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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服务合同十四篇(大全)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十四篇(大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二

甲方(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托事项。甲方与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公司在本合同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托事项进行转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资金方联系和安排约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资金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甲方项目使用,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资金方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资金方、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25000元人民币。

4、 居间条件约定:甲方郑重承诺,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所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贷款,无条件借给乙方,具体甲乙双方借款合同,甲乙双方另签,所产生的相关利息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5000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资金方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三分之一的贷款到乙方指定的账号。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资金方贷款条件造成资金方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四

甲方: 法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提供融资单位或基金公司(具体收购单位名称按照签约为准)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0000000元正)。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居间费用有甲方安装乙方要求转入指定银行帐号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介绍融资或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融资或出资方以信托、出借、借贷、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借贷或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转让的金额约为¥ 大写( )超出转让金额部分的居间费用双方协商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无锡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 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五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拟施工承包_________项目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委托事项: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项目。

2、具体要求:为甲方争取较好的合同环境。

第二条:居间服务期限

从工程项目跟踪至合同签订。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总包方签订该项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务完成,甲方应付给乙方签约合同中金额的2.5%(税后)报酬。

2、支付方式:建设单位第二次拨款至工程总造价35%时,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在居间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争议人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如有其它工程项目合作另签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中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明确的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六

甲方(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居间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因甲方投资项目需要融资,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借款出资方,促成借款出资方以借款或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终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

1、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2、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3、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方所介绍的借款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

4、甲方与借款方达成合作意向签署协议后,借款到帐当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开据酬金现金支票。

5、甲方与借款方之间的任何约定,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借款出资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若资金方与甲方发生业务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以及其所得的税后的佣金均不用承担一切任何形式和阶段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若乙方介绍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表为乙方酬金。以打入以下帐号为准。

2、促成后,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3、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或履行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4、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

1、如甲方与借款出资方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合同解除,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与借款出资方达成合作意向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并向乙方完成酬金支付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酬金全部支付完成之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七

卖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委托就房屋买卖事宜提供居间服务.房屋以实际看房为准.

1、哈尔滨市_______区___街___号____栋___单元层___号.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ft]

2、甲方应保证室内装修、固定设施完好无损,并保持与乙方看房时一致,房屋交接时如有损毁,由甲方修复或从房款中扣除维修费。

3、甲方愿意附赠以下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另产权过户所需的各项费(交给房产交易所、公证费、税费)全部由方承担.并且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1、①、甲方保证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无产权、债权纠纷,并保证现不在拆迁范围内。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即视为违约。

②、保证其配偶及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产。

2、房屋交接前,此房的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有线电视、电话费均由甲方结清。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若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居间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应按照居间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到房产交易所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1、乙方需依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付全部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按乙方自动放弃处理,定金及中介服务费不予返还。

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1、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服务合同签订后交易成功。

3、甲乙双方手续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准备齐全后(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居间方带领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自受理之日起_个工作日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因甲方或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居间方无关。

1、协议签定当日,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居间服务费_______元整,代办费_____元整。交居间方。

2、此合同____日内,乙方将购房全款交居间方.按手印当日甲方领取房款的60%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领取产权证当日,甲方可得房屋全款的40%_______________元整.

1、甲方中途反悔,提出不卖或提高价格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违约行为。应赔偿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等额的赔偿金,并支付居间方服务费。

2、乙方中途反悔,居间方不返回乙方购房定金及居间服务费,乙方按所交定金等额赔偿给甲方。

3、房屋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及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已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需在乙方将购房全款交付完毕后(a、当天 b、_年___月___日)将房屋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居间方:

年 月 日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八

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托事项

甲方托乙方在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托

乙方将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托人(章:)

居间人(章):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九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需要写明的情况有:房屋登记地址,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登记人的房屋抵押情况,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售与否,目前是否已出租,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否,房屋权属情况,房屋状况,建筑面积,房型,楼层等其他情况。

1、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以上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给乙方时的状况和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意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2、乙方确认,对该出售房屋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并且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成交的价格为:人民币xxx元,(大写:xx)。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一起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xxx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2、资金监管服务

xxxx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2、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xx;乙方承担xxx 。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3、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九条丙方责任

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2、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xxx元,由xxx方承担。

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一条特别声明

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十

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 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 x 年 x 月 x 日签订了编号为 x x x x x x 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

第1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 以上所有涉及 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2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 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 元整( _× 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伍仟 元整( 5000 元)。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 张三

乙方(签章): 李四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x 年 x 月 x 日 x

年 x 月 x 日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十一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 本合同项下资金的使用期限为 月/日(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满时如甲方仍需继续使用该笔融资,则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13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上海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米,售价为人民币万元整。

2、有无抵押,抵押人,抵押金额。有无租赁,租赁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个月天。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应出具产权人已授权公证过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百分之一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全额的百分之一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付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的百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属文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属文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理人:经纪人:

证件号码:经办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___年___月___日签定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十三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现尚有大量流动资金,需投入市场刺激经济,并获知乙方能够为其提供商务信息咨询,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借款人并促使借款人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1.2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就促成甲方与公司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以下均简称“借款合同”)事宜介绍双方订立合同、促成双方交易,并为甲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现第三人需要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元),乙方将以该借款额度为基础促成借款合同的订立并使甲方实际发放贷款于第三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介绍借款人,并为甲方与第三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尽其所能促成上述借款合同的订立;

2.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放款的相关情况。

2.3乙方应当协助甲方与第三人就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具体事项进行洽谈、协商;

2.4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及时沟通,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过程中需办理的手续。在甲方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到期后,乙方可督促第三人及时放还款;

2.5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人居间介绍服务,对第三人的资产状况、偿还能力等不负有任何义务。同时,乙方对甲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和通知义务;

2.6甲方应专项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的居间媒介服务,也不得事后不通过乙方而自行直接与第三人进行借款的洽谈、签约,否则,一旦被发现,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大写金额为:元)。若甲方通过乙方的商务信息咨询后避开乙方自行与第三人洽谈、达成借款合同的,仍将被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需要支付约定的居间报酬。

2.7甲方应按约支付居间报酬费用,并全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8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并为其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若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9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乙方只要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即使对甲方造成一定的损失,甲方亦应按约支付报酬或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其支付时间

3.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为第三人从甲方处获得的借款数额的 %,即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元),该报酬应当在借款合同签约成功时支付,若甲方支付

3.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3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4.1若乙方促成甲方订立了借款合同,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放款或不能全额放款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须按照约定向乙方付清全部的居间报酬。

4.2本协议订立后,乙方促成甲方订立借款合同之前,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须承担乙方已产生的居间服务费。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与第三方已订立借款合同的,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还需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3经乙方居间介绍,甲方未能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此后第三人又与甲方直接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五年内均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五条 居间活动费用

5.1无论是否促成甲方与第三人借款合同的订立,除居间报酬之外的居间活动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因乙方为甲方居间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有关商业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 元)。

第八条:合同的有效期

8.1居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8.2合同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将资金放款于第三人,甲方需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8.3借款合同期满,如第三人直接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或续借合同,甲方又未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介绍服务。甲方应根据不同放款金额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9.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9.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9.3在委托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9.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给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篇十四

承诺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益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在居间方吴德松先生的反复协调和卓有成效的努力下,最终促成了与___公司在“中国银行分行支行”的协议存款的融资成功,融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承诺方在此承诺,同意支付因促成了承诺方项目的融资事项而获得的融资总额的%、本《承诺书》分流表内各服务人士应得的、作为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税后总金额共万(大写:万元人民币)。

故此,承诺方在此向受益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接款银行落实和执行与出资方达成的《协议存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xx1017 】、融资款到账后当天内,承担课税后向各受益方按以下表内指定账户、同时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总金额共万(大写:万元人民币)。

本承诺书细则及分流表如下:

在融资款到账后当内,依据以下分流表,将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直接一次性电汇到各受益人的指定账户。

1.承诺方将依据本《承诺书》分流表中各受益人提供的账户,向各受益人指定的账户电汇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但因资金分流可能产生的银行取费及税费,由承诺方承担。

2.若承诺方违约、资金到帐后不执行本《承诺书》,承诺方愿承担因此可能发生法律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且自动放弃法律诉讼中抗辩的权利。

3.若贴息方未能完成本次业务的操作,以致令承诺方未能执行本《承诺书》,则承诺方免责。

注:

1.承诺方完全同意以上分流表内的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分配。

2.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方、受益方各一份。

3.本《承诺书》经承诺方签字实时生效,且不可撤销,共2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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