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480字(通用32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我读过《淘气包马小跳》,也读过勇敢的小姑娘《绿野仙踪》,但我最爱看的还是沈石溪写的《吃狼奶的羊》。它生动有趣,又充满了狼的爱心和羊的智慧,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主人公是一只羊,它从小在狼群中长大,即灵活又聪明,救过一群羊,又被头儿妒忌过,于是在一次救大家时,被头儿推了下去,被狼群杀死了。
我一会儿开心,一会儿伤心,一会儿又为这只羊叹息。我在这只羊上看到了勇敢,它的不懈努力,我在它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读书就应该像它那样奋斗,吃一份苦,得一份甜。
这本书十分惊险,我从惊险中看到了奋斗,从奋斗中看到了开心,我想人生就是这样的。
这只羊幼年时被一只母狼救了,在这只母狼上我看到了它不顾自我,为了这只它的美食付出了这么多。
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妈妈说:“这么投入,你把看课外书的劲用到学习上就好了!”
我看得越来越投入,连妈妈说的话声都没有听见,直到把书看完了。
外面的风呼呼地吹,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我想:我要向文中的羊呀狼呀学习,千万不要向头儿学习,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坚持向上。
有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先天的资质,也有大部分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后天的学习与积累。
大家一定都知道方仲永吧,他是一个具有先天资质的奇材,五岁就会作诗。但他的父亲只认为他有先天的资质就够了,不需要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所以不让他上学。后来,乡里人全都知道了方仲永是一个天才,于是就请方仲永的父亲吃饭或给钱买方仲永的诗。方仲永的父亲认为他可以靠方仲永的本事赚钱。于是他就带着方仲永到各家各户做客,为他人写诗赚钱。后来方仲永长大了,但他的知识并没有增长,所以他渐渐地变得和常人一样,后来又渐渐地不如常人了。
由此看来,只有先天的资质是无法成材的,必须要有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才行。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现在才发觉,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若不把握机会,勤奋、努力地学习、读书,结局也就会像本文的仲永一样吧。更何况我们“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在世界上,靠先天的资质成材的一个都没有,但是靠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成材的却数不胜数:居里夫人、爱因斯坦、华罗庚……因此,有了先天的资质不能骄傲,要在后天的学习和积累上跟出色才行。
最近热播的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成为新年新宠儿,因为大家都知道姜戎的书《狼图腾》,却不知电影会拍成什么样子,带着好奇我来到电影院看了这部电影。
原以为电影是描写狼性的,结果发现《狼图腾》叙述了人与狼的冲突,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随意打破自然规律。但是电影还是传承书中一样由“狼故事” 一气呵成,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那些狼像精灵一般活生活现,好像要从荧幕中呼啸而出,自己确实在下面有些紧张。看着可爱的小狼崽,我觉得它表现出了人与自热、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的关系。看到陈阵抱着小狼在脸边亲近的时候,儿子碰了碰我说,为什么现在的人类和动物永远不能这样,为什么人类总想吃他们?儿子是个一米九大个的大男生了,作为母亲我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震惊的同时我也感到了现在的人类已经成为自然界的公敌,不管是动物、生物、还是天气,人们丧心病狂,只为自己的一点点利益。
最近看了一个柴静的《穹顶之下》让我和这个电影产生些共鸣,它们让我深知人类对自然过度开发、人类与自然地冲突也愈演愈烈,人类的自私和无知招致了祸患。
深思的同时让我有些许疑问,狼会不会消失在大地上?以后的孩子会不会永远都不知道狼是什么?是不是以后的人类都不知道什么是图腾?是不是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是狼图腾?是不是狼图腾以后只在姜戎的书里?
希望人们能够尽快的觉醒,不要残害生灵,也不要破坏自然,还大地一个清静世界,让我们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
前几天,我读完了《奋发向上崇德向善》这本书,我深有感受。这本书不仅有教会我们怎样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小论坛”栏目,更有许多激励人心的好人好事:为了中国的核潜艇事业隐姓埋名的黄旭华;为了建设落后的山村,拿出自己所有积蓄的段爱平;更有为了病人,把一生献给医学的胡佩兰……
令我最为敬佩的是“法官妈妈”陈燕萍。在人情方面,她认法不认情;在金钱方面,她认理不认钱。她在处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恰恰被告是丈夫的好朋友,被告请她丈夫帮忙说说话,打打招呼。可是陈燕萍没有因为友情、亲情影响案件的审理,最后公开、公平、公正的对案件进行了宣判,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电视上报道的有些法官为了一己之利而办事不公相比,陈法官真是一个“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好法官啊!
这些人,我们也许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但是他们的精神永存!
记得有一次我边逛街边吃着零食,随手把包装纸扔在地上,突然想起这本书,想想书中的人物,和他们比起来,我连不随地丢垃圾这样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认真遵守,感到一阵阵脸红,于是我连忙捡起垃圾,把它扔进了垃圾箱。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人人都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我们国家就会更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关于昆虫,而且十分有趣的书——《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博物学家、昆虫学家、科普学家——亨利·法布尔。他被雨果誉为“昆虫世界的荷马”。
我从小就不喜欢昆虫,尤其是怕蜘蛛,就算是拥有一对美丽翅膀的蝴蝶,我也不怎么喜欢。可是当我读了亨利·法布尔的《昆虫记》后,不要说有多大的改变,只是让我对昆虫有了不同的看法、新的认识。
《昆虫记》——黑腹狼蛛:
“皇天不负苦心人,最后我终于成功了。我遇到了一只饿疯了的黑肚狼蛛,它不管不顾地就从洞中冲了出来,三下五除二就将强壮的木匠蜂放倒在地。我期待的大战在一瞬间就结束了,黑肚狼蛛的毒牙刺进了木匠蜂的后脑,木匠蜂立刻死去。我对它这一招佩服的五体投地。我发现它有一种本领,那就是一下子刺中对方的神经中抠,绝不会有丝毫偏差。”
从这一段细腻的描写中,我可以看出虽然黑肚狼蛛十分凶残,但是它们是极其具有战略的。就是迅速击中敌人要害,一击致命。它们每次作战前都做充分的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它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对待敌人的办法,这一点不用学,它们生来便懂得。这便是法布尔觉得的——世界上统领万物的神,他主宰着一切生灵,赐不同的动物以不同的技能。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人类。
《 西游记》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西游记》这本书。它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的瑰宝。
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西游记》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四师徒在迢遥的西方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并将经历的千难万险化为妖魔鬼怪所设置的八十一难,以动物幻化的精怪生动地表现了无情山川的险阻,并以降妖伏魔歌赞了取经人艰难的战斗精神。
作为西天路上艰难和灾难的体现者,大都是狮、虎、豹、狐等动物变化的妖精,克服这些困难的也是猴、猪的精灵,这些都是拟人化的动物,也正是童话中的人物,动物有如此变化多端、神通广大,具有超人能耐和现实生活中难以想象的作为,情节如此曲折离奇,语言又如此优美、幽默。便成了妙趣横生、兴味无穷的童话。
记得有一次,我乘车去阿姨家,在车上我又从包里拿出《西游记》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渐渐的,车子开到了终点站,售票员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小朋友,到站了,你该下车了。”这时,我才从故事里醒过来,下车后,发现阿姨家过去了好几站,于是我又乘上了方向相反的车。
听完我的介绍,你也想去看看这本书吧,相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喜欢这本书的!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小布头奇遇记》,里面的内容主要讲了小布头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曲折后,重新又回到了苹苹的身边的故事。
故事首先是说新年到了,老师为小朋友们准备了礼物,但是还差一件玩具,小老师只好又做了一个小布头的玩具。老师离开后,玩具们就开始讨论谁最勇敢,结果大家都说小布头是个胆小鬼。再分玩具的时候,小布头分给了豆豆,但是豆豆不喜欢他,苹苹把她的洋娃娃给了豆豆。苹苹特别喜欢小布头,还让小布头当司机来开火车,后来小布头糟蹋了粮食,被苹苹批评了,小布头就想去找豆豆,结果稀里糊涂的坐上了真正的火车,来到的农村,认识了小芦花,还救了小芦花的命。小布头变得很勇敢了,还知道了要节约粮食,此刻,它是多么想念苹苹呀!在二娃的家里,小布头从老鼠洞里救出了小黑熊和小布猴,还遇到了小老虎,他们都说小布头是多么的勇敢,二娃把小布头送给了苹苹,此刻苹苹也很高兴又能见到小布头。
通过这个故事,我学到了要节约粮食,农民伯伯很辛苦,我们一定不要浪费粮食。还要学小布头的勇敢,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学会机智,做到勇敢。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著名作黑柳彻子的一部代表作品,《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快乐的时光,描述了一所让人无限向往的“游乐园”,一位让人无限崇拜的校长,一位仁慈的妈妈,当然,还有一个既淘气、可爱、天真的小豆豆。
小豆豆是一位幸运儿,虽然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她在一所学校没呆多久就让老师忍无可忍,在听写的时候让抽屉的盖子一开一关,弄的砰砰响,和外面路过的人打招呼。最后老师忍无可忍不得不劝小豆豆退学,但后来却碰到了一个让她终生难忘的小林宗作校长,这个小林校长很有耐心的连续听六岁的小豆豆说一些很无聊的话题,听四个小时也不打呵欠,让小豆豆顿时喜欢上了他!
他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用教室,像在跑动的车厢上课一样。他让孩子们自己选择喜欢的课程来学,他把孩子带到大自然中去“散步”,他让每个孩子都愉快地接受“山的味道,海的味道”,他细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予每个孩子足够的信心,哪怕是像高桥君那样生理有缺陷的孩子。
在炎热的夏天的时候,校长会让老师把操场打扫干净,然后放上水,让他们游泳。不过我觉得好那个啊!不穿泳衣游,而且还是男女……不过校长是因为然像高桥君那样生理有缺陷的孩子体会到大家和你自己都是一样的。校长的做法很不错(希望我们学校不要这样啊!好恐怖啊!)!
我喜欢巴学园,也喜欢小林校长的教育理念。更加喜欢那顽皮可爱的小豆豆!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具有才能,人类用三角尺和圆规也未必能画出那么出那么准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是对方惊慌失措。种种奇妙的现象都展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昆虫记》又称《昆虫世界》、《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或《昆虫的故事》,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耗尽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长篇昆虫学巨著。作者法布尔以散文式的文学,向我们讲述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有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到昆虫世界、昆虫的生活。而《昆虫记》的作者被誉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法布尔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法布尔怀着对万物生的尊重和敬畏之情,在五十余年深入到奇妙的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五十余年,法布尔始终坚持不懈、不断探索、追求真理,才能够完成这部昆虫学巨著——十卷本的《昆虫记》。法布尔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赞颂,更值得我们学习。
这个“昆虫的史诗”向世人展现了一个奇妙而复杂的昆虫世界,这个“昆虫的荷马”向世人展示了自己的坚持不懈、不断探究、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还有自己对生命和大自然的热爱和渴望。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童话小说《洋葱头历险记》,这本书的主要资料是有个老洋葱被国王抓走了,他的儿子小洋葱要去救他,好几次都很危险,但他不服输,坚强勇敢,聪明机智,认识了好多朋友,最后一次他被抓住了,但是用他的智慧,利用地道,把所有的穷苦人都救出来了,最后还打败了坏蛋柠檬国王,是这个蔬菜王国成了一个快乐的地方.
这本书里有勇敢的洋葱头,可爱的小草莓,还有善良的小蜘蛛。。。。。。,也有坏人柠檬国王,樱桃大小女伯爵,番茄骑士等。。。。。,在蔬菜王国里也有悲欢离合,也有正义与邪恶。
看了这本书,我自愧不如小洋葱头勇敢,能够把番茄骑士弄的嚎啕大哭,能够让柠檬国王这个骄傲自大的家伙吓的呆若木鸡。在这本书里洋葱头
只是一个普通小孩,一心只为救出关在监狱里的爸爸。不怕艰难险阻,不怕强权贵族,和很多好朋友一齐,把凶残的柠檬国王逼下了位。
在这本书里,我喜欢的另一个是一只瘸腿蜘蛛邮递员,它五年在监狱里送信,它和洋葱头结为好朋友,为了帮洋葱头送三封信给小樱桃,它勇敢的前进,献出了自我的生命。我们必须要记住这只为了正义献出了生命的蜘蛛。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很惭愧,在平时生活中我是一个不明白坚持的人,做事半途而废,凭性子做事,没三分钟热度,我要改正缺点,勇敢挑战。新的学期加油。
好了,说到那里吧如果你听的但是瘾,就到书店去看《洋葱头历险记》吧!
以前,读《红楼梦》时,对它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皆不过谈爱情上,对它产生兴趣的原因也完全是因为中间掺杂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直到现在,取下这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如品茶一般,细细品读,忽觉爱情不过是一味不可缺少的香料。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情感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众多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也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书中刻画了众多人物形象: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尽管他们的生活境遇和理想追求各不相同,他们的爱与恨、痛苦与欢乐也呈现在不同的情节,但他们的悲剧命运却是相同的。《红楼梦》通过爱情悲剧产生的社会环境的描绘,深刻而尖锐地批判了封建社会制度、政治吏治、婚姻制度、伦理关系,满腔悲愤地控诉了封建主义的惨酷无情和灭绝人性,大胆地预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灭亡。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的轨道推向万恶的封建社会。以无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地扼杀了贾宝玉和林黛玉之产的爱情。使她们在花季般的年龄里享受不到应该享受的快乐与幸福。我可以体会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个朝代和家庭的兴亡盛衰的滋味。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来读好书,过个快乐而又有意义的人生吧!
靠什么去成功?也许大家心里都想过这个问题。靠父母?靠老师?还是靠朋友?看了《靠自己去成功》后,我才明白:一切只有靠自己!
作者刘墉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小帆,小帆是家中的小公主,从小娇生惯养。为了女儿今后能独立,能靠自己的力量去赢得成功,刘墉每天都会选择一个话题,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写成一段几百字的文章,来教导女儿,怎样成长,怎样成功。在35个话题中,最让我有感触的就是:谈天才——谁是真天才?
在我们的身边,天才似乎很多。学习好的、技艺高的数不胜数;聪明的、有成就的也不在少数。我和大家一样,认为这些人就是天才。可是,刘墉却觉得,天才很抽象,很难说什么样的人才是天才。他给女儿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他一个艺术系的朋友,上学时成绩很不好,常常不能领会画画的要领。而班里的几位“天才”却一点即通。不过,在多年以后,那些“天才”早已扔掉了画笔,只有他和另外一个女生仍在作画。而这两个人,就是淘汰又淘汰之后剩下的天才。是啊,想要成为天才,就要学会坚持,一步一个脚印,认清目标,坚持到底,不会轻言放弃。天才,懂得按部就班,坚持不懈!
刘墉书中一些看似简单的提醒,实际却是我们坎坷的成功路上的注意点。从作息到交际,从成败到生死——这些小提醒,我们都应该时刻放在心上,并用自己的力量去迎接成功。
坚持做自己,靠自己去成功!
读了《青鸟》这本书之后,让我感受到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感受到作者童年时期的乐趣,感受到狄狄和美狄兄妹坚持不懈的精神。狄狄和美狄他们在睡梦中历尽艰险,可是他们还是没有找到会唱歌的青鸟。
当他们梦醒时,有一位长的像仙女贝丽吕娜的老太太,来到了狄狄家,老太太是问狄狄可不可以把他那只斑鸠借给她,因为老太太家有一位小女孩想见斑鸠最后一面。狄狄二话没说就把斑鸠递给了那位老太太。老太太拿回去给小女孩一看,奇迹发生了,小女孩可以下床了。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那一位老太太是不是仙女贝丽吕娜呢?我是这么想的。你呢?
《青鸟》读后感
这是一个美丽、充满纯真童趣的故事:蒂蒂尔和米蒂尔就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十分善良,为了给仙女的女儿治病,冒着死的风险,去寻找青鸟。
这两个小孩子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贝丽吕娜的仙女,希望他们能去找到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
于是他们在各种精灵的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怀念谷、夜宫、享乐宫、墓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的庙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最后总是死亡或是丢失,最终还是没能找到。他们只好回家。
早晨醒来,邻居的一位老太太为了给她的孩子治病,来找一个能让她女儿幸福的圣诞礼物,这两个孩子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她。没想到,这只鸽子竟然突然变成了青色,成为了他们在梦里寻找的“青鸟”。后来仙女的女儿病终于痊愈了。
读了《青鸟》,我知道了幸福是快乐、是友谊、是助人为乐、是默默奉献。这才是真正的幸福。你只有用心体验生活中的快乐,幸福才会出现。“
他身患绝症,却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了病魔;他虽残疾,却为人类创造了科学财富;他虽然瘦弱,却有着一种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
他就是《向命运挑战》这片文章的主人公——霍金。
霍金,17岁考取了着名的牛津大学。但是21岁时,厄运悄然降临到他的身上,他患上了萎缩性脊髓硬化症。但他并没有为此而倒下,他凭着顽强的毅力与病魔抗争,坚持科学研究,发现了黑洞的蒸发性和大爆炸,并且建立了美丽的科学宇宙模型。他的着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
在我们的视野中,还有许多人也向霍金一样敢于向命运挑战:张海迪、海伦·凯勒等,他们不向困难低头,自强不息地奋斗,终于换来了丰硕的人生果实。
与霍金等人相比,我们中小学生中许多人缺乏发敢于向困难挑战的勇气和精神。就说我自己吧!记得前两年,学校竟选大队长,我作为大队长的候选人,经过数日的充分准备,劲头十足地走向演讲台,自认为凭借几年来当中队长的阅历,一定能够当选大队长。然而,事实却相反——我落选了。此事对我打击很大,后来的我便消极的对待中队长的工作,对少先队的安排敷衍了事。经过老师的教育,我才重新振作起来,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并赢得老师和同学们的尊重。在五年级的大队长竞选中,我被推举为副大队长。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我觉得在挫折面前,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霍金的勇气和毅力,而不应该被挫折和困难击倒。
雄鹰的翅膀是在搏击风浪中练硬的,挺拔的松柏是在傲霜斗雪中成长的。无论人生有多少次颠簸,我们都要向霍金学习,不怕困难和挫折,跌倒后,勇敢地爬起来,像苍鹰那样在蓝天下勇敢地自由自在地翱翔!
文/邱依妮
《水浒传》是我国古典文学中一部名着,讲的是梁山108位好汉起义反抗朝廷,后接受招安的故事,《水浒传》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字:忠和义。
忠就是对人民对国家很忠心。宋江对梁山事业很忠心,对国家也是忠心耿耿,这就是忠。他打破辽兵,为国出力,这就最好的证明。
忠,也许绝大部分人都能做到,但是,义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可是,《水浒传》里108位好汉每个人都做到了义字,他们都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保住别人的性命都原意。
我记得鲁智深看到金氏父女受恶霸郑关西欺负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三拳打死郑关西,虽说有些鲁莽,但这种为素不相识的人打抱不平的义气是让人敬佩的。
再比如说像《亮剑》里的李云龙,他也是一个有忠有义的人。他对祖国人民赤胆忠心,把日本鬼子打得落荒而逃。他也佷讲义气,有一次,他的战友失血过多,他要医生把他的血全部抽去给朋友,看的出来他很讲义气。
我爱《水浒传》中的精彩的故事,我也爱故事中的英雄人物,但我更爱英雄们身上的忠义精神。
寒假里妈妈送我一本沈石溪的书《王妃黑叶猴》,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越看越紧张,越看越觉得母爱的伟大,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受益匪浅。
故事讲的是黑叶猴布朗族王妃丹顶佛所在族群灭亡,不得不带着儿子血臀投靠云雾族的黑叶猴,但黑叶猴有个残忍的排外习惯,就是雌猴可以进入,但是不会接受成年公猴,幼年公猴更要被残忍的吃掉,丹顶佛很爱她的孩子,她宁愿自已死亡,也要让儿子活下来。她为了儿子血臀,敢和黑蟒蛇战斗,虽然黑蟒蛇是黑叶猴最害怕的天敌之一,但为了讨好孔雀蓝王妃,为了让猴王收留儿子血臀,她不惜挺身而出,冒险救猴王的儿子黑橄榄。丹顶佛害怕孩子受伤害,甘愿由昔日的王妃变成孔雀蓝王妃的女仆,受尽屈辱,就是想给儿子血臀找一个保护伞。虽然过了几天舒心日子,但所有的努力,都随着血臀一天天的长大,而又变得不堪一击,新的麻烦又不断的出来,为了儿子血臀,丹顶佛不得不冒险鼓励白胡子公猴推翻金腰带猴王的统治,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帮助白胡子公猴登上了王位,丹顶佛也成了王妃,她的儿子血臀也终于摆脱了死囚猴的命运,过上了正常猴的生活。
作者沈石溪曾经说过:”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社会。“《王妃黑叶猴》这本书紧紧围绕着母亲丹顶佛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了能改变他的命运不停地在斗争,在努力,用她的智慧和毅力保护了她的孩子,度过了重重难关,这些也都是因为有爱的支撑,体现了母亲的伟大,母爱的力量是无穷的。
通过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无论妈妈白天工作多忙,多累,下班后也要为我做好吃的,无微不至的照顾我的生活,从来也没有抱怨过,我却表现的不怎么样,经常惹她生气,今后我会改正我的坏习惯,好好孝顺我的妈妈,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开学第一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在山的那边》。“我”小时候一个不经意的想法:走出大山去看海。竟成了我一身的追求,成了我的理想。这首诗歌表达了一种信念,蕴含了一个哲理,诗人以大海比喻理想,用群山比喻困难,用爬山必要重重困难,用爬山比喻艰苦奋斗,从而也告诉人们通往理想之路是漫长的。崎岖的要不怕长途跋涉,才能到达理想的境界。我想,几乎每一个童年和少年时期都有一些“隐秘的渴望”,而诗中的这种对“山那边”的渴望和幻想。
我想起小时候一个可笑的想法:以为每一座城市外面,都有像电视里那样的高高的城墙,暗暗下定决心,必须要看看是什么样的,走出城墙到更大的城市去——在这天看来还真隐秘的影响到了我。
文中有一句话让我震惊:“在山的那边是海,是用信念凝成的海。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每次看到这句话我心中总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是啊!山的那边是海,海不就是人的信念吗?后面一句我想了很久才明白,哦!理想境界的到达,实现理想后的那种惊喜,喜悦,兴奋的情绪让人振奋。
我想起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名字是什么不记得了,只记得那篇文章也是将关于理想的追求。与这篇课文相似,也是想走出大山去看海,只但是他没走就放下了,因为旅途是多么的艰难,他抱怨为什么自我的祖先没有想到走出大山,那么此时他就不会站在那了。这篇课文中的主人公是一种消极的想法与这篇课文截然不一样,在山的那边告诉我们,有信念就有成功,一个人如果没有信念和理想他不能做成功任何一件事。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春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春雨也为我忧伤,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读徐志摩的康桥,竟有种说不出的无奈,一直都在用力的成长,不愿提及生命无法挽留的疼痛。世间脚步太匆匆,努力地想去拥有更多的辉煌和精彩,可惜我们却无法预知未来,人的一生总是轻轻的来,悄悄的走,但记忆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谁从谁的青春里轻轻的走过,留下了永生不灭的笑颜;谁在谁的花季里轻轻的停留,温暖了一世的相思;谁又从谁的泪眼中悄悄的消失,写满了遍体的忧伤。这世间,终究不是谁是谁的谁,因为谁也许不起谁,承诺太重也太世故,生命又如此脆弱,经不起折腾,不如轻轻的来,悄悄的去来的干脆。
回首眺望,三生奈何桥依旧,菩提树下谁还在手执锦书虔诚焚香?谁又在告别康桥,执妙笔书写一腔惆怅?非徐志摩也!
《警犬拉拉》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被警犬拉拉和警员大漫之间的那种真挚感情所感动,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甚至在幻想着我也能拥有这样一只狗狗就太好了。
可是同时我也有一些疑问,想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
疑问一:警犬拉拉太全能,似乎没有它完成不了的任务和事情。
为凶猛的森林之王——老虎当心理医生解决心理问题、驯服狂躁发疯的大象、平复猴山暴乱……这一切的一切,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一个又一个的难题,很不容易解决的,居然被拉拉机智的解决了。难道拉拉真是天降神犬不成?
疑问二:每一个案件都被侦破了,不太现实。
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对于警察来说,都是困难的,却在拉拉的引导下被侦破了。比如:拉拉面对它的救命恩人——护士小兰犯罪时,抛弃情感,遵守了警犬的职责,将其依法处置……难道说他们就没有破不了的案件吗?
疑问三:拉拉太聪明了,简直不可思议。
经过研究:狗脑只是具有粗浅的逻辑思维能力,不像人脑一样可以那么严密的思考问题。当大漫被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栽赃陷害被冤枉时,连在一条战线上共同战斗的同事都不相信大漫时,拉拉却坚定自己的信念和意志,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终于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为大漫洗清了冤屈。书中的拉拉是那么的聪慧,丝毫不亚于人类的智慧。我不禁在想拉拉真的就那么聪慧吗?
以上几点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也加入进来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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