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感想(精选33篇)
我想大多数人读到最后,总有种意犹未尽之感。霍尔顿回家之后的生病,以及下学期何去何从,作者都没有详细叙述,只能由读者去暗自想象了。
其实,作者也无需再把这个故事讲下去,因为他所要展现的,早就在霍尔顿被潘西中学开除之后的三天三夜中娓娓道来。青少年在物质时代的迷茫、困惑甚至颓废,以及那追求理想的希望和光芒,都在主人公霍尔顿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而这样的主题,在五十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有时读着读着,就会禁不住赞许地点头,因为塞林格笔下这个有些懦弱,但又爱憎分明的少年,往往就是我们自己。当他对虚伪、丑恶嗤之以鼻的时候,生活中所遇见的做作、自大也常常浮现在脑海,警醒着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他对于未来惶惑、迷茫、消极时,那曾经侵袭过我的困扰和烦恼又历历在目,无形中又使我加深了对自己的了解,使我更加成熟。当他入神地看着自己的妹妹菲比快乐地乘着旋转木马,那一种亲情的温暖也蔓延到我的心窝,于是,童年时家人对我的呵护,老师对我的教诲,以及如今学会的换位思考,都让我对他们心怀感激和愧疚。我相信,当霍尔顿享受着与妹妹相处的愉快时光时,他的心中一定不会再被日常的烦忧所扰,那一股向善、乐观、积极的暖流包裹着他,也包裹了每一颗被触动的心。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去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一读到这里,我的心便猛然被打动。虽然在霍尔顿的口中,这番话显得是那样随意,那样的漫不经心,但分量却足以震撼一个时代。这像是一个回头浪子历经风雨而得出的刻骨铭心的感受,又像是失落到了极点而不得不做出的自我救赎。“悬崖”指的是什么呢?是青少年对自己对社会的迷茫吗?是物质时代对年轻一代的种.种诱惑吗?塞林格对当时所处年代的理解确实鞭辟入里,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也带来了精神的贫瘠,而青少年又是被时代浪潮裹挟着伤害最深的一类人,对于所谓“垮掉的一代”,只有心怀同情悲悯,欲拯救那一颗颗年轻心灵的人,才能做一个忠诚、勇敢的麦田守望者。
霍尔顿这个人物是复杂矛盾的,他眼中的世界也充斥着诱惑与丑恶。对比现在飞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塞林格所描绘的景象如今亦可说是时有见到,而霍尔顿的内心纠葛,正好为现在的中国青少年提供一个参考。物质时代的年轻一代该怎样抉择,挖掘霍尔顿身上的闪光点足矣。善良、是非分明、拥有理想、信念坚定、懂得亲情、不妥协、热爱真善美、充满希望……做到这些,即便是才疏学浅,也会是一个完整的“人”,也会拥有人性的光芒,更何况如今的大环境是那样的重视教育。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会觉得有多么的荡气回肠,它亲切得就像一位同窗好友喝着可乐、嚼着零食和你谈天说地。然而,这其中深沉的意味,却值得好好地思考、揣摩。
每一个人都希望看到,书中公园中央的湖泊终于解冻,霍尔顿关心的鸭子经历了一个寒冬之后,再一次悠然地浮游在湖面上。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青春过,迷惘过,也拼搏过,梦想过,即使最后失败了,又有什么不愿意的呢?人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经历一个又一个冲破疑惑完成梦想的过程的吗?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菲苾说霍尔顿喜欢的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霍尔顿认为是的。安多里尼老师说“为某种微不足道的事业英勇死去”“微不足道的事业”正是霍尔顿认为的真正的东西。其他多少是功利的。
人一定会受环境的影响,发达的机械主义文明势必会加深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这可以说是全书悲剧的根源。制度使个人变得利己、虚伪(马克思主义有一个人的“异化”理论,LZ不装13了,感兴趣自己了解)。乡下人往往比城里人质朴,比如说。老子理想中的“小国寡民”恐怕也意在此。
在霍尔顿一连串的咒骂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的变化。LZ挑一个说一下。同学在演讲中离题时,老师给了他不及格。这个老师总是强调统一和简化。“问题是,有些东西不能统一和简化”,霍认为他讲的很有趣。这是人思维方式的变化。
还有,Game,my ass.Some game.If you get on the side where all the hot-shots are,then it’s a game,all right~I admit that.But if you get on the other side,where there aren’t any hot-shots,then what’s a game about it?Nothing.No game.
老师对他说的规则,他有自己的认识。所谓公平的游戏带给他伤害。
霍尔顿是过分感性而缺乏逻辑的。他总是凭自己的感觉。他喜欢的是乐队里一个敲鼓的人,是茂丘西奥(他肯定也喜欢桑丘),完全凭感觉而不是逻辑。事实上,霍尔顿的逻辑是怎样的呢?举个例子,
The only trouble was,her mother answered the phone,so I had to hang up.
这种逻辑和他常说的“我没那心情”是一样的。
霍尔顿是耽于幻想而脱离现实的。他不是那种下定决心然后就能按自己的命令执行的人。在他的想和做之间有一条鸿沟。他幻想和弟弟说话,幻想搭车去西部,幻想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在生活中,他又是“你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说这类话”的人(有点精神分裂神马)。霍意识到自己的幻想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界限。就他对琴的态度,书里有一句话,
I started toying with the idea,while I kept standing there,of giving old Jane a buzz?..The only reason I didn’t do it was because 1 wasn’t in the mood.If you’re not in the mood,you can’t do that stuff right.
这表明了霍对自己幻想的认识。他害怕现实中那个改变了的琴改变他幻想中的琴。
这种失败感是最深刻的失败感,导致霍尔顿持续的“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而他去西部的理想与其说是独善其身不如说是一个无法适应环境的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所以菲苾想和他同去的时候,他很生气。
客观地看,不从霍的角度看,霍尔顿是一个普通的善良敏感无法处理自己的感情无法适应环境而自暴自弃的少年(他不成熟,所以谈不上世界观)。
《麦田里的守望者》描写的是一个叫霍尔顿?考尔菲德的美国青少年,在连续四次遭到学校开除的情况下,只身来到美国最繁华的城市纽约城。在纽约城他游荡了一天两夜,期间他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也看到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最丑陋的一面。现实让他深深失望,于是他想逃避,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专门看住那些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不让他们到悬崖边来。
那么霍尔顿?考尔菲德究竟在纽约城看到了些什么呢?全部都是一些“假模假样”的伪君子;那么脏的出租汽车;稀里糊涂叫来妓女,还被人家勒索;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最后连他最敬佩的一位老师,被他发现可能也是一个同性恋者。现实终于把他压垮,于是,他想离开,他想逃避,到美国西部去,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建一个小屋。从此,做一个又聋又哑、远离现实的人。
然而,当他真的想离开,妹妹菲宓也想跟着一起离开,不去上学,和哥哥一起逃离现实生活。这是霍尔顿所不愿看到的,在亲情的感召下,我——霍尔顿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含泪接受这个龌龊、肮脏的社会现实。
青少年的成长,从开始的时候往往对社会现实充满无限的期待。因为他们刚刚从年少、懵懂的少年时代走过来,甚至还保留着童年时代的童真。然而随着岁月的增长,他们必然会接触到一个真正的社会现实,当发现社会现实并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美好时,就很容易出现迷惘、急躁、失望、苦闷的心理状态。他们一开始可能要向社会现实进行全面挑战,然而在碰得头破血流、接连失败的情况下,在痛定思痛之际,他们只能向社会现实投降,承认现实社会中丑恶的一面——自私、虚伪、拉帮结派、伪善、狠毒、残忍、卖淫、贪腐……这些丑恶的社会现象,就像瘟疫一样,很想消灭掉,却永远也无法消除掉。
举一个最真实的例子吧!在昆山的人民路上,我经常碰到有人向我兜售他们手里拿着的苹果手机。我一看就知道这手机准是偷来的,也就是说在我面前的这个人肯定就是一个小偷,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有人说马上报警!确实没错,按照我们青少年美好的想法,就是报警把这小偷抓起来。可现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小偷比比皆是。警察和小偷就像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一样,今天你如果打电话让警察把你眼前的这个人抓起来,明天或许在同一条路段,你会发现这个小偷依然在兜售手机。如果小偷一眼认出你,说不定他还会暗中对你进行报复。所以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学会了不报警,免得自己多管闲事,自找苦吃。还有人说,这偷来的手机价格便宜,那就买下来吧!我肯定不会买!为什么?因为我还有良知,当我买来别人偷来的手机时,等于是在纵容别人继续去做坏事,危害社会稳定,这是我的良知所不允许的。所以我一不报警,也不买下来。我相信,我们绝大多数的成年人都会有这样的选择,而这对于一个心中充满美好想法的青少年来说,又显得那么的虚伪和可怕——看见小偷,佯作不知!原来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一个虚伪的世界!
10月16日,我到了一次苏州,在观前街上,有人手里也拿着苹果手机问我要不要。我这下总算明白了:天下乌鸦一般黑啊!于是,我再一次地装聋作哑,像避瘟疫一样迅速避开!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真相,有善良就有狠毒,有美丽就有丑恶,有爱心就有冷漠……无论我们对这个社会抱有多大的期待,爱和恨,善与恶,实与虚……永远都像一对冤家一样,一方消灭不了另一方,相生相克着、永远并存着存在!
还是让我们来听听星云法师是如何解释这个世界的:“这个世界是一半一半的世界。天一半,地一半;男一半,女一半;善一半,恶一半;清净一半,浊秽一半……”年轻的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丢掉幻想,含泪承认这个世界虚伪、冷酷、残忍、野蛮、阴冷的一半吧!
世界有时很可怕,但世界有时也很温柔!和所有心中有梦的青少年朋友们共勉!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
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合上《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我心里不禁为那份润物细无声、沁人心脾的亲情而感动至深,在一个人徘徊迷茫时,这份血浓于水、割舍不断的亲情可以让人驻足良久,浪子回头,重新做人,书中的这份亲情来自霍尔顿可爱的妹妹菲比、擅长写作的哥哥D.B及已故的弟弟艾里。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不成熟与成熟之间的过渡,青春期少年与大人之间的代沟。在这情感过渡与成长转变过程中,亲情及友情给了他巨大的力量……霍尔顿,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的成绩是那样的糟糕,除了语文,其余均不及格,终于被潘西这所享有盛誉的中学开除了,全书以霍尔顿得知自己被学校开除开始,由于担心这个打击刺伤自己的母亲,他决定在外逗留几天以拖到她母亲得知此消息后两天回家。在被学校开除那天起到回到自己家里的短短几天对霍尔顿来说到底发生了哪些事呢?
小说的篇头便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霍尔顿讨厌周围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装模作样的人,他讨厌身边的同学,他讨厌电影,却又无所事事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伴随无奈。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周围的世道也不容纳他,所以他叛逆、苦闷、踌躇、彷徨,所有的心事只能被自己扛着。
讨厌归讨厌,厌恶归厌恶,看不惯归看不惯,霍尔顿依然很轻松很熟稔地与周围的同学、老师及家长打交道,例如去拜访历史老师、与数个室友打交道、火车上巧遇同学母亲闲聊,这些描写都反映霍尔顿很聪明与幽默。那天早上偶遇两位修女老师一事则显示他很善良和质朴,生长于中产阶级家庭里的他觉得女老师为了传教太简朴,自发给她们捐十元钱,她们觉得是巨款,希望他再三考虑,待她们走后他却责怪自己捐得太少而难过。小说还描述霍尔顿希望自己变得很勇敢,可实际他却是一直很胆小,这是青少年时常有的想法,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类似阿Q精神胜利法,这符合当时年龄阶段的心理。
文中描述霍尔顿哥哥D.B给他的影响主要是交往的场所与朋友圈子,例如在纽约当地有名的酒吧,可以邀请到有名钢琴师弹琴或歌手唱歌,可以看到同性恋,可以看到社交圈里杂七八拉的人。这些打开了霍尔顿另一面的社交网,很早遇到性的话题,谈性的朋友,交往的女朋友,这些社交让霍尔顿看起来不是一个书呆子,而是会用钱来买醉的花花公子,大手大脚地用钱,颓废空虚的内心在一次又一次大醉中暴露无遗。
在学校,虽然众多同学相聚在一起,却没有一个是相知相亲的,在孤独苦闷的时候,霍尔顿想起已逝的弟弟艾里,觉得他的乖巧可爱,在他的眼里,弟弟所有的一切都是优秀的,老天却不作美,白血病让他早早离开了人世,那个臭美的“斯特拉德莱塔”因为泡妞没有时间,要霍尔顿替他写一篇描述性的作文,例如房子等大物件,因为思念艾里,他选择描述了艾里的遗物手套,那份思念胞弟的深情令人感动……
霍尔顿在纽约游荡时,想到自己的妹妹菲比一直很希望拥有那张唱片,寻找几家唱片店,终于找到唱片,他高兴得感受菲比的欢喜,这种喜欢着别人的喜欢的用心同样很感人。几次大醉之后,当他对万物都厌倦时,想到自己的妹妹可爱的菲比时,他觉得人生又有了希望,他想给菲比打电话,他想去看菲比,他想在离开纽约前再看看菲比……终于他鼓起勇气选择回家去见菲比,蹑手蹑脚怕惊动了自己的父母,在D.B的房间见到聪明可爱的菲比,霍尔顿感到无比的高兴,菲比也很喜爱自己的哥哥,当确认霍尔顿又被开除,深深为他担忧:爸爸会干掉你的!像个大人似的,批评霍尔顿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为什么不喜欢学校?问他的理想?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霍尔顿告诉菲比他的理想,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
不知道菲比是否明白霍尔顿的梦想,但当得知霍尔顿没有盘缠时,菲比倾其所有的“过节钱”送给霍尔顿备急用。霍尔顿不好意思用菲比的钱,第二天想着把钱还给菲比,给她一个纸条,告诉他要去西部过一个人的生活,离开之前想见她一面。霍尔顿没有想到的是再见面时菲比也拖了一个箱子,说要和他一起去西部,这让霍尔顿不能接受,在他的眼里,菲比成绩优秀,喜爱学校,正是上学的年龄,应该好好接受教育,怎么能跟着他这样一个被学校开除的“坏学生”去流浪呢?所以他坚决反对,这让菲比很难受,生他的气。最终两兄妹在动物园、旋转木马游玩中相互理解,霍尔顿也放弃了去西部,同菲比回到家,开始新的求学。
如果没有这些亲情的交织融合,那个聪明幽默的安托利尼先生给霍尔顿写的纸条:“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不知道他能否谦恭地领会?关于为什么要受教育,安托利尼先生谈到:“我很不愿意这样跟你说,可我认为你一旦对自己以后何去何从有了清晰的概念,首先就会在学校里用功学习,你必须这样。你是个学生,你追求的是知识。如果你愿意的话,如果你寻找和等待——接近你内心会非常、非常珍视的认识,首先你会发现,你不是第一个对人类行为感到困惑、害怕乃至反感的,在这方面,绝对不是只有你。了解这一点会让你激动,你还会得到激励。许许多多人跟你现在一样,在道德和精神上同样感到困惑。幸好,有些人对自己的苦恼做了记录,你愿意的话,就能向他们学习。同样会有一天,如果你有了可以教给别人的东西,他们就能从你这儿学到,这种方式是美好的,有来有往的。这不是教育,而是历史,是诗歌”。
“我并不是想跟你说,只有受过教育、有学识的人才能对这个世界做出重要贡献,并非如此。当我的确要说,对受过教育、有学识的人而言,如果他们首先也是才华横溢、具有创新精神的——不幸的是这种情况很少见——他们可能会比仅仅是才华横溢和有创新精神的人留下无限多更宝贵的记录,他们往往能更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一般来说,他们也有顺着自己的想法坚持到底的热情。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十个里头有九个比那些没有学识的思考者更谦恭。”
这些让当时的霍尔顿直打哈欠,后来却跟着妹妹一起回家,准备下学期的上学,有人问他上学后会不会用功,他说他会,可是他又怎么能知道,因为谁都不知道将来怎么做,所以他觉得这个问题很蠢,小说以一种轻松调侃、饱含人情味的描述结尾。
先前从杂志上看到一则报道:20__年1月27日,一位作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州的家中逝世,享年91岁。他的名字叫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你可知道,美国两个惊天大案的凶手都与他的一本书有关——《麦田里的守望者》。
刺杀约翰·列侬的查普曼和刺杀里根总统的欣克利,他们随身都带着这本书,并百读不厌。查普曼甚至在监狱中发表声明称:“我希望有一天你们都能读一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今后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这个目标,因为这本非同寻常的书里有许都答案。”从中我们不难发现,《麦田里的守望者》对美国年轻人的影响之深。
究竟是什么样的一本书,能够经历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而在美国文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又有怎样的魔力,能够让美国的年轻人铭记于心?
通读全文,我们不难发现,小说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体现的是一种反英雄形象。他出身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但他的性格较为复杂,内心充满了矛盾。在学校中,他不肯用功读书,以至于连续四次被开除学校。从作者的描绘的学校状况我们可以发现,他之是所以不肯用功读书,其实是他对当时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一种反抗,他不愿与学校中的那些伪君子同流合污,他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一面。
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霍尔顿不敢贸然回家,只是只身一人在美国最繁华的都市——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在这期间,他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这次经历,让他接触到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物,同时,也让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尤其是那些“假模假式”的伪君子。但是他又不得不对现实所妥协:他这一辈子最讨厌的就是电影,但在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着时间;他讨厌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_;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最终,霍尔顿又不得不回到自己的家中,回到现实中。
在这本书中,有两处地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处是霍尔顿所唯一敬佩的老师所教他的信条:“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当第一眼看到这句话时,不是觉得十分惊讶,怎么他说的与平时父母、老师、社会上所宣传的所相去甚远,我们平时所接触到的往往是父母的期望、老师的谆谆教导,希望我们好好读书,出人头地,为自己的事业而奋斗终身。但细细一想,这句话正是社会中频那个的一些人的真实写照。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周围固然存在一些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奋斗终身的人,每年的“感动中国”评选的人物中,我们都能发现这样的人,如某某教师放弃了在城市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而到农村相对落后的中小学教学,为的就是能够让更多的孩子上学,也许是我太过悲观,我总感觉自己听到的负面消息更多。报纸上经常会报道一些这样的消息,如某某公司职员受到了上司的欺辱,但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工作,只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生活中我们周围的人,大部分都是利己主义者,当然也包括我自己。每当我遇到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相冲突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的先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我国的经济正在迅速的发展,我们更加需要那些“不成熟”的人来实现国家的繁荣。
第二处就是霍尔顿那个美好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曾经看到有人这样评价这段话:“悬崖”上是孩子纯真的童年,“悬崖”下则意味着世故的深渊。在我看来,这样的评价还是有一定的现实依据的,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美国文学总是将孩子的童年理想化,孩提时代永远是快乐而天真的,而正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出现,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空虚,打破了人们的幻想,而让人们重新回到现实中来。
有人认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本必读图书,成人通过本书可以增加对青少年的理解;青年人在阅读本书后则能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但另一方面,有人则严厉批评这本书,把它看作室洪水猛兽,说主人公满口粗话,张口“他妈的”,闭口“混账”,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从而认为本书的内容“猥亵”、“渎神”,有些图书馆曾一度将本书列为禁书。有一句话说的好,“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后,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本书列为学生的必读课外读物,许多公共学校还以它为教材。这部小说出版后,至今影响不减,总销量已超过千万册。它在当代美国文学中的地位也日益巩固,被称为“现代经典”。越来越受到文学评论界的重视。
在我看来,其实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孩子,老师还是家长,都能从中获得启示。
首先说说老师,在这本书中,学校里的老师只是不断地强迫学生用功读书,以便将来能有一个好出路,但在他们最需要寻求精神寄托的时候,在那样的生活环境中,学生又能从他们身上得到什么帮助?结果是可悲的: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一些势利的伪君子。就拿学校的校长哈斯先生来说,看见有些学生的家长开了汽车来接自己的孩子,他就跑过去跟他们握手,巴结他们;看到些平常的家长,只是假惺惺地朝他们微微一笑,就去跟别的家长说话了。在这样一个假仁假义的校长带领下,学校会成为什么样子,不用说都能明白。老师的职责在于育人,不仅仅是传授他们知识,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塑造一个精神寄托,有崇高理想的人。物质世界不论发展的多高,精神世界的匮乏,都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父母常常被称为孩子的启蒙老师,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本书中,表面上,霍尔顿是个不求上进,抽烟,酗酒,乱谈恋爱甚至找_的人,简直是一个糟糕透顶的“坏孩子”。但从深层次上挖掘,我们就不难看出,这与他父母对他的教育有很大的关系。当霍尔顿偷偷跑回家去见自己的妹妹菲苾的时候,当她得知霍尔顿被开除的时候,她只是不停地说一句话“爸爸会杀了你的”从她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霍尔顿的父母并没有好好地关心,照顾她,而只是以一种简单、粗暴、主观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而这样一来。往往就加深了两代人之间的隔阂。在当今这个社会中,常常会有孩子离家出走,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局面,孩子的刁蛮任性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父母在处理家长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当所造成的,孩子一犯错误,轻则骂,重则打,给孩子心中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这样他们怎么能够学好呢?
再从我们学生的角度来说,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身边的一些人往往会影响到你今后的发展。在书中,霍尔顿身边的都是些不求上进的人,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贪图虚荣的人。有这样的人在身边,慢慢地,我们也会染上那些恶习,一旦染上,那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于我们来说,交友必须要谨慎,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到重视,在与作者生动而又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让我们看到精神世界的重要性。如果你能够认真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你能够发现更多更多······
《麦田里的守望者》写了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家庭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开除学校后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一天两夜的经历。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主人公的故事,还得从潘西这所学校说起。潘西中学很出名,在人们心中很有名望,但主人公是这样描写潘西中学的—“在潘西,也像在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培育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过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不仅这样,他还说潘西中学有的是贼。在霍尔顿看来,最不可原谅是那个学校全是些虚伪的人,特别是校长,非常的势利,看到一般的学生家长,就只和他们打个招呼,而看到那些有钱有势的、开着好车的,就会过去和他们说个没完;还有潘西里讨人厌的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霍尔顿离开潘西的原因,不是六门功课不及格,而是伪君子太多,那个地方纵使有无尽的荣耀与光彩,但整个校园是冷漠的、近乎没人性的世界。
霍尔顿的世界,没有所谓的快乐,或许有,那也仅仅只是少数人给他的。他排斥好的东西,即使是真正的关心。当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和他说他父母都是再好不过的人时,他厌烦了,他打心里讨厌“再好不过”这个词。一个孩子,我很难想象,为什么会把世界想得如此丑恶,尽管这个世界丑恶的东西也不少。他甚至把一些极小极小的事情都想得很可恶。当他在街上看见一个阿飞模样的家伙和女朋友在一起哈哈大笑时,他认为引起他们笑的内容根本不好笑;看到人家在演奏曲子时,他也认为那人是在卖弄本领;看到一个带着小孩的妇女被电影感动而哭个不停时,他也认为是假模假式的;他甚至无聊到讨厌_徒。种.种的种.种,在霍尔顿眼中,只不过是假的要死的一场场闹剧。
在霍尔顿看到生活的丑恶面时,他毫无保留的说出自己心里的孤单,寂寞。这种寂寞,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独处的难过,而是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的人。虽然他讨厌斯特拉德莱塔,但也愿意在他面前跳舞。“我也急需要一个观众,我也喜欢当着别人卖弄自己”这是他心里的声音,他需要倾听,他要的是别人的理解,不是一幅幅假兮兮的面孔和软绵绵的问候。缺少了观众,能不孤独吗?公交车司机要他把雪球扔了,他说他并不会拿他仍任何人,但那个公交司机不信,“人们就是不信你的话”霍尔顿这样说,没人理解他。他和老路斯的见面是不愉快的,因为两个人观点不和,但他有十分希望能多和老路斯谈谈。按我们今天的理解,假如那人不是知心朋友的话,大可不必,但他太孤单了,没人陪她说话,他很寂寞。于是在这种寂寞的状态下,他甚至想到去找_,他只想和她说说话,但最终的结果确实被骗,还被那个痞子毛里斯揍了一顿。
在我们看来,霍尔顿不是一个好学生,但在他心里,却有着和其他孩子一样的天真和仁慈。两次乘出租车,他都问司机中央公园浅水湖里的鸭子在湖水冻住以后都去哪啦这个好笑的问题,霍尔顿关心鸭子,他关心自然,他也有爱心。在爱德蒙旅馆里,看见一个老头当侍者,他觉得,让一个老头来干这样的事,未免太难了;还有遇到那两个提着不好的提箱,只吃面包片和咖啡当早餐的修女,他甚至为此还讨厌自己吃着咸鱼蛋什么的,还想着她们在不教书的时候怎样拿了那只破旧的草篮到处募捐以及会遇到各种情况,甚至别人的冷眼。从这看出,他很有同情心。对霍尔顿影响较大的人有他的弟弟艾里,妹妹菲比,还有琴。艾里很早就死了,艾里死的那天,霍尔顿把玻璃窗全打碎了,直至打到手出血。可以说,艾里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这话一点都不假。他的死,对霍尔顿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她想逃离这个世界,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他和萨利说,他们可以到森林中去,自己搭建木屋,远离人们,就算是亲人来看,他们也闭门不出。其实,霍尔顿不是讨厌这个世界,而是讨厌一些很丑恶的东西。在爱尔克敦的时候,那个可怜的詹姆士·凯瑟尔被一群家伙给弄死了,但那群家伙依旧逍遥法外,这个世界真的有很黑暗的一面,即使在今天,虽然国家很重视法制建设,但依然有在各种关系网的庇护下无视法律的人,我们大可不必为这些担心,因为说白了,现在的我们无法改变这个现状,就像霍尔顿无法改变那个时代一样,有的时候,我们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霍尔顿不乏对人生的思考,他很讨厌“见到你真高兴”这句话,但他也说,你要是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就得说这样的话。
她说自己是一个胆小鬼,就算他在心里很想杀了那个偷他手套的人,但他连碰都不敢碰那人一下。我们自己肯定有过这种经历,恨某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揍扁他,但给你揍的时候,往往下不了手。这不是胆小,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就像关心那些鸭子和鱼一样。
霍尔顿是个性格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比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_玩;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他用种.种不切实际的的幻想安慰自己,最后免不了对社会妥协,成不了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跑,我的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成人世界尽管有太多的虚伪,但我们依旧在长大;尽管世界很黑暗,但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我们只要把握好现在就行了,其它的都让它见鬼去。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的确是无法实现的。学会应对现实并保持自我,学会一定程度的妥协,接受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才是成熟的标志。
暑假,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现实就是这样,我也同《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一样,希望到一个只有孩子的世界中去,哦不——孩子的世界里只能有天真无邪的,不能有像我表弟一样的小孩。那样的小孩,心智和大人的没什么两样,只是他人小鬼大而以。
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绎了一出豪门的兴衰史,他把写作的重点放在了“家”上,在描写上尽量生活化,语言上极具趣味性。冷清秋与金燕西婚姻悲剧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进的一条线索,金家的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索。这两条线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线,在主线下面张恨水又设置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分线,如金家八个兄弟姊妹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金铨与金家太太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小怜与柳春江的爱情可以看成一条线等等,在小说中的分线其实远不止我列举的这些,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金粉世家》由这些线交织形成了庞大的网状结构,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会史,他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张恨水刻画的细致入微,展现了他一向细腻的笔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
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
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实《金粉世家》蕴含的东西还有许多,正等待着你细细品味,慢慢发掘,以上所诉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罢了,还望各位指正、指教。
一天下午,我没有事情,就去书店逛了一圈,这时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吸引了我。我就抽出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不觉哈哈大笑,因为主人公吉哈达太可笑了。
《堂吉诃德》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吉哈达,读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历。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又物色了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内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沙作侍从,共三次周游全国,希望创建除暴安良的骑士业绩,谁料闹出不少笑语,他到处碰壁受辱,被打成重伤或被当做疯子遣送回家。
小说塑造了可笑、可敬、可悲的堂吉诃德和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这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机的结合起来,既有朴实无华的生活真实,又有滑稽夸张的虚构情节。
堂吉诃德是个涂抹着喜剧油彩的悲剧主人公,一方面,他向往自由,具有高尚的人文主义精神;另一方面,他是个天才的幻想家,在自己的白日梦中,不断幻想着用过时的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而因屡屡上演闹剧,引爆了无数让人捧腹大笑的笑料,从而发人深省。
《堂吉诃德》以夸张而色彩斑斓的幻想,以生动具有表现力的语言和极富情趣与荒诞色彩的各色人物,构建了这本传世佳作。真不愧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和欧洲最杰出的作品。
今天,我朗读的这本书是笑猫日记,我看的这本书是说一只会小的猫:笑猫,在寻找它?心爱的猫:虎皮猫的一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老鼠今天带着一只没有尾巴的老鼠,带它来到了笑猫的夏宫,说它在一个烟囱上看到了一只虎皮猫,笑猫马上爬上烟囱,不料,那只虎皮猫却把笑猫一把推下去,把笑猫的腿弄骨折了,不久,它们便知道那是一只男猫,老老鼠它们好不容易才把笑猫弄回家,笑猫回家后便看见了那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可是现在已经变成一只绿毛龟了,在绿毛龟的帮助下,笑猫开始寻找虎皮猫了,听绿毛龟说在一个屋顶上有一只虎皮猫,于是,他们启程了,在那儿绿毛龟和笑猫遇见了一只波斯猫∶雪儿,当雪儿好不容易把虎皮猫请来的好似后,笑猫就发现了它不是心中的虎皮猫的时候,它就告诉了那只虎皮猫说笑猫刚才说的那赞美的话,那是因为笑猫把它当成了那一只虎皮猫,虎皮猫见了非常生气,跑到屋里,到处乱抓,因为这一次虎皮猫把它的爪子染上了颜料,所以就成了一副梅花图,就因为这一次的事情,雪儿特地地办了一个画展,所以使不自信的虎皮猫变得自信起来。
笑猫也该起寻找它新中的虎皮猫了,所以它告别了雪儿,但是虎皮猫一定要和笑猫一起去,所以,它们就一起走了。
终于,在一天早晨,笑猫终于见到了它心爱的虎皮猫,正当笑猫想说喜欢它的时候,喜欢它的时候,虎皮猫的耳朵却听不见了。原来。虎皮猫的耳朵是被钟给震的听不见的。笑猫叫虎皮猫来和它一起回家的时候,虎皮猫却怎么也不答应,这是,笑猫祝愿着虎皮猫的耳朵能够好起来!!
我也很希望虎皮猫能够好起来,让我们一起祝愿虎皮猫吧!!
读完这片文章,我以控制不了情绪,眼泪花花。躺在床上,联想到了中国朝廷之争。自古以来,有多少朝代的大臣因嫉妒,谋篡皇位,使自己的国家起内讧,让别国抓住尾巴。大家记得隋炀帝么?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被他手下的心腹--宇文化及所杀害。
嫉妒好比是一团火红的烈焰,而爱是一团充满无私奉献暖暖的火苗。所以我们不能有嫉妒之心,因让爱的火苗撒遍世界!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假期里我去了很多地方,我也读了很多书,天文的,故事的都有,我最爱看的是是《笑猫日记》——孩子们的秘密乐园。《笑猫日记》是杨红樱阿姨的著作。《孩子们的秘密乐园》是《笑猫日记》系列之一。
《孩子们的秘密乐园》讲述了春节里的一天,一个马戏团来到了翠湖公园,这个沉寂的冬天终于热闹了起来!可是,马戏团里,没有动物明星,没有空中飞人,亲爱的西瓜小丑也不能登台表演,所有的节目都让孩子们好失望!
在我和万年龟的帮助下,西瓜小丑在楠木林里组建了一个酷极了的马戏班。从此,楠木林变成了一座藏满了故事的神秘森林,变成了一个永远只属于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大家在里面尽情欢乐,在这个楠木林孩子们找到了那些曾经被大人所忽略的快乐和梦想。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一直被快乐围绕着,仿佛我就是那只猫,躺在草地上晒太阳,而那只球似的可爱老鼠就在我身边快乐地滚过来又滚过去 。这本书以一只猫的角度看世界,以一只猫的口吻讲述一些神奇有趣的故事,用写日记的方式写作,让我觉得很神奇又很亲切。这本书语言有趣、生动、内容丰富多彩,人物可爱,性格独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楠木林是一个能让孩子充分自由和享受童年的地方,我也希望有这么一个地方玩,虽然可能大人们认为我们幼稚,但是我们觉得真实,美丽。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细碎的金子般的阳光透过窗棂洒满我的小屋,这时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沙发上翻看《史记》。
这本书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给我买的。书中《大禹治水》、《卧薪尝胆》、《烽火戏诸侯》等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扇历史的窗户,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诚实、什么叫苦尽甘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禹的父亲就制过水,他用的是堵的方法,哪地方有水,就在哪个地方堵,结果水越堵越高,最终没有治理好洪水。于是他的儿子禹也立志要治理洪水。禹历尽千辛万苦,走遍黄河上下,西至戎狄,东达黄海、东海之滨,仔细勘察地形,十三年里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因势利导,采用疏导的方法治理好了泛滥的洪水。
鲧的堵,禹的疏,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不由使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十字路口随处可见因为互不相让而使交通堵塞,由于斤斤计较而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少一点对抗,多一份理解,少一点堵塞,多一份沟通,那么,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读着《史记》,畅游在历史的长廊里,撷取历史人物的智慧和历史故事的精髓,以史为鉴,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利用国庆长假,老戴回了一敞福建老家,主要是探望老母,希望在她的有生之年能够多陪老人家一会。要说“孝”老戴也称不上,至少长期不在老人的身边,心有余而力不足。感谢在老家的兄弟姐妹为老人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有了他们无微不至的照料,才有了在外工作的子女安心工作的条件!
我的老家在福建相对较偏僻的小城,当地的经济不算好,但也不算太差。至少从房价来说已接近内地二三线城市的水平,普通的商品房价达到了六、七千元的水平,而平均工资收入却只有3000元左右。然而普通住房的租赁市场却很一般,回报率极低。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大概就是600-800元每月的租金,租金回报率不到2%。说明内陆的房价泡沫并不小,如果从租金回报率来分析甚至超过了沿海城市,也超过了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但当地的房价并未从此歇脚,仍在快速的上涨,与一线城市房价扛不住的情况完全相反。不过老戴以为,这很正常,“龙头朝下,龙身不动,龙尾翘起”------不正是整条龙要向下俯冲的景象?
老家的经济发展速度还是不错的,号称每年可排在全省的前十名,嘿嘿,底子簿的反而在速度上有优势了。当然,各地都在设法招商引资。据老戴了解,福建有个小县城居然搞了一个超大的工业区,如果该开发区全部投入使用,大概需工人30万。而此县总人口也不过40万!政府的意思是想吸引外地打工者过来。但老戴以为,一个没有任何优势的小县城如何能够吸引外地打工者呢?而最新的信息是,这个开发区因县财政紧张最近快停工了。老板要求开发区支付工程款,但政府却无钱支付。这样的开发区并非个别,在内陆许多城镇均有。只是像这个县搞的规模实在有点离谱。
长假期间也有机会与同学、朋友见面聊天,也了解了一些民间信贷的情况。应该说民间信贷现象非常普遍。我的一位朋友是搞土建的,他说自己也经常借高利贷,只是利率相对于温州低了许多,大概在1.7分左右。而资金是通过一家大型建筑企业融资来的,这家建筑公司是以1.4-1.5分的利率借来的。但其贷款主要用于工程投标,在实际建设过程很少贷款。但也有出问题的!一家效益相当不错的事业单位,早年就有民间信贷之风,单位的许多人都将钱借给了单位的一位员工,该员工的老公在当地有多家企业,开了酒楼,号称资产几千万。因此大家都相信她。然而,就在前二个月,该员工及其老公跑了!结果发现,仅这家单位的人借给她的钱就超过千万了。呵呵,原来所谓的千万身家都是其它人给她们家堆越来的。老戴以为,民间信贷的火爆根源在国家贷款利率过低,长期的负利率使得居民投资被迫转向了利率几倍于政府利率的民间信贷市场。而近几年只涨不跌的高价也促成了即使以这样的高利率贷款投资于房市也照样能够获得可观的利润。
然而,房地产价格的泡沫必然是要爆裂的,只是时间的问题。所谓的中国人多地少因此房价会持续上涨无非是炒作者托辞,根本经不起推敲的。要说人多地少,试着与邻居日本比一比吧!人均用地比中国更少的日本,当年也是这样炒高了房价,最终泡沫还是爆裂了。
说到房地产,不得不再说一件事情。现在的廉房分配实在宽松,那些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家庭也可轻松的获得廉租房。原租住我家的一对打工夫妻今年分到了一套廉租房。据老戴了解,他们从农村到城里打工都不到5年,开始是想着为了孩子在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上学因此到城里租房,男的自己买了车跑运输,女的从工厂揽了些手工活在家里干,标准的说都不是纳税人。但就这样的条件也分配到了住房。结果小二口搬走了,当然因为小孩要上学,我家的房子还照样租着,由其长辈照看。从这种情况推测,未来农村进城的人基本不需要再租房的,将来城里的房子租给谁呢?
如果说城市有交通拥堵的烦恼,现在小城镇也有了交通拥堵现象了。汽车满街跑,更多的不是真正有需要,而是面子。有位朋友,家就在单位旁不到100米,却也每天开车到单位上班。这样的现象让老戴对石化双雄的经营业绩未来充满信心,但也对自己将来能否HOLD住更高价的油价没了底气
国庆期间“佳”宝到温州考察,让老戴既看到问题也看到了希望。很多人问老戴对后市怎么看?老戴的回答是:看政策。看政策就是看政策如何改变。
政策不改变就没希望!按原来的模式改变更没希望!!只有彻底的改革即完全改变以GDP为发展目标的经济发展模式才有希望!!!
关注民生、回归民生需求的发展才是正道。若能够看到这样的改变,则后市必然前景光明!!!
至于选股,老戴以为目前还是选择退可守、进可攻的可转债更为合适。
这个暑假我看的《小布头奇遇记》,让我了解到了小而勇敢的男子汉小布头,调皮而狡诈的布猴子,有勇无谋的小黑熊,有勇有谋的小老虎,和节约大度并且勇敢的萍萍。
里面最有趣的故事是《小老虎》,讲的是有一天布猴子被老鼠抓到老鼠洞,小黑熊为了救它被老鼠的陷阱给困住了,却阴差阳错的被以前的老朋友小布头救了。它们一起把压在大石头底下的布猴子救了出来。布猴子就相与老鼠们大战一场,所以它们就埋伏了起来。结果那些老鼠却把萍萍要送给村里小朋友的小老虎,当做粮食搬进了老鼠洞,待老鼠们一打开口袋,小老虎就大咬了起来,可猛虎难敌鼠群,眼看就咬被老鼠们打败了,布猴子一声令下:”冲“小黑熊和拿着”长剑“的小布头一齐冲出,小黑熊先拿上了压着布猴子的那块石头,把洞口堵住,这样老鼠们就没得地逃了只有挨打的份了。小布头用锋利”长剑“挥舞,小老虎用刚硬的牙齿,到处乱咬,布猴子则用灵敏的身姿左闪右闪,最后给敌人屁股上一脚,先前的小黑熊就用他那强壮的拳头,左一打右一打把敌人打得哇哇叫。结果鼠老大推开石头跑了,老二,老三,老四也都跟着跑了。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布猴子,因为他非常聪明,虽然他武力有些欠缺,但敌人也奈何不了他,而且这个故事让我深刻的意识到,救人不能冲动,否则不但救不出朋友有可能把自己还搭上了。
暑假期间,我有幸拜读了《教有妙招--中小学教师育人技巧150例》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教有妙招》一书,收集有150个育人范例,大部分都是一些优秀教师在教学第一线育人的亲身经历;有的是在课堂教学只灵感和智慧的闪念成就的育人佳话;有的是在课间处理调皮学生闹事,使用巧妙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的是用教师伟大的爱心,呵护学生的心灵,起到了事半功倍的功效等等,这些范例都对我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
作为班主任老师,如何把自己的学生管理好,确实需要多种方法并用,因人而宜。《教有妙招--中小学教师育人技巧150例》一书,为我们提供了不少方法,真是让我爱不释手。本书的前言这样写道:教师的美誉很多,辛勤的园丁、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 但是,当教师难,当一个好教师更难,当一个备受学生喜欢的名师难乎其难。教师的工作是育人,育人是讲艺术的,只有具备深厚的文化功底、慈祥仁厚的爱心和高超的育人技巧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因此,追求育人的艺术方法应该是教师终身的追求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的故事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在 发挥特长好成才 这篇文章中,王贝贝由一个不听话的学生到最后考上中国传媒大学,是因为王贝贝身上的美被有的老师认为是 丑 ,幸亏后来被独具慧眼的老师发现了,而且这位老师挖掘了她的美。看来我们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光。
在 你没有做错,只是没有做完 一例中,王老师出示了一道比较简单的两步计算应用题,让李刚同学到黑板上做,下面的同学开始议论,纷纷举手要求发言。前边有的同学窃窃私语: 怎么连这么简单的题也不会做? 李刚大概听到了同学的议论,站在讲台上手足无措,满脸通红。王老师看着李刚的尴尬,就想:不能让这个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受到打击。他首先示意同学们安静,然后对李刚说: 你没有做错,只是没有做完。 王老师又让刚才议论举手的一个同学上来,用另一种方法计算。然后引导同学们看这两种算法哪个比较简便?王老师的巧妙引导,让李刚同学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同时,又让同学们认识到一道题可以有两种以上的解法。
当看到或听到调皮学生闹事,教师通过巧妙的方法教育了学生,使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变成一个知礼守法的好学生时,心里就由衷地高兴。原来育人还有这么好的方法,原来这么调皮的孩子也能变好。
我们的学生千差万别,并不是每个学生都很优秀,有的学生就是 问题学生 ,有的甚至令人头疼。心灵只能用心灵去碰撞,真情只有用真情去唤醒,只要我们用平和的心态看待他们,针对不同的学生探究不同的教育方法,就可能取得出人意料的效果,而这种平和的心态就是对学生的爱,一种既平常又不平常的爱。只要我们用这种爱来对待每一个孩子,他们必定会一步步、脚踏实地地向上攀登,成为社会主义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苏霍姆林斯基说:世界上没有才能的人是没有的。问题在于教育者要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禀赋、兴趣、爱好和特长,为他们的表现和发展提供充分的条件和正确的引导。因此,我们要多看一些像《教有妙招》这样的好书,多学习、总结一些育人的好方法。
上个月我看了《活着》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无疑是心灵上的起伏。《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两语能够诠释清晰的。我只能说那么一点点感悟罢了。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80年后的年轻一代了解什么是。作为21世纪的年轻人,是应该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我们的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我们看不到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
如今,中国的很多农民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的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面对困难他们勇往直前,他们才是真的勇士。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质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它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对于“福贵”这样的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就是生命意义所在,那么,对于我们年轻一代来说,生命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当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它并不像某些人所讲的那样美好,并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看见的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农民却是很艰难的。现在的“三农”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解决。我想,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和关心他人,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
20xx年的SARS,20xx年的禽流感,20xx的冰冻灾害,所有的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活着》当中的余杰、何清涟,是他们让我们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而是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即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可以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学习了朱自清的《匆匆》,我才发现自己浪费了多少宝贵的时间,也懂得了时间的珍贵。
我已经度过了多少时光,而我却没有察觉,还以为我的时间还有很多,可事实上,时间却在不停流逝,一眨眼便找不到了。我们的生命如此短暂,可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去改变呢?当然,我们不能改变它们,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更多的事!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毫不虚度。
珍惜生命,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无限的成就,来到这世界,活得无怨无悔,才不算白白走一遭。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
一个彷徨又无助的身影,一个单薄又模糊的身躯,无力地向前,最终又无力的倒下,永久的倒下。“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这句话时而盘旋耳边,真切刺骨,时而遥远渺茫,漂浮虚幻……
是谁在黑暗中叹息,是谁在彷徨中挣扎?一个身影的逝去,却带来了无尽的深思。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漂浮其间,无奈独流水……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平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祥林乙己,已为虚无,东流水去无从返,倚心惊回往,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闲来无事,捧托尔斯泰的长篇巨著《安娜卡列尼娜》来读,因为是太厚重的书,捧着看时真的很不方便。而书中描写得冗长沉闷也是让人很难以消受的,于是只能今天两页,明天三页的读,开始还是睡前看会,马桶上看会,后来就放在厕所间,如厕时勉强翻上几页。幸好托大爷不急不慢地写,因此每次续读也都能接得上。
此处绝无贬低托大爷的辛劳巨作,这本历史上让多少文豪前辈推崇的巨作,不说有多少次被翻拍成电影,单看看有谁曾主演过安娜一角的影星吧,都会让你炫目惊讶:葛丽泰嘉宝、费丽雯和苏菲玛索,她们都是不同年代里最出色的光芒巨星。所以多少年来倍受推崇的光芒的伟大的巨作,不会因为我放在厕所里读就可以贬低的。
这次阅读一来是认真看了,怕不理解还辅助看了几部翻拍的电影。过去年轻时看的时候光注意情节,跳跃式的泛读,也跟随大众的评论,认为安娜是好人,卡列宁是坏人,安娜很可怜最后自杀死了。
因为这次阅读很慢,所以读一段就有一段感慨,现在书还是没有看完,正读安娜和伏伦斯基私奔后回国遭到冷遇和鄙视后,来到伏伦斯基乡下的庄园。我怕等不到读完全书了,因为阅读的路还很漫长,怕有感而发的想说的话到时候整理不起来,另外也担心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完全书。
我也如托大爷一样,在冗长沉闷的叙述中,还没有切入我的关于读后感的正题。
从安娜和伏伦斯基的相遇和相爱开始。一切都是寂寞惹得祸,安娜认为的幸福其实也是不幸的开始,只是安娜当时自己不知道,包括托大爷都不知道书写到最后会安排安娜去惨死在火车轮子之下。
托大爷在完成巨作后,曾表述:“我那些男女主人公往往做出一些违反我本意的事来,他们做了在实际生活中常有的和应该做的事,而不是我所希望他们做的事”。
安娜死了,从一开始就踏上了死亡之路,因为寂寞。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平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平都是个警示。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近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找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前几日整理书架时,在擦去书本上积落的尘土后,无意间发现一本未被读完却遗忘了很久的著作——《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作者马尔克斯用绝望的宿命论,将布恩迪亚家族乃至整个马孔多小镇笼罩在巨大的悲哀中,从故事的一开始就已暗示了结局,无论是庇拉尔·特尔内拉用来算命的纸牌,还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甚至是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都毫无希望地预示着悲剧的到来。一个家族七代人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以致最终回到终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着相同的轨迹,直至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正如羊皮卷上所载“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是作者对人生、对社会的绝望?还是作者想用这种绝望的呐喊,唤醒麻木无知的民众?如果不是查阅了拉丁美洲那个时代的背景,我不会理解为什么这本书带有如此强烈的悲剧色彩。
从1830年到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书中“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发动过32次武装起义,无一成功。他躲过了14次暗杀、73次埋伏、1次行刑队的枪决,最终当上了革命军的总司令,率领南征北战,成为最令政府惧怕的人物。”他反对政府的和独裁,领导自由派和保守党抗争,但最终因内心思想动摇没能取得胜利,这些都是当时社会背景的影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目和愚昧等等,都在书中人物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个家族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无法找到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终均以失败告终。乌尔苏拉对生活环境的修缮和美化,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但最终抵不过冷漠和孤独……理解到这里,我对作者苦心谋篇的情节设计,有了一点肤浅的认识,也终于明白重复使用相同名字的用意,这样再来理一遍故事情节,便对人物命运和人物性格有了清晰的归类。
这样的孤独,作者真的没有一丝希望了吗?第三次翻开书页,在字里行间捕捉那一丝一毫如萤火虫般细微的希望之光:“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的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我想,只有将牢笼般陈旧的社会彻底打烂,才能滋养出新的希望。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是否这两位著名的文学家都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这仅仅是对作者用意的一点不成熟的揣测,书中涉及的历史环境及典故,我不可能真正了解和掌握,肤浅的理解仅停留在表层,已让我内心充满无尽的佩服。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这是适时的自嘲,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同样也是一种生活的态度。
这句话出自《世说新语》简傲三,讲得是钟会请众名士拜访嵇康却被无视,当他准备离去时,嵇康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意思是:我听到我所听到的而来,我看到我所看到的而去。这实际就是句车轱辘话,但在钟会这里却有了不一样的效果。在良久的等待后,钟会面对嵇康率性的问话,以问为答,在自我解嘲的同时,展现了与嵇康相同的旷达的生活态度,留下了这段佳话。
这就是自嘲的妙处。
自嘲要用,要会用。首先得判定是否需要,钟会面对尊敬之人,自然不能也不会为等待生气。嵇康发问何尝不是钟会展示自己的机会?
其次看场合、气氛等。大家都是不羁之人,钟会适时适事的侃上几句,不仅能让自己体面脱身,打破尴尬的局面,又能展示自己豁达大度的胸怀,何乐不为呢?作文而如果不分场合自嘲,恐怕就是自己不自信的心理作怪了。
自嘲是幽默的最高境界,能合适地运用自嘲的人绝对是一个自信的人。因为自嘲是拿自身的失误、不足甚至生理缺陷来“开涮”。不羞不耻不遮掩,反而将它们放大、夸张、剖析,最后还要会引申发挥、自圆其说,所以会自嘲的人同时是一个聪明的人。抗战胜利后,张大千的好友为张大千践行,特邀梅兰芳作陪,宴会伊始,大家请张大千坐首座。他说:“梅先生是君子,应坐首座,我是小人,应坐末座。”众人不解其意,张解释道:“俗话说’君子动口,小人动手’梅先生唱戏动口,我作画动手,我理该请梅先生首坐。”张大千自嘲为小人,看似自贬,却在幽默中将尊敬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这也正是张大千的谦逊和豁达的人格魅力。
当然,我们必须清楚,自嘲不是自我辱骂,不是出自己的丑,一定要把握分寸。
学会自嘲,巧用自嘲,不仅体现你的语言艺术,更是你豁达的人生态度。
休息的时候,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几年前就听文友们谈起过这本书和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不是太喜欢村上,村上抑郁得厉害,我同样也偶尔抑郁,不愿意自己抑郁得厉害,所以就尽量避免阅读那些孤独一类的文字。过了春节,去成都图书批发市场转,挑选了两本工笔牡丹和荷花的画册,看见老哥挑选了余华老师的文集,这时,我的目光正巧就落在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因此,突然有了想阅读他的想法。买回来放下并没有想要迫不及待的看,手里还有那曲文化局的洛扎老师让我修改校对的书稿,每天不能坐太久了,坐久了脊背痛。起身来,就顺手拿起《挪威的森林》,——我就是这样把这本书看完的。有一些不得不记下一些感受,把自己粗浅的种.种感受写出来,算是读后感吧。虽然现在日本人有点看不起中国人,说不定日本人连中国的文学也是不屑一顾都有可能呢,日本人城府太深,日本人经历的太多。
如果这是中国的作者写的书,绝对没有哪个出版社敢出版。——太不阳光了嘛!太没有正能量了嘛!有些人永远都不会有正能量的。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真实,只有一个真实的作者才可以写出这样的书和书里面如此颓废如此真诚的大学生。书的开始就写一口隐藏在草地里的井,那隐藏着的井是一个年轻女子意识里充满危险的地方,是个生命的陷阱。可以说这是一本很自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只写自己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在村上的笔下,看似泼辣的绿子的生活却有那么多了不如意,看似温柔的直子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看似连皱纹都笑起来美丽的玲子,受过的伤害竟然那么严重。不知道是先怜悯这些女子,还是先怜悯那个渡边君和自杀了的木月。村上对人物的刻画上,给了我内心很大的震撼。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并不是文字阅读上的感觉,而是文字激发了很多作者那个不为人知的泛黄的想法。从别人觉得的黄里,我阅读到是青春的迷茫和绝望,那个地域的年轻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几个大学生的爱情、友情和性纠结,在友谊的遮掩之下相互吸引糜烂,后来是在生活的痛苦之中冲突挣扎,让读者不得不继续阅读的情节此起彼伏,这些情节里无不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孤注一郑的解脱。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在不正常的生活中终于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一个年轻人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的大学生活跟着也就结束。究竟是那个时代不正常?还是这些年轻的生命不正常?——渡边君害怕听见那首《挪威的森林》的曲子。
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了爱情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等待(希望)而活着?
男主角渡边不止一次的把自己向往的真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一个大男孩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寻欢作乐,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和爱分开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他憋不住的时候想着远在精神病院的直子的身子借以完成宣泄。但是,绿子让渡边可以想着她一边宣泄,渡边甚至告诉绿子,自己只有想着直子才可以,想着其她女子不可以把憋在身体里的东西宣泄出来。我比较喜欢绿子这个人物。绿子在渡边在这里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她的坚强和果敢的性格,她对生活的无所畏惧,她的朴实的真性情给她带来了看似还在等待着的结局。从绿子身上使我感觉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怎么去形容这样一个叫渡边的男孩子呢?这绝不是用一个“黄”或者是“污秽”就说得清的。如果说《挪威的林》充满污秽的话,那么,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里《红楼梦》这本书是不是更加污秽不堪,既然污秽不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村上描述的是年轻生命无法回避的痛苦失去和无奈接受的现实生活。谁的青春都是从烦恼与失落中度过的。
结尾是渡边与玲子无爱的性而结束。玲子在渡边这里得到了友情和性。因为玲子这个人到中年的女子从没有奢望渡边的爱情,她知道渡边的爱情已经随着直子的自杀而消失。所以,书的结尾是离开精神疗养院的玲子获得了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其实,任何一个人有那么一个时期精神都要经历困惑和扭曲,她们自己把自己束缚在一个逃不出的空间里,或者是她们家人强制性的把她们关进一个不正常的空间里,或者是现实的一些约束把人们的精神关在一个逃不脱的空间里。直子最终就死在了自我的精神折磨中,对于她来说,死才能解脱;玲子是个历尽生活沧桑看破红尘超凡脱俗的女子,她已经可以坦然面对生活了。
人性之中本来就充斥着这些残酷的内容。写这句话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阅读过的另外那些书,想起《一个世纪的忏悔》,想起《德伯家的苔丝》,想起《肖申克的救赎》,想起《百年孤独》。这些书的主题都沉重,都是既荒诞又悲伤。单纯的愿望开始,悲剧的结局终了。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谈起“读书”,没有人会否认它的必要性,因为读书是获得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但这也仅仅是获得知识的一种方法而已。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中国古代著名的历史典故――纸上谈兵。战国时期,赵国的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他自幼饱读兵书,讲起军事上的策略,就连他的老父,那个八大名将之一的赵奢,也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赵括的军事实战经验却极其匮乏。不过赵王很欣赏他对兵法的了解,于是在他的父亲过世后,将兵权交给了赵括,让他带领赵国的大军同另一位秦国的名将白起一战,赵括自以为自己此战必胜,就立下军令状。缺乏实战经验的赵括与身经百战的白起相战,注定会失败,四十万大军全军覆没,而赵括的家族也差点满门被灭。
是啊,赵括他自幼读兵书,对于书中的知识他父亲也甘拜下风,但是他上了战场却不堪一击。可见,读书虽然是必要的,但是实践却是必需的。
其实,古人一直在提醒我们,实践要远比读书重要。刘彝,宋朝的水利专家,提出了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主张。明朝的地理学家徐霞客,更是为了实践自己从书中学到的知识而跋涉过千山万水,从而实现对知识的突破。
而如今的教育也是如此。课程中,教师不光只教授知识,还会通过实验来验证我们所学过的知识,比如物理化学课的实验,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实践?
对于我们而言,不光要读课本,更要去实践,因为实践是另一种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并且是对书本知识的转化。书本上的知识终究是前人的经验,我们如果只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那么也就只有前人的高度;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才能实现知识的突破,达到一种更高、更远、更深的境界。
因此,要读书,更要实践;要学习,更要深思,才能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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