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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市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

2012年市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我市乡镇企业减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为中心。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政策法规宣传建设,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今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乡镇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xx年,我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突出制度建设,加快体系完善,继续开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清理涉及乡镇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加大“三乱”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制止向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乱收费。二是继续开展向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问题,努力疏导,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体系逐步完善。xx年,各地按照《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构。一是基本形成了以各级企业减负机构牵头,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行政工作体系。三是完善了以企业为主的乡镇企业负担监测体系。

(三)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制度化进程加快。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探讨工作新思路,加快制定新制度,推动减负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今年xx市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树立“大服务”观念,转变职能,明确责任,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治理,稳定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一是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针对船舶修造业实行“两部制”,电价提高增加生产用电成本,加大企业负担的情况。深入调研,运用价格政策,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要求暂缓实施“两部制”电价,政策惠及22家船舶企业,一年可为船舶修造企业减轻负担1200多万元;二是针对企业职工反映子女教育负担重,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有关部门组成五个工作组深入58所中小学进行收费情况检查,查出违纪收费金额50多万元,制止了乱收费行为。同时按全省的统一要求,取消了农村义务教育制度“一费制”中的杂费部分,全年可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600多万元,稳定了职工队伍。

(四)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效果显著。各地在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中,通过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了一批收费标准,规范了涉及企业收费行为。xx市强化服务,落实规范管理。一是把好源头。xx年,xx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保持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文件,杜绝了乱收费现象;二是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收费,坚持按省政府以上有权机关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800多万元。三是统一窗口收费,做到收支两条线,统一收费、统一管理,四是转发xx市企业减负办《关于开展对执收执罚部门“以收定支”、“收支挂钩”情况和通行车辆收费站清理整顿情况调查的通知》,开展调查落实整顿,没有出现违规现象行为。五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强化为企业服务意识。

(五)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舆论氛围已经形成。各地结合《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利用各种机会,运用多种方式,加强企业治乱减负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对于这些问题,一些企业自身保护意识差,对国家有关政策了解不够,对一些收费是否合理,不够明确。不敢得罪权力部门,对一些乱收费问题不举报不抵制,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乱收费现象的蔓延。

二、xx年年工作安排

xx年年,我市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优化乡镇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加快思路创新,狠抓政策落实,注重标本兼治,防止企业负担反弹,推进乡镇企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市、县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把贯彻《办法》精神与改善乡镇企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乡镇企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在各级减负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综合治理,及时提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在思路上有所突破,措施上有所创新,确保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继续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要继续推行收费公示制度、涉企执收罚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和乡镇企业负担监督员制度,发挥好负担监测点和监督员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处企业或群众反映的乱收费案件;逐步完善政府部门考核评议制度,组织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三)不断完善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体系。要加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建设;逐步形成由各级减负办统一领导、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社会和企业广泛参与的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体系。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建立乡镇企业维权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及时为乡镇企业提供政策和法律服务,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乡镇企业负担治理力度。要结合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围绕重点行业和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定期公布收费目录。对涉及乡镇企业的乱评比、乱培训、乱排序等“新三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五)深入开展对农产品加工业负担专项治理。要切实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取消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不合理政策和规定,针对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提出做好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六)切实加强企业治乱减负政策的宣传教育。全面总结几年来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一批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开展《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宣教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方针政策,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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