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档案局文件要求及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工作指标,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档案室基础业务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和经济科技档案工作的强有力发展。我局今年的业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机关档案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完成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工作,认真细致地审批各机关单位申报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对年年各机关单位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使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2、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
加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电子化、数据化、现代化,保证档案作为历史资料保存不遗、不缺、不漏,完成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
3、加强民生档案建设
民生档案是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档案,为此我们重点对社会保险档案工作和社区档案建设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协助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其更好的为百姓服务。同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开展民生档案工作的方案,开始民生档案调研工作。
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1、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加强试点乡镇、村档案室基础业务建设,对未建档的行政村依据《档案法》中有关条款,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同时建立乡镇、村档案业务工作的指导名册,使乡镇、村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
2、积极开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档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据档案所具有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三、经济科技档案工作
1、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对已上报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和新增的民营企业,建档工作要做到身临其境,指导到位,使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
2、国有企业档案工作
加强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档案法》要求的企业,要下发档案执法检查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我县国有改制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和处置,并制定档案处置意见。
3、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档案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我局将与林业部门沟通,积极配合林业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种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借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积极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与竣工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拟写真实的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现象,将对有关建设部门下发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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