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精选3篇)
根据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抓细抓小抓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豫高发【20__】80号)文件精神,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聚焦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地毯式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谁检查谁签字负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一、检查范围:
要针对校园安保、安全防范、消防、宿舍、校舍、食堂、燃气、用电、用水、实验室、报告厅、校车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实施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盯紧风险点,守牢关键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具体要求:
1、实施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盯紧风险点,守牢关键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要对排查出来的风险和隐患建立表格式台账,逐一进行登记。要制定一套具体、管用、操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3、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个重点部位一个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从源头上整治各类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4、各相关部门于6月24日前下午下班前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工作排查结果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安全保卫与应急管理处A1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检查分工:
1、校园安保、安全防范、消防。责任部门:安全保卫与应急管理处。
2、校舍、食堂、燃气、用电、用水。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保障处。
3、实训室。责任部门:教务处。
4、宿舍安全。责任部门:宿管科、各相关二级学院。
5、报告厅、校车等重点环节和部位。责任部门:院长办公室。
6、严格落实“一课两书”安全教育。责任部门:学工部。
一要上好放暑假前“安全最后一课”。要在暑假放假前,采取以案例教学为主的方式,围绕暑假期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和“十必须、十不准”等内容,上好放假前最后一堂安全教育课,切实让每名师生树牢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能力。
二要拟发暑假安全家长告知书和学生承诺书。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采取“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的办法,制定以暑假安全为重点的《暑假安全家长告知书》和《暑假安全学生承诺书》,放假前发放至每一位家长和每一名学生,引导、督促家长尽好学生暑假安全监管看护责任,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假期安全,通过密切的家校协同和家校联动,构筑学生暑假安全防护屏障。
6、切实强化监管工作。责任部门:院长办公室。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值守等相关规定,加强周末、节假日和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强化值班力量配备,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妥善处置有关情况。
7、要迅速上报重要情况,在安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党委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要细化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任务到校到岗到人,切实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督查督导范围,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确保安全制度和措施全链条落细落实。对工作不到位、发生师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严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下均统称为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宾川县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方案》(宾安〔20__〕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构建安全风险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六项机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准确把握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消除风险隐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治理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有效防范各类学校安全事故,保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风险管控的范围覆盖全县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突出抓好以下十个方面。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特别是用电线路维护检修及老化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和防汛、防雷电(含建筑物防雷装置)等措施情况;配备齐全消防设施设备,正确使用并及时维护;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等。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学校周边违章搭建、乱设摊点、交通秩序等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游商游贩、店铺无出售“三无”食品等情况,网吧设立“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提示语,不存在接纳未成年学生情况。
(三)上下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外出游玩、节假日往返学校途中搭乘“三无车辆”、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
(四)校园运动设施。确保校园运动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值班教师课间要履行职责,对校园进行巡查,体育教师确保体育课学生安全,并有应急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
(五)建筑施工工地及校舍安全。学校维修工程、校园建设等大型新建、改扩建项目,其施工工地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绳。塔吊、脚手架、模板支撑要牢固。加强楼梯及护栏、围墙、大门、护坡(坎),以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校舍隐患排除。
(六)危化品安全。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要规范,记录台账要齐全,账物要相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要规范,要落实“五双”要求,危化品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处置、存放。
(七)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不能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机房注重通风,备有干粉灭火器。机房内要整洁,不得有杂物堆放。
(八)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严格食材采购管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出售明令禁止的食品。教育引导学生不带零食到学校,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对学校用水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食堂用水达标,全面保障学生饮用水安全。
(九)传染病防控。加强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晨检、午检制度,各班级晨检、午检情况按规定报送学校,有疑似疫情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因病追踪、疫情报告、与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动等机制。
(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认真贯彻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学校、家庭、社会联控联防机制,在池塘、水库、水窖、沟、渠、坑洼等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在每年的4—10月加强预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家庭监管责任,确保学生不私自到危险水域洗澡、戏水、游泳。
三、任务分工及要求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负责组织分级推进本区域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本区域的风险管控工作,同时分级确定本区域内风险管控试点学校,及时总结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各学校承担和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和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一)科学组织预测。针对学校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性特点,深刻吸取并反思各类安全事故教训,采取调研商谈、第三方参与、专家讨论等形式,自下而上、举一反三地分析事故原因,找准安全风险,实施超前预警,并建立安全管理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两个工作台账。
1.学校预判。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以及参考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的要素,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辨识,并对排查和预判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水电气、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传染病、坍塌、高空坠落、踩踏、暴力、自杀等危险因素和其它危害因素),并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标注(A级为最高,依次降低),并分别对应用“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为最高级,依次降低)进行标识。
2.系统预判。各乡镇中心学校结合区域内学校(直属学校根据自己学校)预判情况,针对本学校、本区域以往发生事故规律和暴露出的问题,组织本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层面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本学校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判,逐项分析研究,逐类预判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确保学校安全。
(二)风险分级管控。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隐患。
1.严格管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到学校的各个管控层级(学校、科处室、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风险评估措施、责任落实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等)。
2.风险公告警示。学校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师生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所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发放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风险危害因素、可能出现的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警)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急设置、报警装置、现场配置、应急设施和撤离通道等进行逐一告知。
3.治理隐患。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的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可以与学校巡护队或护校队合并),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自护、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5.“一校一册”。学校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风险类别、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及隐患情况和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联系号码等,形成“一校一册”。安全风险因素变化后,要及时评估,不断系统完善“一校一册”,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在本方案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实际科学制订《x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实现安全风险网格化管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大力开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控、制度(台账)建立等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被动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管控松散引发风险并酿成事故的,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并与年终考核挂钩,确保此项工作有部署、抓落实、见成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行业部门主管、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主责、乡镇(街道)落实”,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立法调研,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分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区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逐户逐栋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
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特别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作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争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排查的农村房屋包括但不限于:
(1)公安派出所、医院(含卫生所、私人诊所)、学校(含幼儿园)、养(敬)老院、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客运站等人员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筑。
(2)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农贸市场(含商店)、酒店(含民宿、农家乐、餐馆等)。
(3)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农村房屋。
(4)改变房屋结构、搭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房屋。
(5)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农村房屋。
2.全面排查。
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区县要同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同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骤。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各区县按照每个行政村落实1—2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后,分派至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开展排查工作。
(2)乡镇(街道)排查。产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排查必须通知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时须逐栋逐户采集农村房屋信息,重点采集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情况、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安全情况、整治情况等,同时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并由产权人(使用人)、排查人、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3)区县抽查。乡镇(街道)排查结束后,各区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抽查,抽查应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必要时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二)重点整治。
各区县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1.制定整治方案。乡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整治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各区县汇总安全隐患情况、建议整治措施等,综合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对经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各区县要及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同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整治要求。坚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必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治,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封存的立即封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测,确保农村房屋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
4.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对产权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产权人(使用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产权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台账。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1户、销号1户。各区县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整治完成的农村房屋进行逐户复核,对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时销号,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严禁销号。
(三)全面整治。
各区县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要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管理有章可循。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市委统 战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为成员单位。落实“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做好方案制定、进度安排、任务落地、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建新房拆旧房、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法搭建改建扩建建筑等行为排查整治。统 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门负责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自20__年11月起,各区县需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每半月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区县进行督促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自媒体、乡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督促乡镇(街道)成立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劝导工作小组,对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农村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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