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供方案范文(精选6篇)
为做好我县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现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保供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警,建立粮油市场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县内粮油供应市场动态,及时准确掌握粮油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科学分析研判粮油供求形势,及时作出预警,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二)积极和各应急供应网点对接,对节前投放市场造成库存不足的粮油物品抓紧充实库存,保障供应需要,确保尽快落实到位。
(三)当出现居民集中采购粮油时,及时督促大型粮油超市、经营批发门市,及时增加粮油投放量;当较大范围内出现粮食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等时,按照粮食应急预案要求,紧急启动相应级别的粮食应急供应预案,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四)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油储运、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
(五)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油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采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六)加强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操纵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油流入口粮市场,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供应保障、市场监控、应急保障四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由县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引导粮油行情舆论宣传,收集整理、上报资料和协调各小组工作。
(二)供应保障工作组。由县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监测预警,与各应急供应网点沟通协调保障市场供应。
(三)市场监控工作组。由物价股牵头,对粮油物资市场动态实时监测,掌握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原因,预测其动态走势,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组。由县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宏源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做好粮油物资运输、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保障应急供应。
四、工作要求
各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同推进、稳定预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落实责任,认真履职。既要科学组织,注重方式方法,掌握准确情况,把握力度节奏,避免“一刀切”,又要增强保供稳价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既守好底线,又务求实效,坚决践行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确保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全力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活基本需要,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应急处理办事机构职责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等若干应急处理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预算和资金调拔计划;承办各种会议;负责秘书、文件和机要工作;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财产;协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外籍人员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预防和医疗服务。
2、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流行病学专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3、医疗组。负责制订定点医院的标准,确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制定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组织、管理和调遣市医疗应急救治队。
4、现场调查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现场调查组由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和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组成。
(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食物中毒采样、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中毒诊断并出具食物中毒诊断报告。
(2)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由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事件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对事件现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医疗救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专家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专家组。其职责为:
1、指导对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2、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地的医疗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事件分析、预警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4、指导或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事件现场处置;
5、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运行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抽检、预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市卫生行政部门。
(5)市政府。
(6)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7)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报告时限规定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v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ii级),应当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市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同时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上报。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每年底,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反应
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v级应急反应。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反应,在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省卫生厅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级、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反应。在国家、省和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级、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国家卫生院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处理措施
(1)医疗救治
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调动市直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2)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赶赴现场,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3)卫生监督现场调查与处置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反应终止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经应急反应,在完成对被污染食品封存、销毁等控制措施、对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没有续发中毒患者,经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反应。
(五)信息发布
发布赤壁市信息需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
(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市政府应加快疾病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同时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卫生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的由卫监、疾控、医疗参加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卫生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积极选送应急卫生专家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调理配备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对讲机,无线上网计算机、车载电话等通讯器材、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明细清单并购置适当数量用于储备。
市疾控中心检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患者提供积极医疗救护。
(三)资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医学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发生费用超支时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并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 障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 会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公司涉及有可能由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 或者人为恶意破坏 引发的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因素,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启用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 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 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 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 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特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 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郭斌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张安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各部门 负责人组成。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 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并立即派专人到事 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员工、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协助 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有效 开展,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故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 组织实施。
四、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 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认定:
1、凡属轻微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助处理,及时清 查事故根源;
2、凡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 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本预案的实施
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或即将造成职工身体健康影响或即将受到严 重危害,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实施本应急预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或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市应急办。贯彻市 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精神,统一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的应急处理工作。
2、事故第一时间内向市应急办如实报告(事发时间、地点、类型和 主要食品中毒物及危害程度、简要经过、波及范围、中毒人数、可能 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问题等),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管理局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依法报告的同时,按照主管部门要 求应于 2 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和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 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 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 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 害物质污染,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 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防患于未然。
6、对发生有毒物质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或消毁,做好防范工作。
7、查明原因后,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及当事人商讨,如何 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8、消除或减轻危害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9、对于中毒危害的人员,应积极组织,协调医疗机构抓紧实施抢救工作。
10、危害食品物排除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并通报全公司。
11、对可疑投毒事件,除向辖区公安部门报警外,本公司保安及时控 制可疑人员外逃,协助公安部门调查。
六、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以上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序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节庆生活需要,按照阜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有效保障市场供应、满足人民需求、稳定社会预期。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我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的组织领导责任。坚决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同志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调配精兵强将,充实防疫保供工作力量。力争摸清一线市场最新最实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解决。确保根据防疫保供新形势新变化,调整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举措,争分夺秒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跟得上、不脱销、不断档。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摸排选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在必要时期向政府和群众公开承诺所有门店正常营业,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发挥市场保供示范带头作用;指导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加强与省市及县内外供应基地的产销衔接,加大货源组织和调运力度,确保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三)建立联保联供机制。县商务粮食局牵头,与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建立联保联供协作机制,一旦出现区域性、阶段性市场波动,动员相关企业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及时调配各类生活物资,防止出现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同时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好生活必需品在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的问题,畅通生活必需品运输配送渠道。发挥好部门联动机制作用,有效保障保供企业在人力、用车等方面需求。
(四)创新线上交易保供方式。鼓励商贸企业开发小程序或移动APP平台,建立社区微信服务群,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引导城乡居民网上下单,采取“无接触”配送,减少居民购物出行、减少配送人员与居民的直接接触。将电商网点、邮乐购站点、小超市等作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要源头,打通保供“最后一公里”
(五)做好终端服务。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建立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组织商超、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做好线上线下配送、设立临时售卖点、采取标准化配送包等方式派送,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困难群众救济救助,鼓励商超餐饮、物流快递提供代下单、代采买、送货上门、送餐上门等服务,要求商贸流通企业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切实保障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需要。
(六)启动市场应急机制。配合发改委部门,按照均衡布局、方便购物原则,在全县选定2家农副产品保供平价商店落实平价销售商品品种、数量、质量和优惠幅度,确保平价惠民销售。
(七)建立监测保障机制。落实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应急商品数据库日报、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情况零报告等重要制度,重点监测骨干应急保供企业粮、油、肉、蛋、蔬菜等12种生活必需品库存和销售变动情况,加强趋势预测,对市场走势及早研判,提出预案,不断提高监测灵敏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指导商超加强货源组织,增加商品品种和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八)加强舆论宣传。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做好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的优势,及时准确报道本地市场供应情况,实事求是宣传保供稳价成效。组织指导企业积极正面发声,采取安民告示等多种方式,切实提示顾客不要恐慌、理性购买,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
(九)做好内部防控。指导企业制定周密方案,采取严格措施,切实落实单位内部人员疫情防控和企业经营场所通风、消毒、人流疏导等措施,保障商务粮食部门职工和保供企业员工安全健康。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持续不断、高效安全。
(十)做好应急值守。加强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关注保供舆情动态,了解保供企业难点痛点,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我县保供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异常情况会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当下做好保供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落实好防疫保供任务的履职必然要求与重大政治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疫情防控与市场保供,深入研判“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分类引导广大群众就地过年”要求下的节日期间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变化,紧盯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保供预案,因时因势果断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意外情况发生。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把防疫保供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严明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协调联动。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完善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市场监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县保供稳价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成立督导检查工作小组,督查指导各大农批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措施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对措施不力、哄抬物价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xx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xx〕49号)和《嘉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xx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嘉农发〔20xx〕33号)要求,稳定发展粮油生产,保障全县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强化耕地保护、稳定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量品质,加强储备管理、搞活市场流通,加大政策扶持、增强发展动力,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合力,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提供粮油安全保障。
二、目标体系
(一)确保粮食产能。落实4.1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33.7万亩、总产量2.82亿斤,口粮(稻麦)自给率173.25%以上。
(二)稳定发展油菜。油菜播种面积0.4万亩,总产量0.07万吨。
(三)强化物资储备。储备0.62亿斤粮食、290吨食用油、30万斤粮食种子、0.02万斤油菜种子、5.7吨农药、1000吨化肥。
三、工作体系
(一)夯实粮食生产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开展“六个严禁”自查自纠,遏制增量、处置存量,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严格控制耕地抛荒。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利用,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清理腾退和调整修编,落实各层级管护责任,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提高粮食复种指数。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3万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5万亩,强化宜机化改造,加大有机肥施用力度,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程度。完善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实行耕地安全利用。
(二)提高粮油生产水平。优化粮油生产布局,引导发展专用、优质品种种植,构建核心产区。重点推广优质晚粳稻,积极发展鲜食大豆、玉米、马铃薯等旱粮作物。强化农业科技驱动,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加大优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试验研究创新和推广应用,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大力推广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综合种养等新型农作制度和省工节本高产高效生态栽培技术模式,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机器换人”,提高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快实施农药化肥实名制购买和定额制施用,建立健全农药化肥经销、生产过程投入、废旧包装物回收“三项记录”制度。鼓励推广使用配方肥、缓释肥、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准入机制,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迭代更新,引导土地向高层次人才流转,推动流转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培育规范化的粮食生产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粮油产业农合联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强化粮油储备保障。全面落实粮食和食用油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扩大储备粮规模,鼓励多元主体和社会化储粮,继续执行储备粮轮换补库晚粳稻“订单收购”。储备粮轮换补库粮源要优先落实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并重点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大力推进订单粮食“分品种收购、分仓储存”,晚稻订单向优质品种倾斜,进一步优化储备结构。
(四)构建粮食产业链体系。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各类粮食市场主体进入粮食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领域,支持区域性水稻育供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稻米加工中心和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秸秆综合利用中心建设,有效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菜单式服务,提高生产经营效益。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引导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推进全产业链开发,着力构建集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生态化、产业化于一体的现代稻米产业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卖稻谷”向“卖稻米”转变。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推进“五优联动”试点提质扩面,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培育“海盐大米”优质米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优质优价、粮农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发展、消费者满意。
(五)强化数字赋能。将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与粮食的产、购、储、加、销进行深度融合。结合海盐实际,加快推广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粮食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加大育秧、施肥、植保、农机作业和产品流通等领域数字化改造力度,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粮油生产动态监测。深化科企合作,建设一批数字化育苗工厂、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粮食生产数字化水平。推进信息化工程建设,逐步实现从线下到线上、从农田到餐桌,连接粮食生产端、消费端和各类涉粮主体的全生命周期的生态共同体。
四、政策体系
(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
1.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对全年稻麦复种50亩(含)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水稻省级120元和县级20元、大(小)麦省级120元的直接补贴。对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含)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省级120元和县级20元的直接补贴。对油菜种植50亩(含)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省级120元和县级30元的直接补贴。
2.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强化“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优先支持谁”的导向,重点支持水稻种植主体,并向规模化主体倾斜,对水稻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主体,每亩补贴增加20元,构建耕地质量保护长效机制。
3.支持绿色高产高效发展。继续深化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开展常规晚稻高质高产高效示范竞赛活动,对参加示范方建设的主体,依据测产验收结果、示范方建设情况,评选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奖励;对常规晚稻高产攻关田700公斤以上的竞赛主体给予10000元奖励,其中亩产达到800公斤以上奖励15000元(同一主体不重复评奖,就高享受一项),奖励名额控制在前三名。对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给予最高80%的补助。鼓励规模种粮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对在田间露天焚烧秸秆的,取消其当季种粮补贴。
4.加强社会化服务支持。为小农户提供油菜机械移栽和收获、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包括机械化精量穴直播)、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测土配方施肥等服务,并达到一定服务面积规定标准的服务组织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起补面积、补贴标准及方式另行确定。
(二)落实粮食收购和订单奖励政策
1.完善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如市场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按市场价收购。20xx年我省确定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113元/50公斤,早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为125元/50公斤,晚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为133元/50公斤。粮食收购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引导和鼓励种植优质粮食品种,促进提质增效。省财政对向县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省级订单小麦和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其中小麦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150元;晚稻谷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县财政对20xx年用于地方储备轮换及补库的晚稻订单给予奖励,订单计划17600吨(其中4000吨进行“五优联动”试点),订单品种为优质晚粳稻(嘉67、秀水14、秀水121),奖励标准为每50公斤价外补贴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增加政策性早稻收购,对全县早稻实行应收尽收、订单全覆盖。早稻订单按省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县财政对交售订单的种粮主体给予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120元。引导和鼓励多元化市场收购主体积极入市收购,搞活本区域的粮食流通。
2.落实订单良种奖励政策。为充分调动农民生产水稻、小麦良种的积极性,稳定繁种基地,对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其中: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240元;每交售5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交售50公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同时对水稻种子基地订单种子粮,每50公斤给予20元的价外补贴(其中早稻种子每50公斤给予30元价外补贴)。
3.实行县级水稻良种补贴。对全县种植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给予每公斤1.40元的价格优惠,在水稻供种过程中每公斤零售价降低1.40元供应到农户。
(三)强化金融保险支持
1.落实粮油政策性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粮油类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财政对稻麦、油菜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自负部分保费予以全额承担,推进稻麦、油菜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2.实施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对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种粮主体,给予3%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的贷款贴息。
(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维护
粮食生产功能区维护资金主要支持农田基础设施、社会化服务中心(水稻育秧中心、稻谷烘干中心、稻米加工中心和农机服务中心)配套设施、稻虾示范基地、三新技术推广等项目建设,对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项目县级以上资金补助比例为90%,社会化服务中心、稻虾示范基地等三新技术项目补助比例80%。
(五)加大粮食全产业链环节农机购置补贴支持
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装备的补贴需求,加大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设备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将适合我县粮食产业发展方向和实际需求的新型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五、评价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粮食安全意识,全面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研究会商粮油生产保供工作。县粮安办要统筹抓好粮油生产、流通、储备和产销协作等各项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粮油生产保供任务。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商务、科技、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快构建高质量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县粮安办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在粮油生产关键节点开展保供检查,掌握进度、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县委县政府严肃问责。
(三)加强考核争优。粮油生产保供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粮油生产保供监测评价体系,将完成年度生产目标任务情况作为合格要求,将制止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和严禁抛荒作为争先创优指标,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xx〕2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和春节期间,有效控制疫情期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重要生活物资市场特别波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保持市场稳定,满足村户生活必需品并配送到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村民生活必需品由各村(居)以网络点为单位,实行村民线上采购和电话采购,送货上门(非接触服务),实现村民足不出户,最大限度减少人口流动,防止人员外出交叉感染,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二、应急保供物资范围
主要包括食用油、食盐、药品、大米、方便面、瓶装水、燃气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三、配送方式
1.网上订购。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超市开通电商平台或微信支付平台,采取线上或电话下单,线下配送方式,满足村民日常生活用品需要,如有老人、小孩不会网上订购,由村屯负责人帮其下单或者登记,联系配送。
2.就近配送。各封闭村屯按照就近原则,由镇级重要生活必需品物资采购商超作为配送主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配送。
四、区级生活必需品物资采购商超
五、镇级生活必需品物资采购商超
主要采购商超:百优超市
六、物资配送中转站
1.镇级物资配送中转站设立在三都镇政府大院,必要时可搭建简易帐篷用于存放有预包装的生活物资。
2.村级物资配送中转站
板江村物资中转站:板江村委办公楼
白见村物资中转站:白见村委办公楼
三都村物资中转站:三都村委办公楼
觉山村物资中转站:觉山村委办公楼
里贡村物资中转站:里贡村委办公楼
龙兴村物资中转站:龙兴村委办公楼
工农村物资中转站:工农村委办公楼
博艾村物资中转站:博艾村委办公楼
三加村物资中转站:三加村委办公楼
三都社区物资中转站:三都社区办公楼
3.屯级物资配送中转站设立在各村各屯处,选择在各屯文化室。
七、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柳江区三都镇成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韦甜英同志兼任。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联系与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工作。(24小时保供电话:)。
2.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工作。
3.收集、整理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4.负责接收、传达和执行区人民政府、区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报告执行情况。
5.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党政办:负责辖区内肉类、果蔬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监控和统计,根据应急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的产地供应。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保供运输车辆队伍,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快速通道”,及时解决各村(社区)之间的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通畅,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投放工作。
财政所:负责全镇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响应工作相关经费保障。
市场监管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破坏市场秩序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负责价格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必要时通过媒体公布市场、超市网上下单方式,以及线下订货服务电话,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商品订购方便,配送及时顺畅。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生活必需品日需求量提前测算、做好应急状态下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运输、投放、配送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细案,确保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快速反应。
(四)各岗位工作职责
巩固生活物资物流重点线路,确保“三不断”(即: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生活物资运送到镇后,由镇级志愿队伍将按村(社区)封闭区分拣物资,分拣后的物资从镇中转站配送至村(社区)封闭区指定地点。
(五)生活物资配送到户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组员:各村(居)委村干部及小组长
1.生活物资配送到户小组按村(居)委划片分工。小组办公室设在各村(居)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村(居)党支书兼任,组员有各村(居)干部。办公室主要负责登记生活物资发放记录,在封控区与管控区时期,设立24小时保供电话,要统计村户家中重要生活必需品日需求量,报告到党政办。
2.生活物资配送到户小组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屯党员、志愿者以及民兵团组成配送队伍将生活必需品送至各村屯、村户家中,在封控区与管控区时期,要统计村户家中重要生活必需品日需求量,并提供数据给办公室人员。同时设立各村(居)生活物资24小时保供热线,确保如有生活不便人员,由村屯负责人帮其下单或者登记,联系配送。
八、保障措施
由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群众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一)做好备货补货。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制定2家超市(百优超市、美美超市)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商超。做好备货补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组与种植、养殖和生产基地(企业)对接,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特别要备足各类蔬菜,满足村民长时间居家生活的基础需求。
(二)需求上报。辖区群众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网格信息反应,由各网格信息员汇总群众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网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网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做好安全运输。镇级生活必需品物资转运站、采购商超、药店、村屯转运站要明确一名专人和固定车辆开展配送,车辆类型要根据物资情况、道路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调配,确保配送便捷,同时将配送车辆和人员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报镇指挥部审核,经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开展配送。
(四)做好防控措施。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超市、药店要做细门店及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在配送过程中,配送人员要做好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按照防控要求对车辆消杀,做到物资配送安全有序。要坚决避免人员集中领取分发物资带来的风险,并及时对生活必需品外包装和物资存放地、分发区域进行消杀。物资配送到户期间要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各村(居)委办公室要提前配备生活物资应急投放所需的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确保应急投放期间防护安全。
(五)物资配送及发放,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网格内群众逐家进行配送。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的重要性,以最坚定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保障市场供应部脱销、不断档。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应急保供工作。启动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响应后,同步启动封闭区域内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工作计划,镇指挥部将封闭期内的生活必需品总需求量于0.5小时内上报到区生活物资保障组。
(二)密切沟通,加强合作。各单位、各村、社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协同,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联络通畅。
(三)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要切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市场应急保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全面掌握舆情,合理引导消费。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全面掌握舆情动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引导广大消费者持理性消费,按需求采购生活必需品,杜绝跟风抢购,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浪费。
(五)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此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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