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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2年度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以实施“对标找差、全市争先”龙头工程为依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鼓楼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市的全面领先。

一、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地实施“对标找差、全市争先”工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和“八个全国领先”的目标任务。刚刚闭幕的徐州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徐州市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全国、全省、全市的大环境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难得机遇和施展抱负的广阔舞台。最近省司法厅党委在准确把握形势、全面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做出了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施“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的重大部署,提出江苏司法行政工作要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实现十项领先。这就要求全系统上下认清优势、找出差距、明确方向,从而以敢树领先之志、善谋争先之策、务求落实之功的精神状态,推动各项工作实现全面领先。

为贯彻落实省厅的决策部署,我们经过充分酝酿,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了“整体提升,全市争先” 的发展目标。即实现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调解能力、司法所建设、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基础建设等八个方面在全市的全面领先。我们要发扬勇闯敢试的精神,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胆略、创新的举措,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推动我区司法行政事业有新的起色,实现新的跨越,为实现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全市的全面领先,进而实现全省、全国争先,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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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力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向实现“整体提升,全市争先”目标迈进

2012年是全区上下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实施“整体提升,全市争先”工程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来推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层楼。一是巩固三大网络,二是突出四个强化,三是实施五大工程。

(一)巩固三大网络

第一,着力巩固法制宣传网络,努力在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上下功夫。积极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继续发挥业已形成的区、街道、社区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平台作用。发挥青少年、市民、流动人口普法阵地和普法一条街的宣传作用。巩固壮大堤北社区法制文化宣传俱乐部、牌楼法制文化宣传俱乐部、万寨法制广场和琵琶司法所“便民法律早市”等特色普法阵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形式、创新载体,扎实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活动,推动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内涵,深入开展潜移默化的法治文化熏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

第二,着力巩固法律服务网络,努力在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上下功夫。整合鼓楼律师、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为构建“平安鼓楼”、“法治鼓楼”、“和谐鼓楼”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律师参与刑事、民事案件的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执法的公正,伸张社会正义;依法做好公证工作,确保公证的公正性和社会公信力;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做到“有求必应,应援尽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依法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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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第三,着力巩固维护稳定网络,努力在促进社会的安定有序上下功夫。把鼓楼的大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网络,做细做实,为鼓楼区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空间。通过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减轻罪犯的社会对抗心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通过安置帮教的深入开展,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通过人民调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和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加强“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形成调解合力。

(二)突出四个强化

第一,强化改革创新。建立科学规划、配套发展,目标明确的新型工作机制,使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得以落实。不断完善鼓楼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鼓楼发展提供保障。不断的改革用人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强化沟通协调。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进而从全局的高度,帮助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经费保障,办公用房等)。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的综合性任务。进一步加强与各种媒体的协作,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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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第三,强化规范管理。继续按照“三统

一、一转变”的发展思路,即统一制度、业务、队伍建设标准,彻底实现由突击式、人情式管理向标准化、程序化管理方式转变。完善各类日常管理标准制度,实现以制度加强管理,以制度提升管理的目标。同时按照业务台帐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加强检查评比力度,促进基层台帐的规范化建设。

第四,强化队伍建设。集中开展《公务员法》、《公证法》、《律师法》及 “八荣八耻”社会正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科学制定执法工作规范,进一步推开执法公开制度,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抓行风树形象,塑造司法行政队伍良好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建设学习型机关,信息型机关,按照“以制度促学习,以学习促业务,以业务促工作”的思路,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三宽”司法行政队伍。

(三)实施五大工程

第一,精品工程。充分发挥精品工程亮点带动、促进全局的作用,推动业务建设精品化。继续彰显鼓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社区示范点建设的特色优势,努力实现鼓楼司法行政工作 “全市创一流,全省争先进,全国有影响”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鼓楼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保障能力。

第二,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在基层的落实。重点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要紧紧围绕“一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两个坚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三个提高”(提高司法所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司法所管理水平、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的思路,按照 “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能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司法所机构建设规范化、队伍管理专业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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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第三,激励工程。继续实行考核工作一体化建设。重点加强平时考核力度,每季度对业务工作阶段性考评。针对已经制定的日常管理、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7个百分制目标考核细则,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优罚劣。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切实发挥7个百分制目标考核的激励作用。通过“示范化司法所”、“优秀人民调委会”、“先进科室”及“五个十佳个人”评选活动的开展,严格考核机制,激发队伍活力,促进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四,联动工程。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联动工程,强化沟通左右的纽带意识,逐步推动区内各部门之间、辖区各单位之间的合作,形成法制宣传的有效合力。同时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内部、外部资源,增强普法的力度与广度。继续深化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突出对党政干部尤其是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涉农社区居民法制教育工作,大力开展以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规范市场经济为重点、以密切关系群众生活的法律法规为关键环节的法制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五,整顿工程。要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的理念贯穿与工作的始终。深入学习贯彻《公证法》、《律师法》,巩固和发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成果,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严肃查处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违法行为,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律师队伍。要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引导,进一步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要坚决杜绝社区矫正、两劳安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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