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读书心得体会作文(精选31篇)
最近几天,在教师的带领下,我们班共读了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著名作品《金银岛》,读完之后我思绪万千,有许多话要说。
这本书反映了十八世纪欧洲人们对金钱狂热的追逐。主要描述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然得到一张埋藏着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件事引起当地乡绅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希尔弗的带领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于是他们同海盗船们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终最终战胜了海盗,并找到了宝藏。
《金银岛》这本书中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比如,像机智勇敢、知难而上的吉姆;两面三刀、变化多端的希尔弗……他们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不能一味追求金钱,金钱不是最宝贵的,而最宝贵的则是人性的爱与正义感。
读完这本书,我被吉姆身上那可贵的精神所感染。我想,我们虽然不会像吉姆那样去航海寻宝,可是我们要学习吉姆身上知难而上﹑敢于和坏人作斗争的精神。在危险面前要理智,取得胜利不能骄傲,要继续向前努力。我们学习也是这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固步自封,否则后面的`人就会追上你,甚至超过你。
人,就要奋力拼搏,勇往直前,才能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占有一席之地。能抓住每一个机会想上进取的人,才能一路笑到最终,成为最终真正的大赢家!
我读过许多作家的书,如:“沈石溪、杨红樱、刘慈欣、刘同……”这些作者的书都令我印象深刻,但我最喜欢的还要属曹文轩了。
他的书我都很喜欢,像:“《草房子》、《单行街》、《青铜葵花》……”我都读过。但让我看完最感慨万千的便是那本书了,她叫《蜻蜓眼》,是曹文轩获得国际安徒生后首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讲了上世纪30年代之后发生在上海、马赛、宜宾三个城市之间,中法结合的一家三代人的生活及遭遇。她以中法混血儿阿梅(主人公)——一个孩子的视角写的。体现了阿梅当时的天真、活泼、可爱。她的经历让我又伤感,又感动。
这本书讲的不只有当时人们的落后和冲动,更多讲的是这个家庭的温馨、和谐、幸福。人类无法避免乱世的伤残,但人类更永远真是初心和童真。看完后,我合上书,脑子里不禁又想到,那个画面:她和奶奶各举着一把红油纸伞,一大一小;雨大起来了,她们开始奔跑,一边奔跑,一边‘咯咯咯’地大笑……
前几天我刚读完E·B怀特写的《精灵鼠小弟》。刚读完,便完全的被这只灵活、聪明、勇敢的小老鼠深深的吸引了。
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利特尔太太生下了一只两英寸高、重量只有十克不到的小老鼠,取名叫斯图尔特。这只小老鼠有许多奇遇,比如:去下水道帮妈妈找戒指,开着“黄蜂号”和“莉莲号”进行比赛等,最好玩的就是被困在冰箱那次了。
一天,斯图尔特有点儿饿,趁妈妈打开冰箱时钻了进去,想找点吃的,就在这时,妈妈关上了门。半小时后,妈妈又打开门,发现了已经冻的不行并惊恐万分的斯图尔特,马上给他烧了些滚烫滚烫的清汤,还把它放在小床上,盖好被子。尽管这样,斯图尔特还是患上了支气管炎。在斯图尔特受病痛折磨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客人——一只小鸟。小鸟告诉斯图尔特,它叫玛加洛。
有一天,斯图尔特去逛街,遇到一条狗,他急忙躲进垃圾桶。过了一会儿,他被倒进垃圾车,马上要被运到大西洋倒掉。但他很开朗,觉得的自己还有生的希望。突然,玛加洛飞过来,把他带回了家。事后,玛加洛和斯图尔特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有一天,玛加洛从一只灰鸽子的信中得知斯图尔特家的一只猫——野茉莉想把它置于死地,它惊慌失措,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好朋友的家。斯图尔特知道后,伤心入骨,决定离开家,跋山涉水去找朋友,在路上,困难重重,可依然没动摇他找朋友的心,他还说:“我将一直向北走,直到我的生命结束。”
斯图尔特的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玛加洛虽然飞走了,但斯图尔特并没有放弃,而是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他可能永远找不到玛加洛,但没关系。结局当然很重要,但重要的是他在寻找,这种乐观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现在我们做事太容易放弃,做任何事都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看了《名人传》,我觉得我们不需要因一次两次的挫折而唉声叹气,成日愁眉不展,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转换一个角度去看问题,用明亮的眼睛发现生活的美——那时候,我们就会惊叹——很多我们认为难以解决的事,都在不知不觉中被解决了。能够这么做,我们也一样是成功了。
现在有许多人,遭遇了一丁点的挫折就沮丧、逃避甚至轻生,然而,他们想过吗?死,只是对走了的人是一种解脱,而他们的亲人、朋友和关心他的人呢?他们会伤心,会哭泣。轻生的人,对挫折,选择了无奈,选择了逃避,但贝多芬面对挫折,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这样为别人带来欢乐的人,才是伟大的!我们面对挫折,也要像贝多芬一样,不要迷茫,不要逃避,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冷静地、坦然地面对人生,坚持自己的信念,勇敢地跨过难关。
朋友呵!人生难免会有磕磕绊绊,生活也并非充满了鲜花和掌声。面对挫折,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使挫折成为人生中的一块垫脚石!
人生是一条船,在生命中旅行,没有不受伤的心灵,坚持住,不要沉没。
在没有光明和声音的日子里,明天永远是恐怖的,痛苦伴着人生,人生的太阳在哪?海伦的世界,就是这样的。这个跌入梦魇的天使,却迎着明天的太阳,勇敢地飞翔!
我在读她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心中全是敬佩。一个在无光、无声的世界里度过八十八个春秋的弱女子,却创造了奇迹,从厄运中托举起一轮明天的太阳!
海伦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跌跌撞撞地学习了许多知识,还去了柏金斯盲人学校,交了许多朋友。后来,海伦在福勒小姐的指导下学会了说话,还去了华盛顿旅行,自学了一些东西。她的生活仿佛是装满了学习的大容纳袋,她不断努力,自然收获了很多。
海伦给予我极大的震撼——她的坚强、勤奋、求知若渴、坚韧不拔。她看不到美好的太阳、听不到可爱的鸟鸣,只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坚强地学习知识,我们可以吗?
那段时间,我迷上了溜冰——那飞一般的.感觉。在我的死缠烂打下,妈妈给我买了溜冰鞋。刚滑时要学会掌握平衡,我操之过急,总是掌握不了,老摔跟头。幸亏戴了护具,不然早皮开肉绽了。吃了苦头的我不愿溜了,妈妈一再对我说:“别灰心,再来试一次,这一次会成功!”妈妈的话给我一线希望,我也对自己说:“下一次肯定可以,不要让机会白白溜走!”我松开紧握妈妈的手,好容易站稳了脚跟,又按照妈妈说的,先两脚靠拢,再慢慢向斜前方滑去,我颤抖着完成了这一切,却没滑倒!我惊喜万分,又重复了一遍,这不是偶然的魔法。我继续向前,我大叫着,朝妈妈挥舞手臂,我的心里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太阳!
在浩瀚的学海中,要学习海伦坚韧不拔的精神,只有这种精神才能不畏困难,激发更强的斗志,更上一层楼。
这个寒假我读了几本课外书,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时已经晚了。
故事讲述了因一次疾病使一个健康的小女孩生活在无光,无声,无语的生活中,遗憾的是她一生只享受了一年的光明生活。但她对生活没有去信心,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以及家庭老师沙利文的帮助下,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三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个漂亮的玩具,但我一点也不珍惜它,直到有一天,那个玩具被妈妈扔了,我才深深感受到难过,但无论我怎么难过,它,还是回不来了。
同时,我们也得珍惜有光明的日子,记得有一次,沈老师让我们体验一下当盲人的感觉,跟我一组的是朱臻怡,她帮我梦好眼睛后,就拉着我的手一步一步往前走。虽然有她的搀扶,但我内心还是很恐慌,感觉每走一步前面就有一堵墙挡住我的去路。最后终于胆颤心惊的走完了一条长廊,当我把蒙在眼睛上的红领巾扯下来看到明媚的阳光时,我在内心快乐的喊了一声:“有光明真好”。
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还告诉我们要珍惜每一天,同时也要感谢我的父母给我一个这么讲的身体健康的身体。
在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后,我深深地被了海伦.凯勒坚强不屈的精神感动了。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出身19个月就成了听不见和看不见,连说话都困难的海伦.凯勒,当她完全失去了活着的信心。就在这时,她认识了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来到她的生活中,使海伦.凯勒似乎感受到了生命是什么,发现生命,观察生活。于是她克服种种困难,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毕业,为世界慈善事业做出杰出的贡献,用心写字,让世界震惊。
失明的海伦,能发现这么多东西,而健康的我,却常常忽略生活的美。
假如我只有三天光明的时间,我会用我的眼睛做什么呢?我没有失明过,不懂得黑暗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于是,我闭上眼睛,在屋子里走。
当我闭上眼睛的第一秒,我的心不知为何突然凉了下来。我感觉世界由明朗一下子变得漆黑,心里就没了数,显得很不安稳。当我准备向前迈一步时,我却发现平常满不在乎的走路现在也变得如此困难,我发觉我不敢迈,我害怕,害怕自己会摔倒,害怕什么东西会碰到自己,伤害到自己。这还算好的,我还可以用耳朵听,但凯勒呢?她既看不见,也听不见。那她面临多大困难,面临多大危险,我们怎能知道,怎能了解,又怎能体会!
我们生在福中不知福,既能看到充满阳光的世界,又能听到各种美妙的声音。我们还有什么遗憾呢?我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我想:虽然凯勒看不见,听不到,但在她心里也有她自己想象出的世界,那是凯勒的世界,它只属于凯勒自己。我相信她的世界也会充满阳光、充满笑声。海伦的一生,是在黑暗中度过的,却给人类带来了光明的一生。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段永不遗忘的凯歌!
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我十分感慨。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匹母狼媚媚。芝兰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三匹小公狼一个接一个死去,但他没有灰心,至死不悔,把希望寄托在儿女的下一代身上。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他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记忆犹新:“她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聚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里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芝兰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喷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我就只想哭,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里,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其实,母爱是世界上最真挚的情感,母爱就如水一般,母爱就如源一样,无论你奔腾到哪里,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今天,我和妈妈还有我哥哥一起去书店看书。其中《马小跳发现之旅合格的小公民》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这本书分为四章,分别是:“1、法治你我他。2、社会大舞台。3、车辆不咬人和4、安全时刻记心中。”第一个章节让我们知道,法律有什么作用。第二章节让我们认识社会。第三章节让我们对交通安全有所认识。第四个章节让我们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最后马小跳也说了一些话。现在,我就少说两句。意思大概就是:马小跳意识到身边的事故频发,不过法律会捍卫我们的成长。他和小伙伴们都相信,社会顶上的“乌云”,会被光明渐渐驱散。
是呀,我们身边的那些事故,有的关于交通,有的关于法律,有的还关于社会。我们要像书中一样,过马路要看红绿灯,还有不要跟陌生人走,或者要铭记法律等,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名叫《七天》的书,它讲了由于一场大雨造成校车滑向路旁,从斜坡溜下,最后掉入河床里,使得欧叔、白荷、健云、晓玲和君顺五人开始了一次冒险之旅。最后,在中秋月圆之夜,五人全部平安脱险回家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白荷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人;健云是一个很聪明,有学识的人;晓玲是一个富家女,很可爱,有一点叛逆的小女孩;而君顺是一个成绩优异,却脾气坏,嘴很馋。在这本书中,四个孩子互帮互助,相互鼓励,不抛弃,不放弃,团结一心,向我们表达了坚持就是胜利的可贵精神。
在这七天的时间里,白荷和健云的关系有所缓和,晓玲和君顺脱胎换骨。他们晚上睡在山洞里,白天食用了三亿年前被认为已经灭绝的总鳍鱼和像伞那么大的莲蓬,还欣赏了到处都是水晶的“水晶花园”,骑上了直升机一样的远古巨型红蜻蜓。在这期间,他们有过争吵,有过哭泣,但在危难面前,他们齐心协力,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这本书中的五个人物中,我最喜欢白荷。因为白荷的善良,白荷悉心照顾着胆小的晓玲,对健云的冰释前嫌,还主动留下来照顾生病的君顺。白荷爱护大自然,保护了“水晶花园”,让它成了一个美丽的秘密。她还爱护小动物,救了受伤的鼠鹿,还找回了以前自己养的老虎哞哞。
我读了《七天》,深深地感悟到:朋友之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友谊,所以,我们要珍惜我们身边的朋友,珍惜和朋友间的友谊。
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四大名著,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通过阅读,感觉四大名著不愧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座瑰宝。它代表了古典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史和《红楼梦》中所写的贾家一样,是个“钟鸣鼎食”之家,曹雪芹身经荣华富贵到贫困潦倒的起落悲欢,促使他对社会和人生有着清醒透彻的理解。
本书中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因为家庭原因投奔来贾府,与贾宝玉一见钟情,本来是一段完美的姻缘,却又因为王熙凤从中使计,让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以至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出家为僧。看到此处,我为他们感到痛心
曹雪芹从真实出发,通过《红楼梦》把贾家在当时政治上的衰落,道德上的腐败,经济上的崩溃一一展现出来,它预示了旧制度必将走向没落的趋势。
在书中我看到,曹雪芹通过刻画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形象,写出人物的真实性,复杂性,每个人物活灵活现,有血有肉,且都有着鲜明的个性。
我非常喜欢《红楼梦》这本书,它使我对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有了更深的理解。
紫鹃:杜鹃在各种典籍中均是忠心赤胆的象征,最常见的便是杜宇化鹃啼血哀鸣的坚守之说。我们的紫鹃姑娘也是如此。紫色有宁静、聪慧、平和之意,正如紫鹃的善解人意,真诚待人。她对黛玉好得紧,始终与她一条心。先是“贾生”与“林莺莺”的媒人与和事老,后头黛玉屈死又铁了心地认为宝玉负心,不再与他有来往。这等真情,难怪黛玉说紫鹃妹妹比她从家里带来的人都还要亲上许多。
黛玉:提起“黛玉”这名字,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红楼梦》里黛玉初现,一字一顿地回答宝玉她的名字“林、黛、玉”,简直太灵了。黛是一种颜色,比青更深些,在国画的写意表现中常用到,国画的山水缥缈与黛玉这世外仙灵相得益彰。现在有个很滥用的词“温润如玉”,许多人动不动就拿来作形容,实在欠妥。而黛玉却与这词契合无比,她是柔和的,敏感的,似一片雨云让人感到温柔、静美。玉比不得闪钻或水晶,它没有棱角,只是默默守着自己的一片天地。这似乎与黛玉有时表现出的孤高尖锐的抗争与嘲讽有些出入,可我不以为然。黛玉依然是幽静如玉的,只是,还魂幽草谁怜?
偶然间,拜读了《桃花源记》。从前对这篇文章略有耳闻,没想到再一次读仙境,竟能悟到人生的哲理。
可以说,这篇文章是千古佳作。而我更是领教过了,仔细熟读,慢慢沉思,竟有连自己都没见过的东西。作者笔下的故事以渔人为主线。围绕发现桃花源,离开桃花源的故事。用笔记录下人物的行为。更耐人寻味。
研读后不禁产生了重重疑问。如:渔人是一个以打渔为生的人,一般打渔的人都有固定的航道,而这个渔人又为什么是第一次发现。这华丽的景象也是第一下见到。以至于沉迷于这仙境。又比如:生活在桃花源的人们自称是祖先从秦朝避难来到这里。之间进过五六百年。而他们身穿的服装为何与外面的人没有两样。更让我感觉扑朔迷离的是:为什么太守一行人根据渔人的标记会找不到桃花源?这重重疑问让我脑子里一下子没有了线索。但是再一次读桃花源的时候,每一句仿佛都是作者在暗示什么。放下重重疑问。从头读起。渔人来到桃花源是主线。不然不会有后面的故事。到了桃花源,与世隔绝的人们都很热情,款待这个渔人。这个渔人也停留了几天。而人们的服装又为何与外面的晋朝人一样呢?据我了解,服装历经几百年。更换了几个朝代,一样的几率简直没有。那么原因只有一个。我没有妄然猜测。按照线索继续推断。渔人答应也人们不说出桃花源的一切。可一回到城里又报告太守。由此推断,这个渔人是个不讲信用之人。而是不是有什么目的呢。太守又有什么意图呢。而为什么后来又找不到这人间仙境呢?
原来是作者虚构的。而他笔下的桃花源虚景实写。表现出他对桃花源宁静,和谐的生活无比向往。联系作者的生活环境,果不其然,那是个腐败,黑暗的时代。这篇文章重在表现作者对和平的向往。揭露了对腐败社会的不满和悲愤。同时又从另一个角度呼吁人们珍爱和平。
《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有着其独特的魅力。虽然这是一本写于封建时代的书,但书中的故事与当时的完全不同。它们不仅清新雅致,而且散发出迷人的香味,令人陶醉。书中的人物都充满了这种感觉,不是枯燥无味,没有吸引力,而是让人有一种喜欢的感觉,喜欢看一部真正的电影,喜欢爱情,看了也想看。还有一种想要观察其中内容的感觉。这真是一本好书,很有吸引力。难怪中华民族会读上几百年。
那天,我读了一本叫《红楼梦》的书。这本书讲述了贾樟柯的兴衰。贾樟柯的家庭是一个大家庭,但为什么它最终还是死了呢?由于王希峰债台高筑,最终他的家庭破裂了。贾宝玉离开家,王熙凤和贾木相继去世。
虽然贾家死了,但我也喜欢林黛玉,坚强、冷漠,但最终还是恨死了。为什么?因为她喜欢贾宝玉,但最终贾宝玉嫁给了薛宝钗。她身体不好。她一听到这个消息就晕过去了,不久就死于仇恨。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之一,因为她坚强而冷漠。因为林黛玉是敏感和善良的!
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之一,她的柔情足以形容她是合适的人选。然而,她喜欢钻牛角尖,总是郁郁寡欢。最后,她病倒了。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怀才不遇的曹雪芹写出了自己,写出了世态炎凉,四大家族从繁盛到没落,最后以悲剧收场,不禁让人叹息。
这本书字里行间表达出了对女性的尊重和赞美,即是赞颂又是悲剧,家族的衰败,爱情的没落,最终创造了一个悲剧式的收场。全书总共九百多个人物,大部分都是描写女性,情节主要就是围绕着林黛玉、薛宝钗和贾宝玉等来发展的,书中的很多女性人物都没有好的下场,有的被强盗抓走,有的跳井而死,有的撞墙而死,有的含冤而死,有的被远嫁。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没能和宝玉走到一块,怀着对宝玉深深的思恋最终抱憾而死。她是我小说里面最喜欢的角色,聪慧恬静,知书达理,温文尔雅,也就是因为它的性格,多愁善感导致她体弱多病,让人十分怜惜和同情,林黛玉的死是《红楼梦》里面悲剧中最深刻的一段。读完整本书让人觉得有一种压抑的感觉,悲剧式的收场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多见的。这些都是曹雪芹对封建社会世态炎凉的痛诉,也看出他对世事不公的一种忿忿,他用这种犀利的笔锋描绘出心灵最深处的伤感。
对比现在生活的美好,我更懂得知足,我们民主,自由,我们有着多姿多彩的生活,我们需要定下心来,好好思考人生,珍惜生活。
张爱玲曾说:人有三恨: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不记得了,可我下意识觉得是“三恨红楼梦未完”。是啊!只有曹雪芹才写的出这千古绝唱。
《红楼梦》的主题背景是贾。史。薛。王四大家族的繁荣富强。主要人物是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黛玉最终含恨而死,宝玉最终遁入空门,金钏最终跳井而亡,李执青春却守了活寡,惜春最终守着青灯泥佛……这些鲜活的生命却落的如此下场!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黛玉初入贾府,被贾母(黛玉的外祖母)百般怜爱,和宝玉一起吃,一起住。和惜春。探春。迎春。宝玉。李执等姐妹们办办诗社,做做针线活,下下棋……生活的非常愉快。但一个巨大的消息随之而来……黛玉的母亲贾敏父亲林如海去世了!偏偏在这种时候黛玉和宝玉相恋了。黛玉要去老家,宝玉常常思念。这时薛宝钗来了,宝玉有宝玉宝钗有金锁片因为所谓“金玉良缘”之说,贾母和王夫人让宝玉和宝钗成亲。贾府才出现一个个危机:宝玉犯痴病。王熙凤惹祸……贾府才渐渐衰败。
总之,《红楼梦》并非读过两三遍就能懂得。《红楼梦》是一本时读时新的书。我们要倡导多读书多学知识的新时代小学生!
在这个暑假中,我阅读了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这本书中主要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为主要路线,反应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兴亡的过程。
在这书中有很多的主要人物,如:林黛玉,贾宝玉,王熙凤,贾母,薛宝钗,晴翁,袭人等。在这部小说中,有这样几句话: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贾)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史家)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请来金陵王。(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薛)
这就是所谓的护官符,我从这几句话中可以看到在红楼梦中的官员,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要看王,薛,史,贾等几家大人家的脸色行事,最重要的是不能得最他们。五大家族都是官官相互,只要你得罪了他们其中一个,他们就会一个鼻孔出气,到那时侯你就惨了,而仗势欺人的那些人则会更加名目张胆地到处横行霸道,加快一个大家族的衰落。
在《红楼梦》中,处处都可见作家曹雪芹讽刺的手笔,虽然不比西游记好看,但是这部书里拥有你忆想不到的哲理哦,一定要去看看。
闲暇之余,便有了找本书看的想法了,翻翻书橱,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忽的跃然眼前,本就喜欢阅读些文史方面的资料或书籍,而这本《千年一叹》也恰恰是述说着欧洲和西亚的一些史事,也就有了兴趣,好吧,就是它了。
《千年一叹》是本散文集,主要是收录余秋雨随着凤凰卫视一行记者和主持人,遍访希腊、埃及、伊拉克、伊朗等一些文明古国途中,或者是到了该国之后所见所感而编撰成的文集。看着集中的文章,感受着期间的文字,仿佛自己也随着余秋雨的脚步,漫游着这些国家,他所感受到,所触动到的事物,就在我的眼前一般。余秋雨一路游访的国家,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度,文化不断的积淀,交融、统一;而历经悠久沧桑历史的国度,现如今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余秋雨抱着这样的疑问踏上了寻访之路,而我同样带着那么一丝好奇,在书中寻找着答案。
文明是什么呢?人类思想的具体体现?人类灵魂的寄托?抑或是人类努力着要在这时间、空间都无边无际的宇宙中,留下自己的印记呢?会不会犹如孩童在沙滩边堆起的那绚丽无比的沙城堡一样呢?海浪一过,遍地虚无。在书中,余秋雨毫无掩饰的表露出对哪些历史古国的失望,希腊的平淡,埃及的变迁,两河流域的没落,以及印度河流域文明的几乎泯灭,还有就是那个地方无穷无尽的贫穷。余秋雨说,当他看到在巴基斯坦的.路边,数不清、看不尽的赤脚在乞讨,那泥砌的房屋。在印度,看到恒河里一幕幕的惨状。他无法释怀,这里竟然就是和中国齐名的文明古国,这里就是玄奘历尽千辛万苦去取经之地……文明、岁月用着残忍的手段破灭着辉煌,纵容着凋零。而这一切又都是那么的必然。千年之下,尤可一叹。
读了《詹天佑》这篇文章,我一次又一次被詹天佑那种强烈的爱国心所震撼,也对他那过人的智慧赞叹不已。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詹天佑在一九零五年修筑京张铁路,克服种种困难,提前两年修筑成功,给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国家一个有力的回击的一个十分振奋人心的爱国故事。
在文章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詹天佑的一片赤诚之心与聪明机智了——在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国家的冷嘲热讽之下,他毅然接受了任务;在面对山势险峻的居庸关和八达岭时,詹天佑史无前例地用了“两端凿进法”和“中部凿进法”凿开了山,成功缩短工期;在“火车怎样爬上陡坡”这一难题的阻挠下,他又创造性地设计了“人”字形线路,巧妙地使火车爬上陡坡······詹天佑为修筑京张铁路所做的一切事情,无一不是为中国历史做一个壮举,为中国人好好地争了一口气!
读完了詹天佑的故事,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在生活中,我最常犯的错误莫过于七看成一,六写成零啊之类的。回想一下,如果当时的詹天佑同我一样粗心大意,修筑京张铁路的工程出了什么差错,没能够按时完成修筑任务,那刚刚争了一口气的中国,岂不是又得给帝国主义国家一个如此大的笑柄了?
“各处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就像詹天佑所说,我们每个人都要使国家富强,正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又有谁能不热爱自己的祖国呢?
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人生的一切变化,一切魅力,一切美都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
从这句话中,我知道了人生有两面,一面是光明,一面是阴影。人生中的不幸和波折是很难避免的,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一切都会变得不同。就像我们看到一片树叶的两面,汲取阳光的那一面,就会让你感到生机盎然,背朝阳光的那一面,就会让你感到死气沉沉。
世界上的光明和阴影,你会喜欢哪个?你肯定会说:光明。其实你这样理解是错误的。世界上如果只有光明,没有阴影,人们就会觉得很单调,而且事情做的还是一模一样。
如果只有阴影,那样世界就会没有生气,而且还会自相残杀,因为这些人不明白生活的美好,他们的世界是黑暗的。“善良”、“美丽”这些词语,在黑暗的世界里,会是一些肮脏的话,他们会把这些词语用在骂人上,而这些“坏蛋”、“肮脏”这些词语他们回觉得很好。
所以我们的世界一定要有光明和阴影,这样的生活才是美好的,我们举起双手,共建美好家园。
最近我身边的朋友都在看《白雾》这本书,听说特别好看。于是我就买了一本回来,看了以后,确实觉得很不错,让人爱不释手。
书里的主要内容是:深秋时节,霜寒雾重,主人公男孩冬冬跟随母亲几经辗转,来到遥远的白雾村。虽然村落里隐约流传着父亲远走西北的消息,但单纯的冬冬把思念和疑虑深埋心底,凭着自己爱玩爱探险的天性,一股脑儿投入淳朴的乡村生活中。在这里,他结识了性格迥异的乡村玩伴,闯进了广阔神秘的山林野地,经历了新奇陌生的田间探险,就在他醉心于白雾村的美景、伙伴、游戏等一切美好事物时,父亲突然来信,冬冬的乡村生活戛然而止,他即将和熟悉的一切告别。
看完这本书的简介后,我不禁有点为冬冬感到伤心。
在白雾村里冬冬认识了几位朋友,有十分讲义气的树墩哥哥、聪明的童木、调皮捣蛋的张得月。
这本书中描写了很多让人开心、气愤、伤心、感动的事。
其中令我最气愤的一件事是:那时正在下大雪,冬冬禁不住跟童木说他爸爸那里早就下大雪了,一位同学问冬冬爸爸是在哪里?干什么的?冬冬说:“我爸爸是地质队员,在大西北为国家找石油。”同学们都很羡慕。但张得月却说:“有什么厉害的!你们不知道,他爸爸不要他和他妈妈了。他妈妈正和吴童木爸爸搞对象!”冬冬哭了,心想:明明我对张得月很好,还经常给他水果糖吃,他还这样说我爸爸,何况我爸爸也是为了国家找石油呢!
读到这里我心里想:“生活中就是有像张得月这样的人,平时你对他很好,但他当面或背后还会说你的坏话,甚至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让人气愤。”
还有一件事令我非常感动:树墩带着冬冬和童木去砍树枝、削陀螺、做鞭子,在去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黑狗朝他们旺旺大叫,童木和冬冬都被吓到了,树墩却勇敢的拿起从家里带来的鞭子抽了一下大黑狗。大黑狗夹着尾巴跑了。但是他们回来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到了大黑狗那儿时,冬冬准备想对树墩说点什么,一回头,突然,一道黑影像闪电般地扑到了树墩的身上,树墩为了保护冬冬和童木,_被狗咬了三个血窟窿。
读到这里让我感慨万分,树墩是一位勇敢的人,在危机关头,敢于冲在最前面,为别人挺身而出,哪怕自己受到伤害,也毫不犹豫和退缩。树墩被狗咬的一幕时时闪现在我的眼前,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的人,比如我们的消防员战士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们的白衣天使不顾个人安危支援武汉,勇敢的与病毒作斗争。他们都是为了保护我们把自己置于最危险的地方。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向最美逆行者致敬!
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是偶的最爱书,因为这本书中有着倾国倾城的林黛玉,娇生惯养的贾宝玉,阿谀奉承的王熙凤,雍容华贵的薛宝钗……
曹雪芹用这充满诗意的美句描写了当时一名门旺族的生死。
《红楼梦》主要写了贾宝玉对林黛玉的那种痴情。,新婚之夜贾宝玉掀开盖头却发现是薛宝钗时,林黛玉就在她的房里“萧湘馆”静悄悄的走了。
黛玉走了不久贾宝玉也跟着去了,在天上看见了黛玉。
这是一个悲剧!看完了之后,我的泪再也忍不住,就像断线的珍珠一样落了下来。
我感觉林黛玉多愁善感、不善言语,像一个冰美人,但她有一点小肚鸡肠,不明事理。
贾宝玉是一个多情的人,但又很幼稚,感觉他总长不大。最终,他在京城中举人的那会儿感觉成熟多了。
薛宝钗是一个好强的女人,不论什么事都愿争第一,而且深藏不露,但是对于林黛玉只有心里的嫉妒。
《红楼梦》描写了一大家人的恩怨情仇,无论哪儿都是那么的生动,总让人流连忘返。我想曹雪芹也和我一样的爱他的这一部美作吧!
小时候,最喜欢看电视里的《西游记》,看了几乎不下十遍,至今还爱看,这个寒假,我看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不觉感叹万分!
漫漫长路,多年跋涉,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为的是普度众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七十二变化。在西天取经路上,悟空付出了很多,他不仅本领高强,而且机智聪明,随机应变。当师傅落入敌手,他总是与敌人周旋,其中的坎坷都一一化解,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尽管猪八戒给大家的印象不太好,但我还是要为声“冤”,首先是错投了猪胎,变得人不人,猪不猪的,到哪都吓人,尽管老猪本性贪婪好色,但他在西天取经路上帮助悟空降妖除怪,出了不少力,他吃苦耐劳,善良正直(有时还爱贪点小便宜)。
在西天取经路上,沙僧肩挑旦扛的身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路上,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师傅,陪师傅打坐念经,任劳任怨。
唐三藏是取经人的核心,本着一颗慈悲之心,他经历了14年,风餐露宿,任何磨难都无法打倒他西天取经的决心。
唐僧师徒不畏千辛万苦,历经种磨难依旧不放弃,直到取得真经。
奔流的河,如果没有暗礁的阻挡,就无法激起迷人的浪花;羽毛丰满的小鹰,如果没有暴风雨的搏击,就无法实现展翅高飞的自由;人的一生,注定要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长大”。
人生就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而苦就是磨难的滋味,只有品尝过“苦”,享受“甜”时,才更有滋味,只有品尝了人生五味,什么才更有意义。
故事很简单,没有骑士披荆斩棘的惊险画面,没有女巫对公主的种种刁难,没有爱丽丝梦游仙境那样浓厚的魔幻气氛,有的只是一片干净的纯白,埋葬在那广袤无垠的沙漠里。
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气去描述这个故事,描述那个略带忧伤的小人,他有着棕色的头发和细碎的奇妙的声音。就像,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一样。他来自一个很小的星球,在偶然的机会与一个飞机驾驶员相遇,那个飞机驾驶员因为飞机失事停留在撒哈拉大沙漠里。就是这样相遇的。不知听谁说过,相遇就那么简单,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人。
飞机驾驶员给小王子看被抛开肚子的蟒蛇,它吃掉了一只大象。小王子看懂了,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对的人”。别的被称为“大人”的人一点都看不懂,他们只会奇怪你为什么拿出一顶帽子。这很奇怪吧,作者用近乎单纯的语调,模仿的小孩子的说话方式,给我们构造出一个认真执着,却无比幼稚的世界,这不就是小孩的世界么?
小王子给飞机驾驶员讲驯养的玫瑰和狐狸。小王子很怜爱那朵玫瑰,因为她是那样的美,那样的独一无二啊。因为玫瑰的骄傲,小王子离开了她出去旅行。在一个叫地球的星球上,他看到了无数朵和他驯养的玫瑰一样的花朵,他觉得很悲伤。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只狐狸,它是这样对小王子说的:“如果你驯养了那朵玫瑰,你们就互相需要了。你为你的玫瑰失去的时间,是你的玫瑰变得更重要了。”狐狸告诉他,“驯养”就是互相需要,就是爱与责任。爱与责任?这是大人才懂的事,我们学会了,是否意味着我们一只脚迈入了“大人”的那扇门。童年,终于被风吹到很远的地方。
每一个优美的童话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最后小王子死在沙漠里,是被一只毒蛇咬死的,“他的脚踝边闪着一道黄光。他凝然不动。他没有叫喊。过了好一会,他像大树似的倒下。因为这是沙地,他倒下去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就这样,死了么?那时我冒出了这样一个悲伤的念头。我回想起了他与飞行员的第一次相遇,在朝霞初露的时候,一个细细的奇妙的声音打开了这篇童话的序幕;想起他请飞行员帮忙画一张绵羊,却怕绵羊吃了他的玫瑰;想起他去过六个星球,遇见了一些所谓“大人”的生物;想起他驯养的那朵骄傲的玫瑰和神奇的狐狸,它们使他懂得了爱与责任。这是一个多好的孩子,我多舍不得他啊!
合上书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舍不得的不是小王子,而是我的童年。我从小王子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以前的自己和他一样的幼稚、异想天开,却无比怀念。我们追寻很久的干净纯白,终于在沙漠里找到,只是它早已结束,留给我们的只是漫天纷飞的黄沙和无尽的深思。
现在剩下的只有那本《红楼梦》了,看了人物介绍我发现书中没几个男的,全是女的。这一下子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想:《红楼梦》讲什么?大部分女孩要干什么?怎么回事?
看了才知道原来《红楼梦》又叫《石头记》,是一块石头所见的事。是讲一个大家族从兴旺到没落的全过程。这个大家族中有上百名女子,却只有一个叫贾宝玉的男孩。许多女子都围绕着他,为他勾心斗角、争风吃醋,然而他又和林黛玉最为要好两人恩恩爱爱却又和薛宝钗结婚最后又做了和尚。
故事离奇又曲折我有点搞不太明白了。说句不太该说的心里话――《红楼梦》我不太喜欢,理由是里面的女人们太柔弱了,太没骨气了!就不能学学花木兰吗?就不能自我振奋点吗?妈妈指点我迷津让我跳出故事情节单纯从小说的文笔中去找寻值得我欣赏学习的精华。
这一转变,呀!《红楼梦》还真是一部文字优美的经典巨作。通篇读下来,里面四字成语数不胜数,任何人、物、景描写都非常优美、贴切。而且还常常有诗篇夹杂在人们的言谈之中,每一篇小诗都很精彩。我慢慢有点阅读的乐趣了。
总听人说《红楼梦》好,但我不信。当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心中增添了无尽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贾、石、王、薛四大家族在封建王朝时期由盛转衰的故事。它不仅让我明白了封建主义的残酷虚伪,也让我知道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贾宝玉的单纯善良,林黛玉的聪明敏感,薛宝钗的深沉才华,王熙凤的能力残忍,都在我眼前浮出水面。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林黛玉。不仅因为她聪明、美丽、天真,还因为她敢于反对封建社会,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在《红楼梦》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们写了一首诗。那一段,林黛玉的诗独树一帜,用词恰到好处。她的诗不仅让贾宝玉赞不绝口,也让我觉得精彩。虽然她最后因为宝玉和宝钗的婚礼而死,但却展现了她坚定不移的情感和淳朴的性格,让我更加喜欢她,为她感到惋惜。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通过对腐败的封建社会的描述,我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该珍惜。每次抱怨学习生活中的事情,我都觉得封建社会的黑与白不分,是非颠倒。只要想到这一点,我就会停止抱怨。
《红楼梦》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希望你也会喜欢它。
我在如幻似梦的情思中,用目光碾过一本红楼,读出来是是非非,读出来悠悠兴亡,读出来舍得与放下,读出来舍不得放不下……缕缕红楼尘烟,尽是人间的种种无奈,恍惚迷离,使人情动于衷。
琅苑仙葩的林黛玉、美玉无瑕的贾宝玉本是一对金玉良缘,天造地设的组合,却因贾母的一句话,棒打鸳鸯,最终阴阳永隔,可悲可叹。
最令我难忘的是黛玉香魂欲灭之时,竟是那般悲凉凄恻。黛玉咳血焚诗,那泪中的心酸苦楚又有谁会明白?与此同时,宝玉那边喜乐悠扬,他还沉浸在迎娶林妹妹的喜悦之中。可怜黛玉魂已归天,而这偌大的大观园中竟无一人问津。我为黛玉的不幸遭遇忧伤哀痛,心绪久久难平……
王熙凤,一个见风使舵、心狠手辣的坏女人,可从某种意义上说,她难道不是一个标准的女强人?世事难料,又有谁会想到她死的那般悲惨?
贾府的兴衰荣败,逃不掉时代的裁决。这些门名门望族的命运,都是牵引红楼情节演绎不可或缺的线索。封建社会必须崩溃的命运,正是宝玉抛弃伪善的封建大家庭,远离红尘,遁入空门的重要原因。
一本红楼,半部春秋。这最后的结局,让我久久揣磨回味。我愿参详一生,穷究其中的奥妙。
“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今天我就来说一说《红楼梦》。
《红楼梦》是清代小说家曹雪芹先生所著,本文讲述了一个四大家族由繁荣昌盛走向衰落的故事,也讲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凄美爱情故事。在这三个人物之中,我最喜欢林黛玉。
林黛玉多愁善感,身娇体弱,从小便落下了病根。而且她自幼丧母,进了贾府之后,更认为自己寄人篱下,做什么事都小心翼翼的,总是思来想去。不像我心直口快,做事比较冲动。有一次,我一个好朋友做了一个手工,她告诉我说这是玫瑰花,而我当时心直口快,还嘲笑她说,这明明是大白菜。她愣了一下,吸了一下鼻子,眼眶渐渐红了。我见了说道:“本来就是大白菜嘛!这玫瑰花毫无光泽,蔫蔫的!”她一下生气了,说道:“不和你玩了!”话音刚落,她便哭着跑走了,只剩下我愣在原地。如果当时我不嘲笑她,就不会惹她生气了;如果我说话前考虑一下后果,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好在她后来和我和好了,而我也明白了遇到事情要三思而后行的道理。
其实《红楼梦》中的人物还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一看,理解理解红楼梦中的种种道理,这肯定会对你有所帮助的!
读红楼梦诗词有感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每当读到这首《葬花吟》,总会感叹曹雪芹那出众的才华,什么样的人才能有这么丰富而奇特的想象,才能写出这么感人肺腑而又优美的诗句?作者的这首诗把林黛玉的生命理念和人生价值描写的淋漓尽致,表达了林黛玉不孤傲不阿的气节。当读到这首诗的时候,就把林黛玉的那些“使小性子”、“爱生气”得毛病全都抛诸脑后了。原来在柔弱的外表下面竟有如此令人钦佩的骨气。
相比于宝钗的圆滑、有心机,我更喜欢黛玉的单纯与善良。第一次读《红楼梦》时,我对黛玉的爱哭很不理解,当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才发现黛玉是个多么可爱而又美丽的女子,她教香菱学诗、从不阿谀奉承权贵。也许正是因为她处事不够圆滑、不会讨长辈的欢心,才注定了她不能与宝玉走到一起。
黛玉是完美的,完美到她并不适合在这个纷繁嘈杂的俗世中生存,也许死对于黛玉来说是最好的选择,正兑现了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她本来就不是凡人,可能又回到属于她的仙境中去了吧!
太阳落了,有再升的时候,小草枯了,有在绿的时候,动物冬眠了,有在醒来的时候。是啊,时间就是这样匆匆,一去不复返,正如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一文写道: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文中写了日子一去不复返,时间过得飞快,从而告诉人们要珍惜时间,要做一些对人民有利的事,不能白白的走这一遭!
读了课文,我认为我一定要珍惜时间,过去的日子如露珠,被初阳蒸融了,如蜡烛,被火焰吞噬了,如柳树,被清风打乱了,时光一点点流逝,就像一粒沙子掉落在沙漠里,并不会为某一件事物或某一个人而停留!
昨天已经过去,明天还那么遥远,离我们最近的就是今天,我们又何妨可以多干一些事呢?
想一想我之前:妈妈让我写作业,而我却找任何借口来逃避作业,有时候每天回家,不是玩一会儿笔就是看一会儿漫画......现在我真是惭愧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珍惜现在的每分每秒,让时间为我们留下更多对人民有益的事情吧!
我对世界名胜古迹有着谜一般的向往。于是,今年暑假,我在《千年一叹》的书页上,跟随余秋雨先生的脚步,走遍了神话般的古国。
千年走一回,一叹连千年。轻轻的,缓缓的,那叹声从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奔腾的尼罗河面传来,从两河流域茂密的芦苇丛中传来,也从那恒河畔传来。是谁?是谁在悲叹?哲人?法老?佛祖?抑或是他们的民族与灵魂?当辉煌成为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叹息也就成了无奈。
现代历史是短暂的,但愚昧和骄傲却看中了我们。记得余先生在伊拉克与清真寺主管的对话:两位主管一开口就说,世界上最有文化的国家是伊拉克,然后是中国,还问余先生,中国有茶吗?
看到这里,我终于知道,伊拉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世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发出来自内心的呼喊:未知和无知并不是愚昧,真正的愚昧是对未知的否认。
中国人自豪。因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活了下来。但我却想问:为什么?
因为大自然从喜马拉雅往北,有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又连接着难以穿越的沙漠,而东边和南边则是茫茫大海。这种天然的封闭结构,使得中华文明在古代避免了与其他几个大文明的恶战。而那些古代大文明,大多在彼此互侵中先后败亡。
读完《千年一叹》,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感觉,它一直深入我的灵魂,再次的,将我惊醒。生在中国,是我这一生的幸事。我能书写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字,我能用流传了千百年的语言交谈,我走的每一步,都有祖先的足迹,我为之自豪。或许身为中国人的生活并不富裕,面对赤贫的山村我依然无力,但我仍为我是炎黄子孙而感到荣幸。余秋雨先生说过,中华民族不是劣等民族!是的,我们在前进中,或许应该重新反省作为民族应有的态度。不是自傲,不是谦卑,而是不卑不亢地保有我们的文明,深思慎取他人的文明。
终有一天,我会俯瞰整个中原天地,任凭凛冽的寒风穿透我的单薄灵魂,让我倾听这神舟大地的呼声,让我触摸这故国苍老的灵魂。
终有一天,我会伫立在咆哮的黄河边,任凭飞溅的黄河水沾湿我的衣角,让我同这个民族一起流泪,让我感受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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