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公众责任险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_____公司,是本合同的_____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_____范围
1.被_____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被_____人应付的诉讼费用和_____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与处理事故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二条 _____责任
在本_____有效期内,被_____人在_____合同列明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因经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_____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被_____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_____'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_____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 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 被_____人根据与他人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_____人仍应承担责任不在此限。
3.2 对为被_____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亡责任。
3.3 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3.3.1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控制或由其保管的财产;
3.3.2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3.4 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亡责任:
3.4.1 属于被_____人的或其所占有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_____、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起重机、电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3.4.2 地震、洪水、烟熏;
3.4.3 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3.4.4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3.4.5 由被_____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3.5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3.6 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_____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7 由于_____、_____、民众_____、恶意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8 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3.9 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3.10 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3.11 _____合同所约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第四条 赔偿处理
4.1 若发生本_____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4.1.1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_____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_____人的名义接办时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4.1.2 本公司有权以被_____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_____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_____人承担;
4.1.3 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_____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4.2 被_____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 其他事项
5.1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5.2 发生本_____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_____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5.3 为便于调查,被_____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5.4 为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乙方可予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_____项目保额为限。
5.5 _____内容如有变化(如_____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_____金额应调整等),被_____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手续。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6.1 甲方向乙方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6.2 乙方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6.3 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_____金额。
6.4 _____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甲方自保,乙方仅按_____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6.5 乙方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_____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_____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6.6 本_____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_____的存在,不论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乙方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方式:
7.1 提请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
7.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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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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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我国__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险范围
1.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应付的诉讼费用和保险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与处理事故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因经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 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责任不在此限。
3.2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亡责任。
3.3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
3.3.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控制或由其保管的财产;
3.3.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3.4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亡责任:
3.4.1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起重机、电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3.4.2地震、洪水、烟熏;
3.4.3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3.4.4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3.4.5由被保险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
3.5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
3.6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7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恶意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3.8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3.9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3.10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3.11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第四条 赔偿处理
4.1若发生本保险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4.1.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时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4.1.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4.1.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4.2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 其他事项
5.1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5.2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5.3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5.4为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乙方可予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5.5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手续。
5.6甲方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6.1甲方向乙方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6.2乙方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6.3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6.4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甲方自保,乙方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6.5乙方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6.6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保险的存在,不论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乙方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方式:
7.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增进运动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______赛事的______运动管理中心,乙方是负责开发、推广和经营____赛事的承办机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中国________赛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____运动管理中心(甲方)主办,________体育比赛承办机构(乙方)承办的比赛;
1.2 ________体育比赛承办机构(乙方):受国家体育总局________运动管理中心授权和委托,拥有中国________赛的独家承办权;
1.3 中国________赛的比赛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体日期协商确定;
1.4 中国________赛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
第二条 甲方权利
2.1 拥有______赛事的主办权、比赛场地部分广告权(见附件),全部电视转播权(具体转播细节与要求见附件);
2.2 有权向乙方收取赛事承办费;
2.3 赛事标志、会徽、吉祥物等设计所产生的著作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
2.4 依照赛事要求,甲方有权负责组建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
2.5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甲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申办赛事的有关立项审批工作;
3.2 负责整个赛事的组织、实施及救护工作,负责制定比赛规程和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3.3 协调有关单位办理境外人员入境签证所需的正式邀请函件,以及参赛人员、比赛设备的入、出境手续;
3.4 为整个竞赛工作提供所需的裁判、_____和技术人员以及所需的裁判设备;提供裁判、_____和技术人员在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_____;但是整个比赛期间甲方邀请的裁判、_____、技术人员、官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赛事津贴与补助等由乙方支付;
3.5 及时向乙方提供赛事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正式委托函件;
3.6 对乙方的商务开发及宣传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
3.7 根据赛事的组织和报名工作,甲方将负责召集或邀请________地区的选手组成____个代表队进行参赛。乙方支付____选手的训练费、交通费、赛事津贴和旅行补助。
第四条 乙方权利
4.1 拥有独家开展该项赛事的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权利;
4.2 拥有部分广告权益,包括本站比赛的冠名权、场地部分广告权等和比赛全部门票收入;
4.3 合作期满后,乙方拥有与甲方继续合作该项赛事的优先权;
4.4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乙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当地食宿接待以及赛前相关的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
5.2 须向甲方支付赛事权益转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共计____元(支付方式见附件);
5.3 负责向当地主管省体育局报批,得到认可后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举办比赛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
5.4 负责提供给甲方竞赛组织费,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并按照双方协议的结算方式将该项资金及时支付给甲方,用于该项赛事的组织实施;
5.5 负责该项赛事宣传品的制作和印刷工作,前期赛事图案设计由双方共同完成;
5.6 邀请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主流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等单位记者对赛事进行全面报道并负责接待任务;
5.7 负责参赛人员、裁判、官员等人员入住酒店的预订;
5.8 乙方负责的竞赛组织工作、食宿交通接待工作、比赛期间的活动、赠票和证件的具体工作(见附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未经时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时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2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3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将运动队送达赛区,致使比赛未能如期举行,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4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规定款项,超过付款期五日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
6.5 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举办比赛,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金不少于本协议标的额的____%。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并享有比赛的全部收益;
6.6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确定的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能自行更改比赛地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7 在乙方承担的法律手续、政府批文、竞赛地点组织、广告发布、场馆协调、食宿接待、电视转播等义务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项义务不能履行,乙方须事先以书面形式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签字认可。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尽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影响情况,选择不安排比赛队伍出场参赛,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合作期限
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该项赛事结束止。
第八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8.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仃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九条 有效期和终止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9.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9.3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返还给乙方;
9.4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或
12.1 提请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
12.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3.3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3.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3.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3.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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