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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民办学校调研报告

天水市民办学校调研报告



民建天水市委员会 吴宽仁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2017年8月份,我有幸参加了由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调研,调研组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利平的带领下,先后赴天水市区及五县两区进行了为期两周的专题考察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现我就全市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天水市民办教育的起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天水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城镇化的提高,一方面公办教育资源在数量上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单一的公办教育也无法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民办教育应运而生。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则在政府的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在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0%左右,且大都已达到标准化幼儿园的标准。据调研,天水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4所,在校生38840人,教职工2012人,固定资产1.5680亿元,年收入3188万元。

二、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天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办教育视为促进当地教育改革的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抢抓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良好机遇,积极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办园体制,加大民办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全市民办学前教育蓬勃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自2011年以来,天水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民办学前教育列入全市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今年又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天水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17)》,并即将印发《天水市民办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政策,积极优化发展环境,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积极争取省上扶持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对一些保育教育质量高、社会反映好,能提高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提供更有力的经费支持。

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先后组织1300多名民办幼儿教师开展了以师德教育、幼教基本技能为重点的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四是开展对口帮扶支教工作。积极通过以强带弱,以公扶民等形式,大力推进城乡之间、公民办之间的结对帮扶工作,按照“蹲点会诊,限期改造,加大扶持,逐一验收”要求,先后组织有关专家和骨干园长进行蹲点会诊,帮助幼儿园找出问题所在,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五是促进民办幼儿园晋等升级。认真贯彻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民办幼儿园晋等升级。

六是规范民办园管理。坚持高起点、标准化、公益性原则,严格落实登记注册、准入和年检制度,先后对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注册评估和准入审批,对已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检,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三、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多年来,民办教育为我市义务教育“两基”达标做出了一定贡献,特别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在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方面,投入了大量建校及办学资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和负担。此外,民办学校还满足了家长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也解决了全市近千名大学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就业问题。但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民办教育出现了新问题。

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我市既有的扶持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两免一补”政策,有的县区因经费紧张落实不够好,制约了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关于公办学校教师去民办学校任教的政策没能落实到位,部分民办教师因养老保险、身份编制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未能彻底解决,在锻炼成熟后纷纷“跳槽”,造成民办学校师资队伍不稳定,而全市即将开始的较大规模教师公开招聘,民办学校教师也将积极参加招聘,如果不能合理地分配一定教师资源给民办学校,将会更加影响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对民办教育事业稳定发展造成严重冲击;三是民办学校受资金投入能力所限及发展民办教育的信心、决心不足,在加强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与公办学校差距日益拉大。

四、对我市发展民办教育的建议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文件及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外地扶持发展民办教育的经验,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也本着“超前办教育,负债办教育,标准化办教育”的理念,早日实现标准化办学。在民办学校实现标准化办学的前提下,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同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民办教师队伍建设,如根据已实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学校的在校生规模、投资规模及达标层级给予一定比例的正式教师编制,由地方财政核拨工资;全市每年新招录的教师可按一定比例派遣到民办学校工作。

(二)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对于已达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标准,由学校所在地政府财政拨付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对于已达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学校可以比照公办学校享受一定比例的水电暖费补贴及社会化融资的贷款贴息补助。公共财政投入新建学校或企业援建学校,可采取委托优秀民办学校管理的办法,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快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三)加大督查及管理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民办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监督的力度,使民办教育事业在政策的扶持下健康有序发展;继续规范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民办学校入口关。对于经过定期、不定期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给予帮助、警示,经过帮助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坚决取缔;规范民办教育的审批制度、督导评估制度,严格实行年检和民办教育许可证的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市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使民办学校通过行业自律,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做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业绩。

总之,通过对天水市民办教育发展状况的专题考察调研,收获颇丰,感觉到民办教育不仅在当地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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