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局定于xx月—xx月,在全市社会组织领域集中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教育、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二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地、各单位特别是民办教育机构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养老院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的宣传力度。二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学生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四)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日)
x市民政局印发《x市民政局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启动全市社会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日)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全面覆盖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掀起全市社会组织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相结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全年重点工作,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于xx月xx日前报送x市民政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社会组织管理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管理处,负责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和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经研究,决定在我镇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宣传内容
一是向社会公众介绍非法集资的概念、属性、常见种类和表现形式,告知社会公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二是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解释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是通过政策宣讲,告知群众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理解,风险自己承担,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是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宣传形式
1、召开会议。召开全镇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宣传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全镇各村单位在本辖区本单位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展板。
3、设置咨询点。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4、巡回宣传。出动宣传车在镇主要道路在镇主要道路和各村巡回广播宣传。
四、工作步骤
1、制定活动方案(6月2日至6月5号)
镇党委政府制定好宣传月活动方案。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村及镇直办各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开展宣传(6月12日至6月20日)
(1)向本镇各村(社区)、各单位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高利的贷款活动的知识。
(2)镇综治办牵头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纳入我镇“__普法”范畴。
(3)6月20日,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司法所、信用社等有关部门在镇汽车站设立咨询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4)6月xx日至6月25日,出动宣传车在全镇进行巡回广播宣传。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镇成立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法委员粟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主任杨国华、派出所所长张顺成同志担任,成员有刘甸、吴桢、邹卓昕、陈谢、周书玉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以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精心组织,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统一口径,多措并举。各村(社区)、各单位根据本辖区情况采取多种情况进行宣传。
3、督促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镇综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级企事业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
4、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健全和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于6月30日前将此次活动的有关材料报送镇政府综治办。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处非领〔20xx〕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定于20xx年5月在全县继续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目的
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宣传效果,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着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活动内容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宣传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xx〕12号)文件要求,围绕重点,突出特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攻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定于20xx年5月14日上午(星期六)9点至12点,在县殷实园广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广场宣传活动,县公安局、工信局、工商局、住建局、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要分别在广场悬挂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印发宣传彩页,全面揭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原始股诈骗、非法发行股权、非法保险、林权集资诈骗、房地产非法集资等内容,并通过介绍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接受社会咨询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传。各乡镇(街道)在所辖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集中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加强媒体宣传频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片、公益广告、流动字幕在县电视台每天播放5次以上。
(三)集中开展公共场所宣传。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协调在社区电子屏幕、广场电子屏幕等滚动播放宣传短片、宣传标语,各乡镇(街道)要设立宣传栏,组织宣传车深入社区、村庄、交通要道进行宣传。县人银、银监办组织全县各银行营业网点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同时在LED显示屏和室内电视上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
(四)集中开展宣传材料进万家活动。按照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宣传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xx〕12号)文件要求,尚未完成处非宣传入户工作的,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手册》、《村居群众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公开承诺书》发放到每个家庭。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学生将宣传资料、承诺书带回家,各家各户认真阅读,自愿签订,真正使处非宣传深入到每家每户。
(五)集中开展手机短信宣传。由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向辖区内的移动、联通、电信用户每周至少发送2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活动经费,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于6月1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视频及照片报县政府办公室206室。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会同有关单位对宣传教育情况(包括非法集资类广告查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积极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等特定群体开展重点宣传,既介绍非法集资的特点、手段、危害,又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态知识,宣传科学合理的财务规划理念,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入交流,提升水平。为便于交流工作经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建立了全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QQ群(群名:全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群,群号:255686376)和微信群(群名:全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群)等交流平台。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交流借鉴,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目的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参与人员众多、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噱头更加新颖、迷惑性更强的复杂严峻形势,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师生员工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
二、活动内容
按照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宣传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处非领[20xx]1号)、《河南省20xx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宣传月活动中,要学习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有关知识,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广大师生员工的普及教育,在全校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一)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处非工作。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范围内处非宣传工作负总责,组织、指导、协调做好宣传工作,清查、封堵本单位范围内的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切实将宣传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氛围,集中开展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校报、网络平台作用,通过网站、微信群、QQ群等平台,开设系列专题、专栏,以案件分析、专家点评、群众问答、推荐防骗妙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传统宣传阵地作用,在人员密集场所制作摆放宣传板,在单位橱窗、板报推出专题宣传内容。
(三)联系实际,突出特色。突出学校特色,将处非宣传与政治学习活动、教师课堂教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志愿服务活动等相结合,以报告讲座、演讲赛、辩论赛、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活动、公益活动等师生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处非宣传,推动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融合,日常工作与宣传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发送电子邮件即可,邮箱:)。
(二)积极主动,搞好宣传,各单位要主动收集宣传资料,加强与社会有关机构的沟通联系,可邀请有关专家、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讲座,积极创造条件,将处非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大学生信用贷款、私募股权投资等重点开展宣传,既要介绍非法集资的特点、手段、危害,又要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态知识,宣传科学合理的财务规划理念,切实提高处非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为贯彻落实《市处非办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石处非办〔20xx〕7号)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通过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净化非法集资生存环境,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系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平稳运行与安全。
三、遵循原则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上,5月集中宣传,全年坚持不懈;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在机制上,防打并举,综合治理;在责任上,地方政府负总责,市直部门“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
四、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借助商业中心(网点)电子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或展板、银行业金融机构LED屏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利用城市公交车等移动传媒,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在当地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至少每周一刊宣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同时,公布长期举报电话、报案电话,引导、奖励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3、市教育局印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册、《承诺书》全部发放至辖内学校,保证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家长知晓后在承诺书上签字收回。
4、在工业聚集区、城市商业圈、银行营业部、社区、超市、药店、农村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针对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房地产、农民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领域政策宣传,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等非法集资易侵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用“明白纸”、“案例卡”、“咨询站”、“社区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资、法律常识,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跟进宣传引导,防止扩大蔓延。针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各银行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
5、组织移动、网通、电信等通讯公司,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6、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
(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市处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7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专门的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xx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备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8日—5月31日)。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14日在全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于5月14日上午9时在新世纪广场与市处非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与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邮政、移动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派出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总结(相关文件、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晋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6月6日前报市处非办(联系电话: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四)加强督导,增强效果。宣传月活动是石家庄市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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