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集锦(精选20篇)
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吸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学校的
发展,又合理界定了各方权益,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xx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员、职工。
三、实施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实施原则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每年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部分又分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
(一)岗位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并按月发放。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数量。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等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量系数的总和,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注:五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5,四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2,三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
专任教师工作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40号)的规定计算。
校级正职每周应兼2个课时,校级副职每周应兼4个课时,中层干部每周应兼所任学科的二分之一课时(《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操作口径》)。【上海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因此,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加强绩效考核,学校根据以往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以下项目:
1、基础奖:
即节日费,共5000元。教职工根据在职状况,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每节各发1000元。
2、学期考核奖金:
每年1月、7月发放。考核分优秀(占20%)、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奖。
3、年度考核奖金:
每年12月发放。教职工按教师、职员、工人分档发放。病事假依照《南翔镇关于教职工病事假经济处理的制度》执行。附表四:年度考核奖金表
4、超工作量(课时)补贴:
1)超课时补贴
教职工根据《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意见》按标准每月结清发放。各部门条线应严格控制超工作量(课时)数量,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课时不足将予以扣发。
2)代课补贴
自修课看课每节10元,临时代课每节20元,一个月以上代课每节30元。
3)兼职补贴【上海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对于兼任多项工作的教职工,给予每月或一次性补贴,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并由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4)训练队补贴
对于带队训练的教师,给予每月补贴。
5)化学实验员、化学教师营养费
6)带教青年教师补贴
7)体育教师阳光费
5、骨干教师奖励:
区级骨干教师由区统一考核,学校另行支出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的经费额度。镇、校两级优秀教师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等奖,镇级骨干教师经费由镇教委另行下拨经费发放。校级骨干教师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经考核后每年12月发放。
6、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教师工作奖励方案》按标准逐项每年年底结算发放一次。
7、教师辅导学生竞赛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发放办法》按标准在每年教师节前后发放。
8、优秀组室奖
1)优秀教研组奖
根据《怀少学校教研组考核办法》由分管教学校长会同教导处负责考核,评出优秀教研组,每年7月给予奖励。
2)文明组室奖
由学校工会对各工会小组进行过程评价,评出文明组室,每年12月给予奖励。
9、岗位考核奖:
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奖:根据《怀少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分管德育校长会同政教处负责考核。评出班主任工作金、银、铜奖,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年级组长考核依据所在年级班主任考核平均分计算设金、银、铜奖,各奖项设置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按考核结果每年7月发放。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院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县医院在乡村卫生工作中的“龙头”、“枢纽”作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使各项工作逐渐正规化。把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建立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内部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为此,我院结合业务技术人员比例以及医院实际收入等情况,经院务会研究讨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基本原则
各科室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遵循一个宗旨:解决两个问题,坚持三个原则,树立四个办院方针。即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两个问题;坚持在绩效工资方面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合理分配的原则;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办院方针。”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要地位,把完善制度体系和医院发展结合起来,建设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益性医院。
二、 考核的主要内容
全院以二级综合性医院为标准,从行政、临床、医技、药械、后勤等方面做百分制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医院奖罚制度)。
三、 实施办法
(一)、各科室负责人按以下办法实施:
1.住院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对所管科室的工作人员和各项指标进行划界,责任到人,进行科内细则考核,尤其对每个出院病人的病例依照“标准”进行打分签字,科主任审阅补贴1元,护士长审查护理表格和各种记录补贴0.5元(二人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扣同补。
2.医技科室:核心是为临床提供科学的参考指标,报告单为依据,一是登记明确,二是报告准确,绩效考核按考核分核定。
3.医务科长:按每周一次查全院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签约病例中的查房记录、会诊与病例讨论记录及病例书写质量等。每季度考核后及时汇总,统计并反馈全院。
4.总护士长按每周查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护士病例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是否完整。
5.后勤科要保证全院供水、供电、院内垃圾清除及时、车辆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整洁、督促门卫按时开关门等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6.财务科按时结算报表,数据及时完成,监管全院收费标准,及时督促押金等款项日清月结。
7.药械科组织管理好本科,严格管理麻醉药品,按制度办理,审计核算住院、门诊中西药房账,并负责每季度药房盘点工作,对科室內人员按“规范药房”要求有计划的进行业务学习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查过期药品,对划价和处方调配严格把关,达到万无一失。
8.各科主任提成比例建议:科主任提%、护士长%、科副主任%、副护士长%。
(二)、聘用工前半年內无绩效工资,半年考核合格后享受一半,一年后根据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全额。
(三)、院部根据每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对各科室核发绩效工资,医护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劳取酬。
(四)、财务后勤科:按全院工作质量和本科室工作量由院务会研究核发。
(五)、住院部各负责人,经常性督促住院费用及押金,保证所管的病人出院时交清一切住院费,如交不清则出院时所欠的一切费用由科室承担。如若收费不合理,给病人解释不通理由,承担多出部分费用。
(六)、各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內出勤严格把关。
四、科室总销售额、纯支出范围划定
(一)、总销售额:各科以结账收入为准的各项收入合计。
(二)、纯支出:科室领取的材料费、耗材等。
五、各科室上交统筹金的说明
(一)、院部首先保证全院职工工资,结余后再核准绩效工资。
(二)、剩余统筹金作为设备维修、购置,房屋改造、车辆维修及进修人员费用、紧急救助、突发事件应急、业务招待、公务支出等费用。
(三)、院部对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等,由科室从平时统计中分发给科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同每月工资一起发。
六、对出现的责任或技术问题的处理原则
(一)、医疗和护理方面出现纠纷或差错事故造成经济补偿时科室和院部各承担50%。
(二)、药械有短缺、破损现象,按考核办法扣分之外以调拨价补偿100%,两次以上者通报全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
(三)、财务方面的记账、收费出现账务差错,短缺时补偿100%,两次以上者通报全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
七、各科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指导意见
(一)、各科室出勤必须占总奖金的35%以上。
(二)、内、儿、外、妇科:医护各占45—50%,医护业务考试占4%。
(三)、五官科:按科室分配。
(四)、內、外、妇、儿科医生绩效工资参照职称(执业资格)、收住病人数、管理病人数、住院天数、病例质量、出勤等方面发放;护士参照职称(执业资格)、业务能力、护理质量、出勤等方面发放。
(五)、药械科绩效参照处方划价、工作质量和出勤等方面确定发放。
(六)、财务后勤科绩效按照出勤及实际工作量确定发放。
(七)、医技科室按比例给临床科室划拨奖金,归临床医生分配。
(八)、门诊主任提成同所在科室主任,总护士长提成同所在科室护士长。医务科长、防保科长及财务科长提成取各科主任平均数,从医院统筹金中发放。
八、各科室在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科室绩效工资发放制度,上报医务科,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九、以上《方案》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院务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解。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含学校自主聘用人员。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20xx年采用总体清算的办法。
二、制定本实施方案的原则
1、与现有实际水平基本相当;
2、坚持按劳取酬原则,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根据x人社发[20xx]39号文件精神,在山市教育局领导下、在山市人社局、财政局指导下制定本方案。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等级,按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确定。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据工作量取酬部分(按义务教育阶段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总量30%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组员在6人以上教研组长100元,组员在6人以下教研组长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每月课时认定
A、行政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80课时。
B、学科教师按以下公式计算课时
(Aa+6aB+CD)4
其中:A为不大于额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教案数,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额定工作课时(课表课时)为:高中14课时。同年级文理科同一学科视为教案相同,补习班为高四。
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也按此计算)。
C、非教学岗位60课时
2、高三质量奖励,按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实施;
3、加班费,包括补课(周末、节假日)、早晚自习、考试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值班、加班、临时性代课等;
4、教职工奖励,对各级优秀等先进人物的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除法定假、工伤、重大疾病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目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控制线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量两部分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相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随其它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总量中不包含以下内容:(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2)市委、政府发放的高考质量奖。
五、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由财政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按实发放;
4、教职工奖励按实即时发放。
为切实贯彻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绩效工资发放精神,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达到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特拟订“北槐小学20xx--20xx学年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方案提交校委会和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随即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的执行次数
每月执行一次
四、绩效工资的执行金额
以教育局规定的全体教师绩效工资金额的40%为全额。
五、成立北槐小学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王利娟(代校长)
副组长:胡 红
成 员:史民会 侯小红
六、具体办法: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满分XX0分。
(一)师德形象(17分)
1、(3分)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2、(4分)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2分。
3、(3分)搞不正当之风,当众顶撞领导,说别人闲话,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
4、(2分)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或穿奇装异服,随地吐痰,讲粗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严禁在课堂内吃东西,发现一次扣0.5分。上课不坐班者发现一次扣1分。
5、(3分)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严禁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违者每次扣1分。
6、(2分)不遵守会场秩序者(如打电话、做杂事、扰乱秩序等)每次扣0.5分。
(二)教师考勤(17分)
1、旷课每节扣1.2分,旷升旗、会议、早操、学习、教研活动等每次扣0.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
2、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2分( 一月累计不超过3次,从第4次起按事假进行扣分,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
3、未经学校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则双方各扣1分。
4、事假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安排代课者,事假每节扣0.75分。
5、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安排代课者,病假每节扣0.5分。
6、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不打招呼未上班,每天扣15分,到期打招呼未上班,按事假计算每天扣7.5分,
7、在正常上班期间,学历进修的教师,按事假计算,每天扣7.5分。
8、(2分)上级教育部门或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的不扣分,但必须先把课对调好,没有把课对调好就离开的,一次扣0.5分。
9、(2分)每天签到两次,签到应及时,签到不及时的、代签的、提前签到的或不签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10、(2分)每天午休应按安排表坐班,如发现坐班不及时的,扣0.2分;不坐班的,一次扣0.75分,扣完为止。
(三) 记录考核(8分)
1、(2分)学习笔记。
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参与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并认真做好笔记, 次数不够的缺一次扣0.5分,记录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2、(3分)教学资料上交。
每学期规定上交的计划、总结、论文、教学反思、课件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按时上交,迟交者每次每项扣0.5分。单次未交的此项无分。
3、(3分)会议记录。
每次开会都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次数不够的缺一次扣0.5分,记录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四)教学工作(35分)
1、(6分)教师备课。
认真按有效教学常规备好每一节课,每少一节扣0.5分, 环节不全的,每节次扣0.1分;使用旧教案或没有教案的,扣6分,教案与课本内容不相符的,每节次扣1分。上课不带教案的,发现一次扣1分。
2、(5分)作业布置、批改及辅导。
各学科按有效教学常规的要求按质、按量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批改每缺一次扣0.1分,不及时纠错的;发现一次扣0.1分;学生有错不改的,发现一次扣0.1分;辅导次数不够的,缺一次扣0.1分。
3、(6分)听课与评课。
坚持听课制度,并认真评课,每学期不少于15节(校领导、教研组长和新任教师不少于36节),少一节扣1分,不参加评课者,少一节扣0.5分;不交听课记录或弄虚作假者,视情况扣3分---6分。其他学科的教师可选择听语文、数学和英语。听课记录必须有教学建议。缺少教学建议的,少一次扣0.1分。
4、(3分)学困生转化。
开学初制定学困生转化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做,同时做好转化记录,记录应详尽,每缺一次扣0.5分。
5、(6分)教研工作。
根据本组教研计划做好教研工作,积极探讨最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同时做好记录,记录不详尽的或次数不够的,每次扣0.5分。
6、(9分)考试及试后分析。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做好阅卷工作,并在每次考试后认真做好学生成绩记录及试卷分析,每缺少一项扣2分。
(五)、安全考核(10分 )
1、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学生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分。
2、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5分。
3、故意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除了扣除安全考核分外,还要追究教师的经济责任,情况严重,还要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班主任工作(13分)
1、(1分)各班每周召开一次班会,总结上周工作并安排本周工作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记录要详尽、充实。缺一次扣0.2分。
2、(3分)每天及时记录班上发生的事情,记录应真实,详细。缺一次扣0.1分。
3、(1分)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按时家访并做好记录,记录应详细,完整。缺一次扣0.2分。
4、(1分)通过对好人好事的记录,发现学生的品质,调动学生的助人为乐的积极性。记录应详细,具体。缺记录的扣0.1分。
5、(3分)针对目前的甲流防控工作,各班主任每天两次对全体学生进行晨午检,发现发烧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就医,同时做好记录,记录应真实、具体。如发现记录不及时的,一次扣0.1分。缺一次扣0.5分。
6、(2分)蛋奶工程,针对冬天的实际情况,班主任每天派专人领取鸡蛋和牛奶,并给学生热奶,同时做好学生的领取工作,记录及时、真实。如发现记录不及时的,一次扣0.1分。缺一次扣0.5分。
7、(2分)临时工作量。班主任除管理好本班的工作和做好自身的工作外,还应承担学校分配的临时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
(七)、调控指标(13分)
除班主任外的其他人员,每月都会安排一定量的临时工作,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情况扣5分-13分。
七、绩效工资发放情况。
八、如本方案所规定的内容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九、如遇教师工资调整,绩效工资将做相应的调整。
十、本方案从20xx年3月起开始实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以此调动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1、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本年度绩效工资及特岗津贴。
2、县政府每年补贴的专项绩效奖金。
四、分配办法
以学期量化考核作为主要分配依据按月发放
五、考核办法
1、各科周课时标准工作量为18
2、工作量的核定
(1)教学人员周工作量=周课时数+周教案数+周辅导节数(单班×0.5)+超课时工作量+兼职工作量
(2)行政管理人员周工作量:书记、校长:24;副校长:22;主任:18;副主任:14;团委书记:14;教研组长:4;备课组长:3。
(3)非教学人员周工作量:
A、部门干事13(会计、报账员、部室干事、财产管理、保卫干事)。
B、两灶管理12;
C、部室管理员:专职图书管理12;阅览室管理员12;信件收发员12;广播室管理员12;学籍、档案管理员10;(兼职的量×0.5),其他部室管理员以量另算。
D、体育、艺术指导教师(第二课堂)每周加4个工作量(所指导学生人数在5人以下时记2个工作量;
3、工作质的考核
(1)教学人员(满分100分)
①教学效果占50分(笔试科目中期占20,期末占30,中期期末按成绩名次排队每人差距不小于0.5分,中期期末横纵比进步分另加分,每进步1分加1分;非笔试科目以考核组考核打分为准);
②教学过程占20分(教案或导学案、作业各占10分,中期检查占4分,期末检查占6分);
③教科研活动占15分(听课、业务学习、教研教改各占5分);
④教学评价占15分(学生评价占5分;领导评价占10分)。
(2)非教学人员(满分100分)
①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评价占50分;
②部门领导考核占30分;
③教代会成员或全体教职工考核评价占20分。
(3)校委会成员(满分100分)
1)、校级领导
A、全体教职工考核评价占50分;
B、教研组以上部门领导考核评价占50分;
2)、部门领导
A、由教代会成员或全体教工考核评价占50分,
B、校级领导考核占50分。
4、量化考核积分办法
A、科任教师:依据考核总得分以组按30%、50%、20%的比例划分出优秀、良好、称职三个档次。
B、非教学人员:依据考核总得分按30%、50%、20%的比例划分出优秀、良好、称职三个档次。
C、行政系列:依据考核总得分按40%、40%、20%的比例划分出优秀、良好、称职三个档次。
5、说明: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下学期以试用教师对待;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校委会研究认定为试用教师。
A、教案短缺在1/3以上者或补写教案者;
B、不能体现备课或者没有教案者;
C、不接受工作分配者或无故不参加学校或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者;
D、工作态度不端正、严重体罚学生、不让学生上课者;
E、工作有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或变相同学生收取费用者。
6、其他情况
A、学期无质考核分,下学期为称职档次对待。学期各种假累计一月以上降为称职档。
B、新调入教职工第一个学期按称职档次对待,中途接课以被接课人成绩为变化基础。
C、中期考试不考科目,以上学期末考试成绩与本学期末考试成绩进行横纵比加减分。
D、体、音、美、计算机、校本、综合科教师的教学效果考核按考核组的评估分数折算。
E、考试期间学生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由家长向教务处申批,请假,考试前一周教务处核定人数,病退学生凡无正当手续都以零分计;考试无成绩、无试卷、无故缺考者都以零分计。
F、工作质考核以学期为单位进行,不计金额,只决定下学期月岗位工资档次。教务处具体负责计算考核结果并备案。
六、月工作量积分办法
1、月工作量M=周工作量×4
2、质量系数N:考核优秀记1.2、良好记1、称职记0.8、试用记0.6;
3、职称系数K:中三记0.8、中二记1、中一记1.1、中高记1.2;
4、业务称号G:校级教学能手记1.05、县级教学能手1.15、市级教学能手1.2、省级教学能手记1.25;(业务称号三年内的有效,所有称号以最高的算)
5、月教学工作量积分P=M×N×k×G
6、兼任多项工作的教职工的月工作量积分分别记为P1、P2、p3……
七、绩效工资计算
E=∑P×单位工作量津贴
八、奖罚
1、奖励
1)考试科目成绩名次奖:在学校期末考试中,语、数、外均分名列全年级前三名者,分别奖励科任教师500、400、300元;其它科目均分列全年级第一名者奖励科任教师400元;
2)进步奖:科任教师在学校期末考试中与全年级平均成绩的差值与上学期在全年级平均成绩的差值进行比较,每进步1分奖励200元;
3)荣誉奖:获得校、县、市、省、国家级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分别奖300、400、500、600、1000元;
4)业务奖:获得校、县、市、省、国家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称号分别奖励100、200、300、500、1000元;
5)教研教改奖:论文发表、获奖、按校、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奖励50、100、200、300、500元;(论文必须是教育类正规报刊)承担课题研究获奖、按校、市、省、国家级分别奖给课题组300、3000、5000、8000元;每承担一次县、校级示范课的教师,各奖励400、300元;
6)学科竞赛奖:校学科竞赛获得团体三、二、一等奖的分别给科任教师奖50、100、150元;所带学生在县、市、省、国家级竞赛中获奖、在校级奖励基础上另加50元;
7)和谐奖:在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测试中,班级总评名列前十名者(单科成绩不低于前十名者),奖励班集体800元。
2、扣罚
事假请假1天扣100元及工作日均量化金额;病假以住院手续时间为准,每天扣10元;养病以事假的一半扣除;旷课一节扣200元;早操缺一次扣10元;辅导缺勤一次扣20元;查岗缺勤一次扣30元;升旗缺到一次扣50元;教研活动缺一次扣50元;旷会一次扣50元;监考迟到一次扣50元;
九、单项考核
1、兼课补助:一月之内每节30元,满一月以工作量计发;照课一节补10元;
2、星期六九年级加班补助:班主任40元,科任教师120元,校委会领导120元;
3、加强班、提高班辅导补助:班主任40,课任150元;
4、部室管理员补助:每学期300;
5、监考每超出人均量一节补助50元;
6、中考奖励办法另行。
十、说明:
1、本办法从20xx年起执行,有尚未完善的地方,在试行中逐步修订,已明确的条目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特殊情况另定。
2、绩效工资、特岗津贴每学期以五个月计算,寒暑假期间(每年2月、8月)不量化,直接打入工资本;
3、行政领导的教学工作量超过20时,兼职量×0.8;
4、绩效工资人均量每月扣200元作为期末量化和奖励资金;
5、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一线教师量化看工作情况适当照顾。
5、本方案的考核结果适用于教职工年度评优评模和职称评审中的年度考核。
6、考核结果按类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末位的教职工进入待聘行列,参加二次竞聘上岗或转岗。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不设待聘岗位。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XX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1、常规要求包括政治表现、师德修养、工作(服务)态度、履行职责、出勤情况等,凡考核达到要求每月发放奖励津贴400元。
2、下列情况按规定予以扣发奖励津贴:
⑴按月累计事假一天扣发80元,病假一天扣发40元,扣完为止。
⑵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发20元
⑶责任事故一次扣200元;旷职一天或重大责任事故扣400元。
⑷集体学习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发50元,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发20元,事、病假一次扣30元。
⑸抽查劳动纪律,一次无故不在岗扣200元;(当天因公出差,请事、病假者不重复计算);抽查备课笔记或作业批改一次不合要求扣100元;期中、期末检查听课少于规定标准一次扣20元;上班时间打游戏、炒股(基金)、网购、QQ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上网,一次扣50元;课堂教学期间接听手机一次或发短信扣50元。监考不认真、看书报杂志、打瞌睡、迟到、打手机、发短信、试卷未收清或提前收卷等,发现一次扣50元,旷监考一次扣100元(扣检查时当月津贴)。
⑹按规定要交的工作计划、期中自查、期末小结及各类报表(含缴费)等,一次不交或不合要求扣50元,迟交一天扣20元。(扣检查时当月津贴)。
⑺有体罚、变相体罚现象的,一次扣200元(扣发现时当月津贴)。
⑻有无教案上课扣100元;上课迟到和提前下课(包含眼保健操)等现象的,一次扣50元(扣发现时当月津贴)。
⑼由于教师未坚守岗位等原因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或不良事件扣400元。
⑽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每次扣30,擅自停课扣200元。
⑾晚自习下班缺一次扣30元,双休日活动、节假日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每课时扣15元。(晚自习、双休日应在当月内完成相应工作量,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⑿体育教师早锻炼、课间操每缺一次扣50元。
⒀新教师星期天晚坐班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病事假扣20元。
⒁图书室、阅览室无故不开放一次扣100元,不按时开放一次扣50元;实验室管理人员不能按要求开出实验一次扣50元。
⒂ 擅自向学生硬性派售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品或其它商品,发现一次扣400元。
⒃不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的,一次扣100元;业务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外出培训、学习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或不能及时按要求进行交流的,一次扣20元。
⒄学校要求的各项计划、总结、论文不能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0元,迟交一天扣20元。
⒅按学校要求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缺一次扣50元,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事、病假一次扣30元。
⒆按学校要求完成每周的听课、评课任务,差一次扣20元。
⒇按学校要求完成公开课、汇报课、示范课,差一节扣50元。
(21)同年级平行班级在学科竞赛、学情分析、期中、期末考试中平均分、优秀率居第一各奖50元。
3、后勤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到且产生一定影响的,一次扣100--200元。后勤人员应完成相关部门分配的任务,不完成一扣100元,完成情况不好一次扣50元。
4、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不到位或服务不到位的,查出一次,扣100元,如造成一定影响的扣20--400元。
5、师德师风差,其不良言行给学校带来极坏影响,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津贴。
6、因公外出、在职进修和按政策规定的婚、丧、产假等不扣发月常规津贴。
根据《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平教发[]47号文)规定,对任课教师绩效工资的考评主要从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职业道德(10分) 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有下列情形者,分别扣除相应的分数,此项扣完为止。
1.强制、诱导学生购买各类教辅材料或变相销售教辅材料的(2分);
2.暗示、索娶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礼物的(1分);
3.不能按课程安排上、下课,空堂、随意出入课堂、酒后进课堂、课堂上抽烟或课堂上接打手机的(2分);
4.擅自安插学生或私自调班、调课、清退学生的(1分);
5.无故不参加学校大型公共集体活动的(1分);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学校通报批评的(1分);
7.乱收费乱罚款的(1分);
8.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1分)。
考核说明:
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分为教师评议、学校评议和违纪扣分三部分:
(1)教师评议(50%):由各校组织全体教师(教干除外)依据上面的8项指标,给全体任课教师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注:属于一票否决的不参与打分)
(2)学校评议(50%):由各校教干根据上面的8项指标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民主评议,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以上两项合计即为该教师职业道德最后得分。最高分记10分,用个人所得分÷全校最高分×10即为个人职业道德最后得分。
(3)违纪扣分:
①对于学校及以上各级主管部门在平时的抽查中发现有违反以上8项指标的教师,由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依据记录扣除相应分。
②违反上述8项记录的教师,有人民来信或举报,经学校落实属实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依据记录扣除相应分。
二、职业能力(10分) 主要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1. 教育能力(2分) 积极主动参与班教导会、家长会,并能及时帮助学生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 开展积极有效的德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考核说明:
对教师教育能力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2.教学能力(4分) 正确有效地把握使用教材,课堂教学基本功扎实(包括现代教育教学手段使用正常有效)(3分);积极开发校本课程、综合实践课程(1分)。
考核说明:
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3.教研能力(2分) 提供校内外公开课、研讨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完成规定的教学反思、听课、评课等工作。
考核说明:
对教师教研能力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4.专业发展能力(2分) 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认真做好理论学习笔记;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并能充分展示运用新教育教学理念的能力。
考核说明:
对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三、工作表现(40分)
1.工作量(23分)主要考核教师出勤和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出勤(10分)根据各学校的考勤制度执行;教育教学工作量(13分)首先计算出学校教师的最高课时工作量,计满分13分。其他教师按其实际工作课时工作量除以最高课时工作量再乘以13为最后教育教学工作量得分。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规定,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计入工作量。
考核说明:
(1)出勤(10分):严格按照中心校考勤制度和各校实际考勤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2)工作量(13分):分为任课工作量(6分)、辅导学生工作量(6分)和附加工作量(1分)三部分。
①任课工作量(6分):按照《x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工作量规定的系数,进行累计相加的办法,最高记6分,用个人最后得分÷最高分×6即为个人该项最后得分。
②辅导学生工作量(6分):按照《x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规定的系数,算出每位教师所带学生得分,最高分记6分,用个人最后得分÷最高分×6即为个人该项最后得分。
③附加工作量(1分):严格按照《x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最高分记1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1即为个人该项最后得分。
以上①②③三项合并起来即为教师工作量最后得分;(1)(2)两项合并即为工作量最后得分。
2.教学常规(15分) 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单元检测、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重点是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各校依据综合评估方案执行。
考核说明:
对教师教学常规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3.德育工作(1分) 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关注学生差异的情况等,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困生”和品德上有偏差的学生情况。
考核说明:
对教师德育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4.班级管理工作(1分) 主要考核任课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
考核说明:
对班级管理工作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四、工作成效(40分)
1.育人效果(5分) 主要考核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生进步情况等。协助班主任把防止学生辍学、提高巩固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考核说明:
对该项工作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2.教学效果(30分) 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水平考核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为依据。各校依据综合评估方案执行。
考核说明:严格按照《x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的有关教学质量的规定执行,由教研室统一计算,并把原来的40分折合成30分,即为该项个人最后得分。
3.教研效果(5分) 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重点看教师参与校本教研情况。各学校依据综合评估方案执行。
考核说明:严格按照《x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教研室统一计算,把原来的教科研成果得分和网络教研得分合并起来,折合成5分即为该项个人最后得分。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要全部清理归并。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1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各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主管部门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具体分配标准见附表)。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差距。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学、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分类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三)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对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政策
(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财政不再核增经费。待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完全中学的退休人员,则统一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范围。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按照国发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其退职时的职务,对应同职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发放,具体算法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数额除7乘5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义务教育学校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的,见习期内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80元。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内的岗位津贴统一按每月44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人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七)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岗位津贴标准按确定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六、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维护学校稳定,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开展。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 =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 =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3、4、5分。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59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45号)的精神,在开展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下,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平庄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一)、薪酬构成:
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
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
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1、课时 按要求完成学校的课时数10分。
2、跨双科 单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语+英语)10分,主科+英语(或主科+学前班)15分,主科+常识课8分。
3、班级人数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双科以主科班级人数为准,带双科主科以班级人数多的为准。
(三)职称职务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师补贴: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师每人3分。(按职责完成工作加满分)
2、校长加12分,教导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会计10分。
3、语、数、英教研组长、农远工程信息员(包括图书管理)、通讯员加4分,资料员、安全信息员、后勤人员加2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
5、职称津贴: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学一级(已聘)得10分;3、小学二级(已聘)或未评职称的教职工得8分。
(四)、业绩奖励津贴(64分)
1、个人综合荣誉(10分)
一学年来教师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和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教师给予奖励,一年获多个荣誉的按最高的一个计算。⑴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⑵市级得7分;⑶区级得5分;⑷镇级得3分(5)校级1分。
2、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7分)
⑴、个人学术水平(10分):a、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教学优质课比赛或公开课,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3分。b、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公开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2分。
⑵、辅导学生水平(10分):指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按人数累计)。
(3)、宣传报道水平(2分):指教师向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2分;②市级得1.5分;③区级得1分。
以上荣誉得分的认定:各级各类获奖都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准;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或文件都必须是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质量(37分)
1、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每学期期末中心校语数英质量检测成绩奖励前13名(按校排),分别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学前班按第六名奖励。(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奖5分,一年级以第六名为底线)
2、教育教学常规: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各种记录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3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30%(55周岁以上为二等,分别奖7分、6分、5分。(具体要求按教导处计划执行)
3、班级管理奖
每周评出本周的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的50%)根据结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项得分个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补贴、举行活动: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员半天1分。
(2)因公代课补贴:因公外出半天可调课,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补贴加0.5分,由教导处或值日组安排。
(3)、师德师风考核(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师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的;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⑶进行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向学生家长收受礼品或贿赂的;⑷向学生推销各种物品,未经学校授权向学生擅自收取费用的(5)违反上课要求的。(6)出现一类重大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考核办法:通过民主测评、学生测评、部分家长测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师得分。
(六)、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停发工资的;
八、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1/3,由全体教师民主推选,任期为一年;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为做好我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劳保障局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乐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xx]6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包括生活津贴、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生活津贴按原定的398元平均发放,岗位津贴按教职员工的所处职称岗位(参照乐人劳字[20xx]号文件)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120元标准依据《乐平市实验小学班主任津贴月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按实际工作月核发。
(2)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员工的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实行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分两个学期进行考核发放。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五、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绩效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
(1)制定《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严格执行《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
(2)采取观察、抽查、听课、座谈、问卷调查和查阅备课笔记、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考核。
(3)教师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月考核,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教师在工作中“师德”,“出勤”,“教学教研”,“安全管理”的表现按月进行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得分,进行公示;学期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奖励”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考核,与每月月考核一并,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得出每学期总分,分岗拟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则为两个学期绩效考核分数之和。
(4)绩效考核结果由校长审批,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欺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获变相强迫学生滥定教辅书获资料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2、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xx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2、扣分标准:
①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在校外兼课、兼职,违反其中一项规定,本项考核不得分。
②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如有违反要求不得分。教师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学生,故意为难家长,擅自赶走学生一次扣5分。
③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享受奖励性津贴。私自乱收费、搭车收费、截留费用一次扣10分,并按规定退还钱款。
④违反计划生育要求超生不得分,没按计划生育要求采取措施而怀孕扣10分。所请假按事假处理。
⑤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一次扣10分,经协调仍然不服从安排不享受奖励性津贴,并建议在教职工评聘时不予聘用。
(二)教师出勤(10分)
1、规范要求:
①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考勤,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教师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长室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电话请假需要补齐相关手续,特殊原因请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教师小假为一个学期一次累计。累计超过8小时按事假处理。离校时必须打卡。
②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干满点,出成效。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外出或参加有关会议,一律实行外出登记,写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实去向。凡不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擅离岗位处理。病假必须出示三级以上医院病假条。
2、得分扣分标准
①一个学期出满勤、干满点得10分。以学校考勤统计数据为准。学期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例会、升旗仪式、值班等一次扣除5元。一个学期迟到早退累计10次本项不得分,累计15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师请病假一天,课务完成扣10元,课务未完成扣20元;教师请事假一天,课务已完成扣20元,课务未完成扣30元;每学期累计请病假达45天,事假达20天以上者不享受绩效奖励。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等,发现一次扣30元。
②教师公休假:晚婚标准: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0天;晚育标准:女24周岁,产假90天,晚育奖励30天,剖腹产外加15天,提前请产假的产假时间从实际产前一周起算。丧假(直系)3天。
(三)工作总量(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实际上课节数和兼职工作折算。学校按实际确定平均工作量,满课时数分值为10分。超课时附加1分/课时,不足课时减1分/课时。附加分值不超过原分值的50%。
①标准工作量,根据人事部门下发的要求核定学校教师的工作量,学校的平均工作量为12节。一二年级为13节,三四年级为12节,五年级为11节,六年级为10节。
②对工作量实行量化标准制度。凡是列入课表的科目,1课时作1个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兼职折算方法:教研组长2个,备课组长1个,大队辅导员4个,团支部书记1个,心理咨询2个,报帐员4个,体艺卫组长2个,图书管理员3个,音体美器材管理1个,仪管员2个,微机管理员2个,卫生员1个,档案管理1个,妇女主任1个,印刷3个。专职保安工作量为8个。未列入部分按实际量计入其它类别中。如享受津贴则不计算工作量。
③学科工作量测算:兼带二个班数学为满工作量。音乐、美术、科学、信息等满课时数为14节,兼实验指导、兴趣小组辅导等;体育学科满课时数为14课时,兼兴趣小组辅导、大课间活动等。满工作量的得满分,工作量超出的,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由校长室核定计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学校规定的跟班人员应及时跟班。
(四)职业能力(40分)
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项目包括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和做学生思想工作等情况;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标和教材、组织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情况;
具体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市区局“教学六认真”要求进行教学操作,全面贯彻“三案六环节”要求,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备课三案:(10分)
①具体要求:备课环节齐全,书写工整,教案设计新颖,教学程序清晰,体现教改理念。体现备教材,备学生活动,体现学科特点,环节齐全,教后反思具体充实,体现教学情况(详见学校备课要求)。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备简单教案,所备内容必须符合市、区局相关要求。
②评分方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每缺一篇教案扣2分,每缺少一篇学案、巩固案分别扣1分。
2、课堂教学(10分)
①具体要求: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教学环节完备,教法恰当,符合课改要求;教师语言规范,精神饱满,衣着整洁,教态自然,因材施教;(详见学校课堂教学要求)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的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
3、作业批改(10分)
①相关要求:实行一课一作,作业布置体现课标要求,精选适量;体现教法,面向全体学生;作业批改及时,批语简练具体,富有指导性,作业整洁,书写规范,强调正确率。(详见作业批改要求)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艺体、科学等教师应积极组织并辅导兴趣小组、大课间、科学实验(实验内容要上传)等活动。
4、教师其它业务要求:(10分)
①教师需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相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得满分,没按时完成后补完成得一半分值。没有完成不得分。
②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双方各2分,调课由教导处安排,凭单上课;上课迟到15分钟视为旷课;
③教师应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替别人代课以临时性津贴给付。每课时5元,保质保量上好课。
④教师按要求参加各种竞赛与评比,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⑤小学教师以专科学历为合格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加4分,本科学历加2分。
5、总务后勤、专用室人员:无法用量化考核方式的专业教师(10分)
①相关要求: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管理好财产,使用好校产,定期检查校舍校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固定资产、图书阅览、仪器实验、艺术体育、微机网络等室必须有总帐、分类帐、使用记录等台帐(标准参照相关要求),其它业务情况考核按要求执行。音乐、体育、美术、电脑等考核学科,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并计算,兼代多个班级由考核人员临时抽取班级。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导处、总务处会评、校长室总评相结合按3:3:4比例得出个人得分。
(五)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30分)
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能力为教师成长及发展的主要指标,也是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本项目可以超出定额附加得分。
1、教学奖励部分:
①教学奖励:每学期学校统一测试、阅卷的学科,教学成绩计算方法:优秀率X30%+合格率X30%+平均分X40%=考核成绩。与所教班级原始测试考核成绩相比较,考核成绩提升量乘以10得考核分,考核成绩降低量乘以5扣除。连续保持年级第一名的任课教师奖励10分。
②有考核任务的科目,教学成绩按笔试40%与面试60%合计得分,个人成绩按优秀率X30%+良好率X30%+合格率X20%—不合格率X20%累计得分。基准分值为90分。超出分值X3为个人得分,多班级抽二个班取平均分合计。
2、教育科研部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和科研论文等情况。本校的全体教师都应该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①短期课题在市级教科所立项,结题分别加5、10分。综合课题在市、省级立项课题负责人加(10—15分);按期通过中期评估加(10—15分)完成结题加(15—20分);课题组其它人员由课题负责人酌情加分。
②论文奖励: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市级公开发表的,依据文章的稿酬(以邮局正规的稿费单为准)学校给予同额的奖励,省级1.5倍奖励;国家级2倍奖励(费用从临时性津贴发放)。没有稿费的按市、省、国家级按(5、10、15)分奖励。单项协会类刊物发表视同交流;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获区级(8、6、4);市级(12、10、8);省级(18、15、12);国家级(25、20、18)同类获双奖或双交流取最高奖次。出资参赛获奖不得分。(教海探航、五四杯、师陶杯上获奖上浮50%)。
(六)附加奖励部分:
①教师受到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等)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加30、25、20、15分。
②教师个人参加学校各种评比竞赛活动获奖的,根据不同名次加5、4、3分,获区基本功比赛分别加(15、10、5);市级基本功比赛(30、20、15);省级基本功比赛(40、30、24);优质课评比为基本功类减半。兼任学校兴趣小组责任人每学期按考核标准加10、8、6分。
③教师承担省、市、区、校公开课,所任教师分别加15、10、7、5分。受学校选派外出交流上课区内5分,市内10分,省内15分。
④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团体前三名(含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7、5、3分。学生个人参加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辅导教师加3、2、1分;学校运动会按年级取团体成绩前二名依次给班主任加5、3分。学校组队参加区运动会获团体前六名给辅导教师加40、30、25、20、15、10分。市级比赛获前三名加30、20、15分。区田径运动会团体成绩上升一个名次给辅导教师奖励30分。下滑一个名次扣20分。依次类推;语、数、英、科技、艺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组队参加区级团体(5人以上)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给予辅导教师20、16、12分,市级比赛加30、20、15分。无团体名次按学生获奖情况以(5、3|、2)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市级不超过20分;辅导学生参加区级竞赛或在市级以上发表(教师获辅导奖次的)分别给辅导教师加8、6、4分;市级为10、8、6;花钱参赛不加分。协会类获奖或交流不加分。
⑤学校在区验收、评比、竞赛中获集体一、二、三等奖或优秀的,给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合计区级30分奖励。市级为50分;省级为80分;学校按团结协作、成绩差距、执行纪律、贡献大小等方面评选优秀级部,奖励200元。
⑥分管后勤工作及为学校创收按学期计算,纯利润达每10万元相关人员共加20分,依次类推。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由校长室核定奖励。教师承担学校其它工作的奖励办法由校长室考核奖励。
教师绩效单项奖励考核。主要设立管理岗位津贴、临时性奖励津贴、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学校管理、教辅岗位等人员的绩效奖励考核。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
(七)考核办法与程序
1、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定量统计;教研组评、职能部门考核、校长室综合评议相结合。其中,教研组评分占10%,职能部门评分40%,校长室综合评分占20%;考核小组打分占30%。
2、教师平时考核由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学期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3、考核以积分方式统计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5%—20%。考核小组依据教师绩效考核最终得分高低自然评出优秀等级的人选。
4、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①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②组织民主测评;③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得出考核得分;④学校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⑤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5天),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⑥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如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最后确定考核结果。
6、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每学年考核两次,即每个学期一次。
(八)结果确定和运用
1、设置单项奖励性绩效津贴:管理岗位津贴(指副校级、中层干部、班主任、年级组长)、临时性工作津贴、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分配办法:
①获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的班主任奖励津贴按1的考核权重计算
②临时性工作津贴(指多代课、学校分配加班、突击性事务等)、按实际完成的质量确定奖励数目。
③教职工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取得突出成绩的,由校长室集体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2、计算办法:由学校根据本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减去“管理岗位津贴”、“临时性工作津贴”和“突出贡献奖励津贴”,然后依据考核分值核算到每位教职工。
3、支教人员奖励性绩效津贴发放,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获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原则上不享受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此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的基础性岗位津贴。
(九)相关说明
1、班主任工作按《大庆路小学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特殊人群按局相关要求执行。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等次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及时予以纠正:
①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它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④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⑤以非法方法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⑥从事有偿家教,经查证属实的;年度考核不合格、请长假、长期旷工等人员,学校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⑦由于本人失误或疏忽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考核小组。
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五、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七、考核及发放方式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八、考核责任单位:
教导处、教科室
九、绩效工资分项发放办法
(一)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4、发放办法:表格略
出勤奖励
现实表现奖励
课时奖励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
结合本校的具体实情按学期考核,年终予以发放。
二、考核及考核等级的界定
学校在学期结束时对全体教职员工按教学人员、后勤人员、内退人员和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分别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1、优秀等级
优秀等级的人员在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的基础上,由工作实绩积分(特殊贡献人员除外)靠前的人员进入评选程序,并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
2、合格等级
除优秀等级、基本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以外的所有被考核的`人员。
——合格等级的人员同时满足五个方面的要求:①师德考核合格;②工作量达到市局规定的要求;③工作质量达标(所履职的岗位工作,不得发生有影响的安全质量事故,所承担的学科不得造成较大的差距);④出勤率达标(全年出勤率在90%以上);⑤继续教育学时达标。
3、基本合格等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基本合格等级)
①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②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较弱,质量和效率不高,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按学校要求履行义务的。(经常迟到、早退、中途外出,擅离工作岗位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等)
④工作量达不到规定工作量的80%。
⑤出勤率不足85%的。(法定假除外)
⑥受到校纪校规及其以上处分的。
4、不合格等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等级)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②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其工作实绩连续较差的。
③欺骗性请假、旷职、变相旷职的。
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产生消极影响的。
三、相关人员的考核等级界定
1、离岗人员或退休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2、调进人员从调进之日起考核确定。
3、外借人员考核等级由学校征求外借单位意见,结合借用前的工作岗位的表现,由考核小组和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
四、奖励性工资发放办法及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小组提取总额的5%(后勤人员8%)之后,按教育教学人员、后勤人员、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内退人员分别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总额数,再按教职工人员的职级和有关规定计算到个人。
(一)合格等级人员的标准
个体职级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后勤人员8%)-班主任费人均承担数-被扣取的金额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数。
(二)基本合格等级人员的标准
基本合格人员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下浮50%。
(三)不合格等级人员的标准
考核不合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离岗人员的标准
离岗人员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5%的(后勤人员8%)的奖励分配对象及分配标准
1、优秀等级——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1
2、先进个人——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2
3、工作实绩优良——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3
4、超工作量的人员——在合格等级的基础上+X4
以上条款中的X1、X2、X3、X4分别为不同的标准,由校务委员会和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扣款处理办法
个人因缺勤、迟到、早退、中途外出和违纪违规以及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所扣款额,由考核小组统筹,按考核分类用于受奖励的人员。
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相关情况说明
1、缺勤率:在85~90%之间的人员等级,由考核小组综合其工作实绩和表现确定其合格、基本合格的等级。
2、工作质量不达标:
①参加区、校级竞赛、抽测、期末考查等,工作实绩相比较形成较大差距的。
②备课草率、照搬照抄教案、无教案上课、作业批改不规范、不认真、不及时等。
③学校管理人员未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见分工安排表)
④不能按要求参加、完成相应义务性工作的。
3、安全质量事故:
①管理不到位(班主任、值班教师)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②食品卫生(班级饮水)造成中毒事件的。
③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心理和生理伤害的。
4、变相旷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
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实施工作,根据《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就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3.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项目设置及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风奖(15%)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结合学科特点、工作特点实施德育工作,每位教职工给予每人每年全校人均奖15%的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师德师风奖:⒈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实;2.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被查实;⒊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公共利益;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推销教学资料、组织征订报刊杂志的;5.学生、家长、同行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6.其它违法违纪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0-100元:⒈不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的;⒉无特殊情况,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外出的1小时以上;⒊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观看视频、从事经商买卖等活动;⒋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学校突击性工作、代课、代班主任工作等)的。
考核办法:领导观察,学生、家长、同行测评,学期考核,年底累计。
(二)出满勤奖(5%)
鼓励出满勤。每年给予全校人均奖5%的奖励。凡病假每天扣款10元,病假必须由本人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一月内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早退、中途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每累计4次折算事假半天,每月事假1天扣款10元,累计2天以上(含2天)每天扣款20元;旷课每节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病假满半个月的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每月累计超过7天的,取消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症病除外,婚丧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履行职责奖(10%)
对积极接受工作任务,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日常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履行职责奖,发放总量为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左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学期履行职责奖:(1)不履行工作职责;(2)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3)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4)其他应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
(四)工作量津贴(30%)
1、满工作量津贴。教职工能保质保量完成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视为满负荷工作,每人给予校人均奖30%的奖励。
2、加班补贴。从严从紧控制加班支出。经校长室批准的突击性加班,每天补贴50元。节假日加(值)班每天30元。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每节5元。社团活动每次10元。学期中途因特殊情况,额外增加工作量的,补贴另计。
(五)班主任津贴及管理岗位津贴 (18%)
副校级
中层干部
教科研组长
班主任
任现职教师
非任现职教师
2800
2400-2600
2200
20__
1600
1400
任教考试科目多班的加100-300元,班主任兼教研组长以上职务的另加200-400元。根据履职情况考核,上下浮动15%左右。连续两学期考核均位列后三名的班主任新学期给予调换。(附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x市新浦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本校实际情况,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教师绩效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作用,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高效创新,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按绩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成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考核机构
1、学校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由15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政领导及各科室主要同志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其中,教师代表民主推荐4人。
组长:邱健筠副组长:刘苏敏
成员:黄祖军、李萍、孙述红、江舜裕、赵雯、孙月梁、刘园、
周海燕、冯维萍、张凤兰、张丽云、张洪玲、冯家彦。
2、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
3、完善老师学年度、每学期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建全教职工考核档案体系。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核项目
主要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教师绩效综合性考核;二是教师单项奖励考核。
教师绩效奖励综合性考核。考核对象全体教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内容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记分四舍五入,保一位小数,考核项目及分数设置要求如下:
(一)职业态度(10分)
1、规范要求与得分标准:
①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安排,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格执行“六严”规定。(4分)
②工作态度端正,勇于创新,教育教学及教学科研成绩突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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