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日记读书心得体会和感想(精选35篇)
这是一本以日记形式记录一个女生小学毕业前生活的书,它深深地记录着这个女生每天的生活。这个女生就是——冉冬阳。
冉冬阳是个善解人意、情感丰富的六年级女孩,她虽然不漂亮、不聪明,但却是那种男生、女生、男老师、女老师都喜欢的女孩。
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真实而生动的描绘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从小女孩成长为少女的生理、心里微妙的变化。做着以生命意识关照生活,把女孩子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充分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和烦恼。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情商和智商》。
内容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赵晓薇和妈妈来到冉冬阳家,赵晓薇妈妈说要”取经“。说白了,也就是来问问,冉冬阳给老师送礼没?平常都报了哪些补习班?当听说冉冬阳没有送礼,也没有报补习班的时候,惊讶极了。冉冬阳的妈妈说:”现在的孩子普遍智商比情商高,我宁愿冬阳做一个高情商的人。“赵晓薇妈妈看两人说话不投机,便起身告辞。走之前,赵晓薇小声对冉冬阳说:”我真羡慕你!“
可见现在某些六年级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上重点中学,真的是想尽了各种办法呀!
假日,我阅读了2本书,其中有一本给我印象最深,那本书叫《女生日记》,这是一部以校园和家庭为题材给小学生的成长小说,也是写给家长老师的一部有关儿童教育的书。
《女生日记》里面描写了一个小女孩,他的名字叫冉东阳。他有一个非常好的爸爸妈妈,但也有些奇怪。她考试前,她爸爸妈妈不把她关在屋子里,让她复习,反而带她出去玩,带她出去逛街。当她遇到了困难时,爸爸妈妈总会尽力,帮他一起解决。当她成绩考得差时,爸爸妈妈一点都不会骂她打她,还去安慰她,鼓励她让她加油。冉东阳还有许多很好的老师。比如说班主任。她每一个学期,都会给每个学生一张寄语卡,有时还去鼓励同学们。比如说音乐老师米老师,他用了一个小小的计谋,让同学们在唱歌跳舞时露出灿烂的笑容,结果出来了,果然,不出意料,这次比赛我们班获得了第一名。还比如说数学老师……我虽然没有冉东阳那么优秀,但是我也有像冉东阳一样那么好的老师和爸爸妈妈。
《女生日记》让我度过了这一段快乐的时光。每当我心情不好时,我就会想起《女生日记》里面大家过那么宽容,我就不这么伤心了。《女生日记》这是一本让我感动让我难忘的书!
假期里我阅读了一遍我最喜欢的书《女生日记》,内容使我受益匪浅。
本书以日记的形式,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了六年级学生冉冬阳从小女孩成长为少女的生理、心里微妙的变化。作者杨红樱阿姨以幽默诙谐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化和家庭生活,揭示了女生心中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和欢乐,引人入胜,发人深思,更让我很有共鸣。
在几十篇日记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听话把话说完》中的“看着马加高兴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心中十分愧疚。我跟马加同桌,平时马加跟我讲话,我是很难有耐心听他把话讲完的,虽然对我来说,这是些不经心的细节,但对马加来说,也许这就是一种伤害,使他更加的自卑。”文中的马加是一个有些结巴的男孩,他的家庭生活很不幸,加上自身的某种不可主宰的缺陷,导致他被同学们看不起,久而久之,自己也变得自卑了。读了这段话,我不禁陷入了沉思。平时在同学之间的相处中,我对于在某些方面不如我的同学也经常会显得不耐烦,甚至说一些不好听的话打击他们,却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搪塞过去。仔细想想,这些同学并没有犯什么错误,只有好好对待他们,帮助他们,才是真正的同学啊。
写到这里,我也想到了自己生活中的一件事。记得那时五年级的时候,我因为以前的同桌不跟我太亲近而认为她已经不把我当朋友,十分生气。有一次下课,我和好朋友一起下楼,正好那位同学找我的好朋友有急事,没有跟我打招呼,只是匆匆的看了我一眼便走了。正和好朋友聊得很开心的我一下子不高兴了:她明明是我的好朋友,你连招呼都没打就拉她走了,什么意思嘛!于是,我再也不打算理她们了。谁知接下来的数学课上,我就知道说了事情原委:那位同学办公室里有事情,老师让她把我的好朋友叫去订正作业,由于叫得很急,那位同学便急急忙忙的走了……
事后,那位同学给我发了短信,向我说明当时的情况,并且对于因为自己的匆忙而导致我的误会这件事而向我道歉。我看了短信里温暖真诚的话语,我十分愧疚:原来,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心胸狭窄。
我想,女孩子心中必定会有好多小秘密,当这些小秘密羽化成蝶,有痛苦转化为欢乐,我们也会在这其中不知不觉的成长。
《女生日记》引人入胜,发人深思,也解开了我心中许许多多的不解和疑惑,我非常喜欢读。从中我也明白了:我们应该直面自己的成长,只有经过磨练和锻炼,才能真正到达成长的彼岸。这样,我们也能健康自然地度过这段敏感而重要的时光。
在寒假里我读了由儿童作家杨红樱写的《女生日记》。
《女生日记》是一本校园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六年级从女孩成长为一名少女的有趣的过程,详细描写了她心理的微妙变化。作者以生命意识关照生活,把女孩子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情刻画的入木三分,充分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佩服主人公冉冬阳遇事要用智慧解决的精神,她能为了朋友、为了友情两肋插刀,是个很有责任心的女孩。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善良,能为朋友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学习她能公正处事,不受老师的迷惑,保持自我。她是我的榜样,很值得我好好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是不能用任何物品来衡量的,我不会为了某样物品去盗取他人的友情,而是以心换心与别人交朋友。也不会因为别人学习好而去讨好她,与她交朋友。我会一心一意地对待我的朋友,因为喜欢她的优点,我努力向她学习;因为喜欢她的优点,我尽量包容她的不完美;因为喜欢她的优点,我要帮助她改正自己的缺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应该如何去交朋友,如何和朋友一起成长。同学们也看看这本书吧,你一定会受益良多的。
最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女生日记》,作者是的作家杨红樱,是校园小说作家。这本书可好啦!
书中主要人物是冉东阳,主要内容是写冉东阳放寒家了,因为要去海南岛,所以两天做完了寒假做业。马加打来电话,说家里出事了,一时半会也解释不清赶快到我家来。原来家里出车祸了,两个大人受了重伤,半岁的弟弟安然无恙。家里只剩半岁的弟弟和马加了,弟弟一直哭,马加拿他也没办法。他想:小马达一定身上有不舒服的地方,他就问马加你给他换过尿不湿吗?马家说没有,他们又一起换尿不湿,又把小马达喂饱。过了几天他说他已经爱上小马达了,她的同学欣儿也爱上小马达了。明天他的爸妈飞海南了,冉东阳不去了,爸妈不同意最终同意了。虽然才帮马加几天,因为责任心的驱赶,我们几个(除了吴缅)并不能干的人,现在都能把事情做好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在桃子林的三个女生,冉东阳、邱婷婷和一个乡下小姑娘,三个人都一样大,却都懂互相谦让,这点很吸引我。
我要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因为想让大家多看冉东阳的好行为,学学她的包容和善良。所以我向你们推荐这本书。
《女生日记》描写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在成长中的快乐和烦恼。冉冬阳有很好的爸爸和妈妈,他们与众不同。毕业考试前他们不是把冉冬阳关在屋子里复习,而是带她出去玩儿;她想资助好朋友的妈妈开小店,他们全力支持;为了帮助马加,他的爸爸、妈妈竟然同意她一个人呆在家里……冉冬阳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真令人羡慕。
我虽然不像冉冬阳那么优秀,但是我也有一个和她一样好的家庭。我考试不理想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从来不责备我。有一次我因考试没考好而伤心,妈妈却反过来劝我说:“过去的已经不可能改变,再这么懊恼下去,不又耽误了以后的学习吗?索性忘掉这次考试,好好的为下一次准备,未来永远比过去重要啊!”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振作起来了。而爸爸更是帮我找出试卷上出现错题的原因,耐心跟我一起出题,做题,巩固练习,举一反三。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爸妈的帮助下,在老师的细心指导下,我的成绩慢慢地提高,我也变成了一个乐观阳光的女孩。
《女生日记》,一本让我感动、让我流泪、让我难忘的书,书中每个人都那么宽容友爱。这本书不光陪我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更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道理,真是一本值得看的好书。
《女生日记》不仅是一本关于校园的丛书,还是一本关于我们长大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秘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杨红樱作家在书中为我们讲解。
《女生日记》的主人公是生活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的小姑娘,爸爸是一位医生,而妈妈是一位电台女主播。
在学校,女主人公——冉冬阳,和梅小雅是的朋友,因为在上六年级的时候,梅小雅没有去学校上课,就去梅小雅家找她。小雅跟冬阳说:“因为我妈怕我考不上重点大学,去一个矮小的学校允高个儿。”冬阳说:“你妈怎么可以这样对你呢?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去损害别人的利益,怎么可以这样呢?”小雅说:“没办法,好了,天色不早了,我要走了,不如妈妈该担心了。”之后,她们俩就一起回家了。
冉冬阳和梅小雅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就因为小雅的妈妈,让她们俩分开。真的好想知道最后小雅和冬阳有没有考上同一个大学。
杨红樱阿姨说:“性格好的女孩子会很可爱,女孩子有时候是因为可爱而美丽。像书里面的主人公——冉冬阳一样,她不是最漂亮也不是最聪明,但是她落落大方,善解人意,她的内心没有邪恶,是个天真单纯的少女。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作为一个女孩子,不能太强劲,不能太倔强。要做个安静的女子。
在冉冬阳的身边,每一天都会发生好玩的事,今天又会发生什么好玩的事呢?
今天是国庆节,国庆节要放假三天。冉冬阳的妈妈他们单位发了一箱红富士苹果,想起上次自己去她家,她的妈妈给冉冬阳一个又青又小的苹果,就想送几个苹果送到她家去。冉冬阳问他妈妈:“妈妈,我把咱们家的苹果送到小雅家去几个,行吗?”冉冬阳的妈妈爽快的答应了。冉冬阳又问:“妈妈,需不需要买什么东西?”冉冬阳的妈妈说:“嗯,一时想不起来需要什么东西了。给你三十块钱,你看着买吧。”冉冬阳来到了小雅家开的店,小雅不在,小雅的妈妈说她去进货去了。小点的生意挺好的,因为比别的地方的价钱便宜,所以来的人多。小雅的妈妈的哮喘病又犯了,不停的咳嗽,像一个风箱一样,呼哧呼哧的响个不停。冉冬阳叫小雅的妈妈坐下来收钱,自己来帮顾客拎东西。有些顾客是小雅家的邻居,便问:“这小姑娘是谁呀,真听话!模样也笑眯眯的。”小雅的妈妈说冉冬阳是小雅的好朋友,那个顾客就说:“小雅乖,她的朋友也乖,我真替你高兴。今天我要多买点东西再走。”那个顾客提着两大包东西走了。小雅的妈妈说冉冬阳是她们家的福星,只要她在,就能有好运气。这时候小雅回来了,冉冬阳递给她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小雅说:“我先不吃,等把货记上了再吃。”小雅拿出记货的本子,上面和她的作业本一样整齐干净。冉冬阳说:“小雅,你以后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商人。”小雅的妈妈争辩道:“我们小雅长大后不当商人,要当有学问的人。”冉冬阳回来的时候,感觉没一次来小雅家开的店做事都有长大的感觉。
现在,大多数人的IQ高,可是EQ很低。IQ指的是智商,EQ指的是情商。如果说冉冬阳,我觉得他是一位高情商的人。她的情商虽然高,但是她的智商也不低。现在我的目标是做一个既高情商又高智商的人,这样不是很好么?
《女生日记》是一本我最近读的书,这本书是写同学之间的事情。里面的人物有:冉冬阳、梅小雅、舒老师等。
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冉冬阳和他伙伴都上六年级了。这时,冉冬阳的朋友梅小雅不知什么原因不来上学了。原来是梅小雅的妈妈给她转学到其他的学校去了,哪样可以轻轻松松上重点中学。然而梅小雅的父母离婚了,母亲还病在家里找不到工作,于是全班同学就凑钱帮助梅小雅开起了一个小店。之后呢,又有许多事情,马加的爸爸和后妈出了车祸,几个同学来帮忙照顾小马达;小魔女耍”酷“、梅小雅不喜欢让别人用怜悯的眼神看自己……
我喜欢其中的舒老师,因为他很幽默,总是为同学们着想,人又那么帅气,总是按照同学们的意思来做。如考试时不打分数,让同学们自己选择同桌等等。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舒老师的特点了。
我还喜欢冉冬阳的父母,因为他们跟一般家长不同,一般家长认为必须得抓紧时间学习,不能放轻松,把孩子给逼着学,使孩子没了学习兴趣。而冉冬阳的父母就不同,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只要每天都快快乐乐,没有伤心、没有烦恼就足够。
所以,我希望自己也像冉冬阳一样,天天开心、快快乐乐,没有伤心,没有烦恼。
在这个暑假里,我反复读了《女性日记》这本书。它的作者是儿童作家杨红樱。这本书是以日记体形式写的,每一次的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使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冉冬阳,她是一个善解人意、情感丰富的小学毕业班女孩。她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但是她一直是男孩、女孩和老师们眼中天使般的魅力女孩。冉冬阳有爱她的父母,非常幸福!她的妈妈是做“爱心热线”的主持人,她的爸爸是一名建筑师,他们都是通情达理的人。
冉冬阳读完五年级,刚要上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参加小学的毕业考试了。这本书就是讲述这一年里经历的点点滴滴,故事主要讲了:在开学的第一天,冉冬阳发现她的好朋友梅小雅没有来上学,冉冬阳觉得有点奇怪,冬阳就到小雅家去找她,才知道小雅她要转学了……小雅家里生活非常困难,父母离异,她与妈妈相依为命。妈妈又下岗了。冬阳为了帮助小雅度过难关,把所有的压岁钱都拿出来帮小雅妈妈开店,还找了智多星吴缅帮忙。吴缅也把所有的压岁钱拿出来帮小雅妈妈开店。冬阳楼下有商店,但是她宁愿舍近求远都要到小雅的店里买东西。
快过年了,爸爸妈妈要带冬阳要去海南岛旅游,突然,马加打来电话说他的爸爸和继母出车祸了,小弟弟马达没人照顾,要请冬阳来帮忙,冬阳不假思索就答应了,吴缅、莫欣儿、沙丽都去帮助马加照顾小弟弟。他们多么有爱心啊!
这一个个的小故事,多么令人感动啊!它展示了我们现代小学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家庭生活,形象地刻画出一群善良、热心,充满活力的现代小学生形象。让我们读起来回味无穷,百看不厌!
读了这本本,使我懂得友谊就像一缕春风令人带到温暖;父母的爱就像一把大伞为我们遮风挡雨,老师的爱就偈阳光和雨露,照耀我们,滋润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
茶馆,大家唠家常、谈天说地的地方。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出生命的炫彩。最使我感到震撼的是:剧本的结尾三个老人在舞台上“撒纸钱”“祭奠自己”,走投无路的王利发悬梁自尽,这是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结局,既是对旧时代的控诉,也是对之唱了一曲“葬歌”,弥漫着一种阴冷凄惨的氛围。
看出当时三个旧时代共同表现出的:政局混乱、是非不分、恶人得势、民不聊生的特点。最使我受益的作品的语言。
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从社会上层到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物都在茶馆登台亮相,构成了一个展览式的“浮世绘”。他避开对重大历史事件的直接描绘,而是描述这些历史事件在民间的反响,将之化入日常生活之中。
老舍对北平口语与旧北平人物心理的熟稔,使得他能三言两语就勾勒出一幅生动的人物肖像,制造出内在的冲突。
《茶馆》中的情景必然是以当时社会的背景,而当时社会决定了《茶馆》中突出的社会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这种社会面临的必然是革命。而我们现在所面临的社会矛盾是在中国强大的国力、稳定发展的新社会中出现,必然是次要矛盾,是可以解决的。所以中国的发展成就告诉我们对未来应充满信心!
我曾今在生物书中见过这本书的名字——《物种起源》,在暑假我读起了这本书,受益匪浅。
有人曾评价这本书说:《物种起源》的出版使生物学发生了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如马克思主义登上历史舞台一样,好处重大,影响深远。达尔文远离大城市的繁嚣,在他宁静的庄园里准备着一场革命,马克思自己在世界嚣嚷的中心所准备的也正是这种革命,差别只在杠杆是应用于另一点而已。能与马克思主义相提并论,《物种起源》这本书又将是何等的优秀啊。
达尔文是如同马克思一样的革命者。《物种起源》将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物种起源》将自然科学呈此刻我们眼前,将生命的奇特展此刻我们的脑海中;《物种起源》使人们从进化论从此代替神创论,在思想上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物种起源》是生物学研究的基石。
达尔文找不到一个合理的遗传机理来解释自然选取。人们也开始对《物种起源》自然学说产生了质疑,达尔文也在遗传问题上陷入了绝境。我认为,拉马克主义也好,孟德尔主义也罢,都是达尔文提出的自然学说的补充和理论,达尔文在《物种起源》提出的自然学说,在世界产生的深远影响是我们无法估测的,对生物学界做出的贡献更是让我们望洋兴叹。
《物种起源》也为行为学、神经生物学和心理学中的传播理论奠定了基础。
达尔文《物种起源》的最后一部续篇是《人类和动物的表情》他试图借此扫清假定存在于人与非人动物之间的最后一道障碍──只有人才能表露痛苦、焦虑、悲伤、绝望、欢乐、爱、忠心、恨、愤怒等感情这种认识。达尔文将对人类面肌和发声的研究与相应的感情状态联系起来,并认为非人动物若表现出相同的面部动作和声音则也表示相似的感情状态。
《物种起源》不仅仅让我学习到了进化学说,其中阐述的适者生存,过度繁殖,遗传变异让我受益匪浅。
在暑假中,我找出了爸爸珍藏的书《茶馆》。
《茶馆》是老舍的著作,里面写了一个掌柜和他的茶馆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叫王利发的人,因为丧失了父亲,所以他二十岁就当上了裕泰茶馆的掌柜。在这个茶馆,你没事有事都能待很久。
可是,好景不长,大清的警察宋恩子吴祥子天天来捣乱,搅得生意一塌糊涂。好不容易等到了民国,宋恩子吴祥子的儿子居然也当上了警察……
裕泰茶馆一天不如一天,悲剧就天天发生:先是妻子被车撞了没人管,又是伤兵天天来搅生意,最后竟然让刘麻子给要走了。
最后的一天晚上,老掌柜叫来了朋友秦二爷、常四爷一起说起了自己的遭遇,朋友走后,老掌柜将常四爷拣来的纸钱点燃了。一会儿,就火光冲天,老掌柜依然坐在哪儿,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
《茶馆》这部小说看后总是叫人悲愤不已。为什么可以让小唐铁嘴儿、小刘麻子、小宋恩子、小吴祥子这样的家伙过得有滋有味,天天不愁吃不愁穿。而就不许像王掌柜、常四爷、秦二爷、松二爷这样的大好人过上好日子?这种世道也太不公平了,但那时的人们又能说什么呢?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拿到这本书,我的内心是欣喜的,毕竟这本书足足让我等了一月有余。之前没有了解过这本书,也不知道是散文、小说,还是什么,买它只是因为听说过它,知道它是余华写的,它是让我在疫情期间消磨时间的一本书。所以,迫不及待地看完了。读完之后,让我长叹口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紧凑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因为福贵的吃喝嫖赌败坏家业,气死了老爹,老母随之病死、儿子因救县长夫人抽血而死、女儿难产而死、妻子也随之而去、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最后唯一的外孙竟在那个饥饿的噎死了。真不知道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完的,本来所有的事情因他而起,他如果不吃喝嫖赌,结局是不是又不一样。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用不满老茧、粗擦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和内心的伤痛,却还得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大概就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看完之后我在想,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悲惨的人和事儿吗?
福贵到最后只剩下人生存的唯一理由——活着。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活着的,只是再想起这本书时,也许刚好在疫情期间,每天能看到很多生死别离的新闻,内心有了些许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而活着,就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这是对生命最后的敬畏,也是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秉性——活着。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正如达尔文所说,《物种起源》从头至尾是一篇"长篇的论争”,作者为证明不同凡响的立论,列出很多不同寻常的证据,并亲力亲为,随贝格尔号军舰环游世界,进行探索。他亲自做了许多关于物种的实验,饲养很多生物,注重研究细节。并辩证地运用前人的记录,结论。
经过五年的探索,他对物种起源问题做出大胆假设,并在好友莱尔和胡克的敦促下,把研究成果总结成为《物种起源》。虽然作者在很短时间内便写完全书,但书在作者写出了缜密的思维,充分的考量,权衡。书中涉猎众多科学领域,作者不为其烦地列举了许多例子,证明充分,充满了超越时代的设想,细致入微的实验过程,结果,体现出作者巧妙的构思,缜密的理论,治学得严谨,博大精深。
达尔文在剑桥大学1831届近400名毕业生中排名第十,但他谦虚地称自己不是个好学生。在书中,能读出作者的谦虚谨慎。
他提及几十个研究者,并写出其中大部分人的观点,研究成果,并发出精辟的见解,从他的洞见与雄辩中感叹发现他的博学。
书中描写了作者的辩证思考历程,在了解作者的思维方式中,能发现很多被忽略的关键细节,也能发现许多独创性的见解。作者作为一名学富五车的博物学家,在书中论证得游刃有余。作者的厚积薄发,可以见到作者对真理的热。
究竟是达尔文成就了《物种起源》,还是《物种起源》成就了达尔文,无从辨别,但可以确定他们是互为灵魂的。从书中,可以见到达尔文为本书所做的铺垫之广博,设想之超前,结论对比之严谨。他为获取真理,完成环球航行,与广泛的各界学术佼佼者交流,博取众家之长,辩证地使之成为自己的论据。他在朋友的林地上做实验,在宽广的地域上研究生物演化。从北极到居住地,他研究空间范围非常宽广,他研究的时间尺度达数亿年,研究了许多地层,从众多现象中发现自然的准则。在书中处处有知识,是对自然的探索,是对自然规则的考量,是对人类的重新定位。能拓宽视野,增长知识,发现科学思想,培养严谨态度,养成辩证思考习惯。
这周,我读完了《堂吉诃德》这本书,书中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堂吉诃德》的主人公本名叫阿隆索。吉哈那,因为要当骑士,就给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他有一个侍从叫桑丘。
刚开始读一二章的时候,我觉得堂吉诃德一点也不像骑士,倒像一个滑稽的疯子,竟然和风车搏斗。他的侍从桑丘也很笨。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渐渐发现,堂吉诃德一些可笑的行为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勇敢和善良。
有一天,堂吉诃德和桑丘来到了黑山,上山的路上,他们发现一个装有金币和衬衫的盒子,他们决定找到失主,将失物归还。后来他们又遇到了一头死骡和鞍辔,他们再次为鞍辔寻找失主。我们应该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哪怕再普通的东西也要归还失主。
堂吉诃德临终前才醒悟:自己一生都太盲目,没有找到正确的奋斗目标。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比如,有些家长想让孩子去国外读书,他们的孩子成绩优异,且对所去学校做了充分了解,最后学有所成。也有一些家长只为让孩子出国而出国,对目标学校并不了解,只为跟风,见别人去自己也要去,至于学到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我今后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就小学而言,我要努力学好各门功课,考上重点初中。同时我也要学习堂吉诃德拾金不昧、勇往直前的精神,不能受到一点挫折就放弃。我要做一个心怀梦想,脚踏实地,为目标坚持不懈的小学生。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不好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在和达尔文相距几百年后我有机会拜读了他的大作《物种起源》。达尔文是一个应该被大家所铭记的人,也许有些人对达尔文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于听说过他的名字,或者是曾经在课文中有提到过他的文章,又或者仅仅知道他是一个生物学家罢了。但达尔文并不仅仅如此,出生在一个家庭环境良好的医生世家里,达尔文被父亲寄予厚望,于是达尔文遵循父亲的嘱托进入爱丁堡医学院,但是达尔文本身对医学没有多大兴趣,于是当他退学之后,结识了一批优秀的博物学家,从朋友那里得到了科学的知识。在1831年,达尔文被植物学家亨隆斯推荐去参加了英国派遣的环球航行,达尔文在经过5年的科考之后,对于动物植物以及地质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的数据采集和比对,经过多方面探讨,终于在自己的总结下得出了生物进化论,也就是在1859年出版了震惊世界的《物种起源》。也正是因为这本书,即使在形成自己生物进化论理论已经过去20年后,达尔文也成为了当之无愧的英国生物学家博物学家以及进化理论的奠基人。伟大的思想家恩格斯,将达尔文提出的“生物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物种起源》的出版问世,是在科学的基础上穿插并建立了生物学。进化论使人们的刻板思想,神学思想被打破。可以说这本书_了神,创造了人类的说法,并且也打破了物种不变的理论,确实进化论正式得到确立。进化论这个观点源于《物种起源》,特别是当时19世纪以来,社会大众对于天主教,英国国教等神学封建思想的束缚产生了抗争,这本书的出现,也进一步解放了人类的思想,达尔文的著作包含的进化论是人们的思想解脱禁锢,解救人们,并教育人们从封建迷信的束缚下离开,在使生物学和人类学都发生变革的同时,也切实改变了人类对于世界的看法。与此同时,唯物论逐渐成为人们认识自然的基础。这本书中包含了达尔文多年的潜心研究和探索,也体现出了他对问题的思考以及他的记录和总结等。从这本书中,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关系复杂的,大自然的奥义,更多的是看到了达尔文的百折不挠科学精神。《物种起源》中的每一个字,都代表了达尔文凝结出来的对科学研究的执着与永不放弃、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精神。从达尔文总结凝聚出《物种起源》这本书,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令我们值得深思的东西。
我们如果想要在某一方面获得成就,就应该去自己对学习建立充分的兴趣,并对其进行相关方面的探究。而且,达尔文在20年间才写出了《物种起源》,充分体现了他惊人的意志力,这也告诉我,如果我想做成某件事情,必须要坚持不懈,不能够半途而废,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自己获得成功。
15岁时,我读了《飘》,觉得自己遇见了最令人心动、震撼和钦佩的女性人物,觉得自己看到了世界上最荡气回肠的爱情。在我逐渐成长的五六年里,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太多勇气和坚持。而现在我打着字,脑海里却是郝思嘉站在塔拉的土地上,大声的向上天宣誓“愿上帝做我的见证,北方佬打不倒我,他们不会让我屈服的,我一定会渡过难关,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第一遍读《飘》,读到爱情。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希求着心有灵犀。他会在她想要突破束缚时助她一臂之力,会给她带各种各样的礼物,会尖锐而又清晰的指出她心中所想,会在她不顾战火拼命回家时给予她力量,这是白瑞德对郝思嘉从未表达过也说不出口的深情。读书时,我会恼怒郝思嘉的傻,明明身边有如此了解适合自己的爱人,却视而不见,追求着一份得不到也不属于自己的爱情,但其实她又何尝不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缩影。然而我依然羡慕她钦佩她,羡慕她遇见到一个心有灵犀的人,钦佩她在知道自己所爱而白瑞德却要离去时,她勇敢而又不失尊严的挽回。她会抬起额头对自己说“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那么无所畏惧,满含希望。书中的另一份爱情是艾希礼与梅兰妮的真挚之恋。思想上,他们契合。生活中,他们彼此支持。也许他们的爱情是我们所期望的,相濡以沫,归于平凡。
第二遍读《飘》,读到战争。作者从描述南方种植园经济没落的视角,带我们领略着战争中的悲欢离合。南方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为战争的开始欢呼着、兴奋着。他们捍卫着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经济模式,为了南部联盟的胜利,每一对父母都面带笑容的欢送孩子上战场,却在公布死亡名单时呆若木鸡,满含泪水。战争前,他们欢呼;战争中,他们振奋悲伤;战争后,他们颓丧仇视。即使最后战败,我却能感受到他们坚守信仰的团结之气。
第三遍读《飘》,读到人性。郝思嘉很自私,自私到为了维护塔拉而撒谎骗人,勾引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她很虚伪,即使她讨厌北方佬却为了金钱而与他们打交道。她爱慕着自己好朋友的丈夫,表面上与她交好,其实心里讨厌得要死,可我却依然喜欢她、钦佩她。她从天真烂漫的公主变成家里的唯一支撑。她自私,却为了保护家人和捍卫家园而不惜一切。她虚伪,可因着对所爱之人的承诺,在战火纷乱的城市中,对情敌不离不弃,放弃可以离去的机会。战争后的郝思嘉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她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彻底解放天性,勇敢去追求。当他人还在为战争的失败而颓废忧伤时,她早已奔跑在未来,在纷乱的战争中只有她遗世独立,让战争成为她的陪衬。梅兰妮很善良,所有人都敬佩她,愿意围绕在她的周围。她体贴周到,能顾及到任何人的感受,她拥有所有女性渴望拥有的品质。她默默支持着自己的丈夫,也默默坚守着自己的信仰,而最令我感动的,是她真心对待郝思嘉。她把郝思嘉当做自己的亲姐妹,不仅是因为她的救命之恩,也是被郝思嘉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当郝思嘉杀死了一个北方佬时,她会站在她身旁鼓励她、支持她;当其他人在她面前说郝思嘉的坏话时,她会像个复仇小女神一样,再不和那个人来往。她会为了郝思嘉而违背自己的丈夫,会为了郝思嘉而和周围的人斗争。正如郝思嘉领悟到的“我得为她说句话,你需要的时候,她总会在你身边。”而当梅兰妮死去时,她才知道梅兰妮对自己有多么重要。
第四遍读《飘》,读到郝思嘉周围的人都离她而去。她的爱人离她而去,她的孩子远去天堂,她最好的朋友也归于安宁。就好像年轻时我们无所畏惧,只拼命执着于心中所求。得到后,蓦然回首,却发现能陪你走到最后的,只有孤勇的自己。可郝思嘉就是郝思嘉,她不后悔不害怕,最后她还是对自己说着那句百试不爽的话“我不能再想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她坐在楼梯上,脑海里出现父亲对她说的“难道塔拉不值得你去付出所有,世界上唯有土地是永恒、珍贵的。”她知道自己要回塔拉,那是她力量的源泉,在那里,她会重新拥有力量。
毕竟,明天还是新的一天。
我总会偶尔翻翻这本书,想从她身上获取力量。她那么坚强、无畏、热情而又充满生命力。她想要什么,就去追求,似乎没有什么能打败她。虽然她自私虚伪但却充满责任感,她带给我太多感动,我总会想到她倔强的背影,总会想到她的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书,是撒哈拉大沙漠里宝贵的一弯清泉;是格陵兰深处罕见的火苗;是阿尔卑斯山里珍稀的一缕暖阳;是阿富汗的上空不再有战机的轰鸣;也是美国南北战争的挽歌。怀抱着好奇的心理,我买了一本《飘》。
《飘》以美国历一次大规模内战——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1816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人的社会生活。书中塑造了斯嘉丽,艾希礼,梅兰,瑞德等人物形象,分别以南北战争和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为线索平行展开故事情节,让读者了解18世纪60年代美国南方人的习俗礼仪,精神信仰和日常生活等,展现了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
同时,《飘》也是一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南方的挽歌,它对战争进行了控诉,并深刻剖析了人性。在人物刻画方面,玛格丽特既突出了主要人物的鲜明个性,又将不同人物进行对比。主人公斯嘉丽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出身于农场主家庭,美丽热情,敢爱敢恨。这一点与我很像。在战火硝烟中,在经历了情感与家庭的变故后,她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坚强,积极生活的人。斯嘉丽的第三任丈夫瑞德出身于南方贵族。性格叛逆,头脑精明,他善于审时度势,对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走向和走向有清醒的认知,因此靠战争囤积了大量的财产,是个自私自利但极富冒险精神的人。
而斯嘉丽的“情敌”梅兰,柔弱善良,恪守道德戒律。面对残酷的战争,她表现的也很坚强,这种坚强与斯嘉丽相比,表现得更为传统,内敛。梅兰的丈夫——斯嘉丽一直深爱着的艾希礼是没落的南方贵族,在战争结束后一蹶不振,失去了生活动力的方向,沉浸在对过去美好的回忆中,代表了向时代妥协、敷衍过活的旧时代人物。
这四个人物的感情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各自的性格、人生观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几位主人公最后的命运结局各不相同,或让人悲伤,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
这让我想到了我过往的许多坎坷,每次都是快扛不住了,结果都是一咬牙,想着:反正人生还这么漫长,跨过去不就好了,以后想想或许还很有趣呢!而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飘》的原因,它能给予我许多鼓励与帮助。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不管是生活还是情感,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和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着前方——正如小说主人公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
《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_,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_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写的一本讽刺小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堂吉诃德是一个爱虚荣、爱幻想的人,他看了一些书以后,走火入魔,总是很自大,觉得自己很厉害,什么都可以做,他要当骑士去行侠仗义。
堂吉诃德做过很多可笑的事情。有一次,堂吉诃德来到一家客栈,他就幻想那是一座城堡,店主就是国王。让对店主说:“国王陛下,我能帮您守护城堡,只要您封我为骑士。”店主觉得很好笑,就对他说:“好,我封你为骑士。”后来,堂吉诃德在路上看到了一个大风车,他说:“有一个巨人!我来打死他!“说着,他就拿着长矛去刺大风车,风车的叶片毫不留情地把他的长矛绞断了。
在生活中,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弱点,并且通过努力让我们变得厉害。我下围棋的时候,常常会猜想对手会下对我有利的棋,而不是思考对方最厉害的招数。这时候,对手一出手,我就措手不及,常常败下阵来。爸爸提醒我说:“人家可不会按照你的一厢情愿去下棋。”于是,我就认真思考:他最厉害的下法是什么呢?我又该怎样应对呢?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思考最好的对策,最后赢得胜利。
我们对待学习和生活也要谦虚,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能力和不足,脚踏实地地努力,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成为一个有本领的人。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生活条件的变化,在引起变异上具有高度的重要性,它既直接作用于体制,又间接影响及生殖系统。要说变异性在一切条件下都是天赋的和必然的事,大概是不确实的。遗传和返祖的力量之大小决定着变异是否继续发生。变异性是由许多未知的法则所支配的,其中相关生长大概最为重要。
对于用插枝、芽接等方法进行暂时繁殖的植物,杂交的重要性是极大的;正因栽培者在那里能够不必顾虑杂种和混种的极度变异性以及杂种的不育性;但是非实生的植物对于我们不甚重要,正因它们的存在只是暂时的。选取的累积作用,无论是有计划地和迅速地进行的,或者是无意识地和缓慢地但更有效地进行的,都超出这些变化的原因之上,它似乎是最占优势的“力量”。植物正是在不断变异(有时经过人工的干扰)才发展至今的。
在教会里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但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着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最近我尝试着自己去读一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有一点点感受,特此与大家分享。
去年寒假,我听了妈妈的介绍,看了一本叫《堂吉诃德》的名著,这本书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写的,文章写得非常非常风趣幽默,读完后令人不由得佩服塞万提斯丰富的想象力和他的杰出才华。
翻开书刚刚看了一点,我就不由自主地笑了.堂吉诃德原来是位乡绅,过着自在的生活,可他对骑士小说很着迷,甚至卖地买书,还有一间专门放骑士小说的屋子。由于他看得多了,就异想天开地把自己当作了一位游侠骑士,从而干出了一件件“惊天动地”的荒唐事。
读到这里,我觉得他放着舒适的生活不过,偏偏去过危险的游侠生活,实在是一个荒唐的人,但是,我又体会到他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堂吉诃德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面对人们的嘲弄,他依然抬起高贵的头。他坚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骑士,同时,他也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总的来说,《堂吉诃德》这部小说,揭露批判了社会的丑恶现象,也赞扬了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所以,相隔四个世纪之后,这本书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我被伟大的作家塞万提斯深厚的文字功底,风趣幽默的语言而深深佩服!以后,我还要多读课外书、多观察思考、多写多练,争取做下一个“塞万提斯”。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冲击。中国出现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下来。到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在昨天,我学完书法,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想买几本书。来到书店,我看见了世界名著——《飘》。翻开看看,觉得很有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我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看。《飘》讲述的是赫思嘉的一生,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
赫思嘉一生经历许多磨难,她一直爱着卫希礼,但是,卫希礼为了卫家的名誉,只能娶表妹媚兰。思嘉被生活所迫,嫁了三个自己根本就不爱的男人。
他们有的生病死了,有的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思嘉有了三个孩子,但是她还是艰苦的养活他们。
思嘉为了养活孩子们,嫁了三个男人,忍受了不少痛苦,她的手已经从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变成了长满老茧的手。
我非常佩服思嘉,她毫不气馁、坚定不屈,太伟大了!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斯嘉丽有着如她母亲般端庄文静的外表。一双琥珀色的眼眸楚楚动人,棕红色的卷发随意披散在身后,一袭绿裙勾勒出了斯嘉丽曼妙的身姿,脸蛋既有法兰西血统的娇柔又揉合着爱尔兰人的粗犷,迷人而有魅力。这时候的斯嘉丽菜16岁,花一般的年纪,富庶人家的她娇生惯养、自负固执,有一种唯我独尊的优越感。她天真的以为艾希礼只会爱她,而“像梅兰妮那样的小个儿是没人会爱上她的”她的不曾涉世、任性和幼稚使她活在自我的狭小空间里,也成为她后来婚姻不幸的祸根。
南北战争的战火很快蔓延到了斯嘉丽的身边。在战火弥漫中她独自照顾怀孕的梅兰妮和她自己的孩子,她还受到母亲病危的精神折磨。远方是灰蒙的一片雾气,孤单的身影留下来的是坚强的心。令我最揪心是斯嘉丽替媚兰接生的片段,听到媚兰痛苦的呻吟声,她感到放佛有个牛轭沉重地落在了她的头颈上,斯嘉丽没有逃离、昏厥,而是坚强挺了下来,用清醒的头脑和理智判断挽住了媚兰母子的性命。随后她又拖着奄奄一息媚兰和已被炮火吓坏的孩子逃到亚特兰大,途中他们遇到了一头可怕的老母牛,斯嘉丽知道媚兰的孩子需要奶,而她们需要吃。她怕牛,最终她将自己的一条裙子撕成布条,一条条连结起来,直累的起泡的手指流出了血,颤抖不已地制服了这头牛。斯嘉丽已经不是庄园千金,而是蜕变成了勇敢坚强的女性。
回到塔拉后更大的噩梦却还在等着她,母亲去世,父亲神志不清,天塌了,却再也没有人帮自己顶起来了......斯嘉丽痛心、绝望,但她并非沉浸在悲伤之中。她知道难过解决不了问题,她要像先辈们一样坚强地接受现实的挑战!她整日像个黑奴一样劳作,指挥家人各得其所地工作,擦干眼泪、努力振作、毫不妥协、坚定不屈。这就是斯嘉丽!一个热爱土地,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的斯嘉丽!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的无尽宽广?最后,斯嘉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坚信“明天又是另一天了”又何尝不是希望?将自己的眼界放宽,不要自己将自己的路堵死。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仍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飘》描述了一个位南方女子的一生,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思嘉.奥哈拉是个迷人的混血儿,她喜怒行于色而且任性。
16岁时的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艾希礼,决定找个机会向她表白。在艾希礼家周末举行的宴会上,她出尽了风头,但未能如愿以偿,这一切都被善解人意的瑞德.巴特勒看在眼里,在自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选择了她根本不爱,而且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查理做丈夫,想借此报复艾希礼对她的冷淡,南北战争不久,查理阵亡,思嘉成了寡妇,受到了封建规矩的约束,强制割舍掉自己的最爱,与媚人的行装,这对于极具有个性的思嘉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再一次义卖会上她又遇上了瑞德,渐渐的对此人生出些好感。后来又是瑞德在战争危机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帮她和艾希礼的妻子返回了塔拉庄园,在那里思嘉被迫挑起生活的重担,这一个重担将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磨练成一个坚强的人,但为了维持庄园而嫁给了弗兰克,不料又再度做了寡妇,后来在瑞德的再三恳求之下,思嘉和他结为夫妻,并生下了可爱的女儿邦尼。但是思嘉对艾希礼始终难以忘情,失望的瑞德只好把他的爱转移女儿身上,在艾希礼生日前一天,思嘉以他萌发了旧情,这大大次丧了瑞德,等到思嘉最终认识到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时,他却已经离他而去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庄园主小姐母亲和嬷嬷对他的教育是让他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和教养但他骨子里却有一种桀骜不驯的品格,当无情的战争卷走了一切后,精力旺盛的思嘉不得不用各种手段,迸发生命的全部力,量杀开一条血路来自谋生活,无论遇到怎么样的困难,思嘉搜不会气馁,当瑞德离他而去后,她仍然信心十足地说道:“是啊,明天还会有明天的太阳照耀着大地。”
思嘉这个灵魂明澈,对生活永不绝望的强悍妇女,有着奋勇前进开拓道路的意志,这种意志耐人寻味学习。
《飘》也放映了南北战争的残酷场面,战争的风暴使南北的传统和秩序一夜之间随风而逝,发战争财的政府御用商人和战时做投资生意的暴发户们弱肉强食尔虞我诈,而那些恪守就有规矩的贵族们都破败了,以及随旧制度和奴隶主的不胜惋惜。
《活着》这本书是我从初中开始就很喜欢的一本书,那时的我曾经梦想过做一名作家。
作者说,“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散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我自己创作的时候也会有这种感受,写作时常有“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
这本书刚刚开始看的时候非常吸引我,我发现它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辞藻不华丽,语言很接地气,比喻也恰到好处,行文舒服,不得不让人赞叹。再说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最后落得只有富贵活着,缓缓透出人生道理。
《活着》里的福贵就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两个字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成年后步入社会,我们需要逐步锻炼自己的耐受力,一步一个脚印走下去,一点一滴化解压力,因为所有吃过的苦,终会化成生活馈赠的惊喜,让你在来日岁月里,成为底气十足的自己。
这本书教给我很多,经典之所以是经典,在于它能用最朴实的语言讲出人生的真谛。
《史记》是我国西汉时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写的,里面详细记录了从五帝到汉武帝时期,三千多年间发生的历史事件。读《史记》,我知道了“大舜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尧舜禅让”、“刘邦约法三章”等历史故事的真实情况。我还知道了“指鹿为马”、“完璧归赵”等寓意深刻的成语典故都源于《史记》的记载。读完《史记》,一个个历史事件好像在我的眼前发生过,历历在目,让我惊叹不已,好像穿越千年。
读《史记》让我感动的还有司马迁的精神,他为了完成《史记》,在监狱中忍辱负重,呕心沥血,用了十三年的时间,写下了五十二万字的辉煌巨著,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宝库。这让我知道,一个人要想成功不容易,不管你想做什么样的人,都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必须不怕吃苦,必须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今天,我生活在和谐、美丽、富强的时代,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为祖国做贡献。
这本书揭示了骑士文学的荒唐,但又妙趣横生,有几个情节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在风车大战中,他看到了田野的风车,于是立即回到了骑士小说里,给他的随从说:“在征险方面你是外行,他们是巨人,我的机会来了,如果你害怕,就靠边儿站,我去同他们展开殊死搏斗。”说完便向他那空虚的夫人祷告了几句,风车那么大,他显得那么小,风一吹,他被风车甩出了十几里远,可怜的堂吉诃德,牙还被打掉了好几颗!
“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拉曼查的堂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几哈诺。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以前对我的尊重。”这在他生命的终点似乎是所谓的清醒,但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包含了一生的辛酸与凄凉,讽刺又无奈。
公爵家的女仆一时戏言唱出的词句竟成了堂吉诃德的真实写照,而现实与理想的距离,前所未有的清晰残酷的展现在世人面前。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他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
西欧的中世纪是个“黑暗时代”。人们丧失了对美好事物的追求的权利与欲望,堂吉诃德的行动也反映了他不安于平凡闲暇的生活,他的理想虽然荒诞可笑,但他为了理想不顾个人安危,不顾失败,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坚持理想奋不顾身的英雄形象。
我们在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但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著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在尝试着读这一本书,那些有意无意的争论我能从这里明白许多!
首先: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这是这本书最为基础的一个问题。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这本书里,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徒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徒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这些事的依据这里有似乎有些牵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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