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精选21篇)
一、救助原则
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救助过程中,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发放救灾款物(四公开即对象、数量、质量、标准等公开,一监督即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
二、救助对象
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冬春救助政策要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户、受灾脱贫户、受灾低保户、散居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农作物绝收户等特殊群体倾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救助方式
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方式主要以现金救助为主,救助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对特殊救助对象和行动不便的困难家庭,可采用口粮、衣被等实物形式救助。
安监站要认真做好冬春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公示,并在县级财政冬春救助资金拨付后15天之内(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四、救助时段及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将资金和物资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原则上每户救助标准不低于300元,不高于4000元(含现金和物资)。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现金或物资进行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平安过冬,温暖过年。
五、加大工作衔接
安监站要加大与社会事务办、扶贫办等部门的联系对接,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的衔接,对冬春救助后仍有困难的,要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扶贫帮扶中。
六、有关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人员信息并录入《新站镇20xx-20__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加强款物管理。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当年冬季到次年春季(12月至次年5月),因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不得截留挪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等。
(三)各村(社区)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提交一份到安监站存档备查。
(四)严肃工作纪律。在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期间,镇纪委将适时组成工作组开展冬春救助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全镇通报。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救助原则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要优先做好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镇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600-1000元/户,一般困难户200-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xx〕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居)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各村(居)及镇要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县级下拨款物后,按照冬春救助会议研究制定的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各村(居)要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1月20日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救助对象。冬春拟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额,要于1月4日在镇及村组同时进行公示、并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乡镇举报电话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各村居与1月15日前上报各村(居)救助人员台账(纸质版及电子版)(台账信息要填写齐全、不漏项,表格的格式不能动,统一模板)。1月17日中岗镇救助人员台账由镇政府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乡镇(经开区)上报冬春救助人员审定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与“救灾”有关字样。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心工程。各村(居)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居)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收集整理个人救助申请、评议会议记录,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一、工作目标
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会商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监督管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一)统筹安排资金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机制,积极会商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安排落实好冬春救助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1.拟定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每人超过600元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乡镇(开发区)政府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时间:10月8日前
各乡镇(开发区)应组织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人员走村入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各乡镇(开发区)汇总调查情况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于10月8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时间:20xx年12月上旬至春节前
1.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县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抓紧推进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参考市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合理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县应急管理局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督促乡镇(街道、园区)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地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乡镇、村居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县及乡镇举报电话等。
4.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村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资金”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
(三)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xx年3月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4月10日前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绩效评估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务必将冬春救助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灾区实际困难并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衔接,健全完善工作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资金政策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和政策有序衔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情况,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款物分配、发放等情况,配合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体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群众渡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因灾倒房重建户、因灾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因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20xx年年初以来遭受过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管理
(一)严格资金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拨付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必须春节前全部发放完毕。
(二)冬春救助标准。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按口粮补助每人150元测算分配冬春救助补助资金。
五、工作步骤
(一)入户调查阶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监站在前期调查上报数据的基础上,再次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实确认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认真开展核实统计,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确定救助对象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即: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收集好需现金救助人员(信用社)存折账号(一折通),建立救助台账。
(三)实施救助阶段。20xx年1月20日前,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冬春救助人员名单报县应急局,并在1月25日前由镇财政所通过农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款到户,并标注与“冬春救助”有关字样。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各村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各村要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受灾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二、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镇受灾人口178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约3252亩,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7万元。
三、重点救助区域和对象
(一)重点救助区域
1、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
2、基础薄弱、承灾能力和自救能力较差的地区;
3、农业人口基数大,农业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地区。
(二)救助对象是因灾遭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格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四、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坚持“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实施,分类救助。认真评估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需救济的情况,区分不同的类别,采取一般救助和重点救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虑吃饭、饮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学、住房等因素,分类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种形式。采取款物补助与制定落实优惠政策等相结合的多种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灾群众自救、群众互助和邻里相帮相结合;对口支援和定向援助相结合。
五、工作安排
(一)编制本地区救助方案。各村根据本辖区内农业人口、财政收入、当年自然灾害情况;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灾害导致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需镇级财政资金投入及可解决的问题,结合镇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级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坚持重点救助重灾地区、重灾户,并统筹考虑其他地区因灾生活困难户的基本原则;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核定需政府救助对象;
4、按照不同救助类型户,明确救助标准,分类、分段施救;
5、本级地方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互助互济、自产救助、社会捐助等措施);
(二)救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准确核定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户一人,建立精准台帐、经乡镇(街道)复查审核后,按户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上报镇应急办审批。
(三)救助标准。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实。
(四)救助时段。冬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春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五)救助形式。冬春救助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不具备条件的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平均发放,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预留资金,不得用于生产性支出;采用实物形式进行发放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确保救灾款物足额及时、保质保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开展救助工作,严格救灾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xx)118号)规定开展,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公开、公平、公正。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二是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发放结束后,要将发放情况上报镇应急办。
三是各村在救灾物资发放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上报镇应急办。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与镇民政、扶贫等部门接洽,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安排,切实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确保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估。镇应急办将要加强对辖区内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统筹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体进度。按照《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间各村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作为村级考核依据。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放手续齐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要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情况出现,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救助。
镇应急办要主动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冬春救助资金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冬春救助期间,要采取随时、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发放,以及已救助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问效。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为扎实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会商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监督管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一)统筹安排资金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机制,积极会商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安排落实好冬春救助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1.拟定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每人超过600元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乡镇(开发区)政府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时间:10月8日前
各乡镇(开发区)应组织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人员走村入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各乡镇(开发区)汇总调查情况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于10月8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时间:20xx年12月上旬至春节前
1.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县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抓紧推进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参考市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合理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县应急管理局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督促乡镇(街道、园区)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地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乡镇、村居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县及乡镇举报电话等。
4.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村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资金”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
(三)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xx年3月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4月10日前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绩效评估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务必将冬春救助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灾区实际困难并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衔接,健全完善工作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资金政策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和政策有序衔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情况,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款物分配、发放等情况,配合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
一、工作目标
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工作目标,建立冬春救助档案,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收到冬春救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力争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所有受灾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愉快过年。
二、救助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切实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实际困难。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受灾人员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主要是解决当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因灾致残致伤、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家庭财产损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无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调查登记《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三)救助标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依据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对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30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乡(镇)组织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摸清底数,详细掌握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划分需救助对象类别,并分类登记造册,按要求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备案。
(二)评议公示阶段(分配款物10日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分配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
(三)款物发放阶段(收到上级通知5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无异议,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告知救助对象救助数量并及时发放救助资金、物资。救助资金通过农商银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并在备注栏标注“救灾”二字。实行实物救助的,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20xx年1月18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统计表,有关人员签字、加盖乡镇公章,报县局存档备案。
(四)督办检查阶段(20xx年1月10日-20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力量按照分线分片责任制对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查看乡镇党委会记录、款物分配是否发文、是否专款专用、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等;查看村级评议记录、公示情况、救助台账建立情况、物资发放签字情况等,确保县、乡、村三级台账一致;督促乡(镇)按照时间规定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到户;了解救助款物到户知晓率,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通过救助后还存在哪些实际困难和解决途径。
五、有关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强指导乡镇,严格救助程序,把住关键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做好村级评议和公示工作,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底数清、对象准、程序严、台账实。
(二)加强部门协调,做实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资金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需采取实物救助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会商财政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机制的有序衔接,提供资金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协调,推动在职干部职工“暖冬行动”帮扶机制,给全县受灾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助。
(三)加强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冬春救助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救助资金专账专户管理,乡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备、账款相符,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乡、村要主动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目标
坚持“城乡融合、建管并重,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策集成、创新驱动”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二、主要举措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市政管网建设,聚焦“两根管子”建设,着力统筹推进厕污、生活污水共治和自来水接入一步到位。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及管护工作,确保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和河道畅通。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塘、污水沟、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健全“一村一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帐,压紧压实治理责任,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农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桤木河流经我街道,今年计划创建清平村“水美新村”1个,新沟改造项目不但可以改善项目区水生态环境,而且推动周边农家乐和水果种植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标。
(四)强化污水收集。排水体制应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因地制宜选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应遵循按永久性设施进行建设的原则确定规划建设标准。污水收集管网布局应和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五)科学确定规模。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的同时,兼顾畜禽养殖、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产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六)注重再生利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农业灌溉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快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将污泥衍生产品用于沙地荒地治理、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生态修复、能源利用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办履行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牵头责任,落实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项目计划、责任落实、推进措施等重大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街道目标绩效考核,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成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各村:
以来,我乡境内气候一直干旱少雨,小麦苗期严重受损,抗旱保苗工作迫在眉睫,根据市、县要求,为确保明年午季丰收,立即掀起抗旱保苗高潮,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抗旱保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__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按照中央20xx年1号文件要求,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抗旱保苗,它关系09年午季全乡群众的收成问题,是稳定工作的基础,对此乡党委研究成立“垂岗乡抗旱保苗领导小组”和“垂岗乡抗旱保苗工作督察小组”,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分管同志具体抓,乡纪委书记亲自督察,要求全乡党员干部一定要积极完成抗旱保苗工作,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完成全乡小麦灌溉任务。
(二)全民动员,强化宣传
采取一切措施,全民动员,利用各村公开栏、乡组织宣传车逐村宣传,各主要道口、村口拉横幅,开通各村广播等措施,大力宣传抗旱保苗的重大意义,使之全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把全乡人民全部动员到抗旱保苗工作中去。
(三)合理调度水源,科学抗旱
根据目前天气状况,结合我乡各村各田块旱情,采取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等措施,确保正月十六前全乡小麦全部浇灌一遍,浇灌的同时合理施肥。
(四)加大投入,确保抗旱保苗顺利推进
结合国家对购买抗旱机械补贴的实际,乡对各村的二级抽水站给予每站1000元的补贴,同时,若上级下拨抗旱油、电、化肥等物资,按实际抗旱面积分配。
(五)强化督察,明确责
为使我乡抗旱保苗工作落实到实处,实行奖惩分明,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抗旱保苗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成立“垂岗乡抗旱保苗督查组”,“技术指导组”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队组户制度,实行每天一督察,一排名,对工作行动快、效果好的实行以奖代补,对工作不利贻误抗旱时机给抗旱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村要认识当前干旱的严重形势,不能靠天等雨,要主动出击,打好抗旱保苗攻艰战。
(二)再一次起抗旱高潮,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抗旱保苗工作任务,把群众损失降低在最小的范围内,确保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健康镇是卫生镇的升级版,建设健康镇是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推进健康镇建设,提高我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秀洲行动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浙江省健康乡镇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嘉兴、健康秀洲建设战略部署,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改善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新塍”“健康镇”建设,大幅提高全镇健康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结合健康乡镇创建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整合资源,实施以“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人群、健康服务、健康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环境,全力推进“健康新塍”建设,努力形成村镇联动、共促共建共享的健康发展新格局,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1.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建立由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健康乡镇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成立健康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各办、行政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社会参与的健康镇工作机制和体制。
2.建立和完善健康镇工作体系,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健康镇各类指标的监测、干预和评估。
4.创新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建立促进健康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指标
(一)基本条件
1.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果有效巩固。
2.无重大危害健康事件发生,包括重大环境事件、重大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安全事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3.90%以上的村开展健康村建设,其中符合省级健康村建设标准的达到30%以上。
(二)普及健康生活
4.开展健康教育。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医院、学校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多元化健康知识宣传,通过看新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每月发布健康教育信息。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覆盖率达100%。
5.促进健康行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居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勤洗手、健康饮食、制止餐饮浪费等新风尚,培养节约粮食习惯,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不良陋习,推进“公筷公勺”使用,餐饮单位、家宴中心、集体聚餐等公筷公勺配备率100%。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游乐场、学校等青少年、儿童集中户外场所全面禁烟,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100%。
6.推进全民健身。建成区室内、室外公共健身场所至少各有1处,乡镇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民健身运动会或4个以上单项体育比赛。鼓励群众自发开展各类健身活动,群众性体育团队不少于6支。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
(三)优化健康服务
7.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发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有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基层职业病防治和心理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
8.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利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强,服务便捷,群众就诊量稳步增长。乡镇卫生院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标准化中医馆,基层中医院服务量达到30%以上。
9.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深化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大涉老设施改造力度,辖区至少有1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医养结合机构。乡镇卫生院应开设康复或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居家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和上门服务。
(四)完善健康保障
10.落实健康建设经费保障。根据乡镇健康建设需要和结果导向的投入机制要求,合理安排和统筹各类资金,确保乡镇健康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1.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急救能力建设,健全急救网络,户籍人口应急救护培训年度普及率达到2.5%以上。减少意外伤害,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儿童和老年人意外伤害死亡人数低于前3年平均水平。
12.保障食品药品与饮水安全。建立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体系。从事农村集体聚餐的家宴厨师100%持健康证明。农贸市场禁止野生动物销售。
(五)建设健康环境
13.加强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生活垃圾减量处理行政村比例达到95%,建筑垃圾处置率达80%。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综合防制工作,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B级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应接农户生活污水接户率不低于75%,无污水直排现象,建成区雨污分流全覆盖。
14.全面深化厕所革命。建成区公共厕所配备非接触式洗手设施,管理规范。
15.推进健康细胞与支持性环境建设。推进健康社区(小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学校等建设,健康促进学校在中小学校覆盖率不低于60%,健康社区(小区)建设比例达到70%。至少建成1处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体验馆)等健康支持性环境。
(六)推进健康治理
16.完善健康政策。贯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健康乡镇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康政策纳入机关干部培训内容。
17.健全工作制度。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建立由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健康乡镇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强化社区(村)、物业、业委会、居民(村民)四方联动,完善爱国卫生公共卫生志愿服务机制。探索实施健康积分、健康激励等制度。
18.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开展健康监测,掌握乡镇主要健康问题并实施有效干预,开展年度评价。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创建浙江省健康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浙江省健康镇工作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我镇健康村镇发展规划,确定健康村镇建设的施工图和进度表,明确分年度健康“细胞”建设目标,启动健康村镇建设工作。召开创建浙江省健康镇工作动员大会,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明确镇村各级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各自任务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完成工作任务,各项指标自查达标,各单位准备好相关台账。
(三)检查指导阶段
请区爱卫办相关领导专家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单位根据指导意见整改。
(四)考核验收阶段
做好创建浙江省健康镇总结和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坚持做到硬件过硬,软件达标,各项创建指标得到高分,亮点和特色明显,确保考核评审一次通过。
五、主要责任及分工
镇党委政府对创建浙江省健康镇工作,将采取目标任务分解到组,工作责任明确到人,明确目标要求,严格考核奖罚。领导小组及各单位工作分工参照附件1、2。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浙江省健康镇统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镇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细化。各责任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和创建标准,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围绕工作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抓好落实。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健康镇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省健康镇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抓住工作重点,落实关键措施,高标准做好工作台账,打实工作基础,突出工作亮点。
(四)严格督查考核。创建省健康镇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工作责任部门开展阶段性督查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村(社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提高创建工作积极性。
今年进入7月份以来,我乡出现持续干旱天气,降雨量少,造成了部分农作物生长缓慢甚至枯死,人畜饮水紧张等情况。据统计,截止9月22日,全乡农作物累计受旱271亩,其中,轻旱95亩,重旱186亩。全乡10863亩水田中,缺水218亩,旱地缺水33亩,因旱人畜饮水困难2620人。受旱农作物主要分布在上峰、名山、平天、新安、义平、五星等村委。受旱灾以来,我乡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抗旱工作小组,全面排查摸清旱情,采取切实可行的抗旱措施。截止9月21日,累计我乡共投入抗旱人数3020人次,投入机动抗旱设备10套,投入抗旱资金4500元(全部为群众自筹),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3020人,解决大牲畜饮水困难82头。9月20日下了一场雨,我乡的旱情得到了部分缓解。为确保下步抗旱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加强
我乡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乡长、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其他班子成员,抽调水管站、政办、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抗旱工作小组,指导、协调全乡的抗旱工作。通过打造强有力的小组,为全乡抗旱工作取得成效强力保障。
二、不断深入田间地头,充分发挥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乡、村两委干部职工分片包干,带领各村(社区)群众抗旱保收。首先,乡包村工作组组织村委会干部、群众对辖区内的水渠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淤维修,使主渠的水能引水到田;其次,对地形比较高而引不入水的农田采用抽水机抽水灌溉的办法进行灌溉。再次,指导群众对无法灌溉(望天田)的旱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按照宜种宜地的原则,改种番薯、花生等其他经济作物,使农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乡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想方设法,多方筹集抗旱资金。
三、全力协调配合,加强服务
乡、村干部要全力配合县抗旱服务突击队做好抗旱指导工作。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服务,积极为群众技术、设备、资金的服务。
四、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充分发动群众,加大投入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县直包乡面对旱情,突击队所在的农业局、气象局、总工会等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我乡大力的支持,其中,农业局支持抗旱资金元、气象局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总工会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合计5000元,重点用于购买抗旱设备,同时,对旱情较重的社区绕城路一带、竹根垌、林村垌和义平村委瓦窑垌、那蓬垌,以及高田社区崩山垌、名山村委李高垌的水田进行抗旱燃油补贴。此外,还要充分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抗旱,采取户与户、村与村互助的形式进行抗旱。
五、尽快修缮水利设施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元用于修缮义平村委桃子坝,恢复引水后,解决瓦窑垌、那蓬垌的灌溉,以缓解旱情。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1000元用于修缮磨刀江水库放水涵洞水阀和水库管理员的吃水问题,加强水库值班,合理调度灌溉。
按照《邢台市粮食储备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将七月份定为我库安全生产自查月。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度梳理阶段(1日—10日)。
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大检查工作方案中制度建设情况一栏要求,全面梳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储量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培训,具体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岗位承诺制。
二、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及设施维护情况(11日—20日)。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大生产工作方案二至八项要求,对本单位的设施、设备器材、各工作环节、各工作岗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方位检查。各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都要有详细记录,岗位责任人、检查人和企业负责人都要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确保整改计划、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
三、总结、整理阶段(21日—31日)。
按照自查结果写出自查报告,按照自查要求整理有关材料,准备迎接上级检查指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
按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包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动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级干部切实抓紧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对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头,发动全镇包村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到清查工作中来,采取企业主动汇报与群众检举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清查。同时,进一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结果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镇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镇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70号)及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发动群众、科学施策,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提升乡村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各乡(镇)、街要切实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各乡(镇)、街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全面治理,注重长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一抓到底,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按照“一年全面铺开、两年提前验收、四年完善巩固”的工作步骤,20xx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和完善镇村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力争用两年时间,到20xx年末,全市村庄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处理,特别是公路、铁路、江河沿线,集镇街区,村庄路旁,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重点区域,要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各乡(镇)、街要科学编制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专项规划要符合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协调。重点是确定垃圾处理目标及技术路线,选择合适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科学确定各类设施设备的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明确各阶段治理工作重点,分年度确定各项建设内容,测算建设运行经费,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按照管干分离原则,实现市级环卫管理职能向乡(镇)级延伸,尽快建立由乡(镇)统一管理的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和保洁队伍。每个乡(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操作指导及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工资及经费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村庄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原则上每个自然屯应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并明确其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同时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根据成分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实行分类后就地减量处理。厨余、果皮、植物枝叶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土、建筑废弃物等无机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破布等可再生利用垃圾,应尽可能回收;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可降解的毒性垃圾,应单独收集,送德佳垃圾生活发电厂或按有关规定处理。重点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让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和毒性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四)科学确定收运模式和处理方式
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以及村庄分布、道路交通、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选择并努力探索适宜本地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利用镇区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必要时可就地就近跨越行政区运送、处理。镇区周边的村庄可统一纳入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方式处理;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村庄,尽量就近减量、无害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偏远地区或转运距离较远的乡(镇),可以通过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等方式在乡(镇)就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五)加快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村屯垃圾收集点、乡(镇)垃圾转运站、城镇现有处理设施以及农村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上平均每10户应配备1组容积不低于30升的便于分类的垃圾箱,所有行政村、自然屯都应建设至少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并配备收运车辆。每个乡(镇)、街都应按50㎡/万人的规模建设至少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街可共建共享。各乡(镇)、街应抓紧对超出处理能力和没有达到处理标准的垃圾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品回收站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方便农村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
(六)开展专题整治行动
以乡(镇)、街为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在所有村屯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专题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存量生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生活垃圾要彻底清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绿化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禁止镇域垃圾向村屯转移。
一、整治内容及时限
1、整治居民区。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整治工作,清理小区垃圾、残土,清理小招贴及非法喷涂广告、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取缔露天烧烤及乱设乱立的广告牌匾,清掏污水井、化粪池,投放鼠药,实现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无污水外溢、无鼠害。县城建局负责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2、整治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环境进行整治,清运垃圾残土,捡拾白色垃圾,清理小招贴及非法喷涂广告,整治污水渠、臭水沟,拆除违章建筑、规范广告牌匾,使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达到无垃圾残土、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广告、牌匾设置得当,完好整洁。同时,要建立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政府负责施划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的交通标志,在交通路口、铁道路口增设警告标识,设立安全隔离杆,实现交通标志设置得当、整洁完好,安全措施到位。县交警部门负责对铁路沿线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结束。
3、整治村容镇貌。各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村容镇貌进行整治,拆除私搭乱建,整治占道经营,清除垃圾残土,清掏排水沟渠,圈养家禽家畜,实行柴草堆、粪肥堆、物料堆、厕所四进院,拆除残墙断壁,补种花草树木,增设绿地,并镇区街路两侧破旧建筑立面进行修复、粉饰,清理规范广告牌匾。县交通局负责整治高速公路沿线,清除高速公路两侧的乱堆乱放、乱设乱立现象,规范广告牌匾。通过整治,实现县、乡镇主要街路及高速公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垃圾残土、无污水、无残墙断壁、无柴草堆、粪肥堆和物料堆、无散养家禽、无残缺树木,有碍观瞻的建筑、广告、牌匾得到有效整治。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结束。
4、加强城乡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村镇绿化工作,在绿化工作中,要积极落实补栽枯死苗木,增加绿地覆盖,加强管理养护,做到“净化一片、绿化一片、美化一片”。整治工作于8月底前结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成立xx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县长
副组长:xx县城建局局长
成员:xx县城建局副书记
x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xx县交通局副局长
xx县卫生局副局长
xx县环保局副局长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xx县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祝贺岭(兼)。
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4月30日。)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任务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整治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1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整治活动要求,结合各自任务,整治城乡环境面貌。5月25日至5月29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由县城建局牵头,组织环保、工商、交警、劳动等部门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私设乱立、马路市场、出头市场、占道待工、垃圾残土、交通秩序等影响市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5月30日、31日,迎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检,并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6月2日至6月10日。)迎接省检查组的检查考核。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6月11日至8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第五阶段:验收阶段(8月21日至12月31日。)由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9月,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集中检查;10月1日至年底,省检查组将进行暗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以积极的态度、高涨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下大力气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参与,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任务、明确措施,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
(三)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整治工作中,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县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3302461),接受监督。
(四)明确目标,巩固成果。要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使我县的城乡建设得到加强,镇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争取在20xx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经常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文明、科技、绿色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区“三化两区”的工作目标和牢牢把握我镇“四坚持、四树立、四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内涵,深化功能定位,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和村庄环境整治成果,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庆节。
二、总体目标
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写乱画;落实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城美、路美、村美、庭院美”。
三、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范围和重点是:对全镇环境进行地毯式全面整治,重点是全镇主要公路、河道两侧环境,景区周边环境和村庄环境和主街道。
重点内容是:
1、打造靓丽有序的村庄环境。
村内的环卫队要对公厕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维修,垃圾箱(桶)清洗粉刷。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密闭管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百分百,对垃圾站点,蚊蝇孳生地定期和及时喷药。及时清除非法小广告,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对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依据规划,坚决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标识和擅自设置的标语宣传品;对路灯设施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
2、打造通畅优美的道路环境。
做到“五无一建立”,即:视野内无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路两侧无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商贩;各类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无违规设置和破损、陈旧的广告牌匾;无枯树死叉和拉拉秧上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和落实责任制。
3、打造生态整洁的村庄环境。
做到“八”无“六”化,即: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倒、无残墙断壁、无乱写乱画、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大街小巷硬化、街旁路旁绿化、生活垃圾密闭化、公厕户侧无害化、污水排放网络化、卫生保洁经常化。
4、打造优雅干净的庭院。
做到庭院外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堆物堆料,庭院内物料存放有序,室内外保持卫生干净,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实行密闭化和分类管理。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9月上旬至20xx年10月中旬,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活动部署,明确活动的含义、目的.、任务、方法、步骤、措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建立台帐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镇政府也将对属地主要道路、整治内容和全部村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按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村主要公路、街道内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9月26日——10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足够的力量,轰轰烈烈的整,扎扎实实的整,以攻坚克难为突破口,以挂账内容为着重点,按照道路、村庄、庭院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好管护队伍,管护责任和监管制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6日——10月15日)
镇党委政府要在9月下旬,各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对全镇12个村排名在后三名的,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
按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9月11日—9月15日,区整治办对各村进行逐一检查,全面验收。
9月16日—9月25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各村对照“六无三落实”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9月25日——10月中旬)
召开全镇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此次整治活动,通报检查验收结果,表彰先进典型。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环境整治是“人文、科技、绿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镇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产业友好区,生态宜居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备内容;是庆祝共和国六十三诞辰的重要任务,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着深远的意义;也是各级领导驾驭全局能力的标志。
为加强此项活动领导,成立青龙湖镇迎国庆环境整治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各单位对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负责领导,明确治理标准。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此项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相结合,要与垃圾分类相结合。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做到具体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标准四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的保障。
3、挂账管理、阶段检查
建立台帐阶段。镇办公室要分别到各村指导、检查,协助建立环境整治台帐,做到掌握平衡、提高质量,为下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各包村督导组要深入到村,认真负责,每周至少要入村一次,督促各村抓好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在活动每一阶段,镇党委都将安排听取督导组和包村干部的专题汇报,并将包村任务完成情况与机关考评挂钩。
4、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活动自始至终,每个村要保证悬挂两条以上环境整治内容的横幅。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一篇。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长期持久的工作,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力度,严防死守的韧劲,持之以恒的作风,打好“综合整治一百天,优美环境迎国庆”这一仗。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青龙湖,打造山水文化名镇作出积极贡献。
为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正阳关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安全与发展,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先”的工作方针,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公安机关全力推动、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全社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格局,严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坚决遏制案件多发高发态势。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通过持续开展防范宣传,实现群众接受防范宣传覆盖率达80%以上,全面提升反诈防骗的意识能力,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势头。通过持续开展法制宣传,防止参与和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镇涉诈违法犯罪活动参与人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坚决防止出现地域性职业犯罪问题。通过持续开展正面宣传,彰显全社会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工作决心与成效,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力震慑,形成全社会反诈的强大氛围,进-步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空间。
三、宣传重点
1、宣传发案形势。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形势宣传介绍,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与普通群众的紧密关联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防范、主动参与。
2、宣传诈骗手段及防范技巧。通过以案说法,深度解剖、全面揭露诈骗手法,精准提示防范要点,让社会公众充分熟悉诈骗手段伎俩,引导人民群众不断提升自身防范能力。
3、宣传打防成效。通过对成功侦破、成功预警、成功防范的典型案件及背后故事开展正面宣传,既引导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此类犯罪打击防范的困难和艰辛,更展示“犯我正阳百姓者,虽远必诛”的坚定信念,有力震慑犯罪。
4、宣传守法遵法。通过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及关联黑灰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既引导人民群众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更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杜绝参与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及相关黑灰产业违法犯罪。
四、宣传方式
1、线上活动宣传。镇级要在主流媒体、新闻网站、政务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刊发(播)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的新闻稿件,刊发频率每周不少于1篇。各村(社区)要通过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APP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发布或转发揭示诈骗手段特点和防范要点的文章,每月不少于2篇。
2、公共区域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街头、社区、商场、广场等公共区域,在橱窗广告、车站广告、村居(社区)宣传栏、相关窗口单位场所的LED显示屏等部位广泛张贴、播放防诈宣传预警提醒、案例警示等内容。发动各餐饮类、超市等企业布置防范宣传广告,鼓励餐饮类企业在点餐纸上印制反诈宣传元素。
3、线下当面宣传。镇级、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和“全警进万家”活动作用,采取“白加黑”错时入户的方式,反复、持续地对群众开展面对面宣传。由乡镇政府牵头,公安派出所、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发挥好志愿者队伍、宣讲团的作用,以各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通过防范宣讲、文艺下乡、摆摊咨询等方式,全量组织开展反诈专题宣传活动,各村(社区)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防范宣传活动,同时要在辖区内人流密集的广场等地积极组织开展能够汇聚人气、扩大影响的宣传活动。
4、内部教育宣传。高度重视内部工作人员防范教育工作,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组织内部教育防范活动不少于2次,覆盖人员不低于应接受防范教育人员的80%。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反诈宣传活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借助此次防范宣传活动,切实有效的提升群众的识骗防骗意识,进一步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态势。
2、细化工作方案。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将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清单,落实工作措施,列出详细的推进计划,以“覆盖全面、宣传精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目标,确保此次宣传活动抓实、抓出成效。
3、强化督导检查。活动期间,我镇将对各村(社区)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并及时通报全镇,确保工作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一、节水灌溉方式
1、田间地面灌水 改土渠为防渗渠输水灌溉,可节水20%。推广宽畦改窄畦,长畦改短畦,长沟改短沟,控制田间灌水量,提高灌水的有效利用率,是节水灌溉的有效措施。
2、管灌 是利用低压管道(埋没地下或铺设地面)将灌溉水直接输送到田间,常用的输水管多为硬塑管或软塑管。该技术具有投资少、节水、省工、节地和节省能耗等优点。与土渠输水灌溉相比管灌可省水30%—50%。
3、微灌 有微喷灌、滴灌、渗灌等微管灌等。是将灌水加压、过滤,经各级管道和灌水器具灌水于作物根系附近,微灌属于局部灌溉,只湿润部分土壤。对部分密播作物适宜。微灌与地面灌溉相比。可节水80%—85%。微灌与施肥结合,利用施肥器将可溶性的肥料随水施入作物根区,及时补充作物所需要水分和养分,增产效果好,微灌应用于大棚栽培和高产高效经济作物上。
4、喷灌 是将灌溉水加压,通过管道,由喷水咀将水喷洒到灌溉土地上,喷灌是目前大田作物较理想的灌溉方式,与地面输水灌溉相比,喷灌能节水50—60%。但喷灌所用管道需要压力高,设备投资较大、能耗较大、成本较高,适宜在高效经济作物或经济条件好、生产水平较高的地区应用。
5、关键时期灌水 在水资源紧缺的条件下,应选择作物一生中对水最敏感对产量影响最大的时期灌水,如禾本科作物拔节初期至抽穗期和灌浆期至乳熟期,大豆的花芽分化期至盛花期等。
二、节水抗旱栽培措施
1、选用抗旱品种 称为作物界骆驼的花生等作物抗旱性强,在缺水旱作地区应适当扩大种植面积。同一作物的不同品种间抗旱性也有较大差异。
2、增施有机肥 可降低生产单位产量用水量,在旱作地上施足有机肥可降低用水量50%—60%,在有机肥不足的地方要大力推行秸秆还田技术,提高土壤的抗旱能力。合理施用化肥,也是提高土壤水分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防旱保墒 用中耕和镇压保蓄土壤水分。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2)建设资金70%的资金申请2份(需写明各分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量、工程总资金,带签发人并加盖公章);
(3)各镇政府工程验收小组的自验报告1份(需镇长、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建设村党支部书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职责,增强公开实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商务粮食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客观真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四)利于监督。政务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三、公开范围
除涉密不宜公开的,凡与权利义务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属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社会公开
1、机关职责、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
2、重大决策事项及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4、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5、商务粮食工作行政许可事项;
6、商务粮食行政执法事项等;
7、预决算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8、政策解读。重要政策、文件起草股室按照要求,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在政务网站发布。
(二)对内部公开
1、局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干部考核、交流、任免等情况;
3、全体干部职工所关心的其他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及政务网等新闻媒介,以及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采取协同系统发布、信息简报、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组织保障
(一)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室各尽其责的领导体制,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年工作目标内容。严格执行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规范化。
成立以局长陈劲松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吴松江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政务公开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围绕三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监督投诉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目的
为了保障三建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辖区内国家和团体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
二、适用范围
三建乡辖区
三、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采取争取有效的防御措施,把洪劳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启动
洪水水位到达警戒水位,降雨量达200mm,或发生旱情,连续干旱,启动本。信号以指挥长电话通知政办。
五、应急机构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督促制定各种防汛措施,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争取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密切配合,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职责。部署有关防汛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准备。
(3)督促检查重大防御洪水措施、调度计划、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种非工程措施的落实。
(4)应急抢险时亲临第一线,现场指挥,调动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投入到抢险工作中。
(5)做好灾民安置,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灾后工作。
2、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制定三建乡场镇防汛警戒水位。
(3)了解、掌握气象趋势、雨情、水情、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信息工作。
(4)组织检查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
(5)组织汛后检查,查看水利设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复计划及监督防汛物质的使用和防汛经验教训的。
(6)检查灾民安置和救济工作的落实情景。
(7)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落实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9)检查通信设备的完好情景。
(10)负责统计上报灾情情景。
(11)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推广好的防汛抢险经验。
3、日常工作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职责是:
(1)制定场镇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请示和报告制度。
(2)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机构的批示、命令。
(3)严格按科学规律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灾情,按时了解雨情、水情实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了解水文、气象预报。
(5)及时请示报告,对重大汛情和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时请示,对批准的及时执行;对授权传达的上级使命及时准确传达。
(6)对发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好记录,以备查阅,并立卷归档。
(7)对所发生的各种类型洪涝旱情要根据资料及时进行分析、,给供给决策依据。
六、指挥体系及职责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及指挥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设立相对应的机构,坚持行政负责制。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
2、三建乡及各行政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制定各种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关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3、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的统一指挥、人员调度、部门协调工作。
七、行动
(一)防洪渡汛
1、指挥组:由乡长王健同志任指挥长,谭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为副指挥长。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防汛抗旱等工作。
2、抢险组:由向承忠同志任组长,成员为三建乡防汛抗旱抢险组全体成员。负责撤离、疏散、断电、救援受灾群众等工作。
3、安保组:由张金海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其余干警为成员。负责警戒险区交通及安全,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调用抢险救灾车辆及治安等工作。
4、救护组:由黄本国同志任组长,卫生院及计生服务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险区伤员抢救、伤员护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术服务组:由陈永翠任组长,向传兴、陈军、毛政军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技术指导和险区界线的划定及灾后重建指导工作。
6、灾情调查组:由陶松森同志任组长,凌成英、黄均庆为成员。负责组织民政、社会事务办、农服中心等部门调查收集受灾基本情景及统计资料上报及灾后理解捐赠和救灾物质发放工作。
7、通信组:由田伍同志任组长、黎勇同志任副组长、三建电信及移动公司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通讯畅通工作,组织抢修遇险线路及设备、保障通信畅通。
8、电力抢险组:由张先林同志任组长、乡村电工员为成员。负责全乡遇险输电线路及设备的抢修、保护工作,保障输电线路和设施安全及居民用电安全。
9、供水抢险组:由黄安福同志任组长、三建供水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三建场镇供水抢险,保障人饮水安全。
(二)抗旱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5、组织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受灾程度,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牵头:谭建于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事办、民政办、农服中心
八、预防、预测和预警
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防汛抗旱应急机构在灾前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所、农服中心、国土等部门会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检查和巡视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监测与报告
雨情主要依靠县防洪办公室供给数据。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员随时报告给乡防汛办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办公室处置。当灾情严重时报乡人民政府处置,若乡人民政府不能处置,报县人民政府处置。
3、支持系统
现有的。信息监测和预警信息传递手段主要是靠电话、预警器、喇叭、传真和邮传等手段。
4、预警级别及传递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4级)、较重(3级),到达或超过警戒线时为2级,若上游出现溃坝洪水,为严重(1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预警行动
(1)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河堤管理,防洪调度实施和组织防汛抢险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员的转移、安置。
(3)邮政、通信部门保证汛期的各种信息畅通。
(4)公安部门负责防汛治安管理与安全保卫。
(5)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助。
(6)抢险人员全部到现场待命。
九、保障措施
(1)应急队伍保障: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可投入应急抢险人员50人、各村80人(鱼泉子15人、廖家坝30人、蔡森坝20人、绿春坝15人)、乡武装部民兵连10人、志愿者30人。
(2)交通运输保障:三建乡场镇现有“长安车”30辆、货运卡车16辆、摩托车29辆,所有车辆大都分布在三建乡场镇附近,基本能做到随用随到。要租用时,先由乡防汛抗旱办租用,然后给予适当的补偿。
(3)医疗卫生保障:以三建卫生院为主体,三建计生服务站协助,共有医务工作人员14名,卫生院和服务站设施设备都较为完善,完全能做到随要随到并开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够的警力维护应急状态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乡政府机关和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村民小组及群众互助联防组成强有力的治安保障体系。
(5)经费保障:应急状态下乡政府能供给至少3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各村务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间水利设施状况排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实职责人对水利设施的管护,加强病险水利设施的监控。
3、龙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实专人负责。
4、辖区内各中小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小学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各种应急措施。
十一、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
当汛情发生到2级时,由防汛抗旱办公室立即报告给分管(分管不在时可直接报告给乡长),再由乡长命令应急抢险队待命,同时通知各职能部门作好应急抢险准备。
2、指挥和协调
一旦汛情或旱情发生,立即启动在乡政府的统一下的以防汛抗旱指挥部为主,武装、民政、财政、卫生等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十二、应急处置及职责
10、卫生院至原工商所由向承忠同志组织群众防汛抗旱及应急避险至原营业所。
11、工商所至原林业站由谭建于同志组织群众防汛抗旱及应急避险至供销社库房。
12、各中小学由学校所在地村长及支部书记协助校长组织师生防汛抗旱及应急避险至安全教室。
13、在防汛抗旱期间本包括所有成员通讯工具必须坚持24小时畅通。
14、在防汛抗旱期间拒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视情节给予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由三建乡民政府制定,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施,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相对应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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