉所有人,我们没有放弃。”从这些话中我深深地感受到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的重要性。其实后进生同优秀生一样他们都是祖国的希望。对于那些尚未开放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倾注更多的耐心,倾注更多的温暖,特别的爱能迎来满园的春色!
其次,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人格,严慈相济。
《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中的第一条说:“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应突出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使数学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数学课程标准》中的必须“面向全体学生”的表述是贯穿于新课程标准的一条红线。教师要“目中有人”切实关怀每个学生,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为每个学生的成才提供机会。人性中最宝贵的是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赏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体验人生的价值,并提升这种价值,这才是真正的教育、成功的教育。要让孩子感到你是一棵大树,把绿阴覆盖在他们身上;让体罚和变相体罚远离文明的场所。当然,作为教书育人者,也不能对学生的不良现象放任自流,宽严有度才是爱,做到严慈相济。
第三,要有敏捷的思维,开拓眼界、拓宽思路。
机智地处理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实质就是或因势利导,或抛砖引玉,或移花接木,巧妙地把话题转移,摆脱眼前的窘境。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敏捷的求异思维、发散思维,才能左右逢源,化险为夷。如在执教《图形的周长》一课时,我在钉子板上围了一个长4厘米、宽3厘米的长方形,让学生探究长方形周长计算公式,学生通过独立思考、合作交流产生以下方法:(1)4+4+3+3(2)4+3+4+3(3)4×2+3×2(4)(4+3)×2,一切都在预料之中,通过比较优化算法之后,我正准备引导他们探究正方形周长计算公式。这时有一名学生汇报了他的两种算法:(1)4×3+2(2)4×4—2,迅速作出判断后,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生成性资源,就让该同学上台解释给大家听。他说:如果把四条边都看作3厘米,就少算了2厘米,可以列为第一道算式;如果把四条边都看作为4厘米,就多算了2厘米,可以列为第二道算式。多好的思路!大家一齐把热烈的掌声送给了他。这时我不失时机地追问:从他的发言中你能发现正方形周长该如何计算呢?整火花不断迸发,充分享受学习的乐趣,是富有实践智慧教师的明智之举。
第四,要有丰富的学识。
有句话: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我觉得不对,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一桶水远远不够,要开凿一眼泉,有了源头活水才能胜任今天的教学。”开凿一眼泉,就是教师要终身学习。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知识的更新程度是惊人的。在教育教学中涉猎的范围不能局限于课本上的知识,还要走出课本,善于拓展相关的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融汇到教育教学活动中,保护学生爱问为什么的好习惯,让自己的课堂更充实、更丰富。如果教师能做到精通专业,又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并善于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原理,就能信手拈来,驰骋自如,找联系,迅速地切入题。
读书的生活是精彩的、幸福的,我更要把读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并学以致用,时时用全新的教学理念来支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
《我是猫》是一部以猫为主人公的长篇小说。以猫的眼睛看世界,这在当时,在创作手法上有一定的突破。猫公很富于哲理,精干辞辩,对人类的弱点讽喻得十分透骨。
这部小说语言幽默,风趣,用讽刺的与前去描写猫所遇见的景物。例如:咱家是猫。名字嘛……还没有。”语言十分诙谐幽默。
其实作者在写猫,就是在写一种社会现象。《猫》所处的时代恰是明治维新以后。当时资本主义思想和封建主义的思潮相冲突,猫眼中疯疯癫癫的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社会状况。
我喜欢猫的那种闲适和自然。即使是在他死的时候。他喝了酒之后,晕晕乎乎的掉到了水桶里,他挣扎,费劲了全身的力气也无济于事。于是他选择了放弃。虽然现在看来似乎有那么点惋惜,但实际上这也是明智之举。放弃挣扎的念头,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死亡。
其实这对于现实生活也何尝不是这样呢?有时候我们应该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周边的事物。多一些自然,少一分拘束;多一分快乐,少一分忧愁。其实有时候我们面对的对手并不可怕,只是我们把他神化了。
生活中的挑战有很多,挑战的人也有很多,但真正成功的却又少之又少。在困难面前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技巧,也不是知识,而是勇气。其实勇气不是培养的,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力量。
我们之所以会失败,只是我们被自己束缚罢了。
圣母院一座尖顶钟楼的阴暗角落里的墙上有手刻字:“ANARRN”,而何谓命运?是任你无论怎样苦苦挣扎依然无法摆脱的上帝之手还是与生俱来的人生结局?
卡西莫拉天生其丑无比,后又因敲南钟楼的大钟而耳聋。在遇上艾丝米拉之前,他没有朋友,只是和圣母院的怪兽石像为友。作为一个人,他甚至说出“自己错在还是太像人,宁但是动物”的话。一个人,居然以自己是人为耻,可见他对这个人世间是多地绝望啊!克罗德收留了他,但没有给他爱,但是在卡西莫拉虔诚的心里,克罗德无疑就是上帝。于是他和克罗德一齐去劫取美丽的艾丝米拉。鬼使神差之下,艾丝米拉为腓比烈卫队长所救,而卡西莫拉被带上了邢台。众人聚集在邢台下看着卡西莫拉被毒打,却如同在看一出好戏。人群中的克罗德躲开了卡西莫拉求救的延伸!难怪哦,难怪卡西莫拉以自己是人为耻,对人间如此地绝望。
就在卡西莫拉被全世界遗弃之时,他生命中的女神艾丝米拉出现了!这位以前差点被抢走的女郎以德抱怨给了卡西莫拉向众人企求却无人愿意施舍的水!就是这一点点水滋润了卡西莫拉已全然干涸的心田,他虔诚心灵中的善良和良知被唤醒了。从此他向艾丝米拉庆祝了他最真诚、最卑微也最伟大的爱慕。
艾丝米拉,一位美丽而善良的吉普赛女郎,她的美丽使她在集市表演时总能吸引无数人的目光,但也引来了克罗德的图谋不轨和腓比烈卫队长轻浮的爱。她善良,全“乞丐”王国的人都喜欢她;她以德抱怨的美德擦亮了卡西莫拉混沌的心;她大义地嫁给甘果尔,只为救他一命……同时她又是聪慧的,她一次又一次地拒绝了克罗德的求爱,尽管深爱着腓比烈,但也清醒地明白腓比烈对她的爱有多浅薄。就是这样一个内在与外在完美结合的姑娘,上帝却安排她爱上了空有俊美外表的腓比烈,在是怎样的命运!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姑娘,最后却被绞死在刑场上,这又是怎样的社会、怎样的命运?!
克罗德是宗教神职人员,聪明、博学而声名显赫,但是宗教的束缚使他变成了一个冷血无情的人。但他毕竟是人,抚养兄弟,收养卡西莫拉,可见他还是有感情的。禁欲注意的他向上帝企求得到艾丝米拉未果,最后甚至诅咒上帝。在雨果的笔下,世俗的爱念战胜了宗教的爱!作为一个宗教制度下的牺牲品,克罗德爱得近乎变态,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孤独而悲惨地死去。这就是一个宗教卫道士的命运,让人可怜又可恨……
腓比烈,巴黎城里一个空有亮丽皮囊的卫队长,这个自命不凡的伪君子同时周旋于多个姑娘中,玩着令他满足的感情游戏。刚开始他耍威风地救下了艾丝米拉,最后看着艾丝米拉因谋杀他的罪名被押往刑场时,他却始终没有胆量站出来说出真相!这分明就是一个胆小鬼!但这样完美的艾丝米拉却偏偏选取了这份仅在于外表美丽的感情,命运是怎样地弄人啊!
“乞丐王国”为了救出他们的艾丝米拉,深夜攻打圣母院,不明就里的卡西莫拉为了保护艾丝米拉奋勇抵抗进攻的人们,而克罗德趁乱骗出了艾丝米拉。此时,躲在阴暗角落里的“命运”必须是在肆意地偷笑了!当郐子手从女修士的怀里拖走刚刚相认的女儿艾丝米拉时,“命运”必须是在冷笑了!当卡西莫拉把副主教推下教堂时,“命运”当是在狂笑了……命运,命运!但是当卡西莫拉与艾丝米拉相拥的尸骨化为尘灰时,命运也会动容吧?
维克多·雨果精心的描绘、奇特的'想象、大胆的议论成就了《巴黎圣母院》这样一部荡气回肠的作品。浪漫的雨果最后安排了一个善良与邪恶同归于尽的结局,卡西莫拉的善良没有得到回报,艾丝米拉到死钟情的依然是邪恶的腓比烈,这就是那个人们要推翻的社会——一个善无善报的社会。
当卡西莫拉的骸骨化作飞尘时,一切又都归于无,一切又重新开始。埋没了那个邪恶的社会后,未来又充满了期望。
《金字塔原理》介绍了一种处理写作中文笔不清问题的新方法。思考和写作其实是一码事,写作的过程就是思维的过程,一旦掌握这个原理,你的写作本事肯定能够得到惊人的改善。
这本书用清晰地脉络,告诉人们写作的过程是如何完成的,它总结概况了写作的要领,让人们相对简便的掌握写作的基本技能。它把写作的整个过程概况为四部分:思考的逻辑、写作的逻辑、解决问题的逻辑和演示的逻辑。利用归纳的方法,我们很容易看出来这本书是介绍逻辑学在一些实际问题上的应用。
书中经过生动的举例,详实的介绍了整个写作过程是怎样产生的,写作的目的是什么,为到达写作的目的我们应当如何去做。
书中告诉我们,在写作时,要先有结论,然后再把结论的理由一层一层的展开,人们要想明白结论的理由就要往下看。书中引用了米勒的神奇的数字七中所阐述的:人脑的短期记忆无法一次容纳约7个以上的记忆项目,大脑容易记住的是3个项目,当然最容易记住的是一个项目,这就意味着当大脑出现需处理项目增加到4—5个时,就会开始将其归纳到不一样的逻辑范畴中,以便于记忆。这个理论在现实中是十分实用的,告诉我们在发言或写文章时,尽量将要点归纳成三条是最让人容易记住的。
其次,书中自上而下的文章结构,告诉我们如何经过对事项的表述,使读者能够更容易地理解作者所表达的思想。书面文章要有金字塔结构,最顶部就是文章想表达的思想,最底层的就是由句子组成的段落,每个段落只包含一个思想,几个段落构成一个章节,若干个章节就构成一篇文章。
我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今年快九岁了,爸爸从小教我识字,四岁开始让我读书,如今已读了四、五年书了。我觉得读书对我帮助很大,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总结如下:
(1)、读书使人的思想进步。读书使人明智,这话一点不假。通过读书,我越来越懂事了,知道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2)、读书可提高阅读能力。我开始读书的时候,很多字都不认识,不断问爸爸、妈妈,随着不断积累,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书的速度也快了。
(3)、读书可提高写作能力。一位名人说过,写作能力从阅读中来,说的很有道理。我的写作之路经历了三个阶段:看图写话,写日记,写一般的文章。
(4)、读书可丰富知识。通过博览群书,我不但认识了很多字,积累了许多成语,还知道了许多地名。何乐而不为?
总之,阅读好处多多。我今后还要坚持阅读。
一、莫言是乡土文学的代表,一向描写一些深藏在中国人骨子里面的东西。蛙与娃同音,蛙产卵时往往产下几千枚卵,我觉得这是莫言在暗示中国人对多子多福,人丁兴旺,四世同堂等等美好愿望的向往,是中国人民一种生命力的体现。
二、文中作者的姑姑即是接生的医生,又是计划生育的坚定执行者;她迎接了无数的新生命,又毁灭了无数的生命。这种矛盾的人物形象使姑姑这个人物形象变得立体、厚重。小说最后荒诞式话剧的忏悔看得让人惊心动魄。
三、对社会黑暗现实的控诉。陈鼻父女的悲惨遭遇,妻子因堕胎而亡等等一些好人不得好报,坏人当道的现象和底层民众同国家机器相抗争的悲剧下场都令人唏嘘不已。
四、我认为《蛙》这部小说表现了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意义,就是繁育下一代。在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抗争过程中表现了人对自己本性的追求,表现了人类最原始、最本能的一面与社会巨大变革之间的深刻的矛盾。总之依我看《蛙》足以与张炜的《古船》比肩,也是一个中华民族的厚重碑石。
五、莫言的语言当然是相当有乡土气息了,口语化的语言和第一人称叙述相当有代入感。小说的整体形式也很新颖,以信件和话剧串联,耳目一新啊!
话说小说是很久之前看的,有些情节淡忘了,但总体上我的感觉就是这些。
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逐一只会说话的红眼睛兔子,在掉进兔子洞之后遇到了许多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喝了药水身子能变大、变小,柴郡猫能隐身,毛毛虫能吸着烟斗说话,扑克牌会打棒球,王后总叫着砍人头……许多奇怪的事情,直到最后与扑克王后、国王发生顶撞,才急的从梦中醒来。
我知道爱丽丝是一个善于提问、很有礼貌的小女孩,我也要学习她的这一优点。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珏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
瑞珏,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珏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愉快的寒假,我在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畅游着。中国的文学作品,一本本都能让我们读出它的韵味。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本十分有趣的书——《大林和小林》。
这本书的封面呈现出许多颜色。看,大林穿着黄色的西装,哈哈大笑。瞧,五个听差正跪着待命呢。瞅,蔷薇公主,觉着小嘴,好像十分生气。它像有魔力是的吸引着我进入它的世界……
我迫不及待打开书,这本书讲诉了两个主角——大林、小林,他们是兄弟。可是,后来大林成了富翁的儿子,小林和女孩乔乔成了开火车中麦先生的孩子。
我们先来讲讲小林。他为人正直、惩奸除恶、善良、为百姓服务,他不贪钱。他被四四格买下,又在四四格那打工,受尽皮肉之苦。可当女孩乔乔告诉小林,他会变鸡蛋被吃掉。小林不想有那样的命运,于是他决定除恶把四四格杀了,变成鸡蛋的孩子们也被救了出来,可又冒出第二个、第三个四四格,把怪兽喊来……无论一路上多么跌宕,乔乔和小林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因此有好的结局,也许这就是善有善报吧!真心为他们点赞!
大林是个贪婪的人,一听到做富翁乐翻了天。他不学无术,不动脑子,还吃成大胖子,最后结婚火车被推到海里,活生生地被鲸鱼吃了,最后在富翁岛上等死,是他的贪婪,把自已推向了死亡。
我不由得回想起那次,我想悄悄拿妈妈的钱去买糖果,我心里一个声音在呐喊:“不行,不要做贪婪的人。”我坚定地驱走了“偷拿”的念头,战胜心魔。
《大林和小林》让我学会明辨“善”与“恶”,“美”与“丑”,懂得“贪婪”的可怕……我爱读书,但我更爱那绵绵不断的书香!我在书香中成长。
我们永远在成长的路上,不管现在年龄有多大,心理建设,学习爱,学习独立一直是每个人必修的课程。
偶然在一个公众号的推荐下买了这套心理学的丛书,开始读第一本已经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没有生涩难懂的心理学术语,没有刻板僵化的做人道理。作者用一个个生动、真实存在的不同人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分析我们为什么会是现在的自己,告诉大家怎样去面对自己,怎样解开心结,怎样对待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快乐负责。
"先苦后甜、承担责任、忠于事实、保持平衡"作者给我们讲了如何应用这4条规矩来承受痛苦和解决问题。看似很简单的几条规矩,我们也从小就懂的东西,但是真正在生活和学习中运用起来却不容易做到。
学会"先苦后甜"其实可以成为我们在工作中解决拖延症的办法,首先,面对问题并感受痛苦,然后,解决问题并享受快乐。如果总觉得一天的时间不够完成工作,也许就该尝试先把棘手的工作排在前面,先解决了困难的事儿,这样的结果就是前面比较痛苦,后面就是幸福,快乐的时间大大多于痛苦的时间,这样的一天工作效率会有所提升。
"承担责任"和"忠于事实"是每个人都要勇敢面对的,人是本能性的趋利避害的,有时候我们会为了减少痛苦回避责任,逃避事实,以得到暂时的安宁。可是问题不因为回避就能消失,只有当我们能忠于事实,承担责任我,才能真的去解决问题。我们的人生就是不断的在接受新的信息、新的事物,修订人生的地图,使我们的人生观、世界观更加完整。生活中、工作中总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在我们面前,挑剔的领导,难写的报告,没完没了的琐事,但我们只要能调整自己,让自己认识到事实存在的必然性,然后承担起责任,不找借口,更加努力的去解决困难,所有的事情都没有我们想的那么难。
"保持平衡"是我们心理建设上最重要的环节。不寄望与别人来规划指导我们的人生轨迹,有舍有得,找到一个平衡点。唯有如此才能让我们能既能勇敢的承担责任又能拒绝不合理的要求,让我们能为了提高效率学会承受痛苦,又能让人生的快乐多于痛苦。学习保持平衡也就是逐渐心智成熟的过程。其中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判断,什么是可以放弃的东西,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要不断地修正自己,完善自己,逐渐成为一个自律而快乐的人。
人间有三百六十种工作,每一种工作都能干出点绝活。刷子李就是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手艺人,说他普通,他却有十足的派头——一天只刷一间房,而且它还拥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干活时一身黑衣,刷完墙后身上绝不会沾上一个白点,如果有一个白点,刷子李白刷不要钱。刷子李的徒弟曹小三第一天跟着师傅出去干活,在给师傅点烟、倒茶水时,总忍不住偷偷地望望一身黑衣的刷子李身上有没有白点。嘿!奇了,一天下来,师傅身上竟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白点都没有,曹小三呆在原地发怔发傻,最后一次竟然看见一个白点,原来是吸烟是烧开的窟窿。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刷子李靠什么生存?靠手艺,靠自己日积月累的过硬本领。他这本领从哪儿来?从千锤百炼中而来。像那百步穿杨的将军射箭,像那油能穿钱而过的卖东西一样,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蕴含着一个道理:“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掌握技术,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我们学习也是这样,只有勤学好问,只有千锤百炼,只有不厌其烦,才能让成绩逐步上升。就像我刚开始学约分时,做一道题象蜗牛一样慢,现在做得多了,像九十六分之二十四这样的题,我一口就可以答出来是四分之一。这难道不也是熟能生巧吗?”所以,不管干什么,我们都要有耐心,严格要求,刻苦训练,坚持不懈,才会熟练,才会有好的结果,好的成绩,这就是熟能生巧。
寒假里,我读了这本《我是猫》。它是一本批判性的小说,是用一只猫的态度和口吻讲述身边的人之间发生的事情。
作者当时生活在二十世纪初的日本中小资产阶级,所以整本书都在用“猫”诙谐幽默的语气揭露那时资产主义社会的不良风气。我当然不生活在二十世纪初的日本,更不会理解那时作者真正想表达什么样的情感,可是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倒是有一点自我的想法。
其实不管处在哪个时期、哪个国家,人们的做事方法和思想都差不多,现代社会也有很多像书中人物一样迂腐、软弱、势力、唯利是图的人,包括我自我。人性是有弱点的,人类本来就自私,为了自我的利益什么都干得出来,这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本书的作者也以往说过“比嘲笑他们我更嘲笑我自我”,我想他在批判文中人物的同时也在深深地批判着自我。
既然人类本来就是这样,我想我们应当努力去改变,去克制自我,而不是去避免,去欺骗自我。我们不可能成为小说、漫画中那样完美的人,那种人也是不存在的。但我们至少不要像文中的人物一样被金钱和势力蒙蔽了双眼。
我也明白长大以后有很多事都是出于无奈,可能必须要自私,会与我期望的偏差一些,但我期望我能够守住底线,长大以后也能够活得真正的欢乐。也许我以后真的会变得和书中的人物一样,但至少我此刻还是很欢乐的。
大家必须要去看看这本书,真的很好看!
我特别喜欢《童年》这本书,我仔细看过好几遍。每个人长大后都会经历童年,这本书是对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回忆。
这本书讲述了年轻的高尔基在父亲死后跟随母亲来到祖父家的故事。高尔基在爷爷家经常被打被骂,所以很讨厌爷爷家。我爷爷暴戾易怒,我两个叔叔大吵大闹要分开。
母亲的离开让高尔基感到无助,只有善良善良的奶奶才能给他带来温暖和一些快乐。后来两个叔叔终于分开了,一切似乎又平静了。这宁静的一天,没过多久,妈妈突然回来了。没过多久,我妈又和另一个男人结婚了,然后离开高尔基,又离开了我爷爷家。
我爷爷突然破产,继父因为赌博输掉了所有财产,和妈妈一起搬了回来。当时外公因为破产变得很抠门,也和外婆分开了。小高尔基像球一样在他妈妈、奶奶和爷爷的房子周围蹦蹦跳跳。
后来我奶奶病了但是没钱治病,我继父在她妈妈刚生完弟弟就走了。他们没有办法再去找爷爷了,因为爷爷小气,弟弟营养不良死了,然后妈妈生病死了。少年高尔基也被祖父要求“闯天下”。
在这本书里,虽然高尔基遭受了折磨和痛苦,但他的心里仍然有爱和温暖。除了爷爷奶奶,书中还有很多人对高尔基影响很大。像聪明伶俐的徒弟Tsz Gang,被打死在十字架下,曾经是祖父的好朋友,右眼失明后被祖父赶走的格利高里大师,热爱科学的房客,“好东西”,这些人对他的内心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沙皇统治下俄罗斯穷人的悲惨命运。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应该善良和感恩。
我很高兴我生活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我们的国家繁荣,我的家温暖。我会努力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刚开始看《格列佛游记》的时候,我以为是类似《鲁宾逊漂流记》的冒险小说,后来才知道是虚构的小说,只是奇怪的想象只是表面的,里面全是讽刺。
《格列佛游记》讲述了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沉船等原因逃往小人国、成人国、飞行岛国、惠桧国的故事。
小人国的东西都很小。它们对格列佛来说就像玩具。相反,格列佛就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让他们开心,也让他们担心不被杀死。小人国和成人国不仅大小相反,心智也不同。小人国奋斗多年,出轨;我国有着朴素的民俗,关于英国的历史、制度、现状有很多疑问。第三卷通过介绍五岛飞行的经验说明现代科技存在很大的问题。第四卷就更奇怪了。在惠桧国家,人和动物是颠倒的。没有钱,没有军队,没有警察,马有高贵的心,野狐是邪恶的生物。格列佛在那里学到了很多。他对人类社会的各种恶行越来越反感,对人类社会做了无情的鞭笞。
我最喜欢的是第四卷,批判人性的丑恶,人类社会的血腥。然而,在惠桧国家,他们没有欺骗、谋杀、纵火和抢劫这样的字眼。格列佛只是让他们明白了这些话的意思。他们的社会充满了友谊与和谐。人都是善良的,讨厌邪恶的。这就是人们想象的“天堂”。
这本书的作者对社会的丑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和讽刺,对人性和社会有自己的看法,表达了他对世界的忧虑之情。
喃喃自语般平静的叙述将我领进了那接近80多年前的东北,一个衰落的村庄。整个村子里面,到处都是萧杀,灰色的背景,灰色的人物,除了叙事者——那个家境还算富裕的小女孩——以及她的祖父,整个村落就像雨前的天空一样,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没有抬起头来的村民,他们笑也笑得那么拘谨,生的普普通通,死的平平淡淡,按部就班的日子,哪怕这是一种煎熬,也没有人打破。他们只是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而死。那么多交替出现的人物,我甚至都来不及哪个是我应当同情的,哪个又是我该鄙夷的……一个又一个悲剧,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个人都是被告和原告,每个人都是者和受害者。小团圆媳妇的死,我不能沉下心,像正文前那不知好歹的序文一般结到她的婆婆一家的愚昧、封建、狠心,诸如此类,我不敢想象,当我身处那婆婆的境地,那样的家庭,那样的时代,我能做些什么。他们家的小媳妇死了,来得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谁也没料到,会走得那样匆忙,让婆婆们心酸,他们使了多少钱,费了多大的力气,不过是想让这个媳妇“活”过来啊。那小团圆媳妇呢?她本该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才14岁而已,却以为人妻,为人媳,她该是多么不愿意啊!在新家,又要受到夫家人的打骂,就这么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是个孩子的人,怎么承受的了?然而,在那个时代,这一切都是司空见惯,也是无人能够的。试想一下,如果小团圆媳妇并没有成为文中的小团圆媳妇,那谁又能断定,她不会被另一个小团圆媳妇,或者依然了身为小团圆媳妇的悲剧呢?悲剧笼罩着他们,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一大群人,一个村落的人,一个地方的人,乃至一个国家,一个世界的人。
小团圆媳妇一家的悲剧,和那些活了又死了的村民形象都静静的从高处看着我们,帝制到的转变,被侵略和被殖民的屈辱,他们都经历过了,80年之后的今天,他们都已经消失了吗?没有,他们还存在着,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骨血之中,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这些人,我们,他们,都是“中国的脊梁”。我们这些脊梁,总是那样的不争气,80年前的灰色或许少了一些,但那些低着头的匆匆步伐,怯懦的笑,和新的一种“封建”正用它们狡黠的眼睛张着。
只是,不要再那么无奈的活着,又无奈的死,来若空。
浅斟慢品,任尘世浮华,眼前氤氲的水雾,缠绵,消散……茶馆,一个充满情思的地方,它固执地守在尘世浮华中,护住了自己的清雅。她微微颔首,捊须而笑,衣衫翩翩,绝世而独立,于一方角落见证着市井百态。
老舍先生的茶馆,正似一杯幽幽清茶,不浓不烈,不急不躁,不沉不浮,从从容容,淡泊致远。像低进尘埃里的素颜,似高攀灵魂的风骨,忍不住,去口味。
初品,是岁月的苦涩。第一幕,一个初秋的上午,三三两两的旗人遛够了鸟,走进裕泰歇脚,茶客们细品着茶点,闲聊着风月。突然,一洪亮的男声携着满怀的豪情,对醒目的“莫谈国事”恍若无视,拍案诉说着对洋鬼子的不满,眉眼中的壮志显而易见,却被那特务吴思子和宋祥子抓了去。可怜的康老六为了让女儿过上好日子,将女儿卖给了年过七旬的庞太监。女儿凄凉的泪向人们诉说着对世界的不满。于这一方茶馆,各色的人演绎着各色的人生。
亲抿一口,品味出些苦涩,融着些百味,苦涩的绝唱,响彻岁月的枝头。就像乌云密布的天,让人不由得心情沉重。这样的《茶馆》,让我不禁想去再次品味。
再品,是乱世的本味。人们追逐着时光的脚步,来到了民国初年。身处乱世的裕泰艰难的维持着,掌柜王利发积极改良,却屡遭失败。唯有那“莫谈国事”变得更加醒目。掌柜的儿子与儿媳打点着茶馆。常四爷终于出狱了,将他关进去的二人却又成为军阀的走狗……这一方茶馆,接受着岁月的考验。
今天我在整理书本的时候,无意间我又阅读到了《花木兰替父从军》这个故事。我从这个故事中学到了不少知识。故事说了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既认识了这位英勇善战、文静俊美的女将军。又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好多优点。她的智慧和勇气令天下所有人佩服。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加坚强。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我一定要用胆量和勇气去勇敢地面对,决不会知难而退。而且花木兰还是一个孝顺的女子。我要向她学习,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尊敬老师。争取做一个有礼貌、有文明、有知识,人见人爱的好学生,好孩子。
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学习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家都是高楼洋房,外出都是小汽车,非常方便快捷。学习中都是电脑点读机,简单易学。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像花木兰一样,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今天我在整理书本的时候,无意间我又阅读到了《花木兰替父从军》这个故事。我从这个故事中学到了不少知识。故事说了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既认识了这位英勇善战、文静俊美的女将军。又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好多优点。她的智慧和勇气令天下所有人佩服。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加坚强。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我一定要用胆量和勇气去勇敢地面对,决不会知难而退。而且花木兰还是一个孝顺的女子。我要向她学习,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尊敬老师。争取做一个有礼貌、有文明、有知识,人见人爱的好学生,好孩子。
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学习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家都是高楼洋房,外出都是小汽车,非常方便快捷。学习中都是电脑点读机,简单易学。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像花木兰一样,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富有传奇色彩的童话故事书《纳尼亚传奇之狮子,女巫和魔衣柜》,《纳尼亚传奇》是一部系列丛书,整套故事书共有7本,而这是只其中之一。
这本书讲述了:从前有四个孩子在大战期间为了躲避空袭,被送往一个老教授家里,他们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在教授的房子里找到了一个能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魔衣柜,这个世界就是纳尼亚,那里流传着一个预言:两个亚当之子与两个夏娃之女将会现身击败邪恶的白女巫,结束永恒的寒冬,在纳尼亚的正义之战时因被白女巫蛊惑的爱德蒙而展开的,三个孩子为了救自己的兄弟在海狸夫妇的帮助下长途跋涉历经危险与困难找到阿斯兰——纳尼亚的创造者,在阿斯兰的帮助下救回了爱德蒙,四个人同心协力打败了白女巫登上了纳尼亚之王的宝座并立誓“一日为王终身为王”,国民们称他们为“至尊王彼得”“温柔女王苏珊”“公正王爱德蒙”“英勇女王露西”,他们成年后在捕猎白鹿时发现了当年他们初入纳尼亚时的路,顺着那条又陌生又熟悉的道路走进衣柜处理,出来后却发现又回到了童年……
在这四个孩子中我最喜欢彼得与爱德蒙。彼得在四个孩子中最大,他最希望自己能够保护家人,在与白女巫的最后一战中,他奋力与白女巫抗争,特别是在爱德蒙受伤后,激起了他心中保护家人的意识与白女巫拼死一搏,表现十分优异,勇敢,在当上至尊王后,管理众生,是纳尼亚人爱戴的国王。爱德蒙因为贪心好吃,出卖了自己的兄弟姐妹投靠了白女巫,但在发现白女巫真实面目后回归到正义的一方,在与白女巫的最后一战中他一路打倒了三个吃人恶魔,当靠近白女巫师先是理智地把她致命的魔杖劈断而不是鲁莽的'进攻,但却受了重伤,她从蒙昧到清醒的转变让人发觉到从懦弱到坚毅的变化是多么的感人。
刘易斯曾经说:“人们不去写我想要读的书,所以我不得不自己来写。”就这样,他写出了成千上万的人都想要读的书。《纳尼亚传奇》吸引了几代读者,无论是孩子还是成年人,时至今日,它丝毫也没有丧失那牢牢地抓握住我们想像的魔力。
解决人生问题的关键在于自律。自律的四个原则:推迟满足感,承担责任,忠于事实,保持平衡。——《少有人走的路》
推迟满足感是自律的起点,只有学会先苦后甜,才能承担责任,面对属于自己的痛苦。如果你有良好的家庭教育,那么这一点做起来可能会容易一点,因为你的父母会在你小时候就教会你接受痛苦。如果小时候缺少这样的教育,那或许要走过一些弯路,才会回到正轨上。
对自我价值的认可是自律的基础,因为当一个人觉得自己很有价值时,就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照顾自己。只有足够爱自己,相信自己的人会按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因为他们明白,这世上唯有自己和爱自己的人,不可辜负!
直面自己的问题,不逃避,不推脱,勇敢地面对,大抵就是承担责任的意义吧!但是将责任强加于自己或他人,也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承担责任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去反省和调整。
而忠于事实,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让我们更明确自己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考虑问题,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实事求是地面对自己,调整自己过时的观念,都有助于我们承担责任,明智地解决问题。
自律是一件复杂而且艰苦的事情,而且需要把握好度。我们需要承担责任,也需要拒绝不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既要学会推迟满足感,但是又要过好当下的生活;这就需要我们对任何事情都保持一定程度上的平衡。
保持平衡的最高原则是“放弃”,有放弃才会有新生,有放弃才会有成长。就如同我们放弃不用承担责任的自己,才会变得成熟,才能融入成年人的世界。固执地待在自己的舒适圈,只会让自己每天都在重复前一日的烦恼,并且没有办法解决这些烦恼。
最后,仍然要强调行动的重要意义。为了能让自己的心智更加成熟,我已经开展了适合自己的一些行动,比如健身,比如读书和冥想,比如学习理财等等,或许我并不能在一年两年内把这些事情做好,但是能开始就是一种进步。通过文字记录自己的想法和改变,也是我的行动之一。
愿大家都能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沁园春·雪》于1936年2月创作的。诗词分上下两阕,上阕描写乍暖还寒的北国雪景,展现伟大祖国的壮丽山河;下阕对祖国山河的壮丽而感叹,并引出秦皇汉武等英雄人物,纵论历代英雄人物。
《沁园春·雪》被南社盟主柳亚子盛赞为千古绝唱。再读《沁园春·雪》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又看到了那个指点江山的伟人,不由地沉醉于那种豪放的风格、磅礴的气势、深远的意境、广阔的胸怀。
《家》这部小说中高家的败落,向我们展示了腐朽没落的封建秩序,伦理道德必然死亡,民主的新生的一代青年正在崛起这样一个重大意义的社会趋势。
其实,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再是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基本不会出现。但是社会中还是有一些现象。比如说男女婚嫁,讲究门当户对,虽然现在大多是自由恋爱,但是,还是有一些不开明的父母,总是喜欢干涉子女的终身大事,他们觉得自己没有错。若是对方很优秀就算了,毕竟天下父母心,都希望子女有好的归属。但是对方若是与他们理想中的目标有差距,他们就会想尽办法阻止。
他们或许没有想过,这样或许会造成像觉新与梅和瑞钰的悲剧。由于长辈之间的矛盾,他们被活生生的'拆散,梅忧郁而终。觉新只好顺从,娶了瑞钰,可是梅的结局还是发生在他身上,封建礼法下,她也断送了性命。
两个人相爱,才有最好的结局,爱的力量是神奇的,未来的事情根本无法预知,即使再优秀的人,在强迫的婚姻下,他们也不可能幸福,最终受伤的却有三个人。
父母们啊!封建的礼法不能效仿,给大家一个自由,在新社会中塑造一个个美好的结局,不要让旧社会的悲剧重现。
《家》这部书继《红楼梦》,又给予了封建社会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是巴金先生在创作的过程中,只是一味的批评了封建制度,并没有提出实质的做法。也的确是这样,在当时,最重要的还是改变人们普遍的想法,做法只是后说,只有彻底的让人们意识到封建的危害,才能做其他的事情。而这点,恰恰是最困难的。
我认为,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的守旧思想应当根除。中国之所以没有得到西方的飞速发展,也正是因为封建社会的持久,各种各样的革命运动后,我国终于脱离了封建的行列。
文化对改变人们虽起了一定作用,但是凭借一个人,一部书,力量的确单保彻底的改变,依靠的还是革命。同时,那些踏着先进步伐的新青年,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走在了人们的先例,带领我们脱离了封建。
《家》这部书中的人物塑造可谓很成功,但是现在文字已经不作为革命的一份子,而是作为我们心中的经典,作为人们的警戒,告诫我们,远离封建……
人们都说家是温馨的港湾,是大海上为你指路的明灯,家是幸福的,是美满的,无论你在外面受了多大的挫折,到家里的时候,也会感到幸福与满足。而在巴金的那个年代,一切的一切全都变了,那是一个令人恐怖的家,那是一个“吃人”的家,封建的思想把人都改变了。
当读完的《家》这部著作时,我仍沉浸在它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时不时的为觉新的懦弱而愤怒,又时不时的为觉慧的反抗而叫好,整个心全部都揪在一起,现在,我又暗自庆幸那吃人的封建礼教已经被前人打垮,让我们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这是多么庆幸的事啊!
我讨厌觉新那样的人,自己本来有美好的前途,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却被封建社会无尽的打破了。可是你并不懂得反抗,只是一直说“我有苦衷,我有苦衷”认为反抗都是无谓的,正是你这种懦弱,这种作揖主义,让你失去了学业,同时,也让你失去了宝贵的爱情,让你的爱人最后都含泪郁郁寡欢而死,你也同时是可恶的刽子手,逼着觉民完婚,难道你自己创造的悲剧还需要让你的弟弟妹妹承担?可能最后你终于明白了,帮助觉慧逃出了这个“魔窟”,也许,你懂得了觉慧向往的那个时代才是对的吧。
我支持像觉慧那样的人,知道反抗成功的几率会很小,可是还是义无返顾的去做,哪怕只有0.00001的希望呢。你是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反抗封建专制,蔑视长辈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大胆爱上婢女鸣凤;支持觉民逃婚,抗拒不合理的婚姻;敢于顶撞三叔陈姨太,揭穿其“捉鬼”的丑剧;他冲出家庭,大声呼喊:我是要做一个叛徒。你是一个勇敢的人,敢于向时代,向社会挑战的人,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带着对封建思想的怨恨,和对新思想的渴望,离家出走。你是明智的选择,让我为你的'举动而欢呼!
而至于觉民,你为你自己,为宝贵的幸福,与家族进行反抗,斗争,你不想像你的哥哥一样,一手断送了自己的幸福,你要争取它,最后你成功了,我为你没有成为第二个“觉新”而感到庆幸。琴,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子,你决心要为女子闯出一片天地,你拒绝了母亲给你提的亲事。坚持和你的同学一样剪短发,主张男女应同校,男女应平等,她还自己主动要求到觉慧的学校去学习。虽然遭到母亲等的反对,但她还是成功了。作者把她塑造成了一位接受新思想、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向封建礼教反抗的形象。如果要是没有你可能现在的妇女也不会发展的那么快。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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