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人事劳动工作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交通工作“服务创新年”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服务”的理念,在“四个着力”上下功夫,即交通人事劳动工作要服务和谐交通、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干部职工、服务基层一线,着力加强“三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构建和谐的交通人事劳动关系,着力推进人事劳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争取在理顺体制、班子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实现*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一、干部工作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论武装,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素质建设,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高执政能力,切实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重大事项要向组织报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学会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配合做好党代表选举和换届工作。
2、调整充实部分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省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领导班子副职、内设机构负责人选配方案。研究拟定省高管局组建方案。做好*年度厅直单位班子状况分析工作,适时调整充实部分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加强厅机关、厅直单位、重点工程干部的交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3、建立干部任用条例实施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程序和职数管理,把《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纳入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4、加强干部考核管理。做好干部考核考察工作,严格程序,创新方法。加大干部聘期管理,通过对干部进行日常考核、试用期考核、任(聘)期满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干部聘期目标考核,督促落实聘期目标任务。会同审计部门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先离、后审、再任”的程序,进行离任审计,配合把好经济责任审计关。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5、坚持干部谈话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试行意见》,坚持任职谈话、免职谈话、退休谈话、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免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
6、组织干部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党校学习,组织机关公务员核心课程培训讲座。与人事厅等部门联合组织专题培训。组织人事劳动业务系列培训。
7、营造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好年轻干部、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加强干部交流。二、人才工作
8、建立健全交通专家人才库。制定《*省交通厅专家人才库管理办法》。通过公正选拔、大力培养、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各个层次的交通人才库,加强对人才的培养使用与科学管理。9、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各种形式的人才培养工程。选派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学府和国外深造。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学历教育、在岗教育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快人才的成长步伐。适当引进一批研究生、博士生和紧缺专业的本科生,搞好人才储备。10、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与推荐工作。依托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加快造就交通领军人才,力争新增部、省级专家3-4名,并向更高层次专家冲刺。做好交通专家的联系与服务工作。11、坚持挂职调研制度。继续选派机关干部到重点工程挂职调研,同时选派基层站所的年轻干部到机关工作,实现双向挂职,盘活人才资源。
12、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交通职业资格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政策研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提供发展空间。三、人事劳动管理
13、创新用人用工机制。厅直事业单位要继续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完善人事代理制。强化劳动(聘用)合同日常管理。积极推行劳务派遣制,不断扩大劳务用工范围,完善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探索多元化用工形式下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有效途径。加强规范高速公路系统用工行为。完善弹性制用工管理。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相关制度配套准备工作,选择条件成熟的单位进行试点。
14、严格机构编制职数管理。加强厅直单位内设机构、编制与职数总量控制。进一步探索完善高速公路委托管理制、项目代建制。与编制政务公开相适应,适时开展交通行业编制管理调研。
15、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厅实际,加强政策研究,完成厅机关公务员登记及相关工作。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申报工作。
16、严格标准、程序,做好厅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17、做好人员调配管理工作。公开择优选调重点工程人员,做好新开工的重点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选调工作。完成新通车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人员选配工作。做好军转干部、退伍军人接受安置工作。四、工资管理
18、完成机关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职级工资制度,完成厅机关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组织津补贴改革工作。19、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套改工作。贯彻执行《*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套改工作,实行制度入轨运行。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认真研究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明确有关政策,按照统一要求和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配套改革工作。20、完成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工作。贯彻落实《*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离退休费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到位。21、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厅直单位做好职工社会保障工作,加强职工劳动保护、伤残抚恤工作,维护交通职工的切身利益。五、重点工程职工队伍建设
22、加强重点工程人事劳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点工程人员基本信息库。修订完善《*省交通厅重点工程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人员调配、考核、评先等管理。
23、建立重点工程借调人员“联动管理”机制。制定下发加强重点工程职工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借调人员由指挥部负责日常管理、派出单位负责跟踪管理服务的双向联动管理的有效管理方式。借调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及时报送派出单位,派出单位要定期到重点工程一线慰问、了解情况,在借调人员集中地方成立联络小组。加强信息互通,搞好协调服务,解除重点工程借调使用人员的后顾之忧。要关心工程技术人员的成长,提供锻炼成才的舞台,在发展党员、职称评聘、专家推荐、干部选拔等方面给予充分考虑,最大限度地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重点工程借调人员要定期向派出单位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24、建立重点工程人员培养、考核和监督动态管理机制。指挥部要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及时反馈人员相关信息,增强借调人员的责任意识。对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同志选配到关键岗位上来,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坚决予以退回,实行优胜劣汰,促进动态管理机制的建立。加强管理监督,发现不好苗头,及时打招呼,对于违反政策管理规定的,严肃处理。六、基础工作与自身建设
25、扎实做好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厅直单位、市州县各级交通部门要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确保人事劳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强化统计数据分析与开发,充分发挥人事劳动统计的作用。
26、完成人事档案达标工作。高度重视档案达标工作,增强人事档案服务意识,保证人员、资金、硬件“三到位”,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厅机关、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交职院、设计院、京珠处、汉十处、楚天公司的干部人事档案达到二级标准,其它管档单位达到三级标准。
27、加强交通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交通社团的社会功能。加强出国政审工作。
28、办好*交通人事人才网页,发挥网络方便、快捷优势,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推进人事劳动工作信息化建设。29、加大服务创新工作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交通人事劳动工作“服务创新大家谈”活动,开展高速公路基层员工队伍建设调研,提高人事劳动工作服务水平。30、加强人事劳动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基础资料积累,加强基本制度建设,加强基本功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强化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创优质服务,创一流业绩,把人事劳动部门建成“干部职工之家”和“文明处(科)室”。交通厅人事劳动计划责任编辑:小胥老师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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