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优秀阅读心得与感想2024(通用35篇)
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_,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_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一个从小在富贵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风流人物——福贵,他因为好赌被骗去了家财父亲也被气死了,但他却因祸得福最最后绞幸的活了下来,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慢慢的用爱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终福贵终于被感化了,但是为时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当我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没有怨言,是那样慈祥那样平静,我看到她无邪的纯洁的心灵,她仿佛在净化着一些"丑恶"的事物。福贵的女儿儿子相继死去,最终连女婿也惨死在了钢板下面,苦根也因为家中的贫穷最终被饿死了。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触动了,留下了泪水。但是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潦倒的一个走向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吧!
亲人的相继离去使福贵变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渐渐明白了,亲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让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买的老牛也是给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对福贵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的更长更远。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毛姆的文字有太大的魅力,总是吸引着我不断的往下看,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突然脑子里一个声音在说:“你应该再看一遍,认真、仔细、慢慢的看一遍。”
书的封皮上写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其实,当你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发现,全书没有一处提到六便士,但又时时刻刻在透露着关于“六便士”的问题。我时时刻刻都怀揣着去远行的想法,然而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住脚,怎么也挪不动脚步。世界上肯定还有千千万万和我一样有诸多想法的人,绝大部分应该也是像我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身,无法动身。懦弱,大概就是我们冠于自己的代名词,家庭,朋友还有那每一份可怜的“六便士”无一不牵绊着我们。斯特里克兰果真就像毛姆所写的,他在决定画画之后,像灵魂出窍,像被强大的恶魔附身,像在全世界之外,又像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我们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全然不顾周遭的世界以及世人各色的眼光。所以在遇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人时,我们有的不仅是羡慕还有佩服,他们有我们所没有的勇气,还有放弃全世界的决心。我都觉得文中的“我”在很多时候是对斯特里克兰充满了嫉妒,喜欢又嫉妒,正因为“我”做不到他那样不屑一顾的态度,所以才在很多时候被愤怒占据整个身心。前两天看了冈仁波齐,那时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可怕,但有信仰的人更可怕,画画之于斯特里克兰就像朝圣之于那些藏民们,斯特里克兰在决定了要画画之后,就一直在朝着自己心里的神山前进。心中有且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最终成功了。
而我们在这“六便士”的地域里越陷越深。
老舍先生的《月牙儿》是很少的、我看了又看的作品。
小说主要是讲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俩为了生活不得不相继成为暗娼的故事。用主人公的话说,她的母亲为了养活她不得不用这种方法,最后,她长大了又用同样的方法来赡养妈妈。第一次接触作品是在高中时期,那时候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女孩子上了学,读了书,受了新思想的感化,还要这样做呢?在她接受胖校长的侄子时,她其实就已经开始走向堕落了。最后,她一步步,从风尘场所的招待到沦为暗娼,大概都是她不想受苦而得来的结果。那时候这篇小说只是给我讲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去交换生活,除非她真的走投无路了。所以,月容希望自己能够找到养活自己的工作,可是现实又一次的让她失望了。她开始知道了,如果妈妈能够找到任何解决生存问题的办法,她都不会也不远这样吧。生活真是残忍啊,吞噬了妈妈也没有放过女儿。再次看到以为再也看不到的妈妈,原来母亲已经如此苍老。趁年轻利用这唯一的成本换来的生活值不值得,这样的问题已经没有机会被考虑了。
所谓的月牙儿,不过是月容在想像的世界里,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虚无的朋友,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孤独的时候,安慰和陪伴自己的朋友,一个灵魂的守护者。为什么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月牙儿没有出现,生活里没有黑暗;为什么在继父供自己上学的那三四年里,月牙儿没有出现,因为在学校生活是美好的、快乐的;在自己做了暗门子之后,她为什么说她看不见任何月光了,因为她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救了,灵魂要死去了。内心的孤寂、无助和生活的艰难,再加上自己受过的新式教育,梦想和现实之间巨大的差距,月容要怎么活下去。幸好有月牙儿,最后,在监狱中久违的月牙儿出现,月容内心安慰自己说,这就是自己最好的结局,是好朋友也认同的结局。
有一段时间我曾经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有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我要向人们说:“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圈!”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讲了灰姑娘在小动物们和女巫的帮助下,参加了国王举办的的和舞会并结识了王子,在12点离开时把左脚上的水晶鞋弄丢了,被王子捡到,于是下令谁能穿上这只水晶鞋,谁就能嫁给王子,最后灰姑娘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努力穿了水晶鞋了,和王子幸福的生活了下去……
文中这些人物我最喜欢的是灰姑娘,因为她善良有爱心,人见人爱。她和小动物们交朋友,友好相处,在她需要帮助时,小动物们和女巫都很乐意,如果说灰姑娘没有它们的帮忙,她就没有衣服和鞋子,就参加不了舞会,结识不成王子,更不会嫁给王了。
灰姑娘还是守信用的人,在去参加舞会时,女巫告诉她在晚上12点之前一定要离开,灰姑娘做到了。如果灰姑娘没有在12前离开,那么她就会失去一切,变成原来的样子,就不定还会被抓。
灰姑娘还很聪明和坚持。如果不是这些的话,在继母的阻挠下她就没有机会去试那只水晶鞋。
读完了这本童话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爱心,善良,讲信用,并能坚持才能成功!
东野圭吾早期作品多为精巧细致的本格推理,文字叙述简练凶狠,情节跌宕诡异,故事架构几至匪夷所思的地步,擅长从极不合理之处写出极合理的故事。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忧杂货店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第一范文网。
三个小偷误打误撞,闯进一家名叫浪矢的杂货店,无意中,他们发现外面有人往门口的信箱里投了一封求助信。这是一封来自过去的信,旧杂货店难道有一个秘密的时间通道?
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写作的长篇悬疑小说《解忧杂货店》,超越推理小说的范围,但却比推理小说更加扣人心弦。位于僻静街道的这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丢进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静子在感情与梦想间徘徊;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将如何演绎出截然不一样的人生?
这是一本关于温情的书,那里的温情不是《嫌疑人X的献身》里面恶的温情,而是真正善的温情,故事是偏暖的,乐观的,表达的是那种可信的、常人的善。
说起来,给我推荐这本书的,是一个没能通读一遍《红楼梦》的正宗的“理科女”――我女儿。她怕我不“稀罕”她的推荐,特意把书放在我床头柜那堆书的最上方。怕我不看,一个星期之后,她还来电话“考核”。我想说的是,这本书给人的触动实在是巨大的。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开篇讲述了一个名为爱丽丝的女孩,在一次和姐姐读书时意外的走入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在现实中所没有的事。会说话的兔子,能变大变小的药丸,以及会动的扑克牌,而当她陷入危机后忽然惊醒时,才发现这不过是自己的一个长长的梦……
合上书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我陷入了静静的沉思。小的时候看,觉得爱丽丝好幸福,可以进入书中的世界,即便那是一个梦。
人都有梦想,爱丽丝的梦已经圆了她的梦想了吗?
然而,我们看这部书并不是单纯的思考她的梦想。开始时,爱丽丝刚刚掉入洞中,原本以为她会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是我想错了,她把自己坚强和乐观的一面呈现给了读者,让我们知道了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又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喜悦或哭泣。而更想进入书中去体会那超出一般的快感。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到底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吗?
想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经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己握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彤彤的洒满一地……不由得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那样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会不可以呢?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会做不到呢?
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会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
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偷影子的人》,这本书没有惊险刺激的情节,也没有激情四溢的华丽语言,却用艺术的真实引人入胜。书中讲的是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拥有一项特殊能力——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别人的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说出口的秘密。于是,他开始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做他们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了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我羡慕这个孩子,同时也觉得可悲。羡慕他有可以拥有和影子对话的能力,可以看见别人的心事,听见人们不愿说出口的秘密。他可以知道校工伊凡没有说出口的小时候被爸爸打的事,可以通过影子的求救而将伊凡从杂物房里救出来,可以用他的柔情鼓励患有自闭症的克蕾儿,可以帮助因为自己的朋友兔子被妈妈煮了而自己误食的孩子摆脱罪恶感从而重新进食……通过和影子的对话,可以帮助这么多人。而最重要的是,在这人人隐藏心的世纪,在这谎话真过假话的社会,这项特异功能比测谎仪更加有用。如果,我的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可以不用我开口,就知道我的喜怒哀乐,知道我的心事,知道我那些无法用语言甚至不能用文字描述的心情,也许,可能会是一件好事。这样,就不再有孤独了。
可是,男孩儿幸福吗?我不知道……他总是用他的特异功能去倾听别人的心事,去帮助他们,他应该是快乐的吧。可是,男孩也是人啊,他总是在倾听别人的心声,那么,他的心声,有谁来倾听呢?当他一次次用他的特异功能的时候,他会不会也期盼,在这世上,也有这么一个人,可以倾听他的心声,可以帮助他呢?“子非鱼,安知鱼之不乐?”所以,我回答不了。我只能说,如果我是这个男孩儿,我不会幸福,至少,我会觉得很孤独。男孩儿不能将他的特异功能公诸于世,他只能为他所知道他人秘密的事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撒下一个个谎。心灵上的疲惫甚于身体的,当然作者不会写男孩儿厌倦、讨厌自己的特异功能,可是,如果是我,大概会因为这个无人可倾诉的秘密而觉得孤寂。
与其说男孩儿是在“偷”影子,不如说男孩儿给了众多影子鼓励与帮助。
短篇小说《边城》,是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j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j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和无限的牵挂期盼。
一边是气息奄奄的祖母,一边是愤怒严厉的帝王。李密困窘两难,只得用两行辛酸泪写下一张《陈情表》。
常卧病榻的祖母老泪纵横,被疾病折磨得痛苦呻吟。李密只能在一旁忍泪,端药送水,恨不能为祖母分担一些病痛。他还记得自己年幼丧父,生母改嫁,是瘦弱的的祖母为他撑起一方天空;他还记得自己年幼多病,九岁不会行走时,祖母的关切与辛劳;他还记得自己茕茕独立,形影相吊时,祖母的呵护与陪伴。
他是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他那年迈祖母的。可是,朝廷特下诏书,一次一次授予李密显赫的官职。古代读书人一心只想踏上仕途,谁会能担任太子洗马却丝毫不动心?但朝廷三授官职,李密却三次推辞。郡县长官似乎比他还着急,三番两次登门催促。他哪里不怕惹怒了皇上,只是他一心想尽乌鸟私情,让祖母安度晚年。耳边似乎回想着帝王严厉愤怒的敦促,而眼前又躺着日薄西山的祖母,他内心的矛盾让忧愁紧紧锁住了他的眉头,帝王的呵斥又让踌躇徘徊的他不禁颤抖。他在《陈情表》中吐露心声:“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是当孝子,还是忠臣?这恐怕是个极难抉择的问题。他在表中说蜀国以孝治天下,又一再表明了自己的忠心。只是他可怜的老祖母没了他就无法安度残年,他的心更是不愿废止奉养而远离祖母。他无可奈何,又不得不做决定。于是他提出先孝后仕来换取心灵的一片宁静。他的孝,恐怕会让那位阴险多疑的君主也流下感动热泪、让许多人汗颜吧!他在功名利禄和亲情之间选择了后者,这是现代人也难达到的境界啊。
李密未留下多少文章,但仅这一篇《陈情表》就足以让他在历史的河流中闪闪发光。倒不是他文采斐然,辞藻华丽,只是他朴实而难得的真情打动了所有人。
他的这份真情,或许正是我们正在丢失的、宝贵的财富……
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
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不同的书籍给你带来不同的收获。其实,书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就好像粮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你精神百倍,好像给自己补充一次营养。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说的多好呀!从书中,我知道了天文地理,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和假丑恶,我学会了思考,我还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
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妈妈在图书馆为我办了一张借书卡,这样放假的我可以在图书馆里看书,也可以借书回家来阅读。当我看到图书馆里好多好多书时,我的心情十分激动。每次我会借回五本书,认认真真读完后,我去还书的时候再借回几本书来读。但最近因为疫情的原因,我不能去图书馆借书了。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看了好多遍,我想起书中的话:“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于是,写完作业的我情不自禁地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读起来。
因为我爱读书,所以我的书有很多。比如有:《名人传》、《呼兰河传》、《三国演义》、《城南旧事》、《西游记》、《济公传》……有的书内容十分有趣,有的书读后又让我十分悲伤。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文中的那段描写非常激烈,我看得入了迷。妈妈在厨房做饭,不一会儿,她过来叫我吃饭,我看的正是关键的时候,就说:“马上,马上。”直到我读完那部分内容了,才去厨房吃饭。当我坐下来吃饭时,饭菜已经凉透了。于是,妈妈又热了一次饭菜,我俩这才吃上饭。
书是黑夜里的长明灯,书是沙漠里的绿洲,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森林里的指南针,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们要多读书,爱上读书就是抓住了快乐。
前几天,我们学校发了一本书,名叫做——《论语》。
第一篇叫做“学而”,学了“学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孔子说的那句话:“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了以后经常复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和的人从远方来,不是很令人开心吗?别人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别人,不也是一个君子吗?这句话给我记忆深刻,是啊,学习过了的知识再复习非常愉快,和你有一样志向从远方来的朋友是很令人开心的。从中我学到了学习过的知识再复习,是非常愉快的,要多温习学习过的知识,不憎恨,不怨恨别人,也算是一个君子。
让我印象深刻的第二篇,是有子说的“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一个为人是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好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没有了。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这就是仁的根本了。我的感受是要孝顺父母,顺从兄长,做一个品学兼优的人。
提笔之际,《挪威的森林》还置于我桌子的左边,作文 那一口寻不着的井——《挪威的森林》读后感。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着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花开了四次,落了四次,树叶绿了四次,又黄了四次。当我重新翻开这本书至后记时,脑子里勾画出人与人之间若即若离的又欲罢不能彼此依偎的不完全的人性的善与恶,并且忍不住拿来对照自己。 按照正常的思路,下一步应该把我生命里的每一个女孩以回忆录的格式写下来。可我不会那样做,因为我不是在写言情小说,况且我还没有缺心眼到那个地步。 每一个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我生命的女孩,也不管咱们是不欢而散还是逐渐平淡还是你只是路过或者说是现在还持续着持续着。我都要深深的感谢你,感谢你能陪伴着我的生活不寂寞这感谢是真心的且不矫情, 好了,煽情到此为止,本文的正题是《挪威的森林》读后感。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内心的感觉经常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几乎会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会认为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木月以为放弃自己就可以赢得世界,于是他把管子一头接到了汽车排气筒上,另一头接入汽车,然后发动汽车,以忽略自己感觉的方式换来世界的一小块位置。 渡边尊重自己的感觉爱上了直子,他遵循等待直子的诺言,而直子却自杀了。“如果木月还在人世,我想我们一定仍在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渡边只是木月的影子。所以这句话可以换成“如果渡边君仍在等我,我想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直子的幸与不幸在于她敢不敢,能不能尊重自己的感觉,而不在于有没有人爱她。 那些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经常会戴着面具和另一群戴着面具的人交换污秽混浊的脏空气。尊不尊重自己的感觉事关生命和轮回。《挪威的森林》里,人物可以分为两类:死者和生者。村上春树让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都选择了自杀。可能他认为不尊重自己感觉-失去自我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或者说失去自我的人虽生犹死。 从某种意义上讲,世界没有客观,只有主观,因为只有自己才能让客观世界存在有意义,除却自己,世界再怎么精彩怎么无聊都与你无关。
走进名著的世界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题记 法国大文豪——大仲马写过一本小说《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友谊的真谛,感动,真情在书中很快就能找到。故事内容也十分精彩。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著作之一,又译《三剑客》,《三统士》,《侠隐记》……该小说以路易十三时期为法国宫廷为背景,描述年轻的男主人公德·阿尔塔尼昂从法国乡间,带着父亲的嘱托,来到巴黎,最终成为一名火枪手的故事。德·阿尔塔尼昂和“战术专家”阿托斯、“大力士”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米斯结成了生死之交,四个人卷入了路易十三和红衣主教黎塞留以及其他国家和党羽的较量。共同经历了一系列冒险。 《三个火枪手》是大仲马的成名作之一,100多年来被不断翻译成各种文字,书里也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如德·阿尔塔尼昂的机智勇敢、阿托斯的嫉恶如仇、波尔托斯的粗鲁莽撞、阿拉米斯的文雅灵活……他们为了和平,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取得胜利。在这期间,他们没有一个人放弃,坚强不屈的品质怎么不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 他们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友谊是多么可贵呀!它能为了别人舍弃自己的幸福;它能为了别人用生命做;它能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正是这样,他们的冒险才得以成功。 世界上能有多少知音呢?能有多少像书中主人公那样的“黄金搭档”呢?所以真正的友谊是宝贵的、是无暇的、是纯洁的、是善良的。如果你拥有这样的友谊,那你一定要把它把握好,不然到时候你后悔也来不及。
“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地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在暑假中,我看了著名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这不算是一本很厚的书,但写了很多事。
这本书不光讲述了是萧红小时候的事,还真实的反映了旧社会的方方面面。随着她的笔,咱们看到了一个个旧社会老百姓。
萧红来自东北,正在她来到上海,饱受冷落和白眼,心中的火焰变成冰块的时候,她遇到了鲁迅,鲁迅的慈祥让萧红心中的冰块逐渐融化了,并且使萧红拿起了笔写作。最后,萧红写出了《呼兰河传》。
咱们以前学过的课文《火烧云》和《祖父的园子》都是出自于《呼兰河传》。
但是,看完全书之后,我才能明白旧社会的黑暗,呼兰河的人是善良的,但旧社会的迂腐和封建使得他们的习俗害了他们。
当小团圆媳妇生病的时候,婆婆愿意花钱去请道士来"治病",这当然是出自善良,但是咱们知道,道士做法又怎样能治病呢?最后,小团圆媳妇,这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生病死了。
鲁迅先生所处那个年代,是动荡不安的,但是人们依旧是善良的,但是,善良的人们的人们依旧摆脱不了封建的枷锁,依旧不能抛开那些没用的甚至是害人的"土办法"。
在这种社会中长大的萧红是寂寞的:母亲对她是恶言恶气的,父亲对她是冷淡的,奶奶会正因一些小时而拿针扎她的手指,只有爷爷对她是慈祥的。在那个时代重男轻女是十分明显的,生个男孩,家人会欢天喜地,生个女孩,家人会一脸嫌恶。你说,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萧红,怎能不孤独?
因此在萧红四十二岁的时候,她就早早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了《呼兰河传》。
这本书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咱们是多么幸福,更让我珍惜我此刻所拥有的一切,让我感受到了不用担心温饱是多么幸福。而且,也不能坚信封建迷信,这样只能害了自我。
《隋唐演义》一百回,是一部兼有英雄传奇和历史演义双重性质的小说。作者褚人获,字稼轩,又字学稼,号石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年前后在世。终身不仕,文名甚高,能诗善文,尤喜涉猎历代稗史轶闻,著作颇多,最能代表其文学成就的是《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叙事从隋主伐陈开始,以“安史之乱”后唐明皇回京作结。它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以隋炀帝--朱贵儿为中心人物的隋末官廷故事,二是秦琼、单雄信、程咬金等“乱世英雄”反隋的故事,三是唐明皇--杨贵妃为中心人物的“安史之乱”前后唐代官延故事。全书将隋炀帝--朱贵儿与杨贵妃--
在反隋英雄中,秦琼一生的经历最具典型性。秦琼曾充任过地方上的“捕盗都头”,对造反的“勾当”几度迟疑。当“盗贼”程咬金、王伯当等人以拜寺为名在家聚义时,他出于江湖义气,毅然冒着生命危险放走了众人。在亲眼看到了麻叔夜吃人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彻底认清了隋王朝的极端腐败本质后,他自觉主动走上了反抗道路。参加起义队伍后,他利用自己在江湖上的声望,为壮大农民起义队伍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在瓦岗寨上,他成了翟让军事集团的中坚力量之一。 你知道我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最恨的是谁吗?让我告诉你吧:我最恨的是杨广,为了权力连自己的父亲都杀害,造成了天下分裂的局面。
我读了这篇文章,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爱父母爱兄弟姐妹,热爱祖国,忠于社会。
有时候会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或走在寂静的小树林,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或偶尔读到了一些深刻新奇的看法,我常常进入到一种奇妙的境界,采用一种与平常迥然不同的心态来审视自己,思考社会。我要怎样活着?自己平常习以为常的想法是否是对的?是社会错了还是我错了?有时候我会沉浸在自己精神的小世界里,看看自己喜欢的书,憧憬着一些荒诞离奇的生活。可是当太阳升起,又投入到井然有序的生活中的时候,那种奇妙的状态就消失了,自己也就变得理性起来,对未来的想象变得很具体:体面地工作,房子车子票子,毕业,婚姻。每一样都在逼迫在自己停止做白日梦,理性一点,计算起来,做那些有现金流的事。一些令自己激动的想法,引起星空下散步的几句诗,显得微不足道。
在小说的开始,思特里克兰德就像是活在现实中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个:有着体面地工作,美丽优雅的妻子,两个能让自己炫耀的孩子。他赢得别人的尊重,却又让人觉得古板教条,少了一些讨喜的气质,难以让人产生与他交往的冲动。不过幸好他有一个聪明优雅的妻子,她是一个喜好风雅的人,有了她的经营,他的房子才不至于显得太过冷清。与艺术家,作家及上层人物的交往,她感觉到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如果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他们会看着孩子长大,成家生子,他们将见证人类的传承,会骄傲于自己充实忙绿、受人尊敬的一生。可是,生活远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就像昆德拉所说:“年轻无知时结了婚,有了第一个孩子、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后来有一天,发现、也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为人的整个一生已经在一个我们一无所知的年代被决定了”。已是中年人斯特里克兰德并不觉得迟了,他抛弃妻子,远走他乡去做了一个画家。直到这时,他终于把自己的本来面目显露了出来。他脱离社会,自私不近人情,丝毫不考虑社会对他的看法,对于劝告他嗤之以鼻,面对善意的帮助他冷嘲热讽。最为可恨的是,面对为数不多能够欣赏他的、并且救他性命的恩人施特略夫,在被其好心收留的时候,为了一己欲望不负责任地横刀夺爱,勾引了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在欲望过后便抛弃了她,使一生坎坷又不喜平淡的勃朗什饱受打击,在绝望中喝毒药自杀,虽得到抢救但由于中毒太深最后在痛苦地死去。施特略夫也因此心灰意冷,放弃了一生的挚爱——绘画,最后失意返回了家乡。尽管如此,他仍毫不吝惜对思特里克兰德天才的赞美。而这些悲剧的缔造者——斯特里克兰德,却对这一切毫不在意,他眼里只有自己的那个小世界,现实的世界仿佛与他绝缘。他是一个很无耻的人,他也是一个天才。朱熹认为万物中皆有太极,事物中存在着这世间的理。斯特里克兰德好像看透了万物之间的屏障,看到了事物的本质,他眼中的世界与别人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的不同,他渴望将这一切表现出来,让他内心的世界出现在画板上——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心与心间的距离有时可以隔着一个星系,别人不懂他的世界,他是孤独的。他心中有着一个魔鬼,极力想把它的世界、它的发现付诸画布,以至于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金钱只是提供温饱的工具,支撑他进行绘画的躯体;女人只是泄欲的工具,他本身甚至厌恶这种影响他思想的本能欲望。他的征途是星辰大海,他时时刻刻都在他自己的星空中漫步,这里空寂辽阔,大到可以将整个世界包裹进去。月亮永远也不会落下,泛着银光温暖他的心灵。这个世界里,现实中的熙熙攘攘显得可笑幼稚,所谓的优雅、体面也变得虚伪、虚荣。如果他的世界是一面镜子,那么现实世界在镜中就是一个荒谬、虚伪、充满乱撞的无头苍蝇的大剧院。如果现实世界是一面镜子,镜中的他则是一个无可救药、不近人情的无耻疯子。生活在荒谬世界中的人,要勇敢地、顽强地生活下去(卡缪)。
有些讽刺的是,在远离文明社会、原始陌生的塔希提岛,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得到人们的理解尊重,虽然他并不在乎着这些。如果所谓的文明社会就是一个个圆形的槽口组成的世界,每个人都得努力改变自己才能适应这个条条框框包裹的世界,那么塔希提岛,就充满了各种形状的插口,每个人的插头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槽口,每个人都能够因仗着自己的本性活着。这里没有疯子,这里有各色各样的人。也是在这个岛上,思特里克兰德最终将他的世界表现了出来。在恶病缠身行将就木的时候,他在他居住的木屋上面创造出了不朽之作。这个木屋后来根据他的遗嘱,最后被付之一炬。
虽然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现在已经无人否认,但是他的人品,也已经差到了他人难以企及的高峰。他的人品一度让我对此人感到厌恶,但是读完此书后,我感到自己已经不能用现实世界中的伦理观来评论思特里克兰德,我甚至有点喜欢他,因为他的可爱之处与他的可恨之处一样令人着迷。雅斯贝尔斯哀叹在20世纪的西方世界,由于技术进入大量生产时代,人的生活仅仅是坐公事房,强制劳动和有组织的休闲,这就使人性被埋没,自由遭到沦丧。我们每个人,无论出身什么阶层,无论贫穷、富有,无论快乐或者悲伤,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牢房里,都心向往自由而又不自由。每个人都想过逃避,却又因为种.种羁绊继续坚持下去。如果一个牢房和世界一样大,那么它和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区别?一个安心的囚犯,是不会受到惩罚的,甚至还会成为所有囚犯的榜样。思特里克兰德是这个牢房的越狱者,社会的伦理道德、法律都束缚不了他,作为代价,他得到的是整个世界的厌恶和抛弃。芸芸众生,虽然都有依照本心生活的渴望,但是谁又敢冒这么大的风险!毕竟唱着“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的歌手,也在迎合大众的趣味。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说,思特里克兰德是真正的勇士。
月亮和六便士,一个是心中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心中世界是由自我意识将所有感知编织而成,注定与现实世界不一样。是听从内心的指引,还是听从世界的劝告,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较轻松的做法是自己接受现实世界的观点,压制自我意识,自己的思想来自别人的思想。这样,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让人感到踏实,减少生存的压力。可是,当自我意识觉醒的时候,必然与他人的思想产生冲突,于是人开始感到迷惘,无助和痛苦。在这之后,有人开始反思,有人自暴自弃,也有人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大学生在结束灌输式的初中等教育后,进入色彩缤纷的大学,感到迷惘、无助是正常的,毫无改变才让人感到可怕。因此曾经成绩优秀思想单纯的学生,在大学出现了分水岭。各种选择孰优孰劣,我仍身在此山中,自然不好评论。我追求内心的自由,也希望我生存的世界是美好的。我想不明白自由为什么是善的,也迷惑于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我在没有罗盘的大海里航行着,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个方向,也不知道何时能找到自己的塔希提岛。
唯一确定的,我仍坚信着内心的自由和世界的美好。
读了《二十四孝》,我最喜欢“拾葚异器”这个小故事。它讲的是一个叫蔡顺的人少年时丧父,对母极孝。当时环境恶劣,只好拾桑葚充饥。
一天,蔡顺遇到了赤眉军,他们问他为什么要把红色和黑色的桑葚分别装在两个蒌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留给母亲吃,红色的自己吃。赤眉军听了,很是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让他回去侍奉母亲,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敬佩之意。
这个故事令我感动了许久:蔡顺对母亲的孝心虽然只体现在那么一点儿小事上,但却值得让人回味。
我也很敬佩蔡顺,敬佩他的孝心,事事都为母亲着想。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认真反思了一下,发现生活中其实有很多这样孝敬父母的事,这样的小事虽然很平常,更不引人注意,但它们包含了一颗颗爱心、一颗颗孝心。
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是“百善孝为先”,我们应当孝敬父母,只要从蔡顺“拾葚异器”这一点点小事做起!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般便撑船”,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的。更另人痛心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轻自贱自欺自慰的恶习,甚至靠凌弱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平衡。人们习惯地称这种性格表现为“精神胜利法”阿q的性格形成于他的生活环境和人生遭遇,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喜剧的外表,悲剧的内核,使读者把阿q等人的形象清晰地印在脑海中,阿q的一生是悲剧性的,他的遭遇令人感叹、令人同情。我希望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勤勤恳恳,把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充实、快乐,做一个求上进的青少年,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好公民。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当我读完《瓦尔登湖》这本书时,我的心犹如大海般不能平静。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作文
他提倡俭朴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史记》是中国古代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地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做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史记》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灰姑娘》讲的是一个女孩子,母亲死了。她的继母整天让她干活,对她很不好,可是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却很好。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的继母却不让她去,害怕给自己丢人。灰姑娘在母亲坟前许愿,得到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了舞会。王子只和她跳舞,一连三天都是这样。最后,王子想了办法,终于找到灰姑娘,和她结婚了。他们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过灰姑娘的故事,我感受到人要善良,要学会忍耐,不管别人对你怎样不公平,都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我觉得遇到困难应该去真正的解决问题,而不是转身而逃。
《阿Q正传》风韵有趣,同时又含有伤痛,写得淋漓尽致,是我们学习阿Q精神的结晶,是开启我们精神大门的钥匙,也是纠正我们内心不足的尖刀。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金色书籍。
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加好强,所以,这就像手中的玉镯碎了,即使重新修好也没有原先那样的光泽。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和思考的一些地方,虽然,又是我们因为一些烦恼的事会郁闷,会撒气,但是读了阿Q正传后,我明白了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总是克制自己,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然就永远都不会进步。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什么故事书,童话书都是我的最爱。有时,我爱看书甚至到了入迷的地步,爸爸妈妈为此责备了我不少。爸爸妈妈为了我的眼睛着想,千方百计限制我看书的时间,但是依然阻止不了我爱看书的热情,我用他们给我的零花钱买来电筒,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我偷看书的事最终被他们发现了,爸爸妈妈阻止不了我,也就不再阻止,我不但看自家的书,还不时到书店里借来看,邻居们都夸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好孩子。
五年级时,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偷看《鲁宾孙漂流记》,被老师发现了,他没有批评我,而是对我说:“你热爱读书我不反对,但是你不能只看故事和童话书,还要看一些和学习有关的书。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读书如蜜蜂采蜜,只有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听了老师语重心长的话,我改变了读书的方向,我找一些其他的书来看。慢慢地,我发现在其他的书里,也有一些让我感兴趣的东西,尤其是作文选,可以让我的作文水品有了很大提高……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里,如痴如醉,读书,成了我的一项业余爱好。五年级下学期,我的一篇作文在县上获了奖,老师说这是我平时爱看书的结果,我欣喜万分,从此我看书的兴趣更加浓厚了。
随着我读的书籍的增多,我积累的知识越丰富,这使我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得心应手。学习中,我凭着积累的知识在学习中占据优势,我的作文多次在学校里和县上获奖;在生活中,我和同学们谈话也妙语连珠,侃侃而谈,同学们都对我羡慕不已。这让我深深地明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正是人类不断地看书、学习,才有今天的文明社会,正是我从小不断地看书,才有今天的收获。今后,我一定把我爱读书的这个好习惯继续发扬下去。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养成热爱读书的好习惯吧,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浮士德》作为一部以戏剧形式写成的作品,现在仍高居世界哲理性文学的顶峰。作者歌德先生花费了六十余年的时间,成功地创造了浮土德与恶魔摩非斯托这两大形象。这本书充分反映了歌德先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浮士德,初次登场时已年过半百。他受到许多人的崇拜,但他并不快乐。作为一个博士,他将一切的知识都研究殆尽,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有用的学问我一无所知,我知道的,又毫无用处”。
一切的语言都反映了浮士德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希望利用有用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的伟大愿望。同时,他明白到知识与智慧之间的关系,知道拥有知识并不代表拥有智慧,这正如摩非斯托所说过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一切的理论全是灰色,只有生命之树长青。”他对神不屑一顾,他把自己称为神,认为人才是人的神,人类的一切幸福都是人类努力创造的成果。这反映了无神论的观点,是人文主义的伟大体现,是唯物主义的体现。
作品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浮士德的仆人--恶魔摩非斯托。他与浮士德订下契约,他帮浮士德恢复青春,为浮士德追求海伦,还利用鬼怪帮助浮士德实现填海造城,帮助人类实现这一伟大愿望。其实,与其称他为恶魔,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另类的上帝,他看到了人类的不幸,看到了人类的祸根所在,他明白人类需要磨炼。与浮士德相比,他虽不具有为人类造福这样的伟大愿望,但他对世界的认识绝不比浮士德浅,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浮士德》的确是一本好书,每一次阅读总会有不同的发现,虽说我已是读了两遍了,但它仍旧吸引我一直读下去。
世间尽是我知己,何惧无人度良宵。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小石潭记》
一千多年前,一个老翁,孤舟泛江,独钓江雪。他是柳宗元,他有一双通灵的眼睛,他能看出盛世背后的凄凉,能望尽烟花散尽时的落寞,他也能窥视他身体里那个名为寂寞的小孩。
写《小石潭记》的时候,柳宗元的心里也一定是孤独的,所以整篇文章读起来有一种清净的感觉,文中的“水尤清冽”,清澈的水可以望到底部,河水给人寒意,也许正是因为柳宗元能够把世间一切都看透,所以他才会感到孤凉。在望到,“不可知其源”时,内心马上联想到了自己的仕途和未来,也像这小石潭一样随波而湾,前途未卜。
人有时候无由来的感到孤独,尽管周围人声喧杂,而自己也会像个冰雕一样的感到孤独。然后耳朵会开始听不到声音,就像老旧的台式电视机一样,会有刺耳的嗡嗡声。耳朵,因为孤独能开始听到心跳,听到血液流经大脑,听到身体破碎的声音。
我以前经常会在半夜醒来之后再也无法入睡,窗外的路灯冷的暖的,好像都与我无关。所以深夜一个人的时候,人的思维最活跃,我会思念某个人,会幻想世界末日,会在空白的本子里大片大片的画画,这些画一笔构成,线条交错,杂乱无章,不见开头,难觅结尾,就像我的思绪一样的乱。末了戴上耳机,在震天响的音乐里沉沉睡去。
昔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挺孤独的人,然后一天一天的难受,一天一天的难过,那种孤独感,就像是胃里翻江倒海,想吐。最近我在翻郭敬明的书时,读到了一句话“只要我们以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互相安慰。”这本书都快被我翻烂了,可我却是第一次为了这句话而感动不止。我和街边的路灯一样在半夜清醒,我和月亮一样,始终无法和太阳嬉戏,我和它们一样孤独。哦不,因为我们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并不孤独。
当然,柳宗元在看到小石潭的时候,比起孤独,我想更多的应该是宽慰,处境相似的一人一景,肯定也在以某种超脱的形式互相安慰。
所以世间万物皆为我知己,那又何惧身边无有佳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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