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协议(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及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安全高效、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乙方签发的甲方汇票,一律由甲方银行全国汇票机构代理付款。
第二条 乙方应将申请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辖属_________个营业机构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报经甲方银行总行批准。
甲乙双方应各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并落实专人负责。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配备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含ic卡,下同)、压数机,并提供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含汇票申请书,下同)。
代理汇票专用章、压数机只适用于其他商业银行银行汇票签发机构(以下简称汇票签发机构)在签发甲方银行银行汇票时的签章和压印出票金额。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银行有关制度规定,按重要物品领用手续向甲方领用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压数机;按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手续定期向甲方领用空白银行汇票凭证。乙方对领用的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必须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纳入其表外科目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对甲方提供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或压数机,应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做到三分管,营业日中午及终了,必须入保险箱(库)保管。电子密押器和ic卡应分别存放保管。
第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所属甲方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机构(以下简称_________机构)开立“同业存放款项”账户,存入足额资金,以保证及时移存其签发的银行汇票资金。该账户不足移存签发银行汇票资金的,乙方应在当日补足。
甲乙双方应按旬核对账务。
第八条 乙方应保证其所属汇票签发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签发银行汇票。
第九条 乙方应按签发的银行汇票上所记载的内容承担与甲方票据责任相对应的责任。
第十条 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应在当日至迟下一个营业日(时间)前将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银行汇票第一联、第四联以及全额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转账支票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据此将银行汇票资金从乙方“同业存放款项”账户转入“汇出汇款”账户。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当天作废的银行汇票凭证,也应一并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中国建设银行全国汇票机构对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按照支付结算制度有关规定审核兑付。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对其出票金额为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的银行汇票,经甲方银行各代理付款行查询确认后兑付。
第十三条 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乙方汇票签发机构接到对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查询时,应及时查复。需甲乙双方协查的,甲乙双方间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回复,甲方或乙方接到回复后应及时查复。
第十四条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其所签银行汇票在办理交接手续及移存银行汇票资金前兑付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将该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银行汇票第一联、第四联及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转账支票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应将银行汇票多余款及经确认未解付的未用退回款项,于当日至迟下一营业日上午划给乙方银行汇票签发机构。
第十六条 乙方营业机构不得自行审核兑付中国建设银行银行汇票,一律采用收妥抵用办法予以受理。
第十七条 乙方应按月对其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甲方应按季派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会同乙方对其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保管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需要变更行名、营业地址、邮政编码、电报挂号等事项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报经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批准。
第十九条 乙方对拟撤销的银行汇票签发机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在撤销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收缴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甲乙双方应在两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丢失、被盗的,须按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在12小时之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应及时查明原因,通报甲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成本费。
二、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工本费。
三、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对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将银行汇票多余款、未用退回款项划转给乙方汇票签发机构的,除负责纠正外,对未划转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超范围签章和压印,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第十条及第十四条规定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除负责纠正外,对未移存金额或移存资金不足的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签发银行汇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丢失、被盗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未按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及时查询查复,造成客户投诉或资金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操作规程,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擅自毁约,拒绝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所属汇票签发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签发银行汇票,乙方应在停止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收缴该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并于两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一、违反银行汇票章、证、押(压)管理规定,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内未予整改的;
二、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密押器、压数机丢失或被盗等重大结算事故的;
三、造成风险隐患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与其所签订的代理协议:
一、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未按规定及时全额移存银行汇票资金,致使不能及时清算汇票资金的;
二、签发空头银行汇票,套取资金,以及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的;
三、因经营状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代理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乙方能自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乙方应在自行签发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将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交给甲方,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乙方自行签发日前签发的甲方银行银行汇票,甲方银行在乙方自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日后仍按本协议规定继续代理付款,直至乙方签发的所有甲方银行银行汇票付款清算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分(支)行调解。在调解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甲乙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方有权签字人(或授权代理人)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归甲方所有,甲方同意委托丙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甲、乙、丙三方均同意由丙方代甲方享有和承担涉及租赁事宜中属于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甲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编号为: ;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装修状况:毛坯房。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办公 。乙方承诺:非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外,不随意改变该房屋租赁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比例。房屋租赁期限为 6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一年租金为17.5万元,第二年租金为18.3万,第三年租金为19.1万元,第四年租金为19.9万元,第五年租金为20.7万元,第六年租金为21.5万元。(房租中包含物业管理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当 日内向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17.5万 元整,丙方向乙方提供租赁费收据。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付给丙方。乙方除向丙方交纳上述租金外,还应于本合同
生效之日起 当 日内向丙方一次性支付押金 10000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丙方将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由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的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丙方责任。丙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和争议,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未清事项,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管理、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需服从丙方的管理。租赁期间,甲方及丙方无权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经营活动,但丙方需要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检查、修缮时,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检查和施工。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进场装修前缴纳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乙方正常营业三个月后由丙方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各项装修内容合格后给予退还装修保证金。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的装修或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房屋的装饰、拆除后无法保证完整的设施(如新增的隔墙、吊顶、门窗、灯具等)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或丙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要求。
第十条 关于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约定。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期间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延期付款产生的违约责任:
1.水费,按7.15元/m计收,向丙方交纳;(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调价,收费标准相应进行上调。)
2.电费,按1.20元/度计收,向丙方交纳;(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调价,收费标准相应进行上调。)
3.燃气费,由乙方向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通或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关开通或改造证明凭证交由丙方留存备案;
4.装修保证金,按 3万 元计收,向丙方交纳;
5.装修管理费,按4元/m计收,向丙方交纳;
6.采暖费,按照供热单位的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向供热单位进行交纳;
7.电话通讯费,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8.宽带上网费,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9.停车管理费,按地上车位150元/个·月,地下车位320元/个·月计收,向丙方交纳;
10.乙方经营过程中,工商、消防、卫生防疫、质检、城管等行政单位检查产生的行政处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合同印花税,按 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 元计收,向甲方交纳;
以上仅为现行标准或约定,如遇国家政策和物业相关收费标准调整,乙方因遵循新的标准交费;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税金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解决。
第十一条 乙方续租该房屋须在租赁期届满60日前向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丙方同意后,再协调甲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60日前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合同到期乙方须交还所租赁房屋。 23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或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
3.擅自变动承租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租赁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超过乙方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的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或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应按本年度租金 50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租金的 3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7日内将房屋腾清后交付丙方验收,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日租金标准的两倍收取占有使用费,在超过10日后,房屋内物品视为抛弃物,丙方有权自行清理房屋,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 免责条件。
1. 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 遇国家或北京市政策调整,所租赁房屋被征收或拆迁改造,给三方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第十六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须在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由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壹式 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三:安全责任书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力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坐落地址:
房屋名称:
租赁用途: 共有间数: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地面、墙壁质量:
家具设备: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 )。
2、租金按 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 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 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 度的租金。甲方收取租金后只开具普通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凭证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税金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按
3、租金支付地点 :
4、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
第四部分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扣。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或居住之需要。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房屋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居住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 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所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 第五部分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对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资讯,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迁建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七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3、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 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7、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 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 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七部分 在租赁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房屋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部分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部分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部分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部分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部分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部分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部分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部分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部分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
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部分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 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出租人) (承租人)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时 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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