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用3篇)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是遏止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必要手段。安全生产的宣传与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集中行动和全年目标任务,结合我X实际,努力营造“安全发展,和谐共建”的社会氛围,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制定XX镇20xx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安排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以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抓手,以抓好“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落实责任、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科学支撑、强化应急处理、强化基础建设的宣传贯彻落实为手段,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安全科技进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有效保障我镇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xx年是实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立足狠抓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要通过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及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等,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全镇广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打下扎实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指导,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和分管宣传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主任、各矿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办公室在镇科技文化宣教中心,由陈发霄担任办公室主任,罗永华、杨双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由党政办、安监站、广播电视中心、镇工会、共青团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四、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抓好宣传工作。
1、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意识。重点是要加强国务院国发我镇政府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贯彻,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把文件中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到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同时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做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矿山安全生产条例》、《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用电知识、防火防灾等常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和普及。
2、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严明政企主体、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执法监管、完善体制机制等重点工作的宣传,为完成县政府确定的今年工作目标,打好舆论基础。同时要切实抓好春节后、“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宣传与预警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宣传,确保节日期间和重要时节的安全生产。
3、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典型宣传,提高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先进典型事例与经验,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者,对社会所做的奉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重点要总结提炼基层、企业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在全镇进行交流推广。
4、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宣传,提高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营造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舆论氛围,让“安全承诺、安全诚信、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觉行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信誉良好、成绩显著、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定期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促进企业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5、进一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宣传的有效性。精心谋划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确保取得实效。继续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周”、“六五”普法教育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常识、应急防护知识、隐患识别、举报投诉的宣传,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6、抓好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宣传的覆盖面。进一步发挥镇、村及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通过党政信息网、安监网、《安全生产简讯》、广播、报纸、电视、影视传媒等主流媒体,及户外广告、宣传窗、墙报、内部刊物、横幅、标语、会议、培训等,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度。结合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和事故查处等,对有法不依、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善或事故频发的典型,进行公布曝光。
(二)广泛动员,大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1、继续抓好新职工上岗前培训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组织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拟定今年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计划,全力组织开展并做好职工安全培训月报表制度。
2、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要组织开展对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高危行业员工安全培训以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把对培训工作的检查作为监督监察的重点,并要尽早拟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培训及复审工作计划。
3、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点和安全生产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一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引导带动全镇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氛围。要进一步规范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点”运作机制,统一规范的管理、培训、考核办法,进一步扩大示范点建设与影响,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早组织企业做好申报、考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把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经费,配备人员,把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协调、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有载体、有平台,范围广、覆盖面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态势。要发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新闻单位的作用,及时对安全监管新动向、好做法、新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宣传。企业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安全培训,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与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4、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完善制度。抓好队伍建设,制定学习计划,学好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和有关理论,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矿(企)业、安监站要完成机构独立设置工作。要做好村级安全协管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使村级协管员基本掌握安全生产管理业务知识。
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考核制度。
通过考核,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信息报送等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 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活动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全月安全目标
1、全月无重伤、轻伤以上事故。
2、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为100%。
三、隐患排查方面
为了确保安全整改完善,以查“三违”查“隐患”,杜绝各类事故为重点,坚持每10天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按期回查,未按期完成者严格按制度处罚,坚持安全例会,并向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月的安全工作部署。
四、严格制度
严格执行黔江工作站提出“十二个必须”的指导意见
一、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所有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制定采掘作业规程,做到一工程,一措施。
二、采煤工作面必须明确最大和最小控顶距,柱、排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得有伞檐。
三、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构造等必须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四、采煤工作面,必须打切顶丛柱,架设木垛等加强支护的措施。
五、采煤工作面的两巷在超前工作面20米范围内、上下出口必须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且工作面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支护材料。
六、掘进工作面必须明确支护方式、临时支护措施,使用金属支护的必须设置固棚器、前探梁。
七、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敲帮问顶的措施,并配齐长、短钎子等工具。
八、维修巷道、撤换支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九、维修巷道、撤换支架、采煤工作面回柱现场必须配齐“一长一员”即班组长、专职安全员。
十、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采取安全确认制,即在开始作业前,必须确认工作面在无安全隐患。
十一、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达标。
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同时强化制度的落实,利用每周安全例会、班前会进行贯彻学习,真正使制度能扎根于每位职工,使执行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从而起到促进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建设的作用。
六、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企业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安全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全矿职工观看安全教育片,进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在职工中营造自觉守法、守纪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一,减少事故总量,控制亡人指标
(一)各类安全事故亡人不超出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中直企业)
(二)工业生产事故亡人不超过16人。(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道路交通事故亡人不超过205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火灾事故亡人不超过3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五)农业机械事故亡人不超过1人。(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二,强化两个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明确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盲区,不留死角的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改善生产环境,预防职业危害,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责任单位: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
(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占压油田管线隐患治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油田管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在具体工作中,由各牵头部门制订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计划分步骤推进,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督办检查和考核评比。
四,加快源头治本,解决深层问题
(一)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程序,依法审批,严格把关,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牵头部门:建设,安监等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安全执法部门)
(二)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充分履行依法监管职责,完善监管网络,细化监管任务,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水平,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严厉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监管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运输,商贸等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增加一级达标量,扩大二级达标面,力争使更多的企业超过省级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安监,建设,交通等安全执法部门,旅游,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
(五)深入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结果上报备案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体系建设,筑牢监管基础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安全生产监察队,做到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继续深入推进"安全进社区",开展调研,拓宽思路,丰富内容,制定措施,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事故调查,项目审查中的重要作用,为专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尽快建立覆盖所有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责任,开展预案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搞好预案衔接,逐步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依托整合现有资源,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今年要力争在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两个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尽早形成国家,地方,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应急救援体系。(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普及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一)组织开展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牵头部门:市总工会)
(三)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比活动。(牵头部门:团市委)
(四)积极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等安全执法部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要继续办好《安全之声》和安全生产信息网,把《安全之声》打造成富有鲜明大庆安全生产特色的安全文化载体。(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发展中介组织,提高服务水平
(一)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自律,协调和沟通工作,反映会员的意愿,协调好会员与会员,会员与政府的关系。(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二)积极响应协会有关行业自律的要求,积极参加和配合协会组织的调研,学习和考察活动,要按时交纳会费,保障协会正常运转,推动协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会员单位)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评估,评价,检测,检验,认证和咨询等中介组织,逐步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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