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选7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__]15号)和省畜牧食品局《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省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 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畜食函[20__]4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畜禽生产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适时调控生产,科学指导经营,促进生猪等畜禽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增强监测的时效性,提高监测效率,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完善全市畜牧业生产和市场供应动态监测及分析预警体系。在强化畜牧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监测的基础上,对生猪生产实施重点监测;充实和完善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点;执行农业部“百场(厂)千村万户”监测计划,对畜禽生产样本村和样本户开展定点动态监测,确保及时掌握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变化情况。
二、主要监测范围和内容
采取“全面监测+重点监测+固定监测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从区(市)县、村、农户等不同层次开展监测。在监测周期上兼顾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周度、日度等不同时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一)畜禽生产年度和季度全面监测
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和畜牧兽医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系统完整的反映全市畜牧业生产的动态变化。
畜牧业生产季报、生产及专业年报数据实施全面统计,由各地畜牧部门逐级审核、汇总、上报。
季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季末当月15号前将本地汇总数据上报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农经站),并于下个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将本地数据填报至农业部统计软件,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
年报报送时限:各区(市)县于次年1月5日前上报本年生产及专业报表的汇总数据,由市农经站审核汇总后报省畜牧食品局。
(二)定点调查县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日报(周报)
定点调查县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统计人员每个工作日上午到指定集贸市场采集相应畜产品价格信息,于当日12点前通过省畜牧统计软件实行网络报送。如果由于网络原因无法报送,通过传真、电话等形式(以下同)报送至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三)畜禽生产和效益固定监测月报
1、60个固定监测村畜禽生产监测
在全市生猪、鸡蛋、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选取行60个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 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2、60个固定监测户畜禽生产与效益监测
在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18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效益监测农户。村级信息测报员每月25日开始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于当月末一日前(如果最末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四)55个畜禽饲料规模固定监测半年报
在全市生猪、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区(市)县中,选取55个行政村作为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村级信息测报员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分别开始采集监测数据 并交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录入,区(市)县级主管部门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如为节假日,则顺延一天)上报农业部和省畜牧食品信息中心。
三、监测点的选择方案
(一)畜产品和饲料价格监测点
畜禽产品价格监测县选择本地交易量较大或交易集中的1个农贸市场作为畜禽产品价格信息采集点。
(二)生猪生产固定监测点
1、生猪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我市5个生猪生产区(市)县和非主产县作为固定监测区(市)县。
2、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村的选取。对我市5个生猪生产监测区(市)县所有行政村20__年末生猪出栏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每个区(市)县选取10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5个区(市)县共选取50个定点监测村。
3、生猪生产固定监测户的选取。根据全市生猪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生猪出栏量500头以上、500-50头、50头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定点监测村按不同 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50个监测点共150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 模的监测户。
(三)蛋鸡生产固定监测点
1、蛋鸡生产固定监测区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市作为固定监测县。
2、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市所有行政村20__年禽蛋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蛋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蛋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蛋鸡存栏量5000只以上、5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 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 测户。
(四)肉鸡生产固定监测点
1、肉鸡生产固定监测县的选取:农业部根据等距抽样原则选取大邑县作为固定监测县。
2、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村。对大邑县所有行政村20__年平均禽肉产量进行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
3、肉鸡生产固定监测户。根据全市肉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肉鸡出栏量6000只以上、6000-3000只、3000只以下三个规模档次,每个固定监测村 按不同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个养殖户(场),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市共15户。如在该监测村内无某一档次的规模户,可根据该村情况选取大、中、小规模的监 测户。
四、监测点的轮换方案
为了保障监测点的代表性,拟实行监测点轮换制度。畜禽生产监测县和畜禽产品价格监测点每5年轮换一次,轮换比例为10%。从20__年起,生产监测县内按 每年20%的比例轮换村级监测点,其中生猪生产监测县每年轮换2个村,蛋鸡、肉鸡监测县每年轮换1个村。轮换过后将新的行政村名单报市农经站和省畜牧食品 局计划财务处
五、监测数据核查和形式分析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准确把握生产形式变化,建立固定监测点数据核查制度。市农业委员会每年将对全市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核查,各区(市)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管理,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次自查工作
,保证年内对本区(市)县所有的监测点全部开展实地核查。在市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数据核查结果将作为监测点淘汰轮换的重要依据,并与第二年的监测经费及有关项目安排挂钩。
各区(市)县要建立生产形式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数据,分别对畜牧业生产形势跟踪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与年报一并报市农经站,作为季报和年终考核评比依据。
六、组织实施
市农委作为全市畜牧生产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畜禽统计监测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组织统计人员培训;组织数据核查和形式会商;组织临时性和基础性的调查研究。
市农经站将作为畜牧统计部门,负责全面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的组织和事实,包括组织区(市)县以下统计人员和村级信息测报员的培训,组织和督促村级信息测报员的调查工作,监测数据的汇总上报,配合做好数据核查,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及时报告畜牧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出台背景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xx年,全省肉蛋奶总产量达317万吨,畜牧业产值达91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0.6%,全产业链产值1834亿元。但同时,畜牧业的质量效益仍然不高,支持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抵御风险的'能力偏弱,畜禽产品稳产保供的基础仍不牢固。20xx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31号),就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作了全面部署。根据国办《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畜牧业发展目标、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等,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绿色循环发展体系,进一步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促进乡村振兴。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3个部分、16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未来5年和10年全省畜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到20xx年全省肉蛋奶产量达350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养殖、推动优质饲料资源开发、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快屠宰加工业提档升级、健全畜禽产品冷链配送体系、深化畜牧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等9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压紧压实责任、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加强财政支持、深化金融服务、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创新体制机制等6条。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指标要求和措施针对性和可操行性强,且可量化、可考核,便于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照抓好落实。文件有以下四个创新点:
一是在任务指标方面,《实施方案》中的各项措施都结合福建实际作了细化量化,各项指标与“十四五”相关规划做了衔接,大部分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二是在用地用林保障方面,提出“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允许在Ⅲ、Ⅳ级保护的人工商品林地建设规模养殖设施,优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标,对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涉及的进场、出场道路可结合乡村道路、林区便道等统筹规划建设。生猪养殖设施农用地在备案时,企业经营者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明确土地复垦责任,不再收取土地复垦费用。”
三是在标准化规模养殖方面,允许“在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前提下,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
四是在压实责任方面,提出“将肉蛋奶自给率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支持、防疫优先、绿色发展,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突出产业链条延伸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和绿色循环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生产高效、品种优良、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全市猪肉自给率保持115%以上,禽肉禽蛋保持100%以上,奶源自给率保持稳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到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95%,到20xx年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调整畜禽产业布局。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要素,进一步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有条件的地区统一规划养殖用地,建设高标准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禽蛋、肉类、奶业等优质供应基地建设,打造长三角优质畜产品供应基地。鼓励和引导在现代农业园区和规模种植基地内安排一定设施农用地,按照资源承载能力配套建设生态循环型养殖场,形成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特色鲜明、规模适度、优势突出、效益良好、供给充足的生产布局结构。(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夯实生猪保供能力。压紧压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责任制,将生猪稳产保供水平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对保供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发展大型集约化养殖的同时,积极推广“公司+家庭农场”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中小规模猪场提档升级。积极构建生猪运输车辆洗消网络建设,切实加强种猪场和大型规模养殖场的生物安全防护,保护好生猪基础产能。鼓励和支持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加工、销售等企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建立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快推进育种场和扩繁场标准化建设,扶持大型种公猪站建设,提高种畜禽繁殖效率和良种利用、供应能力。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和备份场建设,加快生物保种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进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加快牛羊专门化品种选育,逐步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做大做强地方黑猪、苏北草鸡等特色品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稳定的产业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扩大“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等新型合作经营,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提档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中小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设施,向适度规模、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提升现代畜牧业装备水平。全面推广饲料精准配方技术和精细加工工艺,推动饲料加工装备升级。落实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推动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普及推广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视频监控等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培育遴选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推广建设一批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养殖场,提高精准管理、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从业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对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依法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推行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口岸疫情防控与地方疫病防控的交流机制,及时通报动物疫病检测监测情况。大力实施兽医领域补短板行动,强化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提升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开展动物检疫规范提升行动,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落实调入生猪落地报告制度。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养殖场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继续优化屠宰产能布局,坚持屠宰产能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布局原则,引导本地生猪就地屠宰,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运输。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管理,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落实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度进口优质安全的'肉类产品、乳制品等畜禽产品,补充和调剂市场供应。(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推广清洁养殖工艺,普及均衡营养、节水减排、臭气减控等绿色养殖技术。组织实施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畜产品和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监测。在重点养殖场周边逐步建立和完善抗生素长期监测体系,切实减轻畜禽养殖抗生素的环境危害。深入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建设一批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规模养殖场提升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装备水平,指导非规模养殖场户按需配套堆粪场、粪污储存池等设施并继续将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同步推进。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因地因场施策,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基质化、能源化等多元化利用,完善种养主体有效对接机制。规范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推进科学精准施肥,提高养分还田利用率。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引导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适度规模的集中处理中心,推进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严格依法监管畜禽粪污处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合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病死猪与牛羊禽等养殖、屠宰环节集中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防疫、环保等设施升级改造。完善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强化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信息资源共享。(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城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统筹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将畜禽养殖、生物安全、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屠宰加工等事关畜牧业健康安全发展的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科学布局。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为支持生猪稳产保供,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经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存栏5000头以上、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稳产保供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超过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总规模的20%,原则上不超过50亩,并同步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允许在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养殖项目结束后,恢复林地现状。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创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升级改造的支持。统筹好各级财政资金,足额安排无害化处理补助,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种纳入补助范围。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逐步实现全覆盖。(市财政局、盐城银保监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基层防疫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市、县动物卫生相关监督机构和队伍,突出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兽医专业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配备,确保动物防疫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生猪养殖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保障合理劳务报酬。落实基层兽医和动物疫病防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贴。(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1+N”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鼓励畜禽养殖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科技服务企业、科研院所等为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免疫预防、疫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和营销、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将强制免疫、辅助检疫、检验检测等兽医公益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组织负责,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畜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畜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起草背景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全市畜产品总产达50万吨,畜牧业产值达118.67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但同时,畜牧业也面临着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还不够高、疫病防控体系还不够健全、畜禽产品精深加工还不够强、农牧结合还不够紧密等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号),推动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有必要出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31号和皖政办〔20xx〕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3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提出了发展模式和主要任务,确定了20xx年、20xx年畜产品总产、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具体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即实施“四大行动”、构建“四大体系”。一是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速行动,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优化养殖区域布局,重点做好良种培育推广、饲料饲草供应,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畜牧业设施装备建设和提升信息化水平。二是实施能力建设筑基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动物防疫体系。依法督促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补齐基层防疫机构体系和人员队伍等短板,加快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三是实施屠宰管理升级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持续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四是实施绿色畜牧发展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循环发展体系。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牧统筹,促进粪肥还田,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重点从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四、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全面落实落细国家、省部署,提出多项创新性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突出”上。
一是突出走在前列,确立任务目标。坚持高标定位,提出的20xx年、20xx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任务目标均分别高于全国10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
二是突出产业链条,明确发展重点。围绕全链条各环节,提出培育集团化领军企业,加快建设现代化养殖基地,积极稳妥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建设,建立完善畜牧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是突出质量效益,提升发展水平。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提出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建设一批“美丽牧场”,推广空气过滤、高度厌氧、封闭运行等工艺,实施品牌培育行动。
四是突出政策引领,强化保障措施。充分用好支持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提出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活体畜禽纳入可抵押目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一、高度重视灾后畜牧业重建工作
前一个时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对畜牧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截至2月14日,全国因灾死亡畜禽共计7455.2万头(只),其中生猪444.7万头、牛43.5万头、羊死亡168.3万头、家禽死亡6738.5万只,损失饲料饲草301.7万吨,倒塌损坏畜禽圈舍1951.7万平方米。同时,全国共有20__个种畜禽场受灾,其中种猪场1200个,种禽场665个,种羊场106个,种牛场43个,共死亡种畜禽907万头(只)。此次灾害造成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共计98.6亿元。
从灾害影响看,家禽死亡数量多,约占南方地区黄羽肉鸡月出栏量的12%,仔猪死亡约占全国仔猪月供应量的7%,这将对未来一段时间的活禽和猪肉供应产生影响。由于受灾地区灾情严重,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不怕困难,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细致谋划,周密安排,扎实做好灾后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畜牧业生产的平稳发展和畜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
二、灾后恢复重建的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做好灾区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畜牧业损失降到最低,加大商品畜禽圈舍和畜禽原良种场重建修复支持力度,力争8月全面恢复商品畜禽生产能力,12月前全面恢复种猪种禽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大灾后生猪、家禽等生产的稳定发展。
重点建设任务是:
(一)重建灾区种畜禽场。支持因灾损失严重的畜禽原良种场建设,尽快恢复良种供应能力。加强灾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建设,有效保护珍稀地方遗传资源。
(二)加固修缮灾区畜禽圈舍。制定灾后畜禽圈舍修建方案,重点扶持灾区畜禽圈舍修复重建,为畜禽正常生长创造必要的饲养条件。
三、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的技术方案
(一)生猪生产灾后重建技术措施
1、猪舍重建。
尽量采用水泥结构栏舍,适当增加屋顶人字架的密度和强度,少采用平顶或圆顶,减少冰雪的积压;采用纵向通风技术,猪舍进出风口可自动或人工调节,防止猪舍透风;做好猪舍保温尤其产房、保育舍的保温设计,既可利用红外线保温灯、保温板等给仔猪取暖,也可以在猪舍内烧木材、木炭等增加室内温度。对于敞开式农户猪舍,可用编织布或者缝合的编织袋作为挡风布帘,遮挡风向位置,尽量减少透风、防止贼风,也可在猪床上加铺15~20厘米厚的软干草、软秸秆,以保暖、吸湿、除潮。及时清理猪粪,保持猪舍清洁、干燥、舒适。
2、种猪繁育。
抓好种猪的春季配种繁育。增加对母猪发情检查的频率,准确掌握发情、配种时间;有条件的猪场要及时应用超声波妊娠诊断仪进行妊娠检查,准确鉴别未受孕母猪;重视后备母猪的选留,适当提高选留比例,及时补充青年母猪;加大推广人工授精力度,提高优良种公猪的使用范围。
3、饲料配制与科学饲养。
提高饲料能量水平,保证猪维持生长的能量需要。在保持蛋白质水平不减的情况下,增加能量饲料10%~30%,一般采用玉米、稻谷等含能量较高的原料,必要时添加2%~3%的动植物油;在饲料中添加具有抗应激、抗氧化能力的维生素、氨基酸等饲料添加剂,通过营养调控,提高猪的抗病力和抗逆性;增加一些当地农副产品的应用,缓解饲料原料供应短缺的矛盾。饲喂要定时、定量、定温、定质。
4、加强生猪疫病综合防治。
执行严格的生物安全制度,外来人员进入猪场要消毒、换鞋、更衣等,离开后要立即进行全面消毒,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猪场;适当添加具有预防呼吸道疾病作用的药物添加剂,控制猪呼吸道疾病发生;加强猪群健康水平监测,做好猪群生长状况、血清学抗体水平、猪蓝耳病等病毒的检测,及时补免;出现异常的生猪要立即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隔离、治疗,甚至扑杀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合理调整免疫程序,防止因免疫过度引起免疫系统紊乱、无法产生抗体现象的出现;做好猪群保健工作,重点是母猪产前一周和仔猪断奶前后一周的护理。
(二)肉鸡生产灾后重建技术措施
1、抢修加固鸡舍。
对因灾损毁的鸡舍及时加固抢修,排查检修电路,防止电线损坏,挖好并加固鸡舍周围的排水沟,新建鸡舍要选择南向平坦或稍有坡地的地方,远离交通要道及居民区。
2、选择良种。
根据当地生产条件和市场需求,从证照齐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和售后服务较好的种鸡场,引进优质黄羽肉鸡和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及时补栏,恢复种禽生产能力。
3、适时调整日粮组成。
种鸡和未到上市日龄的肉鸡要提高其日粮能量浓度并增加喂料量,如可增加玉米10%-20%用量,玉米紧缺地区可暂用稻谷等替代。对已到上市日龄肉鸡但交通仍不畅的地区则适当调低日粮营养浓度,以满足基础代谢为主要目的,尽量降低损失。
4、强化生物安全措施。
适时免疫接种,密切监测抗体水平和鸡群动态,有效预防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新城疫、喉气管炎等冬春季常发病的发生。及时淘汰处理受冻和伤残鸡。死鸡可采用洒生石灰深坑填埋或焚烧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疾病传播。
5、加强饲养管理。
加强保温措施,尤其是局部保温。雏鸡要增加保温灯或煤炉数量。天冷尽量减少育成鸡室外运动量,种鸡饲养可适当增加饲养密度。增加垫料厚度,保持干燥,冬春季全期使用,一周更换一次。注意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饮用温水,避免饮用冻水。饮水或饲料中补充多维、电解质等保健、抗应激药物,增强鸡抵抗力。
(三)牛羊灾后重建技术措施
1、尽快修复畜舍。
对因雪灾严重损坏的畜舍,要抓紧修复。要特别注意畜舍顶棚的坚固性,防止再遇大雪压塌顶棚而造成牲畜死伤;畜舍要注意寒冷季节的保暖,可设置易拆卸的挡风保暖材料,如草帘、塑料布帘或帆布帘。为了预防即将到来的夏季高温,修建畜舍要注意采用隔热材料。
2、加强牛羊的饲料营养供给。
春暖乍寒,要特别注意给牛羊增加精饲料喂量,多喂含能量较高的.玉米、麦(麸)等谷物饲料,饲喂优质的青贮饲料,使牛羊的膘情和体质尽快得到恢复,防止妊娠母畜流产。
3、加强幼畜防寒保暖。
冬春是牛羊产犊、产羔的主要季节,要特别注意母畜和幼畜的防寒保暖。畜舍内要多铺洁净的垫草,并保持干燥卫生。初产的母畜要喂温热水加精料;对于幼畜,要避免饲喂冰冻的、或带雪的叶菜、牧草和其他饲料。天气晴朗的中午前后,应让幼牛到舍外运动、晒太阳。
4、做好牛羊春季配种工作。
因雪灾延误配种的牛羊,要抓紧补配。要将良种补贴奶牛的冻精落实到位,及时配种;对黄牛、山羊,也要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尽快落实配种任务,以便在夏季来临前完成全群配种计划。对有繁殖障碍的,要尽快治疗。
5、尽早落实饲料种植任务。
规模牛羊场要尽快落实青贮玉米或其他饲料作物的种植计划,保证牛羊持续生产的需要。
四、保障措施
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细化恢复发展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恢复生产措施取得实效。
(一)协调灾区畜禽种苗、饲料供应。
积极为灾区调配畜禽种苗,重点供应边远山区。要保证灾区所需疫苗、饲料等物资供应,确保灾后恢复生产需要。鼓励灾区孵化企业增加禽苗孵化量,抓好母畜春季配种产仔工作,提高雏禽和仔畜供应能力。
(二)加大技术服务力度。
针对不同畜禽饲养品种、不同饲养模式,确定重点推广技术,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培训,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健康养殖,引导散养农户加强科学饲养管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送科技下乡,帮助受灾养殖户解决恢复生产面临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工作进展,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加强与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配合,积极争取和落实恢复畜牧业生产资金,促进灾区畜牧业生产尽快恢复与发展。
一、主要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全区肉类总产量16000吨,同比去年增长4.3%;蛋类总产量12165吨,同比去年上涨了24.5%;奶类总产量10000吨,同比去年增长23.2%。生猪存栏90000头,同比下降3.2%,出栏155000头,同比下降4.4%;鸡存栏120万只,同比下降6.9%,出栏鸡125万只,同比增长0.6%;羊存栏130000只,同比下降4.4%,出栏110000只,同比增长17.5%;牛存栏14000头,同比增长22.8%,其中奶牛存栏5600头,同比增长30.6%。全区畜牧业专业化、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养殖总量已达到全区养殖总量的65%以上。
二、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及特点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暴发了高致病性禽流感,我区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克服了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扭转了饲料原料价格上涨的被动局面,为畜牧业生产的平稳运行奠定了基础,超额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总体上看,畜产品产量增长,价格全面上升,效益明显提高,全年畜牧业可实现稳定增长。
1、生猪产销两旺,市场价格看好。今年以来生猪价格、仔猪价格的走势与以往不同,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活猪价格保持在8.5元/千克以上,仔猪价格21.5元/千克,猪肉价格保持在15元/千克以上,其价格已创历史新高。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受禽流感疫情的影响,禽肉产品消费下降,消费者对猪肉的需求增加,刺激了猪肉价格的上涨,以及饲料原料价格的上涨和仔猪短缺等。目前,农民养一头商品猪可获利250元,效益明显高于往年,农民养猪的积极性较高。
2、家禽业恢复稳定生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我区家禽业生产的影响不大,随着禽类产品价格的逐步回升,农民养鸡的积极性有所提高,鸡蛋价格已从去年的平均每公斤3.5元,上涨到今年的每公斤5.5―6元,淘汰鸡价格从去年的平均每公斤4.5元,上涨到今年的平均每公斤8.5元。
3、奶牛业发展势头强劲。奶牛养殖业继续保持突飞猛进,成为畜牧业生产中增长最快的产业。目前,全区年底奶牛存栏已达5600头,同比增长30.6%,受饲料原料价格的上涨,奶牛饲养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有所下降,目前农户养一头奶兔年盈利在3000元左右。
4、肉牛生产稳中渐升。今年以来,肉牛市场价格同比去年有所上涨,同时随着世行贷款发展养牛项目在我区的实施,农民养肉牛的积极性很高,去年我区新建的肉牛小区今年开始大量补栏,肉牛存栏达8000余头,同比增长了18%,农民养一头肉牛可获利450元左右。
5、肉羊生产平稳过渡。今年我区实行了禁牧政策,对我区养羊业产生了一定影响,羊饲养量略有所下降,禁牧政策对养羊业生产的影响比预期的要小,主要是我区积极扶持农民舍饲养羊,引导养羊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同时大力推广新技术,依靠科技,提高了养羊业的经济水平,据统计,舍饲养羊农民出售一只羊可获利70元左右。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今年我区畜牧业围绕动物疫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和优势区域布局三大重点,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以防治禽流感为重点,抓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今年年初我国部分地区暴发了高致病性禽流感,我区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制定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技、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发挥疫苗优势,提高防疫效果,同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家禽业的健康发展。经过一系列的措施,我区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治工作得到了阶段性胜利。今年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一是加大了禽流感防治力度,禽流感防治是今年我区动物疫病防治的重中之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投入了10万元防治经费,购置了75万头份禽流感疫苗,3.5吨消毒液,150套防护服以及手套、口罩、雨鞋、编织袋等,对我区重点防护区的鸡群全部进行了免役,鸡舍和交通要道进行了全面的消毒,确保了我区鸡群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二是加大布病防治力度,根据省市按排,我们对辖区10个乡镇64个疫点村的28500只羊进行布病检疫,检出阳性羊570只,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扑杀深埋处理,消除了传染源;三是在继续加大对口蹄疫强制免疫的同时,对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疫病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了上级的要求,确保我区没有发生重大疫病;四是加大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力度。今年全区检疫动物:猪84626头、羊47250只、牛867头、禽629300只、其它动物2479头(只),动物产品:肉类7845吨、种蛋255万枚、皮2400张、毛类50吨、奶类200吨。共检出动物疫病8种:口蹄疫、羊布病、鸡新城疫、猪瘟和猪丹毒,染疫动物7145头(只),不合格动物产品1850公斤,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2、以发展奶牛业为重点,抓了畜牧业结构调整。
一是抓了畜禽结构调整,按照我区畜牧业发展总体思路,奶牛养殖业突飞猛进,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奶牛业作为我区的一大优势产业,将成为我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全区年底奶牛存栏已达5600头,同比增长30.6%;二是抓了畜产品结构调整,通过抓龙头企业建设,特别的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快了畜产品结构调整,博瑞乳品有限公司年加工鲜奶达1800余吨,民信屠宰厂年加工猪肉达5000余吨;三是抓了种植结构的调整,以提高蛋白质和经济效益产出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优质紫花苜蓿和青贮饲料专用玉米的推广力度,以种植制度改革来推动畜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全区优质牧草种植保留面积已达6万余亩。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号),推动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必要出台《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全市畜牧业产值达133.7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26.9%。但同时,我市畜牧业也面临着环境资源约束突出、产业链条不够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始终存在、农牧结合还不够紧密等问题。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讨论会议,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骨干龙头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后,报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肉蛋奶总产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到20xx年达到47万吨以上,到20xx年达到51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85%以上和95%以上。围绕主导产业,建成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猪、牛羊全产业链。
五、主要内容
《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和附件五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提出了以“循环化、数字化、标准化”为引领,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全力推进畜牧业十大工程,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确定了全市肉蛋奶总产年均增长率,20xx年、20xx年肉蛋奶总产以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具体目标。
(三)重点任务。
1.优化养殖区域布局。涡阳县重点发展肉羊产业,统筹发展生猪、肉鸡产业;蒙城县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肉鸭、生猪产业;利辛县重点发展生猪产业,统筹发展肉牛、肉鸭产业;谯城区重点发展肉牛产业,统筹发展蛋鸡产业。到20xx年,每县区打造1—2个产值达100亿元以上的畜牧业全产业链项目。
2.延伸畜牧产业链条。一是实施饲料饲草壮大工程。加大“双招双引”支持力度,引进或培育集团化饲料行业领军企业。二是实施养殖现代化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市创建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家以上,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60家以上。三是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有效利用畜禽养殖固态粪污,提升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综合价值。四是实施屠宰行业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大型企业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建设。五是实施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六是实施畜牧业品牌建设工程。培育畜禽优良品种,培育畜禽优质产品和畜禽绿色食品,打造一批公共品牌。
3.夯实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实施畜禽良种繁育工程。加大黄淮山羊、皖北黑猪、皖北黄牛、黑毛和牛、亳州斗鸡等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力度,提升现代种业水平。二是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实施畜牧业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场所等信息化建设,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闭环管理。四是实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强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提升市、县区、乡镇三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落实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四)组织保障。重点从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扶持力度压实工作责任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五)附件。制定了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县区年度目标考核表。
六、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县区错位发展、一县区一特色,推动畜牧业产业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二是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制定实施畜牧业十大工程,延伸畜牧产业链条,夯实基础能力建设。三是紧扣农牧循环,提出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四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亳州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县区年度目标考核表,提出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菜篮子”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后,一是与各县区及时沟通,深入解读文件精神,帮助县区把握文件内容,推动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加强工作调度,根据县区年度目标适时开展调度,以强有力措施促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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