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采购合同范本(精选7篇)
需货方:
供货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负责现场指导产品安装。
第三条、随即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确定的供货数量,并且乙方提供的货物数量应满足甲方在________区小区雨水、污水管网按图施工中所需的所有材料的用量。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材料的损坏或大量丢失则由甲方对该部分材料另行采购。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甲方在正常施工中造成管道、井筒及配件损坏时除是大型施工机械直接破坏的,其它的情况由乙方负责无偿更换。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送货到________市金域瑞景____施工现场,交货给甲方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收到乙方货物后,应及时验收。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运输费用,乙方负责卸货。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乙方提供塑料检查井及波纹管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第八条、供货金额及结算方式:
1、供货金额按甲方实际收货数量及双方确定的单价确定供货金额
2、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付该批货款的后付至货款20%,小区竣工验收后拨付至货款的1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_______年。
3、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含税票。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货物交接需施工单位和甲方工程部签收,甲方工程部负责人。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或调节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暂定)
最终以需方实际需要的交货数量为准,乘以包干单价计算实际总价。
二、交货地点、时间:供方应在接到需方交货通知后的3日内将货物送至需方工程所在地交付需方,并同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符合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需方承担运费及装卸费用。
五、货物送至需方工程所在地后,需方应现场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需方对货物的内在质量有异议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二年内提出。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年底需方货款从昌建集团结算中心扣付。
七、质保期:供方对货物提供二年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自需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八、违约责任:
1、需方未严格按约定方式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因此产生后果由需方负责;
2、供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质量不合格产品的修复、更换合格工作,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或质量不合格货物之货款日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七日以上,需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解除合同涉及货物之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3、供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应在需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更换合格,并向需方偿付质量不合格产品之货款10%的违约金;如甲方未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更换合格的,还应按前款约定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各项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昌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供方为需方提供发票。
供方名称:
需方名称: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______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在_______________内安装_________球墨铸铁管约_________米,_________水表___套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4、工程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结算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开工:乙方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
7、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设备等(以下统称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单价标准见附件工程预算书,前述合同总价为暂定价。
2、工程款支付: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4)协助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协调工作。
5)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气、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或图纸,并保证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并在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工期的约定
1、工期:自开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在工期未顺延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前述工期内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气因素影响等)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
第五条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施工依据;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__)为施工管理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收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开始后五日内完成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因客观原因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无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4、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须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未作回复(或未提出意见),视为甲方已经核实并同意确认乙方的结算资料,甲方应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
第六条免责条款
施工期间,由于恶劣天气(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等,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日期: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为保障供需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供需双方协商,根据需方施工需要,现向供方批量订购φ500×3000带孔钢筋砼排水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订购产品的规格、数量及单价:
二、供货时间: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运达方式及装卸费:
1.运达方式:自供方场所运至需方蓝商高速公路C1标隧道工地,由供方承运,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2.装卸:供方免费装车,货到需方安全卸车场所由需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验收办法:
依据GB/T11836——1999标准现场验收。
五、结算办法: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需方向供方预付壹万元定金,该款项于最后一批供货结束作为货款结算;
2.计量:批量供货每累计至1000米(即333根)时,需方结付供方已供货全部货款;
3.全部订购产品,于最后一次供货结束之日一次全部付清。
六、双方责任:
1.供方责任:
1)供方需按合同约定保证需方的供货要求;
2)供方需按合同约定及需方要求生产产品;
3)供方承担产品运输,送至需方施工现场;
4)供方须向需方提供普通税务发票;
5)供方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6)供方须按施工图纸加工生产钢筋砼排水管,图纸附后。
2.需方责任:
1)需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
2)需方须按施工规范安置砼排水管,否则造成质量问题与供方无关;
3)需方在卸货过程中,因碰撞造成破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七、其它约定:
1.钢筋砼排水管由供方负责运到需方施工现场,运费每根25元/根,需方按时支付运费给供方;
2.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件及运输中钢筋砼排水管的损坏等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
3.钢筋砼排水管的数量以需方人员施工现场点收的数量为准;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覆行过程中,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的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覆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日期: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二、交货地点、时间:供方应在接到需方交货通知后的3日内将货物送至需方工程所在地交付需方,并同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符合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需方承担运费及装卸费用。
五、货物送至需方工程所在地后,需方应现场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需方对货物的内在质量有异议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二年内提出。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年底需方货款从昌建集团结算中心扣付。
七、质保期:供方对货物提供二年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自需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八、违约责任:
1、需方未严格按约定方式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因此产生后果由需方负责;
2、供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质量不合格产品的修复、更换合格工作,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或质量不合格货物之货款日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七日以上,需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解除合同涉及货物之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3、供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应在需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更换合格,并向需方偿付质量不合格产品之货款10%的违约金;如甲方未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更换合格的,还应按前款约定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各项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昌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供方为需方提供发票。
供方:
需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及节能环保标准要求,材料正负允许偏差必须在现行国家标准规范之内。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提)货的地点及计量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按项目部要求将上述货物送至西部新城起步区一期还迁房E地块工程工地指定地点。计量方式:管材检尺。管件按个收取。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卸车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运费及装卸费由供方承担。
六、包装的标准和费用承担: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及方式和提出异议期限:供方提供所供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及其它需方需要的资料。经复试各项指标必须合格,否则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本批次全部送货到场并经检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本批次材料款的70%,其余部分3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供方所供材料与合同规定的厂家不一致、不能按规定时间供货、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标准时,需方随时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复检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禁止出场,听从政府监管部门处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的事项(如合同需担保时,另立担保合同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三份,供方一份。
2、结算方式:合同单价x实际供货量。
3、本合同内所有管材及管件壁厚均按国标厚度供货。
十二、合同签订有限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供方:
需方:
日期: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价: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联塑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
第二条 合同价格
货物总价:暂定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等产品验收之前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第三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控制在4天以内。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PP—R给水管材及管件、U—PVC排水管材及管件技术标准要求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七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八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方须支付需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方。
2、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需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向需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4、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书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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