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建设方案范文(精选24篇)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
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
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
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
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
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
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
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
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为有效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改革创新、支撑保障为基本原则,加强规划引导,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2.3万个以上。到20__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停车设施顶层设计
1.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围绕基本停车需求、出行停车需求、停车换乘需求,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明确目标、规模和建设时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时,要考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各类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项目要配足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应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统筹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解决停车换乘需求。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项目
保障沧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供量稳步增长,今年内,路内泊位施划在原有4000个基础上再施划不少于1500个。加快推进沧州市名人植物园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和新华路公共停车场建设。谋划启动市中心医院(水专院区)、市人民医院(本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新区院区)停车场项目。〔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服务质量
1.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支持我市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智能机械停车装备研发。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改造既有停车设施,增设充电桩,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
2.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和运营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依法依规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智能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完善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车服务企业依托“冀时办”,上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改善停车体验,方便群众快速停车。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积极探索“全市统建一套智慧泊车平台”,实现全市停车资源的统一调度、资源共享及大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
4.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持续保持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开放使用,进一步扩大开放覆盖面,并在全市复制推广。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推动居住社区、企业单位、周边道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四)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1.创新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法合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产业化。
2.放宽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
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1.健全管理法规体系。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或修编本地区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满足临时停车需求。
4.规范停车收费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根据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力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
(三)保障项目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等资源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以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三基”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20项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对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普查结果、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及建设规划。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逐步清退路内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0000个。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本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未来几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
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对规划落实及建设用地进行管控,作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策略。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县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重点在城区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将停车设施用地选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级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半月报、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建设项目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超出部分设置收费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充分分析研判,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力争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各县区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中,立体停车设施泊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20%。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其余单位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各县区政府要摸排辖区内有富余停车位的小区,以政府为主体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或租赁这一部分停车泊位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区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积极探索全市统一运营模式,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街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发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政府确定。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抓紧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各县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管理区委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环境,营造文明、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城区集中开展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以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管控,不断优化车辆停放环境,规范停放秩序,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辖区停放秩序,加强停放整顿,通过合理规划、有序增加停车区域、加大违停处理力度等途径,着力解决新老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突出问题,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缓解城区范围内车位供需矛盾,促进市民形成以文明、规范、有序的停车新秩序,实现城区停车面貌大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局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1)梅山城区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2)江店城区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宣传车2辆、拖车1辆
(3)经济开发区整治组(包括开发区小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4)物业小区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5)工作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停车秩序督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协调、拖车联系、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清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车资源。新老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停车位进行系统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情况,建立基础台账。(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车秩序乱点。各片区对新城区静态停车秩序混乱路段、市民多次投诉停车问题路段、“僵尸车”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议新增停车泊位点。各片区要根据摸排情况,集合日常管理实际情况,对辖区规范设置停车泊位点、增设停车位标志、施划停车泊位标线等提出合理建议。(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内停车管理,引导小区业主将车辆停放至地下停车位。(9月30日前完成)
5、规范停车场库使用。对收费停车场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凯达尔公司规范各收费停车场停车秩序,确保智能化无人管理的'停车场设备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车场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加大巡查,避免一车占用多位,按照“入位、顺向、头齐”有序规范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阶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强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网格化巡查机制,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通过拖移、贴单等手段,重点查处不在车位停车、不规范停车、“僵尸车”占用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对影响交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拒绝驶离的坚决依法处置到位。
2、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交警、社区、以及物业公司对接协调,同步开展物业小区、背街小巷、机关单位以及公园广场等停车秩序整治,动员道路沿线各单位落实门前承包制度,门卫保安要参与劝离违停车辆,及时制止违法停车行为。
3、加强违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对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相对集中、容易反弹的重难点区域集中力量专项治理,着力整改将停车设施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1、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坚持车辆停放长期规范治理,常态化整顿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占道经营乱象,严格查处占用盲道乱停车、在道路泊位外乱停车、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顺序乱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在交叉路口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等行为,坚决防止车辆停放乱象抬头和反弹。
2、优化车辆停放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停放点位重新规划,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优化车辆停放管理,对禁停标志设置、停车点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加大引导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设禁停标线、拖移车辆标志,增强警示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对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定期会商、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车辆停放秩序问题及治理对策的意见建议。各部门要对照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障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加强督查考核。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停车资源、违法停车点位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汇报到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对各单位车辆整治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确保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3、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群众易知易晓的形式,充分利用电视、自媒体、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城区市民宣传文明创建、文明停车的相关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停车习惯,提高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xx〕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xx〕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到20__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停车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中心城区和各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求,20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规划。在城市停车规划、详细规划中,要合理确定公交场站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结合公路、铁路、机场、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规划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
(二)严格落实配建停车要求。20xx年底前,组织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医院和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应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明确停车配建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证中要明确配建车位数量、位置,商住一体小区要详细区分商业和住宅配建停车位数量和区域;对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严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区公共建筑、旅游景区、市场、商住一体小区、商务办公楼等未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建停车设施的,应当予以补建。
(三)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办公、旅游景点等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口袋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馆、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发挥其复合功能,大力建设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和露天林荫停车场。将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组织实施主体。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既有配建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小区,可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用地施划停车位、增建停车设施,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制定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施划导则,统筹利用沿街开放区域施划停车泊位,统一规范建筑物退线区停车泊位设置,纳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
(四)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制定路内停车策略,平衡停车需求,在老城区、老旧小区等刚性需求区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分时段泊位。建立路内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综合运用现场查处、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和智能检测方法,加大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不规范停车、擅自改变道路停车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为等查处力度,及时拆除私自用于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地桩、地锁及各类杂物。完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政策,让利于民,加大路内停车免费时长,降低夜间收费标准,缩小计费单位时长。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营业后,减少或取消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
(五)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务制度,采用黑名单、信用评级等方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20xx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xx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的车位所有人、管理人错时对外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
(六)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制定智慧停车联网接入技术规范和标准,取消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依托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系统,为公众停车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收费信息、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加强停车难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将停车设施规模和布局纳入详细规划编制审批,通过在换乘停车场增设摆渡车、限定停车时长、鼓励工作人员乘坐班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位、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发布车位动态信息等方式,缓解公共场所周边停车难。加强对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私设停车场、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加大违法停车治理处罚力度,及时依法拖移违停车辆,切实根治车辆乱停乱放。加快停车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停车行业协会出台停车场管理行业规范,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停车行业自律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优化停车场建设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将停车项目打包,规模化运营。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车规划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符合产权办理条件的,可整体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符合当前停车设施管理形势的制度文件进行清理或修订,推动制定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二)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停车收费定价应实行差异化定价,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其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确定;长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或占用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车服务费或者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但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其他停车场鼓励30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免费。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视频桩、高位视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加强对停车设施收费公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按定价或公示价格乱收费的行为。建立完善公共资源停车收费管理体系,严防停车收费中的群众身边腐败。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落实配建停车标准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车规划编制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是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宣传劝导、严治重管,综合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人畅其行、物畅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乘客排队上车、有序下车。二是引导驾驶员、行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出租车票、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三是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三、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达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驾驶人)自觉告别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等交通陋习;
(三)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绝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现象,自觉排队上下车;
(四)“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运料车)整治达到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五)交通文明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落实。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①社会宣传:在重点区域(路段、场所)设立街头宣传站1个。在主次干道、重要场所、辖区单位、社区悬挂横幅不少于20条。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门前悬挂横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驾、交通文明”温馨提示卡摆进包厢。
②单位宣传:利用文明学校、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途径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区宣传: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为宣传。登门入户,发送一封信,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④重点群体宣传:统揽指导督促辖区大、中、小学生,建筑民工,外来经商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开展大劝导活动。
发动街道机关党团员、文明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各类志愿者组成劝导队,统一佩戴“交通文明劝导员”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开展大劝导活动,对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宣传、劝阻、纠正。
3、深入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
每月11日,在辖区车站、公交站台集中开展“文明排队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排队习惯。
4、深入规范重要路段停车秩序。
按照市里确定的重要路段数量,组织城管和辖区交警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
5、深入抓好“门前责任区”责任制落实。
①非机动车划线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较宽的地方一律要实行划线停放。
③严禁沿街店(商)家、单位倚门设摊和占道商业促销。
五、具体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分为谋划准备、宣传教育、严治重管、长效管理4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办制定《x市x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交警x大队编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小册,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选编、停车导则。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录,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区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下,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
(三)严治重管阶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全员上路执勤,严管重罚。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业步行街、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法严管,形成严格劝导、严格管理、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
(四)长效管理阶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区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制订长效管理办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检查。
区文明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暗访巡查,街道将组织专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或个人严格问责。
(三)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单位或个人有严重违规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为了加强员工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增强消防基本技能,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部门有关要求,决定组织举办一次消防演习。
演习时间:20xx年11月25日,演习地点:停车场,参加人员:全体员工,演习负责人:
一、演习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普及灭火知识,增强员工消防技能,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演习策划
火灾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随时发生的。消防演习必须更加贴近实际,从而增强员工的反应能力和实战技巧。为使演习更加逼真﹐真正锻炼员工的实战能力﹐本次消防演习的启动时间由临时决定。
1、现场消防资源
停车场内共有手提式4kg ABC干粉灭火器72个、室内消火栓36个。
2、演习过程拟定
本次演习为综合消防演习﹐主要是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消防器材的使用讲解与实操三个部分。演习时﹐为验证预案应急响应的有效性﹐现场将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同时在停车场进行灭火和人员疏散演练﹐二是在停车场讲解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
3、演习组织名单
组长:
职责:下达演习命令,主持和观摩
副组长:
职责:具体组织演习,并对演习进行讲评
灭火组:由当时现场值班人员组成
职责:发现初起火灾后,立即行动予以扑救,并报告火警
疏散引导组:由现场人员组成
一、上半年工作内容
1、今年年初,我们依次走访在两会上提出提案个各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听取有关我市车辆停放管理方面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做出合理化解答。
2、针对两会委员在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单位制定出全市统一的停车标牌,并公示了停车场设置编码及收费标准等。对全市停车场施划统一的停车标线,明确停车场范围,为停车场收费员定制了统一制式的收费人员服装,开创了辽宁省停车场收费员统一服装正规化管理的先端,我部门对停车场标准化建设也加大力度,为有条件的停车场安装车辆定位器,从而更加规范、完善停车场管理。
3、我单位同交警停放处共同按照机动车停放规划,对全市所有的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从城市建设管理以及道路畅通方面,对设置不合理的停车场予以取消。
4、通过日常巡视,发现市区主干路及繁华地区机动车仍在人行道上停放,在我单位及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管理下,仍不见效果。针对这种现象,我单位采取措施。在保证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设置了铁障阻车设施。目前,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5、人行路机动车停放做为全市机动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特别关注。我单位为规范全市机动车人行路临时停放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对解放路等主干路及繁华地点,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对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地点,坚决不予批准停车。对具备门前临时停车的单位,必须按泊位线停放,由停车单位派专人负责停车管理。我单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6、针对永丰商业区及周遍地区机动车停放混乱等问题,我单位已经对永丰商业区进行了停车规划,并且协助永丰商业区管委会在中心区设置了49台泊位的停车场。使永丰商业区机动车停放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变。
7、我市公共停车场内有汽车修理厂占用停车泊位修车及换轮胎,影响了公共停车场的日常管理。针对这种现象,我部门致函市综合执法机关,请市综合执法机关予以清理。针对擅自施划停车泊位线及未经批准私自占道停车现象。我部门已经将违规名单致函市综合执法机关,请市综合执法机关予以处罚。
8、根据上级领导指示,我部门对我市游泳馆车辆在园林一号门前乱停停放现象进行调研。针对这种情况,走访了园林一号门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及听取广大市民意见,并组织游泳馆负责人召开游泳馆车辆停放管理会议。针对目前游泳馆车辆停放情况,经多方商议最终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上报建委机关。我部门也将继续对我市游泳馆车辆停放加强管理,并规划出更加合理规范的停车管理方案。
9、我部门所管理的停车场,经过这三年不断改进,停车场管理已日益成熟,但在停车场用人制度上却存在弊端。由于停车场收费员工作要求适应能力强的人员,导致收费员流动性大,无法办理用工手续,以至于收费员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伤、残等事故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因此,为了更好的管理停车场,杜绝因用工所产生的连带问题。我部门借鉴外市停车场管理经验,将我部门管理的停车场委托给专业的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委托给停车场管理公司后,停车场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意外事故由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解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市的停车场数量及提供的泊位,还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而且由于道路交通以及城市规划方面的限制,停车场的分布不平衡。
2、我市部分商家及业主为了个人利益,擅自改动或损坏禁停地点设置的阻车设施,这种现象十分严重,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仍无有效手段解决。
3、去年行政大厅收费停车场在市领导的指示下,改为免费停车场。但目前有二家汽车租赁的车辆24小时占用停车场泊位,由于免费停车场,无法对停放车辆予以处理。使到行政大厅办公的车辆无处停放。针对这个问题,我单位已经向市政府办公厅汇报,市政府办公厅也未给出明确答复。
4、对我市热点地区停车场的规划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但在实际建设中并未得到实施。
5、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脱节问题。
三、xx年度工作计划
1、同规划部门共同制定中远期的停车规划,积极参城市建设、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有关停车场的规划及建设。
2、参加相关部门对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收集新建停车资源详细资料,为以后停车资源合理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3、继续完善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努力为我市的机动车停放创造良好的停车空间。
4、结合现有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增设停车设施,继续同有条件的单位联办停车场。
5、挖掘我市各类停车资源,在满足本单位停车使用条件下,对社会开放。
6、将已改做其它用途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原有使用性质,来缓解我市停车压力。
7、建立更加完善的停车收费制度,从而增强停车位使用效率,使得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在处党委及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在强化工作作风的同时,加强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全体同志都能按上级部署,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后,我们将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完善城市停车场功能,使我市停车场真正成为城市建设工作中的一处亮点。
一、基本情况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运营有限公司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航空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以东,民发广场以南,占地面积约23551m,车位数量110个;
永安南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西湾路以东,永安南路以北,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49292m,车位数量138个;
林荫路1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西湾路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7513m,车位数量127个;
林荫路2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706m,车位数量46个;
钻石大道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北,铁路高架桥下方,占地面积约3592m,车位数量237个;
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卧龙路以南,荣华路以东,占地面积约5943m,车位数量103个;
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95m,车位数量215个;
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清河东路以东,云湾小学以南,占地面积约20xxm,车位数量103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航空路停车场、永安南路停车场、林荫路1号停车场、林荫路2号停车场、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院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医院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车场车位情况
医院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医疗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医院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二、车场存在的问题
1、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就诊量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医务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院内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院内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院内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就医环境和院内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诊人员车辆、住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三、解决办法
1、对院内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将医院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医院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医院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
一、目的
规范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维护车主和公司正常权益。避免因处置不当给公司与业主带来损失。
二、范围
适用于小区车辆停放中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类型
1、小区车辆发生路面行驶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2、小区车辆停放损伤突发事件的处理;
3、小区车辆被盗突发事件的处理;
4、车辆封堵大门突发事件处理;
5、车辆冲岗突发事件的处理;
6、突发停电事件的处理。
四、处理方法与过程控制
1、车辆行驶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小区内应在主要车辆行驶路段或拐弯处设立限速标识、减速带与反光镜等车辆行驶标识系统,完善车辆停放监控录像系统等设施。
(2)秩序维护部巡查人员发现小区道路车辆突发事件后,立刻通知当班班长赶赴交通事故突发现场了解情况,并向秩序维护部队长汇报。
(3)秩序部队长到达现场,针对车辆行驶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组织人员对车辆事故现场进行标识与事故现场拍照,如有人员伤害应急时拔打120进行救护,处依据事故车辆的车牌号与车场入口外来车辆登记表信息,及时其家人与朋友联系,并上报物业服务处。
(4)如事故车辆出现漏油,禁止在事故现场使用点火器材,并做好现场灭火准备。
(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其它车辆需要行驶通过交通事故现场,秩序部队长应临时安排巡逻人员指挥车辆行驶,确保小区内车辆行驶秩序正常。
(6)秩序部队长应引导交通事故车主尽快对事故处理达成一致,当事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引导车主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理。
(7)当小区车辆行驶交通事故导致其它车辆无法通行时,秩序部队长应及时组织人员依据小区道路分布状况封闭本区域道路,在车辆行驶路口设立引导标识,引导其它车辆从其他道路行驶。
(8)事故处理结束后,环境保洁部应及时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清洁。
(9)事故处理结束后,由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2、小区车辆停放损伤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秩序维护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对进入或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发现破损痕迹应及时告知车主。
(2)巡查人员在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车辆出现明显的新的伤痕,应立刻向当班班长报告,班长对车辆停放现场、车场监控录像进行检查,了解车辆停放过程中出现车辆损坏的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向秩序维护部队长报告。
(3)客户服务中心收到业主投诉关于车辆损伤的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秩序维护部队长,并详细记录业主提到的信息。
(4)秩序部队长迅速赶到现场,对车辆损环情况进行拍照,向门岗、巡逻岗、监控中心岗了解车辆进入小区停放过程,回放监控录像,调查评估车辆损伤情况。
(5)秩序部队长与车主进行沟通,引导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6)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3、小区车辆被盗突发事件的处理
(1)客户服务中心接到车主车辆丢失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内通知秩序维护部当班班长赶到现场,与区域巡查人员对车辆停放现场进行保护,通知小区各门岗加强对车辆出入与外来人员的盘查,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并报告秩序维护部队长、服务处经理。
(2)服务处经理与秩序部队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通过巡逻岗、小区门岗、车主了解车辆进入小区时间、车牌号码、车型、品牌等信息详细记录并核实。
(3)查看小区门岗电脑出入记录、放行记录,以及小区监控记录。核实车辆停放出入全过程,并对小区出入放行记录与停车监控记录进行备份保存。
(4)秩序部队长协助公安部门对车辆失窃进行调查。
(5)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4、车辆封堵小区大门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小区门岗人员在当班过程中出现小区车主封堵小区大门口的行为时,应第一时间向当班班长报告,由当班班长安排人员在小区重要路口与大门外安排岗位指挥车辆通行,并向秩序维护部队长报告。物业管理圈。
(2)当车辆只封堵小区车场大门某一个出入口时,班长应安排人员暂时引导车辆从其他大门出入。
(3)当车辆完封堵小区所有出入大门时,班长应立即向秩序维护部队长和客服服务中心报告。
(4)客户服务中心收到车辆封堵小区所有大门信息后,立刻报告服务处经理、公司总经理。
(5)秩序维护部队长立刻赶赴现场,组织秩序维部人员维护小区门口秩序,同时调动人员,做好小区应急准备。
(6)物业管理处经理赶赴现场,安排工作人员对堵车现场进行拍照。并与车主进行沟通劝其到公司协商处理,如沟通需要也可安排公司其它部门主管与车主进行反复沟通。现场与车主沟通过程的视频与音频记录必需妥善保存。如遇车主沟通未果,秩序维护部在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后,报警求助。
(7)客户服务中心按照公司制定的关于车辆封堵突发事件回复口径回答业户的咨询。
(8)车辆封堵大门过程中如有媒体记者参与,统一由公司指定人员按公司统一的口径回答,其它员工不得接受访谈发表意见。
(9)服务处经理负责收集保存车辆封堵小区大门的照片记录、视频音频电子记录,做好诉讼准备工作。
(10)公司办公室起草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将事件情况张贴通报全体业主。
(11)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5、车辆冲岗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各门岗人员发现有人酒后驾车、拒缴停车费或实施盗窃等欲冲越岗卡时,立即向当班领班报告请求支援,想方设法拦截控制车辆。
(2)若车辆被成功拦截控制,由秩序部队长或当班班长与车主交涉,澄清事故责任,查勘相关设施损坏程度,协商解决或报警处理。
(3)各门岗若无法阻止车辆冲岗,应立即用对讲机报告当班班长组织拦截,记录冲岗车辆的车型、颜色、车牌照号码、驾驶员基本特征、冲卡时间等有关资料,保护好现场。
(4)秩序部队长须立即赶到现场查明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报警求助。
(5)秩序部队长立即组织查核冲岗车辆的有关资料,保存冲岗车辆入场及冲岗时的监控录象,协助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6)警察调查取证完毕后,秩序维护部队长组织清理现场,恢复车辆通行。
(7)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6、突发停电事件的处理
(1)小区全部突发停电时,当班班长确认后,立即报告秩序维护部队长,通知区域巡查人员按规定前往各门岗协助工作,并通知各门岗手动打开道闸系统对进出车辆实施登记放行,在登记过程中,对临时收费车辆收回停车卡,并放行。
(2)部分门岗突发停电时,当班班长应安排巡逻人员指挥车辆从其他正常工作出入口进出,暂时关闭停电门岗。
(3)当班班长应第一时间报告工程部进行维修,待维修结束后,恢复正常通行。
(4)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 40 )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
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①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②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③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④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E、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七、项目收入及成本测算:
一、项目支出:
1、项目经理1人×4500元/月×12/月=54000元/年
2、项目主管2人×4000元/月×12/月=96000元/年
3、员工17人×2500元/月×12/月=510000元/年
4、人员保险20人×183/元×12/月=43920元/年
5、服装费20人×400元/人=8000元
6、对讲机20部×500元=10000元
7、办公用品300元/月×12/月=3600元/年
8、被褥20人×600元/人=12000元
9、福利费660000×1.4%=9240元/年
10合计:746760元
二、项目收入:
1、每天车场停车量平均481辆×40元×12/月=230880元
2、预计车流量每天平均350辆×5元×365天=638750元
3、经营收入合计:869630元
3、经营所得税:869630×6.5%=56526元
三、停车场利润:
总收入869630元/年经营所得税56526元总成本746760元/年66344元/年总利润
四、甲乙双方利润分配:协商
八、合作模式:
1、乙方承包经营模式:乙方负责收费,自负盈亏,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停车场地、位损坏维修管理费,甲乙双方各负责各自收入的所得税,乙方负责车场公共险,车场员工工资及意外伤害险,甲方免费提供员工住房,乙方负责车场的能源费用和设备维护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每月3500元,如果按照提成的话不超出总净收入的20%,收益率从明面上看不高,但实际收益远远大于甲方运营收入。因为甲方为此停车项目没有实际经济投入,就是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人工开支就减少了甲方几十万投入成本,合理规避了甲方劳动用工风险和甲方的停车场管理责任风险,停车场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和协调处理,不给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及经济影响。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归属甲方统一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处工作,责任自行承担。而我方一旦接手会对小区一系列停车设备设施进行投入整改,保证停车安全有序,如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合作,则乙方投入设备设施和管理模式归甲方所有)
2、双方合作经营模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管理,乙方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和合作模式,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50%投入(其中包括:证照办理、年审,税金,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停车安全责任险、设施设备)经营利润按对半分成。利润平分,责任共担。
九、合同的终止
如双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现象或因为国家政策或单方原因,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未给答复合同自然解除失效,乙方退出该项目的管理,其它相关事宜参照合同要求执行。
十、乙方承若:
1、如我方与贵方达成合作意见,签署合同后,在合同签订日甲方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对于停车场管理责任和配合甲方工作的履约保证,如乙方拒不承担停车场管理的第三方责任或不能满足甲方管理需要和工作配合,经5次书面警告整改无效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用于支付第三方赔偿或违约赔偿。在甲方最后整改通牒下发后一月内未有明显改观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2、乙方在甲方提供场地的条件下无偿为甲方项目阳光嘉苑小区建设非机动停车棚,用于非机动车停放,配套安全的充电插座,方便居民电动车充电。车棚建设面积、建设时间具体根据甲方划定区域而定,但最大总规模不超过500平米(涉及乙方经营成本问题,此项捐建必须作为合同期限和经营管理的要约{合同期至少两年})
3、预留不低于15停车位,方便甲方关系维护使用。
4、一切因车辆停放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管理责任,均有乙方承
担,乙方有协助甲方收取物业费和维护业主关系的义务,并不得推辞。
十一、费用及缴纳时间周期
1、管理费:管理费3500元/月,分季度提前预交,预交时间在每前一季末的15日前缴纳下一季度管理费。
2、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签署当日足额缴纳。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履约保证金自动续约于下一年。
十一、停车场相关文件
1、员工行为规范
2、停车场各岗位服务操作规程
3、停车场接待投拆及处置服务程序
4、停车场事故发现、调查分析、处理服务程序
5、遇特殊情况处理的服务程序
6、车场岗位工作交接程序
7、受理泊位包租(固定车)业务服务程序
8、车场调入新员工的培训
9、车场设备、设施的报损及更新办理程序
10、逐级报告制度
11、停车场车位使用
12、交接班制度
13、票据、停车卡、计时卡管理规定
14、停车场卫生制度
15、防火、防电机电安全措施机动车停车管理是一个崭新的服务领域,又是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单项外包规避管理风险的必然途径,停车规范化管理又是郑州停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隶属停车场管理中心管理的郑州鑫地喜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努力以科学、严明、规范的管理,发扬“求实、创新、协作、敬业”的精神,以“抓规范、创品牌、树形象、拓市潮的总要求进入停车场参与停车管理,时刻用“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他务宗旨鞭策自己,力争成为郑州停车管理的一面旗帜!
一、系统概述
系统实现全视频车位引导停车为主及场内反向寻车为辅的进出车场管理方案,实现无需刷卡、减少排队等候功能,为现今停车难提供一种高效、便捷的停车管理解决方案。包含以下子系统:
1、出入口管理系统:将出入库车辆的车牌号码作为车辆管理的唯一凭证,自动采集出入库车辆的前部特征图像,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记录车辆的前部全景图像。
2、视频车位引导系统:每停车位设置视频车位检测终端,停车场通道设置LED车位引导屏、视频节点控制器、网络交换机,停车场管理中心设置服务器并安装引导系统管理软件、中央控制器;
3、反向寻车系统:在停车场主要路口、分岔口和拐角处等处设置寻车终端,集成反向寻车功能;
4、云停车服务平台(扩展功能):车主终端安装APP,平台为其提供停车位的查询、缴费、引导等功能。
二、出入口收费管理系统
1、不停车快速入场:入口无需发卡发票,出口无需验卡,验票。并且可做到入口无人管理,无障碍通行。既可节省卡或票的成本支出,也可相应节省人员开支。
2、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将出入库车辆的`车牌号码作为车辆管理的唯一凭证,自动采集出入库车辆的前部特征图像,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记录车辆的前部全景图像,作为停车管理、安全认证的原始数据,并以车牌号码作为数据标识进行信息数据管理。
3、视频流逐帧识别:系统自动提取出视频中所存在的车牌号码信息、颜色信息,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包含车辆的单帧或多帧图片、车牌小图、车牌二值化图等信息,实现全天候的车牌识别,以及无牌车的检测与抓拍。
车牌识别一体机——设计有可升降装置以满足各种高度需求,摄像头像素达到130万像素,具有夜视功能,实现高清晰及高准确性的有效识别。设备与显示控制一体机联动,当识别车牌成功后将联动显示控制一体机显示车辆车牌、进场时间同时控制道闸开闸放行;车辆离场时,设备识别车牌后联动显示控制一体机,提供用户缴费依据,缴费后放行。
出入口显示控制一体机——集显示、控制、语音功能于一体,可滚动显示实时时间、社区欢迎语、车牌号、有效期、收费金额、剩余车位等,可控制道闸起落,与传统的系统相比,其具有免去了控制设备的安装,对于工程成本而言得到了极大的成本控制。设备安装于入口处,当车主到达停车场入口时,可查看剩余车位情况;设备安装于出口处,当车主离开车场时,可查看应缴费金额。
室内LED车位引导屏——主要安装于车场内,用来显示行车方向机该方向的剩余车位信息,引导车主快速停车,根据停车场大小及实际需求供有单向、双向、三向可选。
三、视频车位引导及方向寻车系统
视频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系统是基于车牌识别专利技术、DSP处理专利技术等多项发明的综合应用,实现现代智慧交通领域的停车管理的解决方案。
系统采用高清视频检测终端,实现一个检测终端可检测多个车位,从技术上降低设备投入成本,并有效降低系统压力;
系统应用行业领先的串行布线方案,实现一个视频节点控制器可管理16个视频检测终端,在节约线材成本、设备成本方面极具优势。
视频车位探测器——是车位信息的采集终端和指示终端,必须配合视频节点控制器才能正常使用。设备正常安装于走道上。
单摄像头:一个视频车位探测器可探测一个车位;
双摄像头:可实现一个视频车位探测器检测两个车位,对于设备成本控制有极大优势。
视频节点控制器——应用于16车位的车牌号码提取,并将识别结果传输给中央控制器,以及指示车位是否空闲,传输车位到引导屏,同时还能为摄像机提供电源。
户外LED车位引导屏——可定制安装于停车场入口处,用来显示整个停车场的总车位你信息及所剩余车位信息,方便车主判断车场内是否还有剩余车位。设备与中央控制器连接,通过中央控制器采集视频节点控制器的车位情况信息,进而显示全部车位及车位剩余情况。
智能寻车终端机——安装在车主进入车场的入口处(一般安装在电梯附近),通过触摸的方式输入车牌号,触摸屏上的地图就会显示告知车主自身的位置与车辆所停的位子。还可以通过停车的时间,显示该时间内的停车的车辆图片供车主进行选择。
一、目的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授权,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发放给业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的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楼),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 园区城市管理局是园区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园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园区规划、建设、物价、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停车场设置、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园区城市建设规划。规划部门应按照不同区域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空间进行规划、建设停车场(库),以方便停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园区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园区规划部门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第六条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大型绿地开发、广场建设应当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场(库)。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住宅区、办公楼、医院、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居住区,必须按规划要求配建或增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建能满足本单位车辆停放需要的专用停车场,同时应考虑业务交往所需停车位的设置。
第七条现有大中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违反规划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局会同规划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配建或补建。未补建的,必须缴纳停车场建设补偿金,专项用于停车场的易地补建。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建设多种形式(如多层、立体、地下)的停车场。
第九条停车场可以由投资建设者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居住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由该居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负责。
第十条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申请经营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歇业的,还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严禁在主干道上占道停车,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
区内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根据区域停车供求状况和交通条件从严控制。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管、交通等部门编制。编制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时应当符合道路停车场总量控制规划,并充分兼顾道路通行功能需要;社会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道路停车场。园区城-管局应当根据本区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营管理者,并与中标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立即取消。
第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二)保障停车安全,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环境整洁;
(四)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五)使用统一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管理人员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并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和迁移道路停车场;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登记停车,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三)遵守停车标志、标线,有序停放车辆;
(四)在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以及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 停车场必须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其用途。
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停车场的,应报经园区城-管局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关闭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违反本规定的,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停车场(库)的用途。
第十五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的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申请开设停车场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各环节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如属经营性停车场的,还须经园区物价部门审核后方可实行收费服务。
申办停车场事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停车场设置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图和停车位图;
(二)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三)停车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七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申请者应再向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实地查勘验收,各环节验收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核发《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申请者凭《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主体发生变化,应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变更,并在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在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在3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第二十条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停车场管理的执法监督,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要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法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发票、道路交通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利用建筑工地或者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库)以及组织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需要临时设置经营性机动车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在实施中与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新颁布或修改法律、法规条款有抵触时,该抵触条款无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改善停车环境,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重点区域公共交通秩序,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阜城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着眼阜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见缝插针、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则建,计划在停车需求大的城区,充分利用城区内长期闲置和拆迁后短期内不能利用的地块新建临时停车场89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9316个,快速推进阜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区停车压力。
二、建设主体
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临时停车场建设;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由公安交警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情况下负责实施;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外具备条件施划的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合理选址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公安交警、城乡建设等部门和颍州、颍东、颍泉区政府在阜城城区范围内摸排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空地,重点排查已完成征迁或部分完成征迁待建地块、主次干道周边闲置地块、政府收储地块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和市直有关单位摸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管理和产权属于市直机关的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地块,梳理出三个月以上无法利用的闲置地块,统筹考虑地块周边停车需求、交通通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停车场建设选址。
(二)加快建设
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根据任务分工,立即启动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颍州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54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5589个;颍泉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15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758个;颍东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20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969个。
(三)加强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新建临时停车场由各建设主体或其委托的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维管理,按照省市关于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后,依法依规收取停车费用。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和让利与民的原则,停车设施建成后,免收停车费用不少于三个月,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在临时停车场,确保停车场竣工投入运营后,尽快实现车辆有序停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夏金锐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海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勇于攻坚,全力推进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办,确保建设目标落实到位;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二和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楠楠)。
(四)完善奖补政策。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工程验收合格后,统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结算结果进行拨付。
为了规范xx小区地面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小区内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西安市停车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地面车卡发放办法
1、地面停车位登记制度
业主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由具体交房人员负责在“车位需求登记表”登记该户业主信息,并当面告知业主此车卡登记仅为留存业主及车辆信息所用,“车位需求登记表”中登记的序号不作为地面停车卡排队序号。
2、地面停车位车卡发放方式
地面停车卡发放以抽签形式进行,抽签时间以楼宇集中装修期结束时间节点为准,车卡有效期限为一年。已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不再参与地面停车卡抽签。
3、地面停车位车卡抽签准备阶段:
在抽签实施工作开始之前的一个月,由客户经理负责通知各自分管区域内已入住业主具体抽签时间,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期查询。对于重点客户,可通过呼叫中心录音电话通知,并保存好录音资料。
4、地面停车位车卡抽签实施阶段:
(1)抽签工作实施当天,由客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所有符合抽签条件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抽签,并做好记录。秩序维护服务中心负责抽签现场秩序的维持。
(2)为了保证抽签工作的公正性及透明度,并将抽签结果在小区进行公示。
(3)地面停车位为林间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车卡抽签比例将依据小区入住情况具体核算,在最大限度满足现有业主停车需求的同时也需保证后续入住业主的车位使用。
二、地面停车位车卡办理流程
1、业主办理停车卡,需签订《地面停车服务协议》(期限为一年),业主须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卡的有效期均为一年,且每户业主仅限办理1张停车卡。
2、符合办理手续的业主,办理新车卡时由客服接待员与业主签订《地面停车服务协议》,协议须由经办人签字、服务中心经理审核签字、主管副总审批,行政主管根据审批手续在《地面或地下停车服务协议》上加盖“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3、协议签订后,收费人员负责为业主办理停车卡押金、停车服务费收缴手续,并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裸卡;
4、客服员核实业主交款凭证后,在“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上登记停车卡办理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弱电主管办理裸卡注册授权手续;
5、弱电主管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车卡授权手续,将已授权的车卡移交给客服接待员,并在“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填写授权、移交相关记录;
6、业主停车卡故障时,客服接待员负责核对停车卡信息,留存业主车卡、填写“故障停车卡登记表”,通知弱电主管进行核查,弱电主管应于两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并将车卡移交客服接待员,由收卡的客服接待员签字确认;
7、业主停车卡丢失,需持已签订的《地面停车服务协议》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客服接待员负责根据业主房号核对业主丢失的车卡信息,核对无误后,收费人员收取业主补卡费,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卡并填写“地面停车卡续费登记表”,通知弱电主管授权输卡,弱电主管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原车卡注销手续及新车卡注册授权手续,新卡授权应与原卡同等期限,并将停车卡移交客服接待员,并签字确认。
三、地面停车位管理制度
1、小区车位采取不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在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2、小区地面停车依照市物价【20xx】号“xx市物价局关于xx小区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规定的80元/辆月收取车位服务费。
3、xx区域所有地面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秩序维护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秩序维护员有权阻止该车辆进入小区。
5、车主(司机)须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车卡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6、凡在xx区域地面停车位停放的车辆,其驾驶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办法,服从小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场内秩序。
7、停放在地面车位的车辆,请注意关好车门车窗,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
8、临时进出车辆的停放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需在门岗处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临时进出车辆依照市物价市物价【20xx】号“xx市物价局关于xx小区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规定的4元/辆次(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收取车位服务费。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过夜。
(3)xx小区原则上禁止出租车入内,如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或携带过重物品的,门岗执勤人员视情况可予以临时放行。
(4)送货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在小区内需服从秩序维护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5)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同时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秩序维护员有权依照物业服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6)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一、车场门卫服务规范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二、车场巡视人员服务规范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忠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收费管理
(一)收费依据: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
(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停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我公司建议将停车收费定为:
地面:小型车位x元/月,货车x元/月,
临时停车:起价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总务科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停放、维修、油料采购、发放、结算、司驾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培训及证件、各种费用办理的管理职能。
3、车管员对汽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车辆调度人员要积极配合分管院长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等事项的管理,及时了解所管车辆的动向,建立相关台帐,实行不定期检查。
4、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车辆的性能及其用途,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总务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的,发现一次,扣派车人500元,驾驶员300元,累计三次,驾驶员扣发一个季度效益工资。
5、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
(1)管理人员必须保证“120”24小时正、付值班车辆的需要,不得有误
(2)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参与抢救工作
(3)市内用车由车辆管理员开出车单,出市用车需管理人员请示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根据行车路线和驾驶员的情况开出派出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记录,没有派车单不得报销过路费、油费、行补费,无派车单发现一次,责任人和驾驶员均扣50元,驾驶员擅自用车,发现一次扣500元。
6、院、考核办对机动车辆实行分级检查制度,考核办必须对所有车辆做到每月检查一次;总务科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车辆做到每星期检查一次,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做到日检三次(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严禁车辆带病出车,若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10分。各检查单位及人员要建立台账,以便随时了解车况,发现一次未检或漏检,当月考核扣一分。如因车况不明或驾驶员处置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按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责任的大小由驾驶员进行赔偿。
7、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及时报警,严禁自作主张,私下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暂停驾驶车辆,待事故调查处理后作出结论。
8、安全行车,遵守交通法规。
(1)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一年中安全无事故,由医院发给1000元的安全奖;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行车中违章罚款,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9、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指定位置停放,没有管理人员的通知不得随意改变,违者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0、驾驶员必须服从汽车调度员的指挥和日常管理,虚心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工作日记(时间、地点、出车后里程数、车况、用车人),保管好派车单,每次用车完毕后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驾驶员通讯设施必须保证全天候畅通。不服从管理、不做记录、不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的,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1、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总务科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2、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本级管理人员报告,确需维修的由本级管理人员签字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办理。
13、总务科、考核办每年对各车用油核定一次,每季公布各车辆用油和修理情况,对油料核定数节油的部分析成现金按40奖励给个人,超标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因驾驶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机械修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弄虚作假产生的修理费用除由当事人承担外,并处修理费两倍的罚款。
14、行政用车凭出车单、发票和里程表实际读数按0.15元/km享受里程补贴,但需经管理人员核实,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15、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在医院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同时必须按照用车程序,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用车,职工因私用车应交纳相关费用:
(1)汽油费:轿车0.5元/km,面包车0.8元/km,车辆出库里程即为起点,入库里程为终点
(2)过路费、停车费一律由用车人自理。
以上费用可以在用车前预付:也可以在用车后及时交纳,或者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减。
(3)职工私人用车以下情况免收费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家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儿女)因病接送、婚丧用车。
16、本规定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为保证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一、小区内共有露天、半封闭车位470个,不包括已出售车库,分别以0—8字头进行编号,其中半封闭车库20个。
二、据统计小区露天停放车辆为497辆(不含私家车库停放车辆)。其中云AA9字头的有65辆,云O字头的有21辆,警车有5辆,军车有3辆。为解决车辆多车位少的问题,所有露天车位不另收车位租金,均视为临时车位提供泊车。
三、车位不足的补充方案:
对二区值班室至门诊路口靠右边可规划40个车位的位置补充规划,做到合理化利用,解决车位紧张的问题。
四、起用IC卡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1、现有IC卡1000张,需重新制作图案用不干胶张贴(每张费用元,含正面背面。),正面金牛图案,背面为提示内容。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
2)按有关规定,本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2、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捷顺公司负责完成,费用在900元左右。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收费标准
1、参照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小时1元,1—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3小时以内2元,3—6小时4元,6—9小时5元,9—12小时6元,12—24小时11元。
3)大型客货车3小时以内3元,3—6小时5元,6—9小时6元,9—12小时7元,12—24小时12元。
2、结合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七、收费办法
1、小区车辆实行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对已购买车库的车辆办理长效卡。对20个半封闭式车位进行出租(7幢3号、4号2个,16幢4号、9号2个,17幢4号、9号2个,18幢9号4个,25幢—26幢之间10个。),每个车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货车(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货车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办理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包括新办、损坏、失效、挂失。
6、一切车辆均按以上标准实施收费。
八、建议收费时间:3月1日
一、智能化停车场建设
智能停车场不仅仅是简单的车辆出入道闸和收费管理系统。所谓智能是借助现代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手段,通过建设部署统一泊位编码、车辆地磁感应装置、车载智能终端、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定位技术、无线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终端、城市级停车场互联互通、面向用户的手机APP应用、建立一个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在车辆统一停车管理、智能监督管控、电子支付以及涉车数据共享。
通过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的管理平台可以达到对个人车辆里程数监控,自动形成维修保养提醒,通过远程车辆监控和车辆健康指数诊断,完成自动报修,方便市民的出行,并提高了车辆的安全性。对于车辆运营企业而言,可以接入统一平台管理车辆,通过油耗分析和路径选择减低成本,通过运行轨迹和视频监控避免司机违规操作,通过平台统一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完成企业从基础管理到智能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进化,为企业发展带来有效管理手段。
对个人而言,方便车辆出行,实现车辆安全自检和智能维修等功能。同时与各个港口管理职能部门实现数据联动,为各个职能部门提供管理过程中的数据支持,实现港口管理智能化建设。
(一)智能化停车场总体解决方案
数据采集→软件平台处理→应用服务表现。各种形式的信息交互,以达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给用户带来更加舒适的“数字化”体验。
(二)智能化停车场系统架构
系统总体结构可以分为网络层、数据层、支撑云平台、应用层、表现层五层。其中网络层提供网络接入和数据通讯功能;数据层存储数据,主要进行各种停车数据的管理;支撑云平台为中间件、基础构件和高级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和支撑;应用层为系统的各种应用软件,分别完成具体的功能;表现层进行停车数据的展示和查询。
(三)基于RFID的停车场管理及数据接入
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是有源RFID车联网卡在武汉的应用。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微波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和网络技术、传感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设备和软件所组成的一个先进系统。其技术主要采用车辆自动识别(AVI)技术,通过车道上方的微波天线和车辆车载器(OBU)之间的通信,根据车辆上OBU内的特有编码,判断车辆,计算停车费用,并自动从车辆用的专用账户中扣除停车费,对于未安装OBU或OBU失效的车辆实施图像抓拍和识别。
(四)基于物联网的车位信息采集
车位感应器:通过磁性和红外感应车位状态,将数据通过UHF无线网络传送到中继节点。中继节点:接收车位感应器数据,传送至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接收中继节点数据,通过GPRS无线网络传送至停车服务器
(五)手机APP车位(停车)诱导
(六)手机APP自助缴费
(七)基于北斗(GPS)卫星定位技术的车载终端
该终端可以配合车位传感器物联网协同工作,也可以收集车辆行车电脑信息加以分析利用。
二、增值的盈利模式介绍
有了统一管理的平台,为停车场增值服务创造了条件。我们可以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服务,为管理者提供创新的管理方式,同时也能探索很多好的盈利模式。
(一)车辆设备服务收入
1通过部分车辆设备安装收取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2设备更新和持续升级服务费用。
(二)车辆运营服务收入
1产品基础运营服务费用;
2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费用,比如防盗报警、远程诊断等;
(三)软件平台服务收入
1为车辆管理企业提供车辆管理平台,根据不同企业的化需求进行软件开发服务;
2对合作商家进行软件接入部分功能服务。
(四)合作企业收入
1网络运营商收益
1)通过车联网项目可以将3G网络更广泛的应用,使网络运营商搭建一个车辆方面的网络,增加合作的网络运营商的收益;
2)可根据不同应用推出不同流量套餐服务,比如按流量或者按时长,增加网络运营商影响;
3)通过提供多媒体点播业务,刺激网络消费,提高网络运营商利润。
2保险公司收益
1)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即将到期的车辆数据,为保险公司续约或增加销售机会提供支持;
2)可根据车辆现状所需要的保险类型推荐相关保险公司产品信息;
3)为保险公司提供车辆出险视频数据,为保险处理提供视频依据。
3汽车产业链相关服务费用
1)形成制造+服务的商业模式,从单一的车辆生产商转变为服务提供商,形成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以合作的形式为车辆生产厂家带来更大利润空间;
2)根据轮胎数据分析,向轮胎厂家提供相关数据,为轮胎厂家产品定位、制定销售策略提供依据,时可以为车主推荐适用轮胎产品;
3)为汽车美容行业提供相关数据,为车主推荐附近汽车美容服务及优惠信息,并可以提供预约服务;
4)远程救援服务,为在途需要维修车辆提供远程救援服务,推荐最近的救援服务;
5)为4S店或者维修中心提供推荐服务,系统可以实时对车辆进行自检,如发现问题及时推荐最近或者最适合的维修单位,支持远程预约功能;
6)在线跟踪,避免配件耗材销售机会的流失。通过对车辆运行数据的.采集,同时也形成配件、耗材的使用情况报告,在需要更换以前,及时锁定配件、耗材及维修的机会;
4加油站
1)为加油站提供数据依据,可以提供年度、季度、月度、日油品需求数据,为加油站油量储备及价格调整提供有力依据;
2)一卡通服务,为会员提供便捷优惠服务,通过会员积分制度提高会员忠诚度,为加油站带来更多稳定客户。
(五)管理部门收入
1为执法部门提供依据,实时监控违法违规车辆,发现后立即为相关部门报警,可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2减少售后纠纷,一切用数据说话。车联网系统可以监控并保存车辆的运行数据,当车辆发生故障,并因此引起客户损失,可以用数据平息双方的争端,帮助客户避免重复不规范操作的错误,可收取一定的查询费用;
3故障预警,避免重大事故。车联网系统平台可以生成各种主题的历史数据分析报表,趋势报告,并通过页面、邮件、短信等方式报告异常情况,为车辆所有者提供有偿信息,避免小故障带来大事故;
4为管理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例如城管部门管理车辆抛物,可以对违规车辆进行罚款。
5为行业专家提供数据分析依据,行业资讯的形式收取数据服务费用。
(六)广告费用
企业运营平台向车辆推送企业产品介绍,政府公告,公益广告等,收取相关广告费用。
因为项目中不只是有运营,同时还会有很多传媒方式,由于产业链还没有健全起来,很多盈利模式是需要通过我们项目的不断进步,客户不断认识,而不断完善的,针对车联网项目有太多的盈利点可以挖掘,只要我们意识到车联网的重要性,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将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
为了加强员工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增强消防基本技能,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部门有关要求,决定组织举办一次消防演习。
演习时间:20xx年11月 25日,演习地点:停车场,参加人员:全体员工,演习负责人:邓良
一、演习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普及灭火知识,增强员工消防技能,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演习策划
火灾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随时发生的。消防演习必须更加贴近实际,从而增强员工的反应能力和实战技巧。为使演习更加逼真,真正锻炼员工的实战能力,本次消防演习的启动时间由冯裕萱临时决定。
1、现场消防资源
停车场内共有手提式4kg ABC干粉灭火器72个、室内消火栓36个。
2、演习过程拟定
本次演习为综合消防演习,主要是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消防器材的使用讲解与实操三个部分。演习时,为验证预案应急响应的有效性,现场将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同时在停车场进行灭火和人员疏散演练,二是在停车场讲解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
3、演习组织名单
组长:邓良
职责:下达演习命令,主持和观摩
副组长:唐恒
职责:具体组织演习,并对演习进行讲评
灭火组:由当时现场值班人员组成
职责:发现初起火灾后,立即行动予以扑救,并报告火警
疏散引导组:由现场人员组成
职责:发生火灾后,立即引起现场人员疏散转移,防止被火烧伤
警戒组:徐渭
职责:发生火灾后,维持现场秩序,接应消防人员
4、灭火方案
1)第一组:由离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使用手提灭火器进行操作,或现场自由组合分工,并有1人负责报警
2)第二组:由离现场较远的人员,使用消火栓和推车式灭火器进行增援,分两小组,一小组使用消火栓,由2人组成,二小组使用推车式灭火器,分别由2人组成。
5、疏散方案
1)疏散路线:各车位出口由内向外
2)紧急疏散措施:对离起火现场最近的车辆进行疏散时,如车主通知不到,单位要备有临时应急疏散设施(比如拖车),避免财产损失。
3)疏散注意事项:
优先疏散离起火点近的车辆,较远车辆要阻止其疏散, 以免占道造成拥挤或现场混乱。
6、警戒方案
1)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立即在停车场出入口实行警戒,许出不许入,并对将入车辆调度,空出消防车进场位置
2)在距离出入口一定范围内,拉警戒带,阻止人员围观
三、演习准备
为了确保这次演习的顺利,将在演习前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1、 对单位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
2、就演习方案和设想与各相关组或全体员开会全面介绍,了解演习的整个流程。特别要介绍灭火、疏散、警戒的要领和注意事项,对员工不了解的地方要反复说明。对本次演习的方式方法应特别给予详细说明。
3、各组负责人根据演习方案自行编排人员制定相关演习行动方案,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内容包括:参与人员名单、人员职责、注意事项等。
4、准备好演习过程中需要用到的物品:废纸……、柴油(油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个、对讲机2台、扩音喇叭1个,室内消火栓2个
5、提报方案和预案:对演习有关情况向领导报告,并提报需要的资金和物资。
四、演习现场组织
规定开始信号,某月某日某时,信号发出,停车场某车自燃,发烟模拟火灾。
1、灭火
假设停车场某方向某区某车自燃发生火灾,浓烟。消防演习开始。
灭火行动组按事先计划,展开两个批次的灭火行动(灭火器和消火栓可以部分出水出灭火剂,但不要喷在车上,或安排一个模拟的车)
灭火行动组一人报告火警。
2、疏散
疏散行动组按事前计划,由部分员工疏散在场车辆,执行紧急疏散任务。
3、警戒
警戒行动组按事先计划,对出入口和周边进行警戒
4、行动结束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集合队伍,列队讲评。讲评重在鼓励员工,但要指出在各个环节中哪些表现是好的,哪些是不对的,要注意改进。
5、消防器材的使用讲解与实操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对灭火器、消火栓使用进行简短讲解后,安排专人示范,并点燃预先准备好的燃烧物,在员工中抽人(或分组全部)出来进行灭火器、消火栓使用演练。
6、宣布结束
由演习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结束,并视情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整个演习过程注意保留音像资料,以供今后学习点评,并存入消防档案。
五、现场恢复
在完成灭火器使用演练后,由清洁人员清理好演练现场。
停车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存在车辆收费难、车辆管理难、服务工作难、停车工作难、停车纠纷多等诸多问题,已成为困扰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难题。根据停车场现状和未来停车发展需求,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专业外包)是必然趋势,通过合理规划运营,实现车辆停放有序、专业管理到位、责任划分清晰,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车主的需求,提升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形象和水平,利用租赁经营场地资金实现企业脱困减负或再投入经营发展,进而最终实现物业增值、保值的目的。
若有幸能与贵方进行合作,我公司将结合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实际情况,合理的调整解决停车位利用率,运用专业的运营管理手段,提供给车主最安全、最便捷、最贴心的泊车服务,并保证贵方在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方面的双重效益。
为了加深贵方对我方管理过程的了解,我公司现向贵方提交下列停车场管理方案,并愿就有关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与贵方商椎,为最终达成合作奠定基矗
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 40 )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1)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2)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3)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4)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D、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七、项目收入及成本测算
(一)项目支出:
1、项目经理1人×4500元/月×12/月=54000元/年
2、项目主管2人×4000元/月×12/月=96000元/年
3、员工17人×2500元/月×12/月=510000元/年
4、人员保险20人×183/元×12/月=43920元/年
5、服装费20人×400元/人=8000元
6、对讲机20部×500元=10000元
7、办公用品300元/月×12/月=3600元/年
8、被褥20人×600元/人=12000元
9、福利费660000×1.4%=9240元/年
10、合计:746760元
(二)项目收入:
1、每天车场停车量平均481辆×40元×12/月=230880元
2、预计车流量每天平均350辆×5元×365天=638750元
3、经营收入合计:869630元
3、经营所得税:869630×6.5%=56526元
(三)停车场利润:
总收入869630元/年经营所得税56526元总成本746760元/年66344元/年总利润
(四)甲乙双方利润分配:协商
八、合作模式
1、乙方承包经营模式:乙方负责收费,自负盈亏,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停车场地、位损坏维修管理费,甲乙双方各负责各自收入的所得税,乙方负责车场公共险,车场员工工资及意外伤害险,甲方免费提供员工住房,乙方负责车场的能源费用和设备维护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每月3500元,如果按照提成的话不超出总净收入的20%,收益率从明面上看不高,但实际收益远远大于甲方运营收入。因为甲方为此停车项目没有实际经济投入,就是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人工开支就减少了甲方几十万投入成本,合理规避了甲方劳动用工风险和甲方的停车场管理责任风险,停车场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和协调处理,不给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及经济影响。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归属甲方统一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处工作,责任自行承担。而我方一旦接手会对小区一系列停车设备设施进行投入整改,保证停车安全有序,如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合作,则乙方投入设备设施和管理模式归甲方所有)
2、双方合作经营模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管理,乙方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和合作模式,甲乙双方承担各自50%投入(其中包括:证照办理、年审,税金,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停车安全责任险、设施设备)经营利润按对半分成。利润平分,责任共担。
九、合同的终止
如双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现象或因为国家政策或单方原因,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未给答复合同自然解除失效,乙方退出该项目的管理,其它相关事宜参照合同要求执行。
十、乙方承诺
1、如我方与贵方达成合作意见,签署合同后,在合同签订日甲方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对于停车场管理责任和配合甲方工作的履约保证,如乙方拒不承担停车场管理的第三方责任或不能满足甲方管理需要和工作配合,经5次书面警告整改无效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用于支付第三方赔偿或违约赔偿。在甲方最后整改通牒下发后一月内未有明显改观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2、乙方在甲方提供场地的条件下无偿为甲方项目阳光嘉苑小区建设非机动停车棚,用于非机动车停放,配套安全的充电插座,方便居民电动车充电。车棚建设面积、建设时间具体根据甲方划定区域而定,但最大总规模不超过500平米(涉及乙方经营成本问题,此项捐建必须作为合同期限和经营管理的要约{合同期至少两年})
3、预留不低于15停车位,方便甲方关系维护使用。
4、一切因车辆停放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管理责任,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有协助甲方收取物业费和维护业主关系的义务,并不得推辞。
十一、费用及缴纳时间周期
1、管理费:管理费3500元/月,分季度提前预交,预交时间在每前一季末的15日前缴纳下一季度管理费。
2、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签署当日足额缴纳。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履约保证金自动续约于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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