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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校控辍工作打算”教育工作计划

“强化学校控辍工作打算”教育工作计划



一、造成中小学停学率偏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贫困辍学。一是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造成停学。城区学生因家长下岗,难以找到再就业门路,或因家长体弱多病,失去经济来源;农村学生因家庭经济渠道狭窄,收入低微,或因家长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济养不足,致使这些学生成为贫困生、特困生,自愿停学。二是出于课程门类多、教学要求偏高、学业负担较重等原因造成学生厌学或失去学习兴趣。三是受激进就业观念和现实利益的影响,局部家长和学生对“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方式不理解,受外面世界的诱惑和经济利益的驱动,把目光从读书移向了打工、挣钱,呈现了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四是一些地方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发生松懈情绪,缺乏有效措施搞好“普九”巩固提高工作,致使中小学在校生停学率有所回升。

二、中小学生严重停学。进入劳动者行列,过早职业化,这将对我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兴业战略,实现县域经济突破,加快绿色食品生态城建设,确保进位争先,发生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因此,当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直部门、中小学校必需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动身,切实提高“三个认识”转变“三个意识"做到五个结合”增强抓好“控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赢得社会和家庭的理解与支持,共同努力,齐抓共管。

提高“三个认识”一是认识到学生停学将会严生新的文盲、科盲,制约金市经济发展的后劲;二是认识到学生停学将导致教育投入的巨大浪费;三是认识到学生停学多,社会的闲散人员就多,将会助长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转变“三个意识”一是转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存在停学生难抓”畏难意识,增强“控辍”工作的紧遗感;二是转变中小学校领导“停学生难管”畏难心理,增强“控辍"工作的使命感;三是转变中小学校教师“停学生难教”畏难情绪,增强“控辍”工作的责任感。五个结合”一是将“控辍"工作与小康村建设相结合;二是将“控辍”工作与科技扶贫相结合;三是凌将“控辍”工作与改革农村初级、中等文化技术教育相结合;四是将“控辍”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五是将“控辍”工作与乡(镇)领导、校长、教师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

三、控辍”工作实行“三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控辍”工作作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繁荣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双线包保”即乡(镇)政府(办事处)干部包衬(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屯(居民组)屯(居民组)二f部包学生家长;教育局干部包学校,校长(主任)包年级,班主任(专任教师)包学生。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一定的控辍"目标。

四、控辍”工作实行属地目标化管理。分管领导是控辍”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五、乡(镇)长(办事处主任)要全面领导和协调好当地的控辍”工作。乡(镇)办事处要对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所属相关部门。落实“控辍”职责,建立覆盖全乡镇)办事处的控辍”工作网络。

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外地实际。保证当地停学率每年都有所降低。要从行政、经济、法律方面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全面领导和实施好区域内的控辍”工作。要支持学校搞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允许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要坚决取缔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为目的各种单项评比和奖励行为。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及《 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一百元罚款,并强制其履行义务”拒不执行奖励决定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采取具体、灵活的措施,抓实、抓细、抓好“控辍”工作。

九、教育行政部门在控辍”工作中负有直接责任。教育局局长是本部门“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化管理,全面领导和监管好学校的控辍”工作。

十、中小学校是做好“控辍”工作的主体。班主任是班级“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十一、学校要建立健全“控辍”领导组织。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任课班级的学生。

十二、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度。如有学生停学,有关教师、学校中层领导、校长要负相应的责任。要把“控辍”工作与学校领导、教师的任用、业绩考核和评职晋级挂钩,凡是中小学巩固率未达到要求的学校不能评为先进单位,校长不能评为先进个人,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教师。控掇”工作排在末位的学校领导,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十三。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家访,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特别是要做好有辍学苗头的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四、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坚决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要减少考试的次数,特别是各初中学校不允许搞学生入学考试。各校不允许按效果给学生排名次。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准搞以片面追求升学率特别是升入重点高中率为目的单项评比奖励及排名次等活动。

十五、学校要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实施“分层教学”体现教学围标及内容的差别,保证每个学生都学有所长,学有所得,要重视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艺术、科技活动,发挥和挖掘每个学生的特长和爱好,增强对学生的凝聚力。

十六、学校要积极改挚评价观念。充分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注重协助学生发现和发展自己多方面的潜能和优点,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十七、学校要严格按照《 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杜绝人、籍分离现象,防止因学籍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停学。

十八、乡(镶)政府(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规范“控辍”工作行为。提高巩固率。

十九、要强化“控辍”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操作,科学实施,提高“控辍”工作效率。

二十、要保证“控辍”效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质量,强化学籍管理,净化教育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实行督查考评。通过以上各项措施解决停学生的就读困难,为停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之顺利地完事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十一、要实行“控辍”工作“五书制”学生入学前向家长送达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同时盖章的义务教育通知书》初中学生入学时由乡(镇)政府(街道捋事处)组织中小学校进行交接。

二十二、要实行“控辍”工作例会制度。乡(镇)办事处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控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控辍”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总结和部署“控辍"工作。

二十三、从学校到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形成完整的控辍”工作演讲制度。

1学生停学—学校动员—学生返校—巩固措施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演讲—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再动员并限期复学—学生返校—巩固措施2学生停学—学校动员—动员无效—向(教育局。

3学生停学—学校动员—动员无效—向(教育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演讲—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动员并限期复学—再动员无效并确认辍学—执行奖励决定

二十四、各乡(镇)办事处、各学校每年都是要集中一段时间。宣传教育法规和读书的重要意义,并全力动员停学生返校。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随时做好停学生的返校动员。学校要妥善安排好返校的停学生,使他按自己的意愿重新选择年级,由学校安排班级就读,保管原年级学籍,供认其学时,不影响其毕业及升学,也可以鼓励和支持他参与分流班学习。

二十五、乡(镇)办事处及学校都要建立完备的停学生档案。做到乡(镇)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两级负责人及学校校长、主管领导对当地停学生情况“一口清”

二十六、继续深化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动身。实行多样化的教育形武,满足不同受教育者的学习需要。通过实施“绿证教育”分流教育和职业预备教育,不时增强农村初中教育的服务功能。学校一定要按市场需求及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根据学生的兴趣,选择教学内容,切实解决学生学得好、用得上的问题。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要从基地建设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每个乡(镇)办事处至少要建好一处实习实践基地。

二十七、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市职业教育要坚持灵活学制、降低就学费用。实行“订单”培养的办学形式。把金市农村初中变成职教中心的分校,实旄职业预釜教甯,开展职普对接工作,允许农村初三下学期学期提前进入职业教育学习,重点将没有希望升入高中的学生确定为培养对象,为农村学生毕业后就业、守业服务,以增强农村初中办学的实用性。

二十八、努力提商普通高中普及率。要坚持规模与效益统一、数量与质量并举、加大对普通高中建设的投入。不时扩大普通高中的建设规模,提高普通高中的普及率,让更多的农村初中毕业后接受高中教育。

二十九、全面落实《 市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所筹集的资金要全部用于对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的杂费、书本费等的资助。通过这些措施,要做好省、市各项扶贫助学资金及乡村外兄弟单位对我市扶贫助学资金及物质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要进一步开展我市范围内的科局、企事业单位的扶贫包校工作和广大党员、干部资助贫困生活动;要开展教育系统内部的城乡对口支援、扶贫助学献爱心活动;要建立 市扶贫助学基金会。既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又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资助,努力实现我市“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辍学"工作目标。

三十、控辍”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听取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三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和个人申请开业和变卦登记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招收、聘用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正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或从事其他雇佣性劳动。

三十二、劳动部门不得批准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少年儿童就业。

三十三、文化部门应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并对学校周边的娱乐场进行清理,对违反规定的四厅一吧”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十四、物价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学校的各项收费规范。

三十五、公安部门要对在学生中非法传达黄色书刊、物品。诱使学生吸毒、赌博的行为,对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对青少年学生违法行为的处置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做好对违法学生的教育挽救工作。

三十六、司法部门要严格执法。

三十七、卫生部门在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料理免学、休学或退学手续时。

三十八、共青园、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继续向停学生伸出友谊之手。要积极发挥“希望工程”作用,救助贫困儿童、少年完成学业。

三十九、新闻媒体以及社会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法律规定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加强每识就是财富、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的宣传教育,使学生家长切实认识到读书不只是农村孩子、走出农村致富的主要出路,也是家务农发家致富的主要出路,从而调动家长支持子女读书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十、市政府负责对全市“控辍”工作的领导。

四十一、实行督查考评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把控辍保学纳入政府督查考评工作之中。对各乡镇、办事处“控辍”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充分发挥督政、督学的作用,对各乡镇、部门、学校的控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督导,向市政府及对报告情况,提出建议。每次工作开展完后,要发督导通报,及时向乡镇政府(办事处)学校反馈督导意见。

四十二、实行“控辍"工作奖惩机制。各级政府、中小学校要制定出年度“控辍"工作目标。加大奖惩力度,把奖惩激励机制贯彻到底。对完成“控辍”工作任务突出的乡(镇)办事处、学校及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给予惩办奖励;对“控辍”工作不合格的乡(镇)办事处、学校及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优。

四十三、实行“控辍”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因为玩忽职守、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对“控辍”工作造成损失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置。

四十四、实行典型引导机制。开展“控辍”工作达标乡(镇)办事处。先进学校评比及创建无辍学生村、校、班活动。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考核评比工作。要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全市“控辍”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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