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行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经办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
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
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方:(全称)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双方就甲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事宜订立本协议。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的单位结算账户(下称“结算户”)上为甲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下称“协定户”),并约定结算户的基本存款额度(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对超出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
第二条当结算户存款余额低于基本存款额度时,则自动以协定户存款补足该额度;若协定户存款不足以补足该额度,不影响本协议的持续有效。
第三条本协议终止,乙方将甲方的协定户存款本息结清并转入结算户;若甲方撤销结算户,协定户一同撤销。
第四条结算户存款按照单位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计息结息。
协定户存款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为基准,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本协议终止日不在结息日的,协议终止日为结息日。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任何一方未提前到期日15个工作日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延长壹年。前述自动延期的约定可在延长期届满时再次适用,累次有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声明:乙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签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司(签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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