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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

税务部门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



1,围绕组织收入这项中心工作,抓好重点税源行业、重点税源的收入分析与预测,合理预计各征期内收入目标,掌握重要税源的变动情况,也用此确定税收管理的侧重点。

2,根据上级安排,进行信息化税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高信息化管理数据质量,学习信息管理操作应用流程,提高信息系统管理应用水平。

3,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的项目管理,围绕项目管理制度,对每一个项目的开发面积,建筑合同,享受合同,售价,建筑成本价,销售面积,销售进度,以及建筑单位外出施工情况,建立台帐进行跟踪管理,加强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最后审核关口的监督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4,加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管理,通过与土地财政有关部门的配合,通过对每一个纳税人的实地测量和实地考察,建立动态两税管理台帐,规范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管理。

5,通过加强税源巡查管理的力度,年内对餐饮、驾校、网吧、和房地产租赁市场进行了行业规范化管理,通过重点整顿,了解了行情,发现了漏洞,补缴了税款,还是一些游离于税务人员视线之外的纳税人走上了照章纳税的轨道。

2012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税源管理的巡查制度,通过日常实地纳税巡查,结合信息化管理,,提过税务管理人员的税源管理水平,要求巡查有记录,记录有评比,提高税源管理的分类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方面加强漏征漏管现象的管理,另一方面提高对纳税人的贴近服务,提高税收政策服务效率。

2,加强税收执法规范化管理,加强税收执法流程管理,加强税收执法政策水平,特别是要加强税务规范化文书的规范化使用,分局统一审核编制税收执法文书号码,对税务涉税事项下达的税收执法文书进行跟踪管理,防止税收执法风险。

3,继续加强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在加强房地产行业项目管理,税源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房地产行业的销售价格登记管理制度,把好房地产业纳税监管的最后一道环节。通过审核纳税人销售收入,销售合同,资金帐户的流动管理,监管房地产业的销售情况,促进建筑业户按预收款,合工程进度,申报纳税,促进房地产业依法按月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纳税申报。

4,加强与兄弟部门合作管理,重点加强与土地管理部门、国税和各乡镇的税收管理合作,通过进行信息交流比对,适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加强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管理;通过掌握工商业纳税人的销项税额,掌握企业的销售收入情况比对,同时通过生产定额预测和费用票据的审核,加强所得税的管理;同时希望通过乡镇的共同努力,加强房地产租赁市场的清查、登记备案管理,要求纳税人非自有房屋的一律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赃物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供出租方的正式税务发票。

5,继续做好行业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制度,随时发现税源管理弱点,指导税源管理努力方向,提高税源管理质量。

6,对重点业户加强税收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2012年要对各行业重点税源户,特别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企业纳入评估范围,要有计划进行重点纳税评估工作,对有偷漏税嫌疑的纳税人要移送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7,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提高信息化应用管理水平,提高税收政策水平,加强廉政勤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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