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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标准版合同

委托经营管理标准版合同



托经营管理模式其核心内容在于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 ,明确所有者与经营者各自的职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希望大家多多参考哦

表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目录

第1章定义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2.2酒店规模

2.3建筑进行程序

2.4酒店验收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3.4部分开业期间

3.5酒店开业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4.2技术顾问概要

4.3报酬

4.4付款方式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5.3广告

5.4对酒店层面之协助

5.5管理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

6.2建筑结构修茸修改及扩充

6.3酒店业主的税务责任

第7章保险

第8章财务项目

8.1银行帐户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8.3奖励性管理费

8.4付款于酒店业主

第9章合同期限

第10章一般期限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10.3合同终止

10.4特别条款

10.5继承和转让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0.7双方关系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11.2通知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1.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2.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_________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 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企业托管经营协议参考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 的决议》,决定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 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权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跨越发展,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公司托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托管标的1.1 本协议项下托管标的名称为: ,成立于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企业性质: ,经营范围: . 1.2 根据《 审计报告》的记载,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人民币??万元;职工人数为?人,其中离退休人员? 人。

第二条 托管期限本协议项下乙方对公司的托管经营期限为 年,自乙方整体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条 托管事项3.1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业务)。

具体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

3.1.2 拟订、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1.3 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1.4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1.5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2 乙方托管经营期间,公司的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公司资产依法归公司所有。

第四条 托管经营目标4.1 乙方承诺:在乙方托管经营期内,公司净资产应保持不低于 万元,税后利润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负债率小于 . 4.2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组成不少于 人的托管组,具体负责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工作。

乙方托管组人员名单应当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4.3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企业托管经营方案。

托管经营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托管经营担保5.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 )的托管经营保证金(或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出具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 )的履约银行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的担保。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托管经营保证金中扣收违约金或要求担保银行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支付违约金。

5.3 托管经营期限届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将扣除违约金后的托管经营保证金余额或履约银行保函返还乙方。

第六条 托管费用及支付6.1 本协议项下托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6.2 甲方分 期支付托管费用,其中第一期托管费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托管费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托管费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条 甲方(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7.1 甲方依法对公司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7.2 对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享有审查、否决权。

7.3 有权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7.4 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目标考核,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评估等。

7.5 有权任命公司主要财务负责人,公司会计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7.6 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审批手续,确保乙方托管经营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7.8 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组织、协调有关托管经营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管公司,有权以公司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8.2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8.3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托管费用。

8.4 应当确保公司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保证托管经营目标的实现。

8.5 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经营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依法纳税。

8.7 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8.8 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董事会提交财务、业务报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定期报告 公司经营情况。

8.9 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检查与质询,按照董事会的要求进行整改。

8.10 未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赠与、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公司财产。

8.11 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经营义务,不得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

8.12 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托管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九条 托管事项的交接

9.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负责拟订企业托管移交清单,向乙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银行帐号、管理文件、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术资料、财务账册、资产凭证等全部公司经营管理资料。

9.2 企业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企业托管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乙方实际接管公司。

9.3 乙方托管经营期满前 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甲、乙双方依据专业机构的审计报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托管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企业托管经营终结确认书》,乙方结束并退出对公司的托管经营。

第十条 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10.1 根据《 公司债务处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

10.2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间,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偿公司债权,债权回收所得归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托管经营义务形成的债务,由公司承担。

但因乙方过错等原因形成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第十一条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

11.1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决定公司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11.2 乙方应依法进行劳动、人事管理,确保公司职工队伍的稳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随意解聘公司职工。

11.3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公司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11.4 乙方应当依法为公司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按时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11.5 乙方派驻的托管组人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纳入公司职工工资管理;

第十二条 重大事项的通知

12.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12.1.2 乙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动;

12.1.3 乙方发生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2.1.4 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2.2 上述情形影响乙方实施托管经营的,乙方应当妥善落实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责任并向甲方提交具体方案。

第十三条 甲方的陈述和声明

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3.2 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声明

14.1 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4.3 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14.4 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十五条 保密义务

15.1 甲、乙双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公开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十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

16.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额提交托管经营担保的;

16.3.2 擅自处置公司资产或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的;

16.3.4 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6.3.6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6.4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将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经营;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额支付托管费用。

16.5 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17.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将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经营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托管费用的,应当按照逾期托管费用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4 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应按照托管费用总额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将公司移交甲方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8.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按第 方式解决:

18.1.1 由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8.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19.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乙方足额提交托管经营担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托管经营方案

4、乙方托管组名单

5、企业托管移交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下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经营**公司项目,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原经营的**公司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公司名称、各种证件,所有公用及辅助设施,甲方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

(有效期 年)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年开始计回报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亏损1000万元人民币。

2、乙方第二年零利润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开始按年利润的25%上交给甲方。

4、乙方负责确保在岗工人工资按国家政策发放。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公司所有产生的政策性费用及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由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大修、改造、改扩建等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乙方所有,解除协议时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购买此项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原有的财账、债权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收取定额回报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

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见三个月个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负责办理公司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许可证手续,发生影响委托经营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保证乙方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如:水、电、汽、路等(上级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等特殊原因导致停水、停电除外)。

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7、因诉讼、仲裁、发生民事纠纷案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和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出让本协议约定之外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委托经营或出让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获取定额回报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权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对厂区或设备进行改造和改扩建。

5、乙方有义务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更大利润效益。

6、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杜绝非法经营。

7、乙方有义务对委托经营期间的安全、环保等生产问题负责。

8、乙方有义务对生产设备,厂区进行日常维护与养护。

9、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回报金。

10、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委托经营期间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政府征地或上级指令造成不能生产经营,重大自然灾害等)须解除协议的,双方互相免责。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签署时间:

年 月代 表: 年 月 日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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