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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同协议书合伙(精选七篇)

2023年合同协议书合伙(精选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合同协议书合伙篇一

管理办法

前言:

随着集团公司对移动网络建设工程管理的加强,对移动网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期、质量、工程验收、入账、资产转固等工作内容的要求更加明确也更加严格,已经细化到对各省移动网络建设管理的考核指标中。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管理要求,也为了更加有效地实现对全省移动网络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同时,为规范工程建设各环节人员的行为准则,也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20xx年已发布的各项工程管理相关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制订并发布本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州市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一、关于合同签订。

1、合同的种类及签署流程。

合同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土建施工合同,第二类是电力施工合同,该两类合同由地市分公司自行招标并选择施工单位,向省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报备即可,施工合同的金额在100万以内的由分公司自行审批及签署,金额超过100万的需要经过省公司审批核准后再由分公司签署。第三类是设备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

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审批的原则与第一及第二类相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第四类是室内覆盖安装合同,该类合同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由省公司选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制定工程份额,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与具体分配的中标施工单位签署,签署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必须具备2点:1、完成物业协议的签署;2、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室内覆盖安装合同受100万金额的审批权限制。

2、合同签署的时点。

合同签署由于受到不同的启动条件限制,可以按照:工程启动会后、工程开工通知发布后、或项目初设批复后,以先到来的时点为准,该时点之后就可开始施工合同的签署。

3、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

开始启动合同签署之后,签署的合同涉及到与项目总体工程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及相关要求如下:

开始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30%;

开始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70%;

开始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签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应不少于总工程量的90%。

4、尚不具备签署条件的合同,可暂不签署,但应向省分移动网络公司网建部报备。

5、省分移动网建部及各州市分公司都要按照招投标的结果对各施工方进行工程份额、工程量进行分配及安排。

6、如果施工方在超出合同签署的时限要求时,并且应该已经具备签署条件的情况下不签署施工合同,则州市分公司需要向施工方发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施工方及时按招投标结果签署施工合同,如果超出“合同签署催办函”要求时限时,可以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才可更换。

7、当发生因施工方对招投标的结果不满意而不愿意签署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施工方要向分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分公司针对此情况需要更换新的施工方,由各州市分公司发起书面申请,报请省分移动网建部、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换。

二、关于合同执行的工程实施。

1、合同签署之后,合同各方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2、对于分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因为施工方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合同或终止合同,分公司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移动网建部及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3、对于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牵头签署的施工及供货合同,因为施工方或供货方的原因导致的供货时间、供货量、工程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转包情况等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的,需要变更供货比例、改变供货商或变更合同及终止合同,省分移动网建部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给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获得批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施。

三、关于合同执行的款项支付。

1、正常付款流程:州市分公司工程实施部门发出付款申请----报省分移动网建部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意之后将相应金额放到下月拨款计划中----下一个月内款项支付到施工方。

2、州市分公司的施工合同签署后,第一笔款项的支付与工程实施情况关系不大,省分移动网建部督促各州市分公司按合同约定请款并拨付相关款项给各州市分公司。

3、各州市分公司要加强工程进度的管理,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进度款项。

附件1:

州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移动网建部及物资管理部上报的申请 附件2:

州市分公司向施工单位发出的合同签署催办函

工程施工合同( )/供货合同( )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申请时间:

合同协议书合伙篇二

发包方:江西柘林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州世纪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综合2楼(培训中心)门禁系统工程;

#2、 工程地点:九江市滨江路961;

3、 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实施;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在施工现场提供具备开工的条件和保证工程按期安全完成的条件;

2、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协调工作; 3、负责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负责按时提供相关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资料。 2、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范围内相关的工程安装设计要求,施工中如需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操作维护培训工作。

4、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设备半年的保修及过后的有偿维修。

5、 乙方施工人员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 证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6、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消防等规定导致 发生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为确保工程安全及工程质量,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安 全标准及质量标准的各项规定实行。

2、工期:

(1)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2)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0日

3、验收

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共同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验收工作应在 3日内完成。如无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甲方在设备正常运行两周内仍未派人员参加验收,视为甲方放弃验收权,则乙方的单方验收报告即为有效。

1、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自验收合格壹年内免费维护。

2、在保质期内,乙方实行免费维修。在此期间,本合同设备如发生问题,乙方应于接到通知 叁 日内派人到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由于使用失误造成的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按有偿维修服务处理。

3、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设备有责任提供及时的有偿维修服务,维修合同可以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

4、乙方保证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负责对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免费培训。并提供维护、维修技术资料。

1、工程总造价:人民币贰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28720.00元)。

2、工程总造价包括:

a、全部设备材料款;

b、运输及运输保险费;

c、施工安装费;

d、设备到达工地后的仓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

3、货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壹 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捌仟陆佰壹拾陆元整(小写:

¥8616.00元);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65 %,计:人民币壹万捌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小写:¥18668.00元);其余5%工程款,计: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陆元整(小写:¥1436.00元)在工程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结清(以验收合格日计时一年)。

八、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出现的10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具有关部门对于不可抗力的证明,当不可抗力终止或者消除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延迟履行而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 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20xx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合伙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高寨乡谷丰村塘坎寨至新塘村公路承包给乙方,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高寨乡谷丰村塘坎寨至新塘村公路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

三、工程承包形式:单包工。

一、工程工期为3个月,从甲方通知到乙方进场之日算起。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工期应双方协商,另签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停工。

2、由于业主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公司处罚和罚款由乙方全权负责。

甲方自行采购,但必须是合格产品,使用前须经业主方

工程师验收合格(与设计要求吻合)留样后方可使用或安装。

一、工程按合同施工,计算每平方12.5元,计算总方量,以公路固定3.5米宽计算,包括运力、路面清光、路肩墙清光、段缝等所有路面工程。

二、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表及该部分工程款民工工资表。甲方接到乙方呈报的工程进度报告后,七日内审定,按审定额的80%支付当月进度,并在五日内支付完毕。

三、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80%。

一、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于30日内将剩余20%工程款拨付给乙方。

一、因乙方只限该工程单包工,全场施工技术与要求全由甲方施工人员指挥施工,则乙方做到甲方认可为准,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对于上级政府部门对该工程最后验收结果不与乙方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问题,车人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造成工程量变化,工程总造价可进行调整。

1、设计变更。

2、投标施工图及图纸大于工程量外的工程量增减。

3、现场签证。

二、该工程在进行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向甲方呈报工程进度表及相关材料后,甲方必须在收到后7日内审定完毕,并与审定后5日内拨付工程进度款。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合伙篇四

(供 方 )乙方:

需 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本月结协议,签定协议时,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必须互传。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议所指产品,主要是指乙方专为甲方订制生产的五金冲压等产品。

二. 具体产品以当时定单为准,价格与产品以具体定单为准。

三、月结算定义为本月

日 前 支付上月总货款。

四、货款支付方式,开票客户必须使用银行转帐支付。

收款银行:

户名:

帐号:

五、双方协商每月的 1 日~5 日为对帐日期,对上月产生的所有帐目。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康丰公司指定为:业务部王润发与财务部龙小梅负责。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财务部蒋小姐与采购部邓小姐负责。

六、双方对日常往来的单据都需要签署确认,不得找借口推委。

七、如果甲方有支付困难,必须提前 7 个工作日用书面通知乙方付款推迟,并告知具体付款日期,但推迟不得超过 20 天。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货。并保留追溯甲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八、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时间准时付清应付货款,乙方将停止甲方所有产品的相关生产与交货,因此引起的交期延误乙方概不负责,也同时会停止相关模具的保养与维修,如因乙方长时间不付款而使模具没能定期维护所造的有老化和破坏乙方概不负责;如甲方出现超过约定付款时间 30 天以上还未付清应付货款时,乙方将取消甲方的月结优惠,以后定单将采取乙方的普通结算方式,普通结算方式为下单时预付 40%订金,余款发货前付清。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如有必要需用书面形式作出,并取得双方签字确认,并做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十、双方产生分歧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有权力向东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并以仲裁结果为最终解决依据。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有效时间为20xx年x月x日,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可继续签订。

十 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复印和传真拥有同样法律效应。盖章只接受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特别条款,单张订单总金额大于 10 万人民币时我们需收取 40%订金才能开始生产,付款按实际出货数量月结。

乙方:

甲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期:

合同协议书合伙篇五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修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平方米。

3.工程户型:________

4.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5.工程期限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1.工程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

2、付款方式:首付60%_____,工程过半支付35%_____,竣工移交支付5%_____。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

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

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

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燃气管线;

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10、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协议书合伙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学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转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期限为 个月,自转正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根据双方协商,根据《实习生管理办法》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工时管理及休假、法定节假日等根据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执行。

三、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过失或故意所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内相关制度要求乙方赔偿。

四、甲方实习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每月统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且优秀的实习生,经董事长签字后可实行计件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五、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但甲方必须为乙方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乙方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权益。

六、本协议的解除及违约责任按《实习协议书》第三条协议解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前期签订的《实习协议书》仍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其他未尽事项,可附页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合伙篇七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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