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范文(精选3篇)
自我市启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来,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校长专门负责,同时对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就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制定了工作方案。主要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加强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4月5日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会,传达了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会议精神。并在4月10日星期一升起仪式时间开展全校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学生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要求。各班级利用班队会、晨会课、少先队活动课倡导学生学会讲文明话、做文明事等宣传教育活动,并及时给学生家长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封信,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
二、注重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文化氛围。
利用学校的电子屏、围墙宣传栏、班级的黑板报等校园设施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标语,让校园的每个角落营造创建氛围。在学校大门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制成固定宣传板张贴醒目位置,并要求师生熟记。同时,我校还在楼梯、楼道制成了多幅图片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师办公室悬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室悬挂《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规范师生的行为。
三、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活动。
首先学校要求全体教师积极注册参加社会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了“留守儿童”服务队,认真落实区教育局的留守儿童家访“全覆盖”;及时了解社会的弱势群体,关爱他们的成长。其次我校成立了“红领巾”服务队,在学校周围的主要交通干道及学校对面的体育广场开展“文明创建我先行”宣传活动、组织“红领巾”服务队到下口的敬老院开展“关爱”老人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尊敬老人的社会新风尚。再次就是在学生中积极开展“文明在我心中”的演讲、绘画等活动,让学生身体力行融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我校紧紧围绕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开展创造性的工作,依托自身优势,落实自身责任,为我市顺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从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为贯彻落实《崇明区住宅小区建设“生态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__-20__)》(沪崇府办发〔20__〕27号)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部署,着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深入推进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生态美丽家园”建设,进一步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职责,提高乡镇参与物业管理积极性,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建立良性的物业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崇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住宅管理补短板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乡镇住宅规模、房屋年代等综合因素先期拨付各乡镇创城专项经费。各乡镇对辖区内住宅,围绕创城测评指标、区域化党建和小区综合治理等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创城方案,因地制宜开展住宅管理补短板工作。
创城专项经费预拨付90%,剩余资金待20__年创城入围后拨付。创城专项资金使用需符合财政资金使用规定。
(二)小区物业考核奖励
在乡镇推进住宅文明创建专项工作中,对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等相关单位、人员予以资金扶持。
1.考核对象
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所属居委会(社区工作站)。
2.考核标准
老旧小区、动迁安置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详见《老旧、动迁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标准》(附件1)。
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详见《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标准》(附件2)。
居委会考核标准详见《居委会文明城区创建考核指导标准》(附件3)。
3.考核方式
(1)对小区物业的考核方式
小区物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上下半年分值的平均值。
半年度分值由乡镇打分(占比50%)、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打分(占比20%)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委托的第三方测评打分(占比30%)组成。具体测评方式为不定期实地查看和台账检查相结合。
各乡镇于每年6月10日前和11月10日前将其辖区内小区物业半年度考核分值汇总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对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的考核方式
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年度考核总分值为上下半年分值的平均值。
半年度分值由乡镇打分(占比50%)和区文明办委托的第三方打分(占比50%)组成。具体测评方式为不定期实地查看和台账检查相结合。
区文明办及时提供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第三方测评分值。各乡镇于每年6月10日前和11月10日前将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半年度考核分值汇总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4.奖励标准
(1)对小区物业的奖励标准
老旧小区、动迁安置房小区为一序列,商品房小区为一序列,奖励标准根据小区规模、性质等因素予以综合确定(详见下表)。
(2)对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的奖励标准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予以10万奖励。5.奖励名额
根据乡镇辖区内小区规模、小区性质、创城重点测评区域等,综合确定老旧、动迁小区优秀名额15个,良好名额15个;商品房小区优秀名额10个,良好名额5个;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优秀名额20个。各乡镇分配名额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住宅联席办)决定。
6.奖励拨付方式
对小区物业的奖励补贴,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直接拨付给小区所属乡镇,其中50%补贴用于奖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50%由乡镇统筹使用。
对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的奖励补贴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拨付给相关乡镇后,由乡镇安排具体拨付。
7.奖励使用范围
对小区物业的奖励补贴,50%由物业服务企业用于小区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改造项目应当征询居委会、业委会意见,费用需经第三方审计;50%用于优秀能手评选,鼓励小区物业管理层、保洁、保绿、维修、窗口接待等一线工作人员、业委会成员、居委会成员在小区综合治理、创城、创卫等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评选奖励方案由小区所在乡镇制定并实施。
对居委会的奖励补贴,由居委会按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合理使用,主要用于小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进行邻里关系建设及小区硬件设施改造等。
三、亮点特色工作
(一)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为减少高空拉线充电现象,由各乡镇因地制宜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在20__年11月底前完成的,给予乡镇资金补贴:小区内新增1个集中充电点位的,补贴10万,新增2个,补贴18万,新增3个,补贴23万,最高补贴25万。
(二)小区规范化建设。为改善小区整体形象,由乡镇围绕创城考核指标和市级部门对小区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对小区主出入口门岗、小区管理处的原有设施设备提标,增设相关公示铭牌、标语的,在20__年11月底前完成的,按5万/小区给予乡镇资金补贴。
(三)小区门岗更新改造。为加强小区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出管理,由乡镇根据小区实际,因地制宜增设小区主出入口岗亭、门禁系统等。改造方案需依法征询业主同意,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部分且明确设施设备后续维保由业主负责。在20__年11月底前完成的,按3-5万/小区给予乡镇资金补贴。
(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乡镇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成效的,按2-3万/小区予以乡镇补贴。
(五)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乡镇推进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适当补贴。
(六)其他可奖励事项。经乡镇提出后,由区住宅联席办决定。
已列入生态美丽家园小区建设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四、企业排名
(一)对在崇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根据其所服务的各小区分值,综合评定物业服务企业排名,并予以通报。
(二)对全区小区物业建立“红黑榜”,具体如下:
考核分值分A、B、C、D四个等级,综合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为A级;综合评分在84-70分(含)为B级;综合评分在69-60(含)为C级;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
考核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与本区住宅物业项目的招投标。
连续二年考核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乡镇可建议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未组建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可由居民委员会会同建设单位在征询业主意见后,按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五、一票否决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取消奖励参选资格,且列入考核D级:
1.在文明迎检、环境测评、防台防汛、防火防冻、安全管理、垃圾分类、拆违整治、美丽家园建设等重点工作中未落实相关要求、未配合乡镇、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态度恶劣、作风消极的;
2.因物业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等造成社会严重负面影响的;
3.经查实,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装修、搬运、敲墙等“强买强卖”和其他装修管理失控等方面,涉嫌黑恶势力的;
4.发生其他对物业服务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文明创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区文明办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指导乡镇开展住宅小区文明创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
(二)落实工作措施。区文明办、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总体协调、推进督办和工作考核;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各乡镇负责牵头实施具体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宣传、公益广告等作用,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公约》,引导业主依法、主动、守约、有序参与物业管理,强化居民参与生态美丽家园建设的主体意识,营造建设生态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
七、时间节点
(一)梳理排摸阶段(5月底之前)
各乡镇排摸梳理辖区内住宅相关信息,锁定住宅清单,根据住宅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1月)
各乡镇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工作开展。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文明办加强业务指导。
(三)考核测评阶段(6月,11月)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文明办以及各乡镇分别结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文明创建社区实地测评标准,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圆目标”的工作要求,20xx年组建专班,分解创建责任,夯实工作基础;20xx年强化各项创建指标落实;20xx年巩固达标,助力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思想道德提升行动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坚持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领导:陈丹;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举办“道德讲堂”,使“大医精诚”卫生价值文化和文明价值理念深入人心,激励增强全体医护人员对事业的执着追求精神。(责任领导:陈丹;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
3.开展文明道德教育。在行政楼、门诊、住院部等场所张贴、悬挂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海报、标语口号和文明用语,并在醒目位置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播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责任领导:万有才;责任科室:办公室)。
4.开展典型宣传教育。开展“讲述医院好故事、传播卫计正能量”,加强医德医风先进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树立医院新形象(责任领导:万有才;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全院建成综合诊断治疗模式。以脑卒中、胸痛、严重创伤等急危重症的多学科诊疗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核心制度(会诊制度)的落实,逐步养成多层面认识疾病、多学科治疗疾病的习惯(责任领导:潘松林;责任科室:医务科)。
2.提升急救能力和水平。制定出台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方案,急救能力和水平达到同级别医院领先水平,建立监督机制保证相关科室严格实施方案(责任领导:潘松林;责任科室:医务科)。
3.大力拓展健康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签约单位范围,落实签约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做好重点病种及人群2—3次随访工作。开展慢性病病人健康管理服务。全员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领导:方丽;责任科室:健康管理科)。
4.完善各类基础服务设施。设置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责任领导:万有才;责任科室:总务科)。
(三)环境卫生提升行动
1.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确保医院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责任领导:万有才;责任科室:总务科)。
2.规范医院家属区“三小”经营单位管理。加强医院家属区门面小餐馆、小超市、小美容美发店等“三小店”的日常监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抓好“三小店”聚集区域环境卫生监管。(责任领导:万有才;责任科室:总务科)。
3.抓好控烟工作。大力开展公共场所控烟行动,加强烟草危害宣传教育,设置禁烟劝导员,及时制止在禁烟场所吸烟的行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责任领导:万有才;责任科室:总务科)。
(四)文化建设提升行动
1.不断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责任领导:方丽;责任科室:工会)。
2.扎实开“书香医院”建设。举办读书交流、讲学活动,进一步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氛围(责任领导:陈丹;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
(五)诚信医院提升行动
1.加强医院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宣传引导、巡查监管、行业自律,落实信用承诺制,规范全院医护人员医疗服务行为、依法依规执业,诚信行医、诚信执业、诚信服务,树立医院良好的诚信形象(责任领导:陈丹;责任科室:党委办公室)。
2.建立医师、执业药师个人诚信记录制度。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应用“湖北省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建立“科技+制度”管理模式,记录医师、执业药师的医疗卫生信用信息,对医师、执业药师诊疗活动实行适时监管,动态监测,对不良医疗行为的,纳入不良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管理
(责任领导:潘松林;责任科室:医务科)。
3.推行实名制登记制度。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就医、体检、B超孕检、计划生育手术、开具诊断证明等活动中实行实名登记制,不断完善个人在医疗卫生活动中信用记录(责任领导:潘松林;责任科室:医务科)。
(六)安全稳定提升行动
1.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堤”。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供水、供电、供气、供氧、“毒、麻、精、放”药品存放库房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公示、整改机制,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领导:杨永新;责任科室:综治办总务科)。
2.持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现“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的目标(责任领导:杨永新、潘松林;责任科室:综治办、医务科)。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医院成立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二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圣龙同志担任。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周期长、要求高,要正确处理好文明城市创建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浓厚氛围。要利用文明标语、宣传手册、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提高创建宣传效果。自觉成为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全面提升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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