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精选26篇)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
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第四条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系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承租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 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
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第四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系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供货商、联营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 (以下简称 “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当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进货前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情况要求乙方补充相应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 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标记、标识错误的,应当立即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对在售商品作相应处理。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遮盖、修改、删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第四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提供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有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遮盖、修改、删除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供货或联营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社(以下简称甲方)同____邮电(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____(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外,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第一条 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范围、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____元,发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 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____月____日出版,__天内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结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__%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应承担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乙方。
2.捆扎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__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万分之__(起码十份)供乙方补充发运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备补,或按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为止。
第三条 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行政机关登记证号码;
6.总发行处__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 杂志临时增刊,甲方必须在出版前三个月附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 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发行系统。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自办或委托其它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知识产权合同:杂志邮发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二、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负责杂志的综合性宣传并应积极做好收订和零售工作。对甲方印刷的宣传材料,乙方分发、张X。
第七条 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 及时发运杂志(应于每期杂志收齐____日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发运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误未发份数定价款额的__%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 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后____日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 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三、其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__%,本埠零售为定价的__%;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__%,并在结付帐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 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负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价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乙方按退款总额__%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 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如下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运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由甲方负担,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分布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提出废止合同,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共签__份,除订立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外,分别送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备案。
____社(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邮电(政)局(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国家版权局关于下发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示范《出版合同》的通知 (1990年8月2日) 各省、自治区、____市版权局(处),新闻出版局: 目前,在对台港澳版权贸易活动中,版权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所签订的权利授让合同存在着形式不统一,内容简繁各异,主要条款不完备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不能准确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不利于合同的有效履行,而且也给版权管理机关审核合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我们结合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的特点,本着简便、实际、有效、易行的原则,拟制了适用于对台港澳版权贸易的示范出版合同,以供版权所有者、使用者签订合同时参考。 附: 出版合同 甲方(权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地区出版发行该作品之 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
第三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
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版定价 215; % 215;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 册;每册定价为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版〔 元每千字〕+〔基本稿酬 %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月内出版该作品之 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 结算。
第六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 进行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合同签字(或 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知识产权合同范本:出版合同(台港澳版权).dc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1187字编辑推荐:d文档
甲方、乙方共同申请________________项目,对将来项目开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协商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2.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双方共同申请。合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
4.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奖励,荣誉称号和奖金等归双方共有。
5.双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6.本协议不在协议双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 订约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课件编写制作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由乙方编写制作完成或参与编写制作完成的“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学习、自测、考核课件及基础知识库课件成果和文档。
2.上述产品的课件制作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以及在专家论证前后两个阶段产生的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
第一条所提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产品发表、署名、修改;有权将上述产品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有权行使由上述产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的完整权利。
3.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有权行使基于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4.乙方享有其相应编写制作课件的署名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
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
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4.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及资料发表、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不得以其名义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不享有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益和专利权益。
5.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向有权了解该等资料信息的其他人员提供以外(如法官、检察官等),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市中医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独家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及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行使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签订本合同。
一、许可的知识产权种类
1、甲方的商标(中国商标注册证号码:第号);
2、甲方商号、商业口号、商业模式;
3、甲方的配方、服务表、技术秘密、甲方的其他知识产权;
4、经营方式、商业方法;
5、在乙方得到授权地区向其他侵权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6、其他与乙方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权利。
二、许可使用范围
1、乙方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条所涉的甲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称标注、商品提供、服务提供、产品标注、合同签署、商业谈判、侵权诉讼、再许可等。
2、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仅许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关权利,不得许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知识产权权利,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三、许可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许可使用时间,甲乙双方另行续订许可合同
四、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许可使用费
(1)乙方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第一家实体店,应当支付甲方每年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自乙方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第二家实体店起,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每家店每年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第一家实体店的许可使用费: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一年的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的下一年度开始前的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的许可使用费;
(2)第二家实体店的许可使用费:乙方决定开张第二家实体店前,应当告知甲方,并在告知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二家店的许可使用费,在第二家店第一年度许可使用期满前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许可使用费。
(3)乙方以后开张的实体店按照第二家实体店的方式支付许可费。
五、知识产权保证
1、甲方保证其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知识产权权利无瑕疵,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享有无瑕疵的使用权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应积极参与、协助乙方打击任何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知识产权行为,维权费用及收益由乙方承受。
六、质量监督及保证
1、甲方可对乙方生产或者销售的许可使用其知识产权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有权要求乙方撤除甲方商标后作价处理或者作销毁处理。
甲方检查或者抽检的质量标准:按照中国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进行。
2、乙方应当保证其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者服务符合中国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乙方可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本合同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商标的声誉,保证产品质量。
4、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标、商号标牌等样品制作文字、______86.图形商标、包装袋、吊牌、产品宣传书、防伪贴、合格证等辅料以及其他用于产品销售必须具备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自己使用及对第三方再授权使用。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该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及其他标识,剩余的商标标识应该全部退回甲方,或者在甲方监督下销毁。
乙方已经附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合格产品应当在半年内销售或者处理完毕。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或者未足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许可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迟延交付技术秘密、配方等,并有权禁止乙方在相关实体店使用其所有的知识产权,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乙方产品或者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支付有关许可使用费后,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本合同所涉的配方、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权利,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发现其他人侵犯乙方的独家许可使用权的,可以单独提起诉讼或者要求甲方提起诉讼,如果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许可使用费,直至甲方配合为止。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知识产权权利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者权利有瑕疵,导致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有关知识产权如被有关行政或者司法机关最终宣布无效的,还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许可使用费并承担乙方为实现权利的合理费用。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部门一份,备用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
乙方:《________学报》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 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_____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_____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________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 _____元千;增刊版面费标准:_____元千。
稿件数不足_____的以_____计,超过_____不足_____的以_____计。数以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________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_____元千(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_____元千。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学报》编辑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
知识产权合同协议书精选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____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3.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1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3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4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____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返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雇于甲方,担任_________职务。甲方和乙方为明确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与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及竞业禁止有关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定义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现、设计、工序、公式、代码、革新、开发、改进,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权的各种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章、报告、制图、图纸、蓝图、广告、营销材料、标识等),技术诀窍以及商业秘密。
1.2 "甲方业务"指【 】。
1.3 "甲方拥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开发、受让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获得所有权的任何成果、依据本协议规定拥有的职务成果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2条转让给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间"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全部期间。
1.5 "商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商标。
1.6 "著作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权。
1.7 "专利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利权。
1.8 "职务成果"指聘用期间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一年内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设想、创作、开发、实施或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的并至少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职务作品、职务发明创造或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
聘用期间,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获知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将保密信息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不应获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未经公司批准,将保密信息公开发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
在学术会议、展览会中展示;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传播;将保密信息进行商标、专利申请或著作权登记;
在非办公场所谈论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2.2 乙方应在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对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在保密信息载体中标注机密或绝密字样;在传递保密信息时向接收者告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设置密码、加锁等方式进行保密;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掌握的保密信息仅由本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有业务合作的本部门人员、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知悉。不得向与其业务无关的公司内部、外部人员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网络途径复制、传输公司的保密信息;
定期将保密信息做资料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网络问题丢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时采取备份工作导致公司保密信息丢失、不可重现,应承担丢失保密信息责任;
在对外合作、代理、交易时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应当事先经管理信息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应当与对方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在保密协议签署后方可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开启他人电脑、阅读他人业务文档、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他人文档、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网络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对公司研发、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以纸质、电子形式表现的公司产品、信息等文档保密内容(包括文件、文稿、图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无论何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4 乙方离职时,应将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载体按本协议及甲方保密制度相关约定或规定进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备份或复制。离职员工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对在职期限内获知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条 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术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产品研发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方案;产品创意、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文档、产品开发路线图、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产品许可证生成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用户操作手册、产品安装手册、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用例、样品等;工业配方、制作工艺、试验记录、试验方式、工艺流程等;公司商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计划、方案、内容。
3.2 经营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诀窍、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等。经营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购、投资、上市、投标计划、方案;产品营销策略、计划、方案;产品销售渠道名单、方案;产品市场推广计划、创意;产品货源情报;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还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构、员工名单、数量、联系方式、岗位职责、人事调整信息、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分配信息等;
公司财务信息:____________员工薪资信息、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账目信息等;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条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产生后均应立即(但无论如何不迟于该等成果产生后的3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条 对成果的权利
5.1 所有职务成果均为甲方单独拥有的财产,而且职务成果的全部著作权、就职务成果的全部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全部专利权以及职务成果的其他所有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地均归属于甲方。
5.2 除职务成果以外,对于乙方在聘用期间拥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将该等权益以合理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其中拥有任何权益的所有成果均适用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继任者、受让人、关联公司、被许可人、董事、职工及代理人(以下统称"关联人")因甲方或其任何关联人使用或披露该等成果而对乙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5.3 尽管有第5.2条的规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转让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乙方没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设备、物品、设施或商业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所创造的;
在任何方面均与甲方业务无关的;
不是因乙方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产生的。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应被认定为乙方财产而不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成果的证明文件,而无论该等成果是乙方单独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创造的,也无论该等成果是在受雇前还是聘用期间创造的,甲方应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5.4 乙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无权利且不得直接或间接:____________
复制、改变、修改、翻译、生产、营销、出版(发布)、发行、销售、许可或分许可、转让、租赁、传送、传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
将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用于创作派生成果、提供电子方式的访问或阅读或存入计算机储存器;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或申请注册)甲方拥有的成果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其他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为。
5.5 如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拥有的成果的若干权利(在本第5.5条中简称为"该等权利")必须归属于乙方且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就归属问题另行约定,则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___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转让的,则乙方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该等权利。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能将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甲方,或该转让须由政府部门批准而未能获得批准,则乙方在此自动将该等权利中不能转让部分许可给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继任者拥有甲方拥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权和实施权。本第项所规定的权利许可应为不收费、不可撤销、独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转让的,甲方亦有转许可权。
乙方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行使无法按照以上规定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拥有的成果的署名权及其他人身权),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诺,乙方在雇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专利或著作权申请中所述的任何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被视为甲方拥有的成果,但乙方证明该成果同时符合第5.3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竞业禁止
第六条 竞业禁止期间
在聘用期间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下称"停聘日")2年("竞业禁止期间")内,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开展业务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或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但是这不得妨碍其对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场挂牌的股票的持有(无论是直接持有或通过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过任何一个公司所发行的任何种类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条 全职工作和竞业禁止
7.1 乙方承诺,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甲方业务的竞争、上下游业务或其他业务;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及竞业禁止期间内,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乙方不应:____________
在开发、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从事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就甲方届时开展的任何一类的业务而言,唆使、介入或试图诱使其已知晓在竞业禁止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为甲方的重要顾客、客户、供货商、代理、分销商、或职工(但不包括低职位的职工)、顾问的任何个人脱离甲方;
干扰甲方供应产品、货物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无论是作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东、董事、合伙人或职工实施、进行、参与或牵涉进任何涉及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关时间内进行服务、销售或供应的区域内的顾客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或活动,并与甲方正在或在竞业禁止期间内曾经开展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该等业务为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声称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为甲方的雇员或董事,或者有权以甲方的名义行事;或者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与任何甲方的业务或事务存在利益关系;或者
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称、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与甲方之名称、标志、其他知识产权相混淆的名称或标志。
7.4 除非乙方在为尽其对甲方的职责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乙方不得在其作为职工、董事、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与甲方存在利益关系的期间内或者其后的任何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披露或与其他任何人交换有关甲方的事务、业务、方法、流程、制度、计划或研发或者其顾客、客户或供货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视为甲方或其顾客、客户、供货商的机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关时间内并非由于其错误披露的原因而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内),并将尽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对任何此类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业务活动的扩充、发展或进步或者适当机遇都只能通过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如适用)进行或实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条 竞业禁止补偿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条与第七条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该补偿金将于竞业禁止期间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最后一个月的月收入的【2】%。首期补偿金应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应于甲方每月发薪日支付。若甲方迟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1个月,乙方可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履行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
8.2 为避免歧义,乙方确认竞业禁止补偿金并不构成甲方的义务。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体日期由双方共同确认或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后起算。在确认之前,乙方仍负有该等信息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前1个月或竞业禁止期间内每月付款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停止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则自该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担其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或任何其他补偿金。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承诺和保证
9.1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与其他人达成过可能妨碍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协议。
9.2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将不会在未经其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单位的任何专有或保密信息带入到其工作中,也不会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单位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受雇于甲方并不会导致其不履行其对任何其他人的义务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与其原用人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该等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失效。
9.4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或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需要办理批准或其他手续,则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诺,在聘用期间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时间,将无偿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协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补偿),以保护甲方对所有甲方拥有的成果的权益。这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请或维持任何专利或著作权过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与任何甲方拥有的成果有关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过程中签订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时作证。
9.6 乙方承诺,如果其离职,其将通知新雇主其在劳动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须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其新雇主发出该等通知。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1 乙方违反本第四章任何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补偿金,并向甲方赔偿数额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的5倍的违约赔偿金。如果所赔偿的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将有权就其间的差额向乙方追偿。损害赔偿的支付,不得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1.2 除上述1.1条的规定以外,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将归甲方所有,且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可预期收益的损失。该等赔偿的支付,不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决的结果,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1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13.2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顾问岗位职责
1、负责搜集新客户的资料并进行沟通,开发新客户;
2、通过电话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寻找销售机会并完成销售业绩;
3、维护老客户的业务,挖掘客户的最大潜力;
4、定期与合作客户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5、负责专利、商标文件的撰写,需要有相关专业知识。
知识产权顾问岗位要求
1、熟悉法律等相关知识,熟悉专利等申请流程;
2、熟练使用电脑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
3、思维严谨,做事认真,能承受很强的工作压力;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外部交际能力,反应敏捷。
知识产权顾问关键技能专业能力法律知识营销文案编写个人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开拓能力
知识产权顾问升职空间知识产权顾问 → 知识产权主管 → 产权经理
知识产权顾问薪情概况应届毕业生3300.0________年经验3300.0________年经验3800.0________年经验5100.00知识产权顾问工作内容
1、在公司培养和指导下有计划地开拓知识产权市场,寻找、联络客户;
2、推广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3、解决客户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4、了解客户需要,为客户提供相关的专业解决方案,并建立、维护我公司专业、诚信的形象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甲方、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依法享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甲方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无偿且无地域限制的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软件知识产权自甲方软件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转至乙方享有。
如转让甲方软件知识产权需要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办理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序代码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甲方软件权利状况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软件。
四、甲方保证甲方软件为甲方的原创作品,且在任何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人对甲方软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对甲方软件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且甲方软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软件知识产权的,甲方应一次性全额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颁发的奖金元人民币,并支付不少于奖金数额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就不足弥补部分,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范本二
______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甲方)和_______公司(乙方)经友好协商,对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测试技术指标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_____天内将芯片资料,测试码提供给甲方。
二、甲方在乙方提供封装好的芯片后_____天内,将测试分析结果提交给乙方。
三、具体测试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在测试时将pa4、pa5、pa6、pa7端经3.3k电阻上拉至5伏。
甲方在测试分析时,应让______芯片工作在5v。
乙方提供____功能测试码文件(t______t格式)两份。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功能测试码文件,在1mhz下对样品进行测试分析。
乙方认为正常情况下,样品的功能测试应全部通过,参数测试结果应在下表给定的范围内。
测试参数(常温)测试条件最大值典型值最大值单位
静态工作电流vdd=5vua
动态工作电流vdd=5vua
输入高电平电压vdd=5vv
输入低电平电压vdd=5vv
输入高电平电流vdd=5v,vih=5vua
输入低电平电流vdd=5v,vil=0vua
输出高电平电压vdd=5vv
输出低电平电压vdd=5vv
输出高电平电流vdd=5v,voh=4.2vma
输出低电平电流vdd=5v,vol=0.4vma
如乙方提供的样品中有____%满足以上要求,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测试分析报告,并以附件形式(磁盘文件,t______t格式)提供详细的测试数据。
乙方若对甲方出具的测试分析报告及测试数据有任何疑问,必须在甲方测试分析工作完成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
乙方若须增加测试分析内容,必须与甲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主办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展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地址:
2.展会期限:
3.展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
我 公司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
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
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
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取证、勘验、询问等工作。
5.在投诉时准确、完整地向主办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明等相关信息。
6.投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7.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为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机构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号:
承诺方代表人(签字):
承诺方(盖章):
签署时间:
附件二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1.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投诉机构可以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投诉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投诉机构依照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投诉事项。
第三条 投诉的受理
一、受理条件
1.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2.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3.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资料,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
2.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具体包括专利证书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凭据,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权证明。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
5.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
6.投诉形式。投诉人投诉必须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
2.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
3.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
4.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
1.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
2.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
3.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可以终止处理。
4.核实完毕后,投诉机构首先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有权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已经扰乱展会秩序,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
(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也不提供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第五条 处理决定的执行
1.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当立即执行。
2.投诉机构应当督促参展方主动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参展方拒不执行,或者执行后又恢复原状,投诉机构可以指派工作人员直接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会主办方(盖章)
年 月 日
被许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授予甲方软件产品的使用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使用协议:
一、软件产品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许可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三、软件版权及使用权
本合同许可的是软件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版权属公司所有,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甲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合同书上所列软件产品的全部软件使用许可费,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软件产品的合法使用权。
四、软件使用许可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软件使用许可费总计为_________元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现金支付或未将款项支付至乙方银行指定账户,导致乙方未收到软件使用许可费,视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软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货方式:乙方上门安装。
七、限制规定
1、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
2、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授予的软件使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非存档目的的拷贝及其他商业用途。
3、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对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务
1、本软件用户享有终身服务,服务内容为解决用户使用软件过程中由于软件自身出现的问题或操作不当等问题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2、如甲方因操作不当需乙方进行上门服务,则服务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人/天。
九、软件非保证范围
乙方所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因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本保证的范围内: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出错。
2、硬件或网络出错。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等。
十、权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前,乙方应当保留对本合同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20%.
十二、商业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三、解决纠纷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起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知识产权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 _ 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立即开始申报。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章)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__年知识产权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 被许可方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服务监督:________________
为使甲方的技术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工作,为甲方建立并完善专利体系,提高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和产品竞争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合作协议:
一、 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并竭诚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申请 □外观设计申请 □变更 □复审 □答辩 □无效宣告 □pct
专利名称: 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申请号/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
二、 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完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 为乙方专利代理人提供应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 指导并协助甲方确定专利申请项目,并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保证专利申请质量。
(2)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图纸等涉密资料要严格保密(包括网络、邮件、书面的方式转交的内容),妥善存档,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对乙方代理人为甲方撰写的非用文书,乙方应采取完全销毁的办法给予销毁。
(4) 乙方代理人所书写的使用文书应以加密的方式递阅甲方或上报国家有关审查部门。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专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 专利文件撰写及提交程序
(1) 乙方应在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及有关材料交与乙方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文件初稿的撰写,对需要甲方补充资料的,应在甲方补充资料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文件撰写。对个别较复杂的案件,专利文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
(2) 乙方在完成专利文件初稿后,应及时交甲方确认。甲方认为应该修改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3) 乙方撰写的专利文件需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向有关部门提交,甲方确认以甲方指定技术人员签字为准。
四、 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1) 费用标准(rmb 单位:________________件):
a:申请费(含规费):共 ________________件,其中:________________ ;
b:国内专利检索费: 国外专利检索费(指定国家):________________
c:维持费、登记费、印刷等费共:________________ ;
d:年费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其他费用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费用合计: 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为正式代理之日。
(3) 专利咨询、提供建议及各项知识协助工作不另行收费。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规费和专利代理费后,一般情况一周内提供相关撰写文书,半月内提供受理通知书,经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为保管专利档案。
五、 违约责任
(1)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因审查未通过导致申请失效,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对“官方审查意见”不做出回复而使申请失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六、甲方乙方的义务和权利、代理费用和违约责任等信息,本合同一式两份,交由双方各一份保管,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正当权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______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4.2.1 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4.2.2 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4.2.3 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4.2.4 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税务人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与乙方在任职前、任职期间及任职后的发明和作品的权利归属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任职前的发明和作品
1.1 定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发明、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改进、商业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发明/作品,否则,乙方应就任职前发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权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协议后。乙方承诺在附表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附上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对任职前发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同时,任职前发明/作品将不得被界定为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资产。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发明/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
1.4 许可
1.4.1 许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发明/作品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则甲方将被视作授予一项许可,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许可应当是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
1.4.2 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具有合法的处分权。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相关的权利主张,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赔偿、费用、支出和责任的损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发明/作品,应当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独占的、免专利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等许可。
第二条 任职期间及之后的发明和作品
2.1 职务发明
2.1.1 职务发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由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改进、技术秘密和技术诀窍:(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5)其他任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上述条款(3)中所称的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2.1.2 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2.2 职务作品
2.2.1 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
2.2.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属于乙方,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2.3 计算机软件职务作品的特别规定
2.3.1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甲方享有:(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甲方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
2.4 非职务发明/作品
2.4.1 非职务发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乙方单独或联合他人构思、开发或实践所得的,不属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规定的发明和作品,并且不论该等发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请专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权法或其他相关法律获得注册登记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将任何与上述非职务发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著作权和其他相关的权利、利益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优先受让权,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应当自职务发明/职务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内通知甲方。
2.5.2乙方同意自非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将全部有关该非职务发明/作品的资料以书面方式充分披露给甲方。
2.6 记录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维护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所有有关乙方独自或与他人合作获得的所有发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书面记录资料。
第三条 专利及著作权登记
3.1 乙方同意协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费,在任何可能的国家,用各种适当的方式,保护甲方的职务发明/职务作品,及甲方在受让后取得的任职前发明/作品、非职务发明/作品上的权利及与任何国家相关的任何著作权、专利或其他的知识产权。这里的“协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及签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认为必要的申请书、表格、转让协议和其他文书,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围内,乙方仍负有本款规定的协助义务。
3.2 如果因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其他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签字去申请、或进行有关转让给甲方的发明或原创性著作在任何中国或外国的专利或著作权登记的申请时,乙方不可撤销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理人作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代表乙方签署并提交任何该等申请,从事所有其他法律允许的行为以促成专利证书的核发或著作权的成功登记,并确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亲自执行。
第四条 归还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离开甲方时,应向甲方归还(并且不会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给他人)所有的装置、档案、数据、记录、报告、列表、商业信函、说明书、图表、设计图、草稿、原料、设备,其他文件或财产及应该归还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职期间就前述各项内容所做的复制品或者其他属于甲方或其承继人或指定人员的所有物品。
第五条 对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乙方承诺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同意甲方对乙方新雇主发出通知书,通知该新雇主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为执行本协议,乙方同意签署任何适当的协议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乙方承诺未曾签订且将不签订任何与本协议利益相悖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违约救济
7.1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7.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7.3 乙方承认前述5.2款规定的损害赔偿尚不能构成对其违约行为的足够救济,甲方可以通过获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济方式修正、弥补或预防乙方的违约行为。该等救济方式不应被视为对违约行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济方式,而应作为对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方式的补充。
第八条 保密条款
一方对因本次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
9.2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
(2)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判定为无效时,除非该条款或规定的无效在实质上已影响整个合同的继续履行,该无效性并不影响于任何其他的条款和规定,并且该无效条款和规定应被视为已从本协议中删除。双方经协商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11.2 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标题: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阅读,不能以任何形式作为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影响本协议的含意。
11.4 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通过签署本协议,乙方宣称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三、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六、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七、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委托合作协议书精选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设立,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鉴于甲方拥有合同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技术、工艺、配方、技能和其他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乙方希望获得使用上述技术协助的许可权利,以及以生产、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为目的的持续的技术协助的权利;
鉴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标:甲方(
b)。
据此,双方就下列内容达到一致:
a.商标许可
1.在本合同项下,产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驾驶车辆,许可证产品意指包括所有改进、增补、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现有形式和将来可能采用的形式均为合同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应标明许可证产品是依照甲方许可形式制造,而且这一标志的形式的位置应经甲方确认。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产的货物许可使用上述商标,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条件和条款作出许可。
3.据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内使用甲方商标和独占权利,这一权利仅限于由乙方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范围;由于此独占权利仅适用于与产品有关的范围之内使用商标,双方确认,该商标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许可证产品的范围之内。该许可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转让。
4.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导和甲方在向乙方技术协助中规定的生产工序和生产方法使用上述商标,以使由乙方标识商标的产品符合由甲方设立的标准和规格,并且与甲方商标系列的产品具有统一的质量。
5.乙方知晓甲方对上述商标拥有所有权,并且允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做出或不默许他人做出对于上述甲方商标权利有害的行为。在工作期间的任何时间内,甲方有权派员或通过代理商基于商标许可检查乙方的工厂和由乙方生产的任何许可证产品,并确定上述商标的必要保护范围;在依本协议第c部分规定由甲方判定产品未能与甲方在同类商标项下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一致的情况下,甲方还享有停止许可证产品销售的权利。
6.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标并且在相关产品上使用,此类商标应符合秘鲁的适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条文。在产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标的方式应交由c在正式使用之前进行批准。
b.提供资料及技术协助
1.在收到书面请求之后九十(90)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如下两套资料,其中一套应是可复制的:
a)由甲方所拥有的为支持秘鲁生产产品型号的全部组装用图纸;
b).对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应商所获得的部分许可证产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应商所制作的图纸和或规格,但应依从于由供应商对于图纸用的限制条件。
.对于供应部件,甲方应提供外观尺寸,性能特性,设计参数以及其他甲方可能开发的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规格的供应的相关信息。
.甲方对于任何外部供应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c)材料依甲方的设计和规格和生产全部零件所需规格;
d)工具及设备图纸,其应依甲方现有可能存档图纸为限。
2.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将依甲方所使用的标准生产技术为准;所有图纸均以原有国家语言和度量制式为准;全部资料度量制式转换为公式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本协议期间以及每一个许可证产品由双方达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诺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许可证产品所做出的主要改进细节。
4.甲方将提供并负责安排在适当的工厂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所在地对乙方的职工进行培训,此类培训的期间和时间将由双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协助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除非因生产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适应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应依从甲方的设计。
变更均依以下方式为之
a)翻译图纸,即公制转换,材料替代,文字翻译等,工作由乙方承担;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强制性变更应由乙方进行,但应事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就此变更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图纸、草图、实验结果或其他必要的数据,并以英文作成以尽快得到回复。更换零件的性能、工作质量及可替换性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c)由当地购买的零件,如密封件、轴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检查由乙方或其供应商生产的许可证产品或部件,以决定其材料和工艺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规格。乙方同意为此检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确认由其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规格生产,除依
c.
1.规定的修改内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况下许可证产品均应具备与甲方所生产的产品相同的质量与运行性能。如果乙方未严格依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及规格生产,由甲方对于乙方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维护带有甲方专有标记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的严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属于保证乙方许可证产品生产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将同样的限制加于依同样目的乙方要求生产零部件而使用此类图纸规格及生产信息的供应商。
双方同意为生产及采购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绘或转换甲方的图纸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类图纸均应带有现行甲方的零件序号和乙方的说明。乙方进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绘的甲方图纸上均标明如下文字说明:
本文仅属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对于由甲方的外部供应商向乙方提供并标名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经甲方的许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进和限制
1.各方同意对于有关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或部件所开发的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均应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开发改进的一方可以自负费用并以自身名义申请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法律保护程序,由此产生的专利将属于该方所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另一方可以与本协议不相矛盾的方式无偿使用和销售利用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无论其是否取得专利权)生产的产品
2.甲方无义务保证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许可权利而事实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专利权或不正当贸易惯例所引起的诉讼、索赔及其他要求的情况下不受到损害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XX个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决定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全面合作与发展,为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服务。现经各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自愿参与。各方自愿合作,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
(二)开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区域开放。
(三)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
(四)依法行政。坚持_____方针和依法行政原则,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三条合作要求
(一)各方应主动创造合作条件,落实合作措施,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优势互补,协商解决相互关联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第四条合作内容
(一)政策研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_____优势,加强调研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实时研究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战略性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宣传与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等方面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培养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_____,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
(三)中介与信息服务。消除地区障碍,加强规范和管理,统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标准和从业纪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及服务质量;加强中介_____交流与合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领域的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信息服务和公众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
(五)知识产权保护。九省(区)间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有效、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整体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六)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建立区域专利技术转移促进机制,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及区域间的合作与转移,充分发展各方的产业优势,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构建区域产业发展链条,提高泛珠三角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由协议各方省(区)级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及相关专利、_____、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会议由协议各方轮流召集和主持,每届会议确定下届会议的主办方、时间和地点。会议设会议_____,由当年主持会议的省(区)知识产权负责人担任。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省(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联络员应加强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畅通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根据每年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成立相应的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专题工作小组成员由协议各方指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制订合作计划,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合作事项,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合作项目落实情况。
第六条联席会议视合作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九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广州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各成员方代表签字。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_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立即开始申报。
账户名:开户行:
账号: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章)(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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