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培训计划(通用3篇)
一、 目的 :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素质。
二、培训对象: 九年级学生。
三、培训内容
1、手工纯粮酿醋。(讲座、参观、实践)
2、手工制作醪糟(讲座、实践)。
3、食品安全的常识(讲座)。
4、常见的豆浆的10种制作方法(讲授)
5、常见的食品保鲜方法(讲授)
6、常见的食品保存方法(讲授)
四、考试。
五、总结。
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学生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餐饮服务操作规范、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管理要求。
3、xx省xx市xx县相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
4、食物中毒的预防及控制。
5、学生膳食营养配餐知识。
三、培训安排
1、每月安排一次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每天召开班前例会,强化五常管理细节。
3、及时派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学期进行一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问卷答题。
5、每学期至少定期组织一次食堂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6、从业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互帮互学,钻研业务技术,通过不断的苦练基本功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7、对业务骨干和进步明显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其学业务、学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厨师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指本局及其派出机构,组织日常监管人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下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以风险分级为基础,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等级,并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的要求,分别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双随机”飞行检查。
(一)日常监督检查。指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常规检查事项,由监管分局、执法大队按照事权划分,组织网格监管人员按年度风险等级划分检查频次实施。
(二)有因检查。指按照举报投诉线索或上级部署交办,针对特定的对象、品种或特定区域,由业务科室、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或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三)“双随机”飞行检查。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突击检查。由业务科室会同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抽调骨干人员分组实施。
三、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取得商事登记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及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
四、检查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明确的.风险等级执行,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照《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检查频次要求执行,原则上本年度新发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发证后3个月内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单位(含食品生产小作坊)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商等重点单位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
五、检查重点
(一)食品生产环节检查重点。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风险高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其他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二)食品销售环节检查重点。以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及其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风险高食用农产品批零市场、食品批发商、大型商超为重点单位,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合法合规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六、检查内容
对照食品生产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全项目或重点项目检查,检查项目要达到全覆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监管分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事权划分和网格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按照年度总体计划,科学制定各单位的月度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各部门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开展后续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上报总结。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信用分类、量化分级的依据,在检查同时同步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每户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监管档案保存。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nuenian.com/fanwen/gongzuojihua/47edf5431f1d1c99500d8e5eca3fc8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