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人员培训方案(精选3篇)
一、基本情况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x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航空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以东,民发广场以南,占地面积约23551m,车位数量110个;
永安南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西湾路以东,永安南路以北,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49292m,车位数量138个;
林荫路1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西湾路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7513m,车位数量127个;
林荫路2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706m,车位数量46个;
钻石大道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北,铁路高架桥下方,占地面积约3592m,车位数量237个;
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卧龙路以南,荣华路以东,占地面积约5943m,车位数量103个;
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95m,车位数量215个;
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清河东路以东,云湾小学以南,占地面积约2040m,车位数量103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航空路停车场、永安南路停车场、林荫路1号停车场、林荫路2号停车场、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为创建学习型示范社区,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社区工作人才的职业化进程,力争在全市率先打造一支拥有社会工作资格的专业化队伍,按照管委会夏向东副主任指示精神,决定举办20xx年度社会工作者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此次培训班,以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为目的,以岗位需求为取向,通过开展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实绩突出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二、培训对象
社区服务中心、社居委业务骨干(符合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条件人员)
三、培训规模
30人
四、报名方式
由各社区服务中心、社居委负责人推荐报名,推荐人员于3月1日-8日自行网络报名,并报人事劳动局综合处备案。
五、培训时间
4月中旬10天-15天
六、培训方式
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专业授课”与“经验交流”相结合,将学员集中至市委党校集中学习,聘请资深教师按需授课;集中学习后,组织学员到先进社区参观交流。
七、培训内容
重点提升学员社区干部素质,培训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
1、 培训目的
为了使本项目所涉及现场维护人员能够全面地了解设备,增强维护和使用设备的技能,我们除了向用户提供整个设备的技术说明、操作说明及文档之外,还将负责组织对现场设备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培训。
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使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不仅对设备有足够的认识,而且能完全胜任所承担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阀门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控制等理论培训及设备操作规程、现场操作、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行参数调整、设备故障排除、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
2、 培训对象
现场设备维护管理人员是指对项目中的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经过培训,主要能达到以下目标:
了解设备结构、运行工作原理、设备控制工艺等内容:
掌握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方法、特殊设备运行参数调整等: 掌握设备一般性故障的诊断和排除故障的应对措施:
3、 培训形式
为了使培训达到最佳效果,使用户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和经验,我们将采用多种途径对用户进行培训:
现场授课:由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在现场对用户进行培训。通常以设备的操作说明书作为资料支持,现场设备操作为辅助。
现场指导: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的工程师在实际操作中,会详细讲解操作步骤,指导客户操作,并解答客户的有关问题。
4、 培训方案及计划
具体培训计划及方案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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